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7日晚在多区展开拘捕行动,总共拘捕17人,起获不少爆炸品。
东方日报网8日称,今年1月27日在明爱医院、1月28日在深圳湾口岸及2月2日在港铁罗湖站均发生爆炸品案。警方调查后发现3案均涉及炸药及遥控装置,且有人在社交平台预先或事后承认责任。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8日召开记者会称,警方7日在九龙及新界搜查22个单位,行动中拘捕12男5女,年龄介于21岁至53岁之间,且在其中一个单位发现3个半制成的土制炸弹,每个装有1.5公斤炸药,并有3个未连接的爆炸装置。同时警方发现2.6公斤可用作土制炸弹的化学物品,另有60支电子火柴等。李桂华说,炸弹半制成品相当不稳定,遇热或遇火随时可能爆炸,对大厦安全影响非常大,“有关人士罔顾公众安全,行为极不负责任”。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企图导致爆炸或制造、存有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制造、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意图借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使他人能够借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无论爆炸是否发生及是否对人身或财产实际造成损害,均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20年。
8日晚,一些反对派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聚集,并在停车场一带被查获汽油弹等物品。警方严厉谴责不法分子制造并在民居附近存放危险品,严重威胁市民人身安全。▲ (叶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