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德涛,孔海棠,2
(1.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安徽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1)
习近平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与党外人士座谈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1]这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最新概括。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它深刻影响了20世纪直至当今中国的政党政治,在可预见的未来还将进一步发挥其巨大优势。1949年人民政协的召开和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正式形成。现阶段,深入挖掘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必然性,对毫不动摇坚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持续创新发展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2]作为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也是如此,它的形成深刻地体现了历史、理论、实践这三重逻辑相互作用、合力催生的制度成果。
习近平指出:“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3]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的形成遵循了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和传统文化底蕴,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由一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伴随西方列强入侵封建的旧中国而造成的社会性质的变化、社会分层和各阶级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艰巨的革命任务和复杂的革命性质的背景下产生的。这些社会历史背景构成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深刻的内在历史逻辑。
1905年中国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同盟会创立之后,中国开始走上了政党政治的发展道路。辛亥革命之前,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为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前赴后继、不懈奋斗,努力寻求救国救民的社会改造方案,先后经历了太平天国起义、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清末新政、君主立宪等政治运动,各种政治势力及其代表人物纷纷登场,但均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之后,政党政治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效仿西方国家实行议会政治和多党竞争制度,但它很快在中外各种反动势力的冲击下归于失败。1927年至1949年,国民党蒋介石实行一党专制,违背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和人民愿望,最终为人民所抛弃。“事实证明,不触动旧的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各种名目的改良主义,旧式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4]各个阶级、各条道路、各种政治制度指导下的自救、自立、自强的奋斗,虽然总体上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了中国历史的进步,但中国依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得到解决,革命历史任务也未能完成。
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转变及其派生的社会矛盾、革命任务、阶级关系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众所周知,1840年至1949年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中国长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社会矛盾在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之间矛盾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之间的矛盾,中国社会出现了两对主要矛盾。中国的革命任务就成为既反对帝国主义又反对封建主义。中国的社会结构也出现了严重分化,呈现出多阶级、多阶层,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多阶级、多阶层即中国不但有帝国主义扶植的封建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等统治阶级,还有工人、农民和中小资产阶级等受压迫的被统治阶级。两头小、中间大即作为统治阶级的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作为受压迫最为严重的无产阶级人数较少,作为受压迫阶级的农民、中小资产阶级人数众多。中国社会的阶级力量则出现了两极分化,呈现出“两头硬中间软”[5]的特点,即作为统治阶级的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作为受压迫最为严重的无产阶级人数虽然较少但力量集中而强大,而作为受压迫阶级的农民、中小资产阶级,人数虽多但力量分散而弱小。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往往不是多个政党共同起主要作用,而是少数几个大党出面整合各种利益。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始终不能充分发展,造成了人数众多的中国资产阶级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政治上的两面性和经济上的多层性(官僚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中国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和多层性说明了它不是一个力量集中、革命性强的阶级,决定了它不能组建一个力量集中而强大的纯粹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也就无法承担领导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任务。但农民和资产阶级数量巨大,具有一定的革命性,却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社会力量。
近代中国政治的发展呼唤适应中国国情的新的政党制度。只有找到与中国的社会性质、社会矛盾、革命任务、社会结构等中国特殊国情相适应的社会改造方案和政党制度模式,中国革命才能取得成功。作为新型政党而诞生的中国共产党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历史前提。“任何政党和政治力量,要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站住脚跟,就看你是否能解决中华民族所面临的问题,完成这个民族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6]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正确分析和认识中国具体国情,认清了中国革命性质,找到了一条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积极参加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为中国革命取得成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不是旧的、被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本主义的社会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而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7]。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赋予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以社会主义的未来前途,并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方针、政策和策略。中国社会特有的矛盾因此而获得了一种理论上的解决”[8]。正是在这个社会历史背景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应运而生,这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性质决定的,是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而量身定做的。
任何政党制度都带有特定的历史文化基因,都离不开一定的传统文化的滋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也是如此,它深深地植根于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天下为公”“以民为本”“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等优秀传统文化之中。
1.新型政党制度蕴含了“天下为公”“以民为本”传统文化精华。《礼记·礼运》中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记载,意为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吕氏春秋·贵公》中也有“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天下即是所有人共有的,那么把天下当作私有物,以天下奉一家一姓之私,就是不能容忍的。所以“天下为公”的思想,后来便成为谴责独夫民贼的历史文化依据。因此,“天下为公”体现了自古以来人们所要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社会。“以民为本”即民本思想,这一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影响很大。《尚书·五子之歌》中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意为庶民是国家之根本,庶民稳定则国家安宁。《孟子·尽心章句下》中则有“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强调普通民众在国家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荀子《王制》中有“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表达了黎民百姓在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中的重要性。这些朴素的民本思想历来是君王圣贤维护统治、稳固江山的重要价值理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汲取了中国古代“天下为公”和“以民为本”中蕴含的人民天下、公平惠民的价值观念,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调动人民群众参加革命的积极性,整合各革命阶级的革命力量,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通过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反对个人独裁、一党专政来拯救国家、民族和人民于水火。
