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限速和保险角度对道路交通风险管控问题的研究

2020-03-12 16:44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11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道路

邓 焱

(河北地质大学 河北 石家庄 050000)

一、引言

2019年12月31日,各中央企业收到国资委最新印发的2020年内部控制工作通知,即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提到要加强风险管控,提升重大风险监测及应对水平,要求企业科学准确识别、评估、预判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并及时应对。2019年,五部委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综合运用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有效管控风险。国资委和五部委的相关规定都要求企业要对重大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及时采取风险应对策略。

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综合发展的结果,而道路交通就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血管”,交通是否通畅、运行是否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交通成为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交通拥堵、交通污染、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到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道路交通风险亟待管理,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管理,交通安全问题将更加严峻。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仍呈现上升趋势,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一,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公害” 。

所以,响应国资委和五部委的号召,对道路交通风险进行及时识别、评估、应对刻不容缓。

二、理论与现实意义

风险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环境下,人们所期待的理想结果与现实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风险是必然且客观存在的,潜在于普遍情景,会带来损失,但却能够识别、能够控制。道路交通风险是在未来某个范围的交通系统内,由于车辆原因引发的该系统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形。道路交通风险主要有时间要素、地点要素、对象要素、结果要素等构成。道路交通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损失性、不确定性、动态性、社会性等特点。

(一)有关风险的理论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资产当前所面临的或未来潜在的风险进行判断、分类以及对评定风险性质的过程。风险识别包括两个内容。第一,感知风险事项,通过调查和了解识别风险的存在。第二,分析风险事项,通过归类分析,掌握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以及风险所具有的性质。通过风险识别,了解道路交通风险产生的原因。

2.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进行风险识别后,描述、分析、评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重要性及影响程度的过程。通过风险分析,了解哪些因素对风险发生的影响最大。

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就是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运用相关技术和管理方法,对相应的风险因素提出多种解决方案,通过分析、讨论确定一个最佳方案并实施,从而降低风险的过程。风险应对策略包括对风险进行规避、降低、分担、承受。通过风险应对,提出可行化建议,管控道路交通风险。

(二)现实意义

第一,更系统、更深层、更彻底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运用有关的风险理论对交通事故原因进行分类并逐层分析,能够更彻底、系统的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第二,提出更有力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运用有关的风险理论,分析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因素,从而制定相关有针对性、指导性的防范措施,操作性更强,防范效果更好。

第三,有利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在对交通事故发生原因进行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风险进行分析和应对,有利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风险管理一体化发展。

三、现状及问题

(一)机动车、驾驶员数量快速增长

2018年以来,新增民用汽车2324.65万辆,新增驾驶员5265.22万人。其中,河北民用汽车1529.98万辆,江苏1776.57万辆,山东2128.29万辆,河南1449.68万辆,广东2116.28万辆。

据公安部统计,2019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214万辆,机动车保有量达3.48亿辆,其中新注册登记汽车2578万辆,汽车保有量达2.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35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97亿人。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6亿辆,与2018年底相比,增加2122万辆,增长8.83%。全国66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30个城市超过2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苏州等11个城市超过300万辆。

(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

201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3049起,造成63772人死亡、20965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1311万元。201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4937起,造成63194人死亡、25853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8456万元。道路交通事故已成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全国总死亡人数排在脑血管、呼吸系统、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之后,居第七位,而世界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总死亡人数中占第十位。

从以上数据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十分严峻。尽管近年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交通事故发生总数仍然上涨,受伤人数数量也呈上升趋势,尤其是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更是剧烈上升,这都反应出我国道路交通存在重大风险。相比于道路安全状况较好的国家,我国交通安全事故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机动化水平低,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大,死亡风险率高;第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量大。

四、问题剖析

(一)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

风险识别是进行风险管理的第一步,通过运用相应的分析方法,系统地识别出可能影响预期目标的风险因素及发生条件,为风险估计、风险管理奠定基础。交通系统是由人、车辆、道路、管理构成的系统。其中每个部分出现问题都会引发事故,所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三点。

第一,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人作为交通中的主体,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据统计,我国交通事故的70-80%属于驾驶员责任事故。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每年因为驾驶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酒驾等违章行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60%。

