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姝 瑾 陈 延 斌
(1.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2. 江苏师范大学中华家文化研究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家训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该时期社会主流思潮继承了程朱理学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品行教育成为家训族规的第一要义,家训在这一时期有了更大的发展,进入了繁荣直至鼎盛的时期。该时期有影响的家训中,仕宦家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徐三重、徐祯稷父子的家训,就是该时期仕宦家训的重要代表之一。
徐三重、徐祯稷父子为官的年代基本上属于明代晚期。徐三重(生卒年不详),字伯同,号鸿洲,松江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学者称其为鸿州先生。他从小好学,品德高洁,其嘉言懿行被远近奉为楷模。万历五年(1577年)徐三重进士及第,在刑部做官三年,因与宰相张居正不和,以病辞归,居家四十余年,潜心读书著述。著有《兰芳录》《鸿洲杂著》《政要》等著作。徐三重之子徐祯稷(生卒年不详),字叔开,号馀斋,又厚源,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进士,曾任刑部主事、四川按察司副使。徐祯稷一直遵行其父的家训和做人风范,在四川为政多年,百姓称赞其施政如清风宜人,送他雅号称“徐公风”。因父亲年老,他调回家乡以便就近奉养。后看到朝政黑暗,便以有病为由,辞官归隐。其事迹见《四川通志·名宦》,有《明善堂诗稿》等书流传于世,学者称其“馀斋先生”。
徐氏父子入仕为官的时期是万历皇帝从开始的改革进取逐渐到居功骄傲、怠于政事的时期,万历皇帝的这一转变导致官场不良风气的加重,不少官员懒政、庸政、不作为。不仅如此,万历皇帝还鼓励官吏向他进奉,在全国聚敛民财,这也使得当时许多官宦上行下效,贪污腐败,生活奢靡。这一时代背景深刻影响了当时的官风和社会风尚。有鉴于此,作为品行端正的儒家知识分子和勤政清廉的官员,徐三重、徐祯稷父子十分注意通过家训对后代进行仕宦道德的训诲。
徐三重的家训教化思想主要体现在其《鸿洲先生家则》(以下简称为“《家则》”)这部家训文献中。该家训计五十八则,《四库全书总目》誉其为“此书皆贻训子孙之语”。全书涉及家族管理的各个方面,举凡祖先祭祀、子孙教化、婚丧礼仪以及置买田宅等家政管理事务都有训语。书中还引用黄庭坚、司马光、程颐、王阳明等古圣先贤的嘉言懿行以训谕子孙。《家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其一,为家长者应“谨守礼法”,“至公”“至诚”
在《家则》中,徐三重特别重视家长的力行和垂范对家庭成员所起的重要作用,强调家庭与家族的荣辱和盛衰系于家长一身。所谓:
为家长最难,必明礼义,识时势,谙事体,通人情,乃可以主持家业,和合人心。夫礼义须读书,时势须明达,事体须阅历,人情须体恤,兼此四者,家运必大昌矣!然何可易言?[1]2796