2.新型政党制度蕴含了“和而不同”“兼容并蓄”优秀文化基因。《国语·郑语》中有“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意为实现了和谐,则万物即可生长发育,如果完全相同一致,则无法继续发展。《论语·子路》篇中则有“君子和而不同”,意为君子善于听取别人的不同意见,又能够用自己的正确意见去纠正别人的错误意见,与人搞好关系,而不是盲目认同。后来“和而不同”还引申为处理各个国家之间、各个民族之间、各种文化之间、各个阶级之间和各个政党之间的关系。“兼容并蓄”最早出现在明朝方孝孺的《复郑好义书》中,意为把不同内容、不同性质的东西统统加以保留。但兼容并蓄并不是生吞活剥、毫无批判地吸纳。毛泽东曾指出,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发展,我们不能割断历史,对于从孔子到孙中山的中国文化遗产,都要加以批判地继承,“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9],从中吸取有价值的东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所体现的和谐包容、共生共赢理念正是对“和而不同”“兼容并蓄”优秀文化基因的传承。
“天下为公”“以民为本”“和而不同”“兼容并蓄”所彰显的人民天下、公平惠民、和谐包容、共生共赢等价值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所在,是中华优秀文明成果和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已经渗入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血脉和基因之中,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文化滋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所以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大地上产生和成长,正是因为这里有它存在的文化根基和适合它生长的文化土壤。
一个国家所实行的政党制度,以及该政党制度在这个国家是否具有合法性,不仅取决于该国的社会历史文化条件,还取决于科学理论的指导。科学理论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是共产党制定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论依据。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统一战线理论、多党合作理论等科学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重大制度成果。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已明确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取民主”[10]。在巴黎公社的实践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民主政治提出了一系列构想。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取得成功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他曾指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1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也应当是国家权力的真正主体;真正的民主是人民主权,即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建立国家政治制度,运用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只有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人民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目标,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运用于中国革命斗争的具体实践之中,艰辛探索人民群众广泛政治参与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创立了人民民主理论。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揭示民主政治的阶级本质,认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体制,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国体。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构建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体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这是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的革命相适应的,它既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专政民主共和国,也有别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共和国。抽象的、绝对的、超阶级的民主是不存在的,作为国家体制的民主总是属于一定阶级的,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需要的民主,既不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民主,也不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民主,而是“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民主,是工、农、中小资产阶级等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因此,中国共产党所追求的新民主主义制度,不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毛泽东指出:“只要共产党以外的其他任何政党,任何社会集团或个人,对于共产党是采取合作的而不是采取敌对的态度,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和他们合作的。”[12]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中国共产党有意识地保留了各民主党派,并确立了与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其实质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民主是防止党和人民政权变质的根本途径。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在与黄炎培有关“历史周期率”的谈话中就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3]通过发扬人民民主,发挥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和国家权力的监督,才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毛泽东创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学说即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深刻而清楚地阐述了中国革命成功后,将要建立的政体和政党制度。国体决定政体和政党制度,政体和政党制度是为国体服务的,政党制度又要与政体相适应。毛泽东强调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体是“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14]。与民主集中制这一政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建立统一战线的基本原则思想,为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策略奠定了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了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无产阶级革命需要农民的“合唱”,否则就会“孤鸿哀鸣”;无产阶级要建立与其他革命阶级和革命派别的广泛联盟;从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来确定革命的同盟军及革命的敌人;争取和做好同盟军的工作是革命成功的大事。列宁结合时代变化和俄国革命具体实践,继承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他提出要巩固工农联盟;要巧妙地利用敌人之间的矛盾争取大量同盟者,孤立敌人;与资产阶级民主派结成联盟时,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建立工人统一战线和反帝统一战线等一系列统一战线策略与理论。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国情出发,始终把统一战线作为中国革命成功的三大法宝之一,在实践中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首先准确回答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正确把握了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科学分析了中国阶级状况,从而明确指出了中国革命谁领导、依靠谁、团结谁和打击谁,提出了建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中关于如何处理与资产阶级的关系问题是关键。中国共产党在这个问题上既犯过右的错误,也犯过“左”的错误,这是因为在党的历史上经常混淆了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界限。“当我们党的政治路线是正确地处理同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或被迫着分裂统一战线的问题时,我们党的发展、巩固和布尔什维克化就前进一步;而如果是不正确地处理同资产阶级的关系时,我们党的发展、巩固和布尔什维克化就会要后退一步”[15]。因此,正确处理同资产阶级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创新。
