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的几点思考

2020-03-05 00:48尹广天
北方经济 2020年1期

尹广天

摘  要:固定资产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当前内蒙古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正处于改善供给、优化投资结构的关键时期,本文以统计数据和预计数据为基础,围绕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发展阶段、投资比重、投资构成、投资主体等方面分析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发展建议。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  投资比重  投资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了“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随着经济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及“六稳”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深入落实,兴安盟的固定资产投资必将有一个新的更大的突破。

一、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发展现状

(一)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发展阶段

近几年来,兴安盟的固定资产投资无论增速还是总量都经历了一个振荡波动的过程。“十三五”初期,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处在高速增长阶段,2015年增长18.1%,2016年增长20.1%;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与GDP之比上升至129.1%,大幅超过同期GDP增速。“十三五”中期,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处在减速换挡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2018年一季度的-49.4%到2018年12月的-16.7%,收窄32.7个百分点。“十三五”后期,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进入到了理性增长阶段,2019年1-9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16.7%到6.3%,增长23个百分点。投资总量也由2015年的425.33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539.55億元,净增了114亿元。到了2018年又断崖式降到了220.22亿元,减少了319.33亿元。占2018年GDP的46.6%。

(二)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趋于合理

从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占全区比重情况看,“十三五”期间,全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趋于合理,投资总量占全区投资总量的比重由2016年底的3.34%增长到2018年底的5.12%,提升了1.78个百分点,兴安盟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作用逐渐增强。从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情况看,2015年,全盟固定资产投资占当年GDP的84.67%,分别高于全区、全国8.01和3.16个百分点;2016年,全盟固定资产投资占当年GDP的97.86%,分别高于全区、全国15.84和17.7个百分点;2017年,全盟固定资产投资与GDP之比为129.1%,分别高于全区、全国94.99和52.73个百分点;2018年,全盟固定资产投资占当年GDP的46.61%,高于全区21.7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23.99个百分点。

(三)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产业结构不断改善。从固定资产投资的产业结构上看,“十三五”期间,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9.33:35.72:54.95演进到2018年的1.71:21.69:76.6。一产投资比重下降了7.62个百分点,二产投资比重下降了14.03个百分点,三产投资比重上升了21.65个百分点,投资总量主要依靠二、三产业拉动,三产投资占主导地位,基本占到固定资产投资的70%左右。这也反映出兴安盟农牧业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进程依旧缓慢,种粮卖粮、养畜卖畜的传统经营模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一产投资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和潜力。

从具体行业门类看,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依然是制造业、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三大领域。2018年全盟固定资产投资220.22亿中,制造业实现投资20.13亿元、基础设施实现投资137.25亿元、房地产业实现投资46.57亿元,三大领域合计完成投资203.95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92.61%。2019年1-9月份,全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8.46亿元,其中,制造业完成投资17.74亿元、基础设施完成87.16亿元、房地产业42.34亿元,三者合计完成投资147.24亿元,占全盟固定资产投资的 87.4%。从近两年的内部增速来看,制造业、基础设施增势明显,房地产业增速虽有所回落,但仍旧保持在15%以上的增长态势,三大领域将依旧是拉动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提升的主要力量。

投资主体不断优化。投资主体结构是指各种投资主体之间投资的数量比例关系。投资主体大致可分为国有、民间、港澳台及外商三类。而兴安盟投资主体以国有和民间投资为主,“十三五”期间,民间投资占全盟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不断提升,由2016年的23.34%提升到2019年1-9月份的45.6%,提升了22.3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拉动全盟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

二、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小

以2018年为例,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占自治区比重虽有所提升,但也仅为5.12%,占国家比重仅为0.035%。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占自治区比重分别为2.46%、3.01%和6.594%,占国家比重分别为0.017%、0.02%和0.045%。

(二)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不平衡不充分

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总体投向仍然集中在制造业、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三大领域,明显存在短板和弱项。从今年前三季度情况看,在国民经济20类行业中,兴安盟几乎没有投资的有5项,增速低于全国的有7项,低于全区的6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依然是兴安盟的投资短板,仍有较大的投资潜力和投资空间。

(三)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

谋划和储备投资项目的力度不够。特别是支撑兴安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投资项目更是少之又少。已经储备的项目绝大部分也仅是一个名称,前期工作不扎实,很难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营商环境不优。投资的“洼地”效应并没有真正形成,资源和环境禀赋的吸引力不足,招商引资洽谈签约的多,落地见效的少。土地、融资和人才仍然是制约投资的主要因素。投资项目风险大。兴安盟大多数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构成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一旦银行断贷,项目就无法完成投资。

(四)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效益并不明显

许多投资项目建成后并没有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有的产品没有市场需求形成了无效供给,同时又占用大量资源。这种外延型投资方式虽然短期内能拉动经济增速,但从长远看,反而加剧了供过于求的矛盾,浪费了宝贵的经济资源,降低了经济增长的质量。

三、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趋势和建议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稳增长最重要的抓手依然是投资。通过投资,可以扩大社会再生产的规模,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社会生产的技术水平,调整经济结构,改变生产力的地区分布,增强地区的经济实力。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加快补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所以,加大投资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增长的重要手段。

(一)选准投资方向和领域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兴安盟是欠发达地区,在基础设施保障、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医疗卫生服务、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还有相当多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要紧紧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扩大合理有效投资,以投资打通转型堵点、疏通发展脉络。要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加快推进乌阿铁路扩能改造,推进G5511草高吐至乌兰浩特、G1015新发至科右中旗等高等级公路、各旗县市旅游公路建设,加强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引绰济辽”等水利工程、农业高效节水及数字、物流、能源補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产业发展短板,要在制造业、新兴产业和技改项目上下功夫,突出“十大重点产业链”,特别是在“两米”“两牛”和旅游业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支持各类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创新实验室,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技创新。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积极争取教育、医疗、育幼、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投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二)谋划和储备投资项目

进一步强化项目思维,深入研究国家、自治区产业和投资政策以及市场需求变化,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机遇,重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优结构等方面谋划储备项目,围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城乡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服务、核心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升级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坚持做大总量,做优质量,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储备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谋划一批拉动力强、利长远、增后劲的重大支撑性投资项目,尽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争取将兴安盟更多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支持范围。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工作,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大幅减少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对微观主体的直接干预,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更大力度降成本举措,有效降低电价,降低物流仓储成本,加大乱收费查处整治力度。抓好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要比照国家标准来制定兴安盟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四)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既要用好政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又要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投资作用。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投资的积极性,发挥民间投资的主力军作用,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培育多元投资主体。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利用民间资本的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围绕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7个领域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做实做细项目库,谋划储备一批成熟项目。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引进市场化机制募集资本和吸纳社会资金,开辟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摆脱过度依赖银行体系的融资结构。通过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相对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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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内蒙古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