做家长的,基本素质是“明礼义,识时势,谙事体,通人情”,那么,一个合格的家长在管理家政方面应该如何行事呢?徐三重提出,做家长的最重要的是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谨守礼法”“至公无私”“至诚待下”。
家长当谨守礼法,不得妄为;至公无私,不得偏向。又须以至诚待下,常存平恕。临事之际,毋察察而明,毋昧昧而昏。好恶必当,体恤必周,常视一家如一身,以一身整束一家,则法行而情合矣。[1]2796
这三项原则是做一个合格家长的根本,也是治家之良方:“谨守礼法”,就是做家长的要以身作则,遵守社会公认的家庭规范,不得肆意妄为;“至公无私”,就是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家庭成员,不偏不倚;“至诚待下”,就是以平和宽恕的心态对待晚辈,不依仗家长权威颐指气使。
其二,家庭成员应雍睦齐心,治家谨严
徐三重感叹“世道浇漓,风土恶薄,雍睦之事,寥廖罕睹”[1]2795。基于此他认为,家庭和睦依赖于家长和其他家庭成员,而首在为人父兄者。他强调,处理好家庭事务,维持家庭稳定和发展,依赖于全体家庭成员的人人一体,勠力同心,这是“昌门保祚之要道”。他告诫家人子弟:
每旦夙兴,干理家务。凡事须父子兄弟同心商略,断以理义,务在公平。子弟各尽职业,分劳效力。毋独顾己事,毋自适己怀,毋妒有怯无,毋背亲交外。谋事必悉心,御变则戮力。手足腹心,人人一体,此昌门保祚之要道也。[1]2795
徐三重认为,家庭成员之间产生乖戾、忤逆等家庭不睦、违背伦常的问题,多因彼此之间不能以礼相待所致。他提出父子、兄弟、夫妇如都能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各自的伦理道德规范,这样温馨和睦的家风就能自然养成。
家人同居,易生玩狎,鲜能以礼自将,此乖忤所由生也。《易》曰:“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正言以严得合,因宽致疾,垂训切矣。凡父子、兄弟、夫妇之礼,不过日夕接对,语言、动静之间,书记所载,素所诵习,人自不体耳。但以礼约饬,不惮烦劳,如父坐子立,兄行弟随,见长者则起,应对必以名,出必告、反必面,事必禀命,朝问安、夕定省,诸如此类,肃而行之,习而安之,上为而下效之,则慢易骄抗之性自然消融,而和顺之风未有不成者也。[1]2799
作为封建大家族的家长,徐三重尤其强调家庭妇女的管理教育。“闺门之体,最宜谨严”,派老成端厚者看守中门,严格管理家人及奴仆出入,不许“三姑六婆”一类人与家人接触,以免学坏。他规定:
凡家室之制,须有中门,以老成端厚者一人守之,早启暮闭,妇女无故不得出。女奴年十二,不得擅出;男仆年十五,不得擅入。违者责之。亲姻问遗,守者传递出入。其在外一应非类,如所谓“三姑六婆”者,并不许入。妇女在内,夜行以烛,无烛则止。[1]2797
徐三重还告诫家人,妇女最容易受到诱惑,这样不但容易破费钱财,而且容易做出“邪僻败度”之事,致使家业破落。所以,他要求家人按照“先王之道”“以先正仪礼,作法门庭”,这样就不会出现这种后果。
徐三重的《家则》还对子女的婚姻做了许多具体指导,强调娶妇需注重品德,知书明理,不可只注重门第、财富,但“陋俗之家”“不识大体”的女孩子也不合适。他说:
娶妇以择妇为主,正不可苟。门户不在豪华,而贵清雅,其人读书知礼,守儒素。若陋俗嗜利者,亦所不宜。其女子性行,于此关一二,不可不谨。