虽然由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充分和中国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两面性,致使中国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没有彻底的革命决心和坚强的领导能力,资产阶级不能领导中国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终成功,但是“任何政党的政策如果不顾及这些阶级的利益,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不得其所,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没有说话的权利,要想把国事弄好是不可能的”[16]。因此,若要取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胜利,必须有农民和中小资产阶级的广泛政治参与。要团结工农以外的进步力量和中间力量,首要的是团结中国各民主党派,因为中国各民主党派成员是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国民党左派民主人士中的主要代表。毛泽东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作为总的策略和出发点,把党对工、农和中小资产阶级统一战线工作的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发展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这就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回答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时如何处理与其他政党的关系,认为“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作”[17]。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如何处理与其他党派的关系以及建立什么样的政党制度,由于具体实践的限制,他们没有也无法作出回答。随着共产主义运动进一步发展实践,列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相关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俄国革命的具体情况,研究了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的新课题。列宁意识到无产阶级的敌人是异常强大的,指出要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民主党派反对共同的敌人。在无产阶级政权建立后,列宁试图建立共产党领导的多党派的联合政府,由于右翼党派的敌视,多党合作制度在苏联最终没能实现。但列宁始终没有放弃多党合作制度,他特别指出不同的国家在选择政党制度的时候“要善于针对各阶级和各政党相互关系的特点,针对共产主义客观发展的特点来运用共产主义普遍的和基本的原则;要看到这种特点每个国家各不相同”[18]。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多党合作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具体实际,在处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探索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上作出了重大贡献。早在抗战初期,毛泽东就曾指出,我们“在政权问题上……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19]。因此,中国共产党在19个解放区内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革命政权。在抗战胜利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大上,毛泽东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对未来的国家政权、国家政治制度以及各政党的关系作了精辟的阐述。他指出,苏联所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是由其本国的具体情况决定的,而中国实行何种政治制度也是由我们本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20],即是多阶级多党派合作的政治制度。在革命即将胜利的前夕,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在中国人民的任务还是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必要条件还不具备时,中国人民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21]。这就指出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较长时期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还有其存在的阶级基础。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22]新中国建立后,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实践的顺利开展和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认识到民主党派长期存在的必要性,“长期合作”的期限突破了新民主主义时期。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指导方针。多党合作的期限为“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2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多党合作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制度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人独具特色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
实践是检验政党政治发展道路上的理论和政策正确性的标准。经由实践的具体检验——包括错误实践的深刻教训和正确实践的经验总结,中国人民才逐渐摸索到通往成功之路。中国共产党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国、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斗争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只有最大限度地与其他民主党派结成政治联盟共同奋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取得胜利。在此过程中,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也就顺理成章地形成和确立起来了。
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标志着此时的中国出现了比资产阶级政党更有信仰、更有觉悟、更有力量、更有领导能力的无产阶级政党。但中国共产党在第一个决议中,提出“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攻击的政策……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24]。这说明,刚刚成立的中国共产党还没有认识到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和政党合作的必要性。中共二大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以后,中国共产党转变了认识,提出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的主张,愿意和其他革命的政党合作,而正处在摸索中的国民党领导人孙中山看到了代表中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共产党是一股“新鲜血液”,愿意与其合作。中国共产党向孙中山提出必须改组国民党才能合作。孙中山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必须实行共产党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的党内合作。在共产国际的极力帮助和要求下,1923年6月,中共三大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1924年1月,国民党召开“一大”,接受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反帝反封建的主张,对国民党进行改组。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标志着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统一战线正式建立。1927年由于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第一次国共合作宣告失败。从此,国民党除少数左派坚持反帝、民主、爱国的立场外,其他绝大多数由原来的民主革命联盟堕落成为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一方。虽然“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内与国民党合作的这种‘党内合作’模式与多年后逐步形成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模式没有关联”[25],但国民党右派的背叛却教育了中国共产党,也教育了国民党中的左派人士,使他们认识到要联合起来才能推翻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和一党专制。
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国政治舞台上开始形成了三种代表不同政治势力的政党:一是代表帝国主义、大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二是代表工人、农民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三是代表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等中间势力的其他党派。国民党背叛革命,一意孤行实行一党独裁统治,共产党走上了武装反抗国民党一党专制统治的道路,中间势力则摇摆于国共两党之间,既不满于国民党一党专制统治,又恐惧于共产党领导的工农革命。三种政治势力的较量,随着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当中国面临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入侵和中国民族严重危机时,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分化和组合就加剧了。1935年8月,中国共产党发表《八一宣言》,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这一呼吁得到全国包括代表中间势力的党派在内的其他进步政治力量的积极响应,如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即国民党左派成立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中国致公党、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后改为中国人民救国会)等。随着日本的全面入侵,全国人民一致强烈要求抗战,国民党最终不得不承认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这就标志着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和具有广泛合作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
