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红 青岛市城阳区财政局
前言:企业等级划分依据是人员数量与营业收入,不同行业,规定要求不同。比方说人数不足三百、营业收入不足两千万的零售企业均被划入中小企业的行列。人数少于一千、营业收入少于四千万元的工业企业均被视作中小型企业。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实力偏弱,抵御风险能力自然不强。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国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但由于政策存在缺失、未能有效落实,大大削弱了财税制度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财税制度进行创新,进一步增强扶持效果。
无论是企业人员扩充,还是经营规模扩大,都需要资金的支持。但从实际来看,饱受资金困扰的企业不在少数。一旦资金缺失,企业的发展步伐必然放缓。很显然,这种结果不是我国希望看到的。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国逐年增加财政预算,并积极拓展扶持项目。在财税制度的引导下,各地区纷纷开展帮扶活动。地方政府常用帮扶手段有信贷扶持与创新扶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1]。
地方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机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服务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资源,为保证服务质量,需源源不断的补充所需资源。每一年,各地区政府都会列出大量采购订单。由于采购门槛较高,导致中小企业无缘申请[2]。随着财税制度的完善,采购门槛出现松动,这对中小企业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中小企业通过完成订单,获取发展资金。如此一来,中小企业的综合实力必然提升一个档次。
近些年市场经济逐渐放开,加剧了竞争局面。中小企业要想始终保持活力,需积极开展研发,促进创新力的形成。从实际情况来看,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占比较小。为改善局面,我国制定及执行很多优惠政策。在政策的作用下,中小企业纠正自身错误看法,积极投身到技术创新行列中。
在中小企业发展历程中经常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这时就需要依靠融资,弥补空缺。财税制度在降低融资门槛上有突出表现,这对提升融资成功率大有益处。随着信用体系不断完善,融资审核时间缩短,放款速度自然会加快。更为重要的是,金融机构可登录信用平台,查看企业详细信息,以此判断其信用等级。信用高,则放款,信用低,则拒绝。如此一来,金融机构就可有效规避风险。
虽然我国实行财税制度已有一段时间,但扶持效果并不理想,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缺乏系统规划。中央只是将政策文件逐层下达,并没有进行统一管理。各地区政府会对文件内容进行解读,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扶持措施。不同地区,扶持方式不尽相同。这本应是好事,可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但殊不知,这样做会增加管理难度。各地区政府并未做好统筹规划工作,又缺少相应的管理经验,导致把控不到位,造成大量资源流失。在扶持名单中的企业可获得足够支持,但不在名单上的企业只能望而却步。另一面,扶持手段单一。现阶段,有两种常用的扶持手段,一是优惠政策,二是专项扶持。只有满足相应要求的企业,才能获得发展资金。无论是在何地,中小企业的数量都很多,造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这样一来,企业可获得资金就十分有限,无法支持其正常发展。
现行法律还有不完善之处,阻碍财税制度发挥功效。为达到预期目标,需要弥补法律体系薄弱点。在完善工作开展前,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了解真实实况。同时广泛听取意见,找到法律体系的不足之处。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需做好三方面工作:其一,统一扶持形式。在法律条款中给出一个范围,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其二,扩大扶持范围。以往扶持对象大多属于高新产业范畴,无法给予其他产业支持。要想切实提升扶持效果,应将其他产业纳入扶持范围[3]。比方说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其扶持地位与高新产业相当。其三,规定政策执行度。为避免扶持不到位的现象出现,在法律中要明文规定扶持要求。当然,中央要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以培养地区政府的科学认知。
多年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一个道理,即授人以鱼的方法不可取。为实现授人以渔的目标,我国政府要转变工作思路,推动自主创新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地区政府要将财税制度精神进行宣传,确保中小企业准确掌握。在财税制度的作用下,中小企业明白了一个道理,即创新力是企业永葆活力的关键。另外,企业竞争,实则是人才竞争。为提高中小企业的认识,财税制度要给予人才建设一定支持。如此一来,中小企业积极投身到队伍建设中,这对促进创新力的形成很有帮助。
为打破发展不均衡的局面,各地区政府要不断提高扶持层次。在工作初期,可选择几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将其作为帮扶试点。在这期间,不断积累经验教训,为财税制度推广奠定基础。待试点企业步入正轨后,地区政府将目光聚焦在其他产业,以此增加扶持面。根据行业发展特点,确定扶持等级。等级不同,扶持力度不同。
总结:在新时期下,财税制度的作用日益突出。但受诸多因素限制,财税制度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因此,需要对现行制度进行调整,并做好统筹规划。借助财税制度的优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中小企业向更高层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