豪华之家,其女子必侈汰。不知礼之家,其女子必懭悍。陋俗之家,其女子多不识大体。虽其中不能无间出,要之慎始当如是。是非闻见所及,询访不可少也。[1]2801
家训中还告诉家人不许过早给孩子许配婚姻,同时解释了这样做的害处。
生女许婚,宜待笄年,不得太早。世俗多有幼小受聘者,数岁之内,不惟男女变故难期,且家事亦有聚散。婿或孤贫无倚,妇家不免收异族同处,内外当闲,此慎微别嫌第一事也。若年齿各长,此嫁彼娶,宁复虑此?[1]2799
应该说,这种看法很有道理,避免了日后因“娃娃亲”导致的夫妻矛盾、家庭不和、亲戚反目等许多问题。
古代社会由于生活困难、重男轻女等原因,有些家长溺杀子女。《家则》对此予以严厉批评,特别劝诫家人不可溺杀、抛弃子女。
委弃子女,此村野细民违天贼理者所为。夫杀人而死,国有常刑,杀子女不死,焉知天道不为寔戮?读书明理之家,必无此事,姑书之,或可理论乡俗也。[1]2805
这里,作者还要求子弟尽力劝诫乡人不要溺杀子女,不仅显示了儒家知识分子的仁民情怀,也彰显了一个“读书明理”的官宦之家化民成俗的责任担当。
其三,子弟须读书明理
读书明理是徐三重《家则》的另一重要内容。徐三重告诫子弟,“藏书以训子孙,谓胜良田美舍”。他要求家族子弟须从小读书、知礼、学做人,这样长大成人无论科第成败,都可以谋生,读书明理也可以避免落入不肖者流。
子弟智愚、贤不肖,虽有天命,然父兄须教以读书,皆不可令废弃。纵痴蠢顽悍,若少知理义,亦不敢肆然为非至不可理谕也。家贫力难延师,父自教之;弟若幼小,则兄教之。夫使子弟知书循理,则父兄亦可免不良之累,彼此俱有益矣。世俗善经营者,往往业驵侩,子弟狡慧,则习刀笔二项,皆可营生,第恐相安于好利,则诗书种子遂绝。将来有不肖者,礼义廉耻荡然,更无所不至矣。[1]2796
由此可以看出,徐三重对家族子弟的教育极为重视,他还劝告那些贫穷家境、请不起塾师的族人,可以由父兄教之,务必使他们“知书循理”,这是成人的前提。徐三重还告诉子弟,子孙读书为士人,必须听从“师长示谕”,“敬事师长,如奉尊亲。同侪交与,必先德业。不得妄入公门,不得浪游非地,不得负气玩法,不得屈身俯利”;“受业则退而讽诵诗书,便可身体力行,一言一动,自不肯苟纵”[1]2802。
《家则》对于子弟读书治学还做了具体的指导,规定了应该花力气攻读的书籍以及“戒绝”甚至“焚毁”的书籍:
善读书者,第取圣贤道德本旨,及政治往迹,以评骘编简,即汉魏以前,著述尚可别其纯漓,何况后代浮浪不根之语耶?知此,则书籍可畜亦可读矣。……凡淫亵戏谑、非礼无益者,并不宜有。至于天文图谶、妖幻符咒、秘记左道等书,国有明禁,尤宜戒绝。有则即当焚毁,毋蹈罪戾。[1]2804
其四,养正于蒙
徐三重特别注重对子弟道德品质的培养,他指出,一定要养正于蒙,培根固本,从小事小处严格要求,以杜绝其不良品行的形成。
子弟性行,最宜检防。其淫博酗狂,势必破荡者,固应痛加绳饬。至于结徒任侠,走马击剑,驰逐鹰狗,演学拳捷,交接诐邪,放浪酒食,出入坊肆,流连歌舞,小时畜养鸟鹊,弹射飞走,一切无益有损之事,皆应禁绝。不得视为幼稚,漫同嬉戏,恐习以性成,便乖端悫,门户所系,乌得不严?[1]2797
徐三重还列举不良世风的各种表现,要子弟力戒这些恶习。他说:“不可习于好谲,同趋世风。如刁猾,如强梁,如贪诈,如欺公罔私,如巧文玩法,则入于狭邪小人之俦矣。”[1]2797《家则》还列举了唐代柳氏对于学业未成子弟不得食肉的例子,要子弟体验穷苦生活的艰辛,从而更刻苦致力于学业。
唐河东柳氏家法,子弟学业未成,不听食肉,非惟习于贫苦,且欲其识齑盐之味。夫菜根滋味,往昔名公巨卿犹然甘之,至鄙肉食为膏粱騃子,又何论学业成与未成耶?[1]2800