一切事物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结构的变化。中国政党制度由一党专制向多党合作制的转变即是一种结构转型。第二次国共合作在促进全民族团结抗战的同时,也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抗战时期,国民党推行“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实行一党专制,违背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潮流。1939年11月,以“调解国共纠纷”为宗旨而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呼吁团结抗日、实行宪政。1941年在统一建国同志会基础上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改名为中国民主同盟。国民党和共产党在团结抗战中的不同表现,使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对国民党失望,并不断发展和加强与共产党的合作关系。这一时期根据各方要求建立的国民参政会成为各种政治力量活动的平台。国民党坚持一党专制和消灭异己的政策,反而促成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这个平台上的团结协作,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经常利用聚餐会、座谈会、茶话会、拜访、谈心、祝寿等形式进行参政活动。据《黄炎培日记》所载的不完全统计,从1938年5月至1945年12月,各抗日党派负责人与中共领导人的各种形式的聚会就达一百二十次之多”[26]。中国共产党在征得各民主党派同意后,于1944年9月正式提出废除国民党一党专制、成立多党合作的联合政府的要求。联合政府的构想一经提出,便产生了重大影响,很快获得了各民主党派、各革命团体和各革命阶级的大力支持与公开响应,成为打击国民党一党专制的有力武器。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在19个解放区内普遍实施“三三制”政权。“三三制”政权是未来全国性民主联合政府的模型。“三三制”政权的创建让国内外有识之士认识到“这个政府和军队真正是属于人民的”[27]。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旗帜鲜明地指出,建立联合政府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必然,“不管国民党或任何其他党派、集团和个人如何设想,愿意或不愿意,自觉或不自觉,中国只能走这条路。这是一个历史法则,是一个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趋势,任何力量都是扭转不过来的”[28]。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一致要求结束国民党一党专制制度,成立各阶级、各政党组成的民主联合政府。但国民党仍然一意孤行,坚持反共独裁统治。围绕民主和独裁的选择又成为三种政治势力较量的焦点。代表中间势力的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在对国民党形成压力的同时,自身组织也获得发展。后来作为多党合作主体的民主党派大多在这一时期先后成立,1945年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成立,1946年九三学社建立,1947年中国农工民主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建立和中国致公党改组成功,1948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建立等。国民党蒋介石发动内战后,各民主党派逐步放弃了“中间路线”,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的号召,站到中国共产党一边,并配合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从而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基本格局。1949年人民政协的召开和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正式形成,人民政协成为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这也标志了国民党一党专制的失败和中国政党制度实现了由一党专制向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制度的成功转型,这不仅在中国的历史上,甚至在世界历史上都是从来没有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在全国处于执政地位。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继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为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围绕多党合作的存废出现了三次大的争论,经受了实践检验。
第一次争论发生在新中国建立初期。随着革命的胜利,党内一些人出现骄傲自满情绪,甚至有人发问“革命胜利了,为什么还要统一战线?”1950年举行的全国首次统战工作会议对这种错误倾向进行了纠正,明确了民主党派的阶级联盟性质及其存在的必要性,统一了全党思想和认识,并提出“团结、建设、进步”的方针,随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和思想觉悟方面有了很大进步。第二次争论出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前后,这次争论主要围绕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而展开。有的人认为应该将政协设为“权力机关”或“半权力机关”。针对这些情况,1954年12月19日毛泽东专门邀请各民主党派人士座谈政协工作,积极向党外人士作出解释。两天后召开的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将人民政协的性质界定为各党派的协商机关,党派性的统一战线机关,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解决了政协与人大、政府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的关系问题,“为在中国长期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29]。第三次争论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出现的。在民主党派阶级基础发生根本变化的背景下,又出现了一些人对民主党派存在必要性的质疑。对此,毛泽东于1956年4月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如今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30]同年9月,刘少奇在党的八大上以政治报告的形式正式确认了在今后“应当采取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进一步指出了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时期的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改变,“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31]。各民主党派变成了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毛泽东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期限都进行了说明,提出了“两个万岁”,一个是共产党万岁,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互相监督”包括共产党监督民主党派和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两个方面的内容,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在主导、领导和执政的地位,“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32],因为这样“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33]。“八字方针”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平台实现升级和这一政党制度在中国正式确立。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孕育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于新中国成立时期,确立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时期。通过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历史对照、理论审视和实践考察,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比其他政党都更加准确地认清了中国的具体国情,找到了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科学理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把握了当时的民意,赢得了中国人民的拥护,以一个新型政党创造了新型政党制度,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因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理论的创造性和实践的优越性。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从统一战线中分离出来,上升到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层面,并伴随统一战线事业继续推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中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34],持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随着中国政治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逐步巩固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必将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