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铁路工程质量内部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0-03-05 19:09:55李纯军
工程质量 2020年9期
关键词:监督机构内部监督工程质量

李纯军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山东 济南 250001)

0 引言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是规范铁路建设依法合规的重要手段,是新建铁路项目实现平稳交付运营的重要推手,为实现我国铁路高质量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4年铁道部被撤销后,原有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包括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各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站)整体保留在了中国铁路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职能由代表政府履职的行政监督变为企业内部监督,虽然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但由于铁路系统长期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市场准入考评体系,其与转变后的内部监督模式匹配度较高,因此,监督机构的运作方式和主要工作内容也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内部监督的威慑力尚在,但结合新的职能要求及相关政策,内部监督模式仍存在些许问题,鉴于此,抓好铁路内部监督工作仍然是促进铁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日常工作中的一些有效做法,从区域监督站的角度,谈谈监督机构如何做好铁路工程质量内部监督工作。

1 铁路工程质量内部监督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这些年来,铁路局区域监督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兢兢业业,认真履职,为维护铁路依法合规建设、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铁路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成为一支让不法分子望而生畏的有生力量。但不能否认的是,受体制改革、铁路建设形势迅猛发展以及监督机构管理思路和管理水平的影响,个别监督站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机构目标定位不清、不准,缺少明确的机构运转和发展指导思想。

2)监督工作抓不住重点,监督人员疲于奔命,但监督成效却打了折扣。

3)工作方法及工作流程不规范,缺少章法,影响了监督质量和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4)监督惩处层次不清,惩处效果不佳,监督震慑作用不明显。

5)不重视监督队伍建设,监督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

2 做好铁路工程质量内部监督工作思路探讨

质量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铁路工程质量内部监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精准定位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有一个精准、明确、切合实际的总体目标定位是开展好监督工作的根本前提。笔者认为,一个合格的监督机构,应围绕“尽职,无责,有威,有位”8 个字开展好工作。

1)“尽职”就是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完完整整地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作为监督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和规范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积极应用成熟可靠的检测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客观科学、实事求是、有序可控、规范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成监督任务。监督机构内部监督工作的范围包括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检测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作为监督人员,应坚持“赤胆忠心、铁面无私、讲究科学、精通业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依法合规实施工程监督[1]。应干而不干,或职责不清、“种了别人家的地荒了自己家的田”的情况属于失职,干了而没干好的情况属于渎职。这些都是个别监督机构不尽职的常见表现。

2)“无责”就是监督履职到位,监督项目质量可控、安全稳定。即便项目发生了质量安全事故(事件),也没有监督责任。近几年,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被追责的案例日渐增多,对监督人员的前程和命运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对监督机构的声誉和威信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对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所以,确保无责应该是监督机构最基本的目标。

3)“有威”就是有威信、威望、威严。威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业务好,专业素养高,能够看出问题;另一个是品行好,作风硬,清正廉洁,赏罚分明。

4)“有位”就是监督机构在被监督对象那里有地位,在上级管理组织里有地位,在社会上有地位。

尽职是前提,是根本,是保障。只有做到尽职,才能实现无责、树立威信、确立地位。所以,做好监督工作的核心就是尽职,只要做到了尽职,其他方面自然就能水到渠成。

2.2 抓住监督工作的核心要义

监督机构不是参建方,监督工作也不是日常建设管理,重在“监”和“督”上,机构整体框架思路要清晰、精准,讲究科学和方法,抓住关键、抓准要害,不求面面俱到,但求一击中的,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1)抓短板,实施精准监督。针对当前参建队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情况,改变以往对所监项目均衡检查、缺乏侧重的做法,把监督检查的重心多向管理薄弱、问题突出的标段上倾斜。采用“解剖麻雀”式蹲点检查方式,从人员组成、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转、过程控制等方面,切实查深、查细、查准、查透存在的问题,整改帮扶并重,与参建单位共同研究加强管理的措施,提升其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自控能力,从而带动和提升整个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

2)抓关键,防控质量红线。监督检查时要重点突出,主题明确,有所侧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主体结构、设备运营、主要使用功能有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的环节上,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惩处手段,严厉打击触碰红线的现象。

在质量安全行为方面,重点加强对建设单位责任落实、设计单位现场配合履职、监理单位现场监管、施工单位架子队管理、第三方检测单位规范履约情况及项目竣工验收过程的检查,促使参建各方全面规范管理行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转畅通;在工程质量方面,强化原材料、施工工艺、试验检测和验收四个控制。重点抽查隧道支护结构、路基基底处理、边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桥梁桩基及预应力施工、站房钢结构工程等实体质量;在施工安全方面,注重从管理源头入手,重点抽查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火工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大型模板安装及拆除、工程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软弱围岩地质隧道开挖防护、桥梁交叉跨越施工、铺架作业等内容,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理的流程和责任,提高安全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检查中,注重从现场突出问题向责任主体管理行为的延伸检查,分析参建单位在体系运行、责任落实方面的管理原因,切实查实、查深、查透。

3)抓细节,建设精品工程。积极响应标准化建设管理要求,对在建项目工程质量抓严、抓细、抓实,追求每一段路基、每一座桥梁、每一座隧道、每一个站房都是精品化工程,提升铁路工程社会形象。

4)抓反复,彻查惯性问题。强化问题导向,每季度对日常检查问题库进行梳理、分析,找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阶段性的惯性通病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要求各参建单位建立防范惯性通病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同时,坚持采用停工、拆除返工、记录不良行为、通报、约谈参建单位主管领导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监督管理机制,坚决遏制个别单位习以为常的违规行为,提高参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

