刘琼
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为农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农药使用范围的扩大、使用时间的延长,我们在享用方便的同时也面临一个巨大的农业生产安全隐患,那就是农药废弃包装物。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达到“减量控害,安全发展”的目的,笔者认真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处理现状调查,并依据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第37条、第46条和环保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处理建议,以供参考。
一、农药废弃包装物现状
漯河市召陵区地处中原腹地,是我国优质粮主产区,现有耕地面积2.8万hm2,常年种植小麦2.4 万hm2、玉米2万 hm2、蔬菜0.8万 hm2、果树0.3万 hm2,每年平均病虫害发生面积27.5万 hm2次,防治面积110.4万 hm2次。全区施用农药量277.2 t,其中杀虫剂180.5 t、杀螨剂3.6 t、杀菌剂86.3 t、除草剂76.8 t、植物生长调节剂1.8 t、杀鼠剂0.2 t。
(一)农药施用量较大
据统计,全区每年农药的施用折纯量有250 t,农药废弃包装物材料在1.9 t左右,约850万个。
(二)农药包装物种类参差不齊
漯河市召陵区农药包装物主要有塑料瓶、塑料袋、玻璃瓶、铝箔袋、纸袋等。据调查,农药废弃包装物中塑料制品所占比例较多,达80%;其次是玻璃制品,为12%;铝箔袋占7%;最少的是纸袋、金属瓶,约占1%。
(三)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处理方式差异显著
据实地调查,农药废弃包装物大多数是随手扔于田间地头、沟边、井旁、河道内或集中用水区,占98%;扔于附近垃圾堆的仅占2%。
二、产生原因
(一)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
据调查,我国对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处理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理的法律法规较多,但这些规定笼统、模糊,约束力不强,可操作性差,这是主要原因。
(二)农药包装无利用价值
相对其他废弃物,农药包装袋用完之后,基本没有再利用的价值,再加上其有毒性,基本没有人进行收集。
(三)群众环保意识淡薄
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对乱扔农药包装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
(四)农药的小包装增加了回收难度
生产企业为满足我国分散种植的需求,推出小包装农药产品,增加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难度。
三、处理建议
(一)出台激励政策
有关部门可采取相应的经济补偿或优惠政策,回收和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的费用可列入财政统筹,鼓励农药生产或农药经营企业科学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从税收上对农药企业进行适当优惠,以保证强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和生产企业共同出资,由农药经营者负责有偿回收,农民在哪个经销商处购买农药,就把使用完后的空农药瓶、农药塑料包装袋等收集起来交给该经销商,并由农药经营者返还给农民一定数额的购药款。对不回收空农药瓶、农药塑料包装袋的农药,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二)推行统防统治
目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从事农事操作大多是年老体弱、劳动能力相对偏低的农民。政府部门应通过扶持发展植保专业合作组织,推行代防代治、统防统治等,大大减少农民在田间地头、沟边、井旁、河道内等随手乱丢农药废弃包装物的机会。同时,选用大包装农药,实施大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小包装物(小瓶、小袋)集中销毁处理等措施,尽量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农业面源污染。
(三)变废为宝
各级政府应加大农药环保科研经费投入力度,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以及企业组织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攻关,研发出可以降解的新型农药包装物,从源头入手,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符合当地实际的科学研究,变废为宝。如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其他垃圾用来焚烧发电,实现资源再利用,避免在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过程中产生再次污染。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是一项利国利民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更涉及到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因此,必须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紧迫感,制定并执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和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相信在政府、企业和农户的共同努力下,农村的碧水蓝天一定能早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