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丽平
(庆阳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甘肃 庆阳 745000)
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属半农半牧区,全市天然草原面积达到1 920.04万亩,草综合植被盖度达71.78%。更新种植紫花苜蓿102万亩,储存苜蓿青干草及其他农作物秸秆248.1万t、加工草颗粒46.7万t,青贮玉米秸秆305.2万t。全市扶持建成甘肃中盛、环县正丰等重点龙头企业35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30个。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合作社)200多个,培育规模养殖户9.1万户,规模化率达到46.5%。
目前,全市肉牛、肉羊、生猪、肉蛋鸡饲养量分别为66.7万头、665.4万只、180.31万头、1 700.5万只。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梯次推进”和产业化带动、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养殖、品牌化引领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宣传动员有条件、积极性高的养殖场(户)自筹资金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截止目前直连直报系统中备案的规模养殖场510个,其中生猪场106个,肉牛46个,奶牛7个,肉羊271个,蛋鸡46个,肉鸡20个,驴10个,特种经济动物1个,鹌鹑1个,兔1个,鹿1个,肉蛋奶总量达14.49万 t。
随着庆阳市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粪污治理任务日益艰巨,畜禽粪污产量也日益增加,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年产生量约为802.986t,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约达到75%以上。
目前庆阳市有4种技术模式,其中种养结合领域包括粪污全量还田模式、粪便堆肥利用模式、粪水肥料化利用模式、粪便饲料化利用模式。为控制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首先指导养殖场实行干法清粪,禁止水冲粪,控制生产用水量,建设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污水管道应暗沟设置,实现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其次指导养殖场必须配套治污设施设备,建造防淋防渗的堆粪场,以及防渗防漏的污水沉淀池或沼气工程。粪便、污水贮存设施的容积按照养殖量与贮存周期进行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粪便不得随意露天堆放,应集中贮存在堆粪场进行堆积发酵,污水经排污暗管进入污水沉淀池或沼气池,确保污水不外泄。严格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3%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企业)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量收集处理的粪污,实行协议收购处理。
严格落实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评报批手续。严禁未批先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时同步落实,从2017年起,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区必须落实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规定,对未取得环评手续的养殖场,一律不进行养殖场备案登记。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各项理论知识培训,并定期对规模养殖场经营主体开展专题培训,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内容,引导规模养殖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月更新全国直联直报系统,做到场区养殖动态监管信息化、粪污排放量系统化管理等工作。
推进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指导中小规模养殖场(区)建设降低成本、高效率的粪便收集、贮存、处理设施,规模羊场重点推行“堆积场覆土发酵”;规模猪场重点推行“干清粪+贮粪池+污水沉淀池+农业还田”方式;规模牛场重点推行“贮存池+干湿分离+资源利用”方式;规模蛋鸡场改造传统清粪方式,重点推行“传送带式清粪+运输车贮存运输+集中生产有机肥”方式,通过对接种植大户或委托第三方治理机构等方式实现就近还田利用。
推进能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企业建设。在生猪、蛋鸡等存栏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鼓励和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区)和第三方治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以沼气或生物天然气等能源化利用和生物有机肥资源化利用为方向,新建或盘活现有大中型沼气设施和生物有机肥企业,收集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集中处理。
2020年以来,对全市大型规模养殖场和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利用进行一次督查,坚持每季度督查一次,建立了检查工作台账,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庆阳市的规模养殖场为510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了75%、系统备案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了80%。部分养殖场正配备固液分离机械。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能够满足养殖规模需求并正常运行。目前有4种技术模式比较适合庆阳市,其中种养结合领域包括粪污全量还田模式、粪便堆肥利用模式、粪水肥料化利用模式、粪便饲料化利用模式。把养殖与种植、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推广“果—沼—畜”“粮—沼—畜”等生态养殖+绿色种养相结合的循环利用模式。通过各方协同努力,畜禽粪便污染管理已进入有序状态,对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畜牧业经营企业,随市场波动性比较大,一般2~3年一个周期,中小规模养殖场或分散养殖户居多,投入资金处理利用粪污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以一个年出栏200只规模养猪场为例,按照目前该县生产方式,建成一个合格的粪污处理系统,至少花费在50万元以上,另外还需设备运行费用,目前还没有粪污治理项目补助,全靠养殖场自筹解决,这对于畜牧业企业来说,难以承受。
在早期畜禽养殖场建设时,虽将环保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但一直未将粪污处理设施配建作为一项硬性要求来落实,形成了“多、小、散”的客观情况。畜禽粪污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小型养殖场及规模养殖户,管理粗放,粪污储存处理堆放设施简陋。部分养殖场无固定的粪污储存处理设施,畜禽粪污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部分养殖场和规模养殖户对已建成的小型沼气池缺乏维护技术,逐渐停用或报废,造成有效资源空置、浪费。部分养殖场(户)只注重养殖效益,环保意识淡薄,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投入有限。
由于各地区对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认识不足,规模养殖场在选址上只要符合村镇发展规划即可,无法律法规方面的硬性要求,造成养殖场建设较为随意。没有科学规划养殖用地,导致许多养殖场(小区)私自建在了居民区和自家承包地内,治理困难。
从政府层面整合农业、环保、发改、财政等方面涉及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和政策,形成合力,以治理工业污染的大手笔、硬措施来治理养殖污染,把治理与资源的循环利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配合。同时尽快实施禁养区搬迁、关闭或转产相关政策,适时开展禁养区养殖场自行搬迁或拆除,指导限养区养殖者控制规模,完善防疫消毒、粪污处理、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设施设备,确保养殖污染排放环保达标。
一方面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开展畜牧业环境保护的意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畜禽养殖业主的责任意识,争取广泛支持,增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大力宣传畜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政策倾向,引导养殖业主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改善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同时对新建养殖小区加大环保、土地审批力度,提高准入门槛和落实科学养殖技术标准,建设小区时,选址应注意与能源沼气、高效农业建设相结合,形成畜、沼、粮(果菜)生态循环发展模式。
一是要把畜禽养殖场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范畴,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源头控制污染。二是在畜禽规模养殖建设时,要论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项目前期的环境评价,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步的原则。三是要科学的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居民集中居住区、饮用水源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工业区等1~3 km内禁止新建规模养殖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积极推进生态型畜禽养殖小区的建设,走绿色、环保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