5)抓闭合,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要求问题整改跟踪责任人严格核查回复资料,必要时现场复查。对发出整改通知单及认定不良行为的问题,狠抓闭环管理,直至问题整改、隐患消除。

6)抓检测,坚持用数据说话。密切关注在建项目质量动态,精心、精准地制定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监督检测“风向标”和“警示钟”作用。一是开展工程实体质量专项监督检测。结合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适时对各项目施工原材料、工程实体质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测,做到源头控制和过程检验相结合,早发现,早处置;二是现场检查与随机检测相结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当发现直观质量缺陷或对实体工程质量、原材料质量存有疑问时,可直接动用检测手段,实施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或原材料取样检测;三是开展对参建单位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施工、监理单位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检测频次满足要求,检测标准符合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落实好对其检测行为、检测数量、检测结果的监督和核查。对存在履约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问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严肃处理,直至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将其清出铁路建设市场。

2.3 检查行动规范灵活

监督检查是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方式,所以,保证监督检查的质量就决定了监督履职的质量,一次成功的检查行动必然是准备充分、规范高效、成效显著的监督。

2.3.1 开好“三会一课”

1)检查行动开展前,检查组开好检查方案确定会。检查组组长根据拟检查项目的施工动态和质量安全状况,召集检查组成员研究确定本次检查行动将重点检查哪些标段、哪些工点、哪些专业内容及检查组分工、行程安排等问题,让每一个检查组成员都清楚知道这次检查行动的计划安排,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召开检查问题碰头会。就检查组成员发现的问题进行内部交流,研究哪些问题需要反馈、整改要求、如何处罚等事项,并形成统一意见。

3)检查问题反馈会。检查组向参建单位现场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对突出问题公布处理决定。

4)补齐专业短板课。检查开展前,检查组成员对本次检查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提前备课,避免出现知识短板,影响检查质量。

2.3.2 采取机动灵活的检查方式和检查频次

1)检查方式。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抽查的方式,坚持常态化例行检查与针对性专项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检测相结合,灵活运用“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现场破检验证、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效能。

2)检查频次。项目刚开工、高峰期和收尾阶段,工点数量、工程难度和质量安全风险等级等情况是不一样的,对项目的检查频次也应有所不同,区别对待。项目刚开工和收尾阶段,施工工点和工作量相对较少,检查频次可以低一些,以 2~3 个月一次为宜;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工点多、工作量大,质量安全隐患点必然也多,质量安全风险大,这个阶段监督检查的频次可以相对频繁一些,以 1 个月一次为宜。检查过频和过少都不可取。

2.4 监督惩治张弛有度

监督惩治是保证监督工作取得成效的不可或缺的手段。目前内部监督可运用的惩治手段主要有现场签发整改通知单(包含责令限期改正、拆除返工、临时停工等措施)、记录不良行为、约谈、通报等,监督机构应用足、用好这些手段,既不能宽、松、软,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要讲究惩治的层次和力度,以问题整改、隐患消除、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为最终目的。

2.4.1 现场处理

1)签发整改通知单。监督检查发现的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突出问题、安全隐患以及违反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的较为严重的管理行为,检查组应立即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2)信用评价检查扣分或记录不良行为。日常监督检查或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符合信用评价日常检查扣分标准的问题,应将发现问题及扣分情况写入监督检查通知书,由建设单位负责将检查结果录入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对发现问题中符合不良行为认定条件的,直接认定不良行为,并将认定结果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业,由建设单位纳入当期评价结果。

3)召开现场分析会。建设项目存在现场管理失控、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记录较大不良行为等问题时,检查组应立即召集相关参建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召开现场分析会议,通报质量安全问题,深层次分析问题管理原因,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制定整改处理措施,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2.4.2 跟进处理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质量安全问题,监督机构还可以按其性质及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约谈。当发现问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机构可对有关责任单位实施约谈: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记录较大及以上不良行为;出现影响较大的突出质量安全问题;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同一单位重复发生突出质量安全问题或突出质量安全问题久拖不改;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况。

监督机构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提醒、质询、告诫性的约见谈话,听取质量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2)通报。对建设项目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提出工作要求和相关建议,让责任单位“红红脸,出出汗”,知耻而后勇。

以上处理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采用,也可以多种方式并用。

2.5 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监督队伍

有一支素质过硬的监督队伍是履职尽责、干好监督工作的基本保障。素质过硬包括政治作风过硬、工作作风过硬和业务能力过硬。做到素质过硬,可在以下三点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和作风建设,实施监督人员廉洁自律承诺制度,筑牢廉洁监督的思想防线、纪律防线和道德防线。二是加强监督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提高监督履职能力。三是鼓励支持监督人员积极参加科研攻关、继续教育、执业资格考试等技术活动,促进监督队伍综合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打造一支政治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3 监督工作新思路实践成效

近几年来,济南监督站在新形势下的铁路监督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自 2017 年以来,共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问题 1 882 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1 039 件,所监督项目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5 条大中型铁路、2 座大型铁路站房实现顺利开通运营。此外,济南监督站非常重视监督队伍建设,在多年的工作磨炼中,培养、锻造出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硬、政治素质强的监督队伍。济南监督站多次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局评为监督工作暨标准化监督站建设优秀单位。

4 结语

新形势下的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思路。本文从目标定位、核心要义、检查行动、监督惩治、队伍建设五个方面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新思路,并分享了实践验证成效,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可供同行业监督机构参考借鉴,也为其他行业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开拓了思路,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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