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故事:
朱某在医院发热门诊得知自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后,情绪十分激动,与医护人员发生激烈争吵,并脱下口罩向医生脸上吐口水,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就医群众的恐慌,行为十分恶劣。
专家提醒:
疫情肆虐,患者与医生本应同仇敌忾,矛头一致对准病毒,可总有少数患者将矛头转向保护自己的医护人员。那么这些“暴力伤医”行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1.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对医护人员实行“追打”“猛咳”“吐口水”或“撕扯防护服”等行为,属于“起哄闹事”,其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这些行为发生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造成医院秩序严重混乱,则从重处罚。2.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如果造成医生感染患病、身体健康严重受损甚至死亡的后果,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受害人鉴定为轻伤以上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