第二,车辆性能差直接影响交通安全。车辆是交通系统中的客体,虽然我国不断改进车辆的性能,但我国车辆仍存在着种类多,动力性能差别大,安全性能低等特点,这加大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比如引发制动失效、制动不良、转向失效等问题。另外,由于车辆长时间运行,机件反复作用,当超过使用限度时,机件无法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交通事故。除此之外,由于保修、保养制度不完善,也会引发安全事故。

第三,道路结构不合理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道路是交通运输的基础和载体,对交通安全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近年来随着我国道路建设快速发展,公路里程增加,高等级公路增加幅度明显,道路结构和交通条件也日益改善,但仍存在着在道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流混乱,公共交通不发达等问题,造成交通拥堵、车辆与行人抢道等现象,引发交通事故。

(二)对道路交通风险因素的估计与评价

风险估计是以有效识别风险为基础,根据风险的特点和性质,对已经确认的风险,通过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估计其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程度的大小。风险评价是指通过对风险的综合分析,根据风险对预期目标的影响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排序,为后期的风险应对提供依据。

根据对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分析,从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类型上看,交通事故多发生在公路上,其中公路死亡人数比例占68.31%,二级公路死亡人数比例占21.88%,城市道路死亡人数比例占31.69%。从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比例分布上看,机动车违法造成事故的比例占86.60%,非机动车违法造成事故的比例占7.57%。从车辆性能上看,机动车无安全气囊或有气囊未展开发生的事故占总数的60%。而综合人、道路、车辆三个影响因素,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由于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比95.24%,死亡人数占比95.42%,其中肇事最多的五个原因分别是: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其中,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事故伤亡的重要原因。

综上,在对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原因进行风险评价后,发现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又占有很大比重。

五、对策及建议

在对道路交通风险识别、估计、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因素制定主要对策和提出建议。

(一)限制超速行驶

风险降低是衡量成本效益后,通过合理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减少损失。降低风险,主要是降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从降低风险角度考虑管控道路交通风险,应该限制超速行驶。限制超速行驶能够起到风险预防的作用,事先预防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降低事故带来损失的概率。

限制超速行驶,首先要强化对驾驶员的法制、安全及职业道德教育。超速行驶很大程度的原因是因为驾驶员思想素质不高,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以规定车速行驶,杜绝超速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意识,从交通主体的环节拒绝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防范道路交通风险。

限制超速行驶,其次要加大交通执法力度。第一,完善对超速行驶的处罚力度。我国对道路超速行驶额处罚包括罚款、扣分、扣证,但相对其他国家,我国的处罚相对较轻:日本规定超速行驶处6个月有期徒刑和10万日元以下罚款;美国规定第一次超速行驶处100美元以下罚款或30年以内监禁,所以我国应完善对超速行驶的惩罚力度,降低超速行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可能性。第二,依靠高科技手段定时监控、定时测速。采用测速仪定时测速检查,严格要求驾驶员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速度内行驶,禁止超速行驶。

限制超速行驶,还要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在陡坡、急弯等视线不良的地段设置警示牌,提醒驾驶员缓慢行驶,严禁超速。还应改善这些地段的交通条件,为道路交通安全行驶提供保障。

(二)完善保险制度

风险分担是指通过买保险等合理方法,借助他人力量,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风险之内。从分担风险角度考虑管控道路交通风险,应该完善保险制度,通过事前的风险管理,把可能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人承担,避免承担全部的风险损失。

完善保险制度,首先要加快车险费率市场化进程。目前我国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协调机制还尚待完善。所以,应该继续推动商业车险费率的市场化改革,提高车险费率调节的灵敏度,增强行业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该激励驾驶员安全驾驶,不断优化费率奖惩机制,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降低道路交通风险。

完善保险制度,其次要加强行业监管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应定期披露产品信息、服务质量、理赔时效和消费者满意程度等信息。保险监督机构定期向消费者普及保险知识,开展安全驾驶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险公司制定合理的快速理赔渠道,缩短案件理赔时间,提高道路交通效率,维护消费者权益,分担交通事故风险。

除了要完善保险制度的协调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外,消费者自身也要积极参与安全驾驶教育活动,了解保险公司相关产品信息,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积极利用保险这一渠道应对交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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