其五,出仕之道
作为科第世家的家训,对子弟仕宦道德的教诲也是徐三重家训的重要内容。《家则》要求子孙,为士人应做君子,出仕则克己奉公,讲究名节,严戒贪赎,告诫子孙务必不图名利、不浪费民财、不卑屈媚贵、不徇私枉法。
子孙读书,倘幸出仕,当以国事为家事,民心为己心,不得但躐荣名,苟图身利。毋苛刻以博能声,毋卑屈以媚贵要,毋费民以奉所临,毋枉法以徇所畏。昭昭国典,奉以公平;暗暗下情,体以忠恕。念更国家给俸,本足资官,独以食费自浮,乃若不迨,于是乎苟且以充用,则不惟轻昧国恩,而生平名节扫地矣。当思此亦国计民脂,身口之外不得一毫浪费,则用度有余,自然不必分外,夫分外一毫即贪也。“贪”之一字,古今大戒,不惟终身不齿,子孙亦且羞之,己为士大夫,何可不严戒而痛绝也![1]2803
徐三重家训中不仅教育子弟为官行政必须廉政奉公、严戒贪墨,而且为了防止一些为官子弟因薪俸不够开支而贪污受贿,家训还做了制度设计,以家族资助保障子弟廉洁为官。他在家训中规定:“子弟官卑俸薄,父兄主家当计所需资给,毋令空乏,以全其节,亦彼此相成之道,不得谓身已仕国,遂吝家物也。”[1]2803以家族资助的形式为“官卑俸薄”的家族子弟提供生活资助,解决他们廉洁从政的后顾之忧,这的确具有远见卓识。这种规范出仕子孙廉洁从政的制度设计,在中国家训发展史上也很少见。
徐三重的《家则》内容丰富,涉及领域广泛,读来令人很受教益。然而,由于时代原因,家训中也有一些糟粕。例如,其中规定:“叔嫂不通言,男女不同室;居处相隔,行止相避;不共圊溷,不共湢浴;不亲相授受,不同席饮食。”再如,“女子年十岁以外,不得从母至外家;余虽至亲家,亦不得往”[1]2797。还如“凡诸妇于本家,父母在,则归宁;没,则否。兄弟有庆吊大事,则暂往不得过宿,远则不往。本家人来,惟父母与同生兄弟、至亲甥侄则相见,余并否。相见时,必子弟引入,遇夜则不入”[1]2797。这些规定显然是封建纲常礼教的陈词滥调,不近人情。还如,作者提出的“妇人贤明者稀”、她们“寡见大义”等观点,显然也是不公正的评价。
继承父亲徐三重重视家训教育的思想,徐祯稷不仅对父亲的教诲身体力行,为官清正,而且也撰写家训教化子孙,传承徐氏家族的优良仕宦家风。徐祯稷家训思想教化主要体现在其家训著作《耻言》之中。《耻言》一书为作者训诫子孙的语录合集,分上下两卷,共计235则,主要包括治家、修身、教子、处世、为官之道等内容。
为何以“耻言”命名其家训著作?徐祯稷开篇就做了解释。他说:“耻言者,家居谈说偶识之简者也。言之未克行焉,庸无耻乎?存以备自省,亦以示后人犹冀有能释予耻者。”[2]2881也就是说,“耻”为人之“大端”。徐祯稷希望子孙能言行一致,假如不能做到,就要引以为耻。家训内容涉及家庭、社会生活诸多方面,读来颇有哲理和教化价值。
其一,关于治家之道
徐祯稷在回答为何家政难于国政的问题时,强调亲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不像国家治理那样运用法律,而是应该引导教化。他说:
或曰:语云“国政易,家政难”,何也?馀斋曰:疏任法,亲任化,远者易饰,近者难欺。[2]2882
居家之道最为重要的是什么?在徐祯稷看来,是“俭”。居家俭朴,既可以立身,也可以济人。《耻言》云:
或问居室之道奚尊?馀斋曰:其俭哉!俭以寡营,可以立身;俭以善施,可以济人。[2]2883
他强调,家庭生活俭朴,可以保家传家,而生活奢靡、挥霍无度的家庭,不衰落的基本没有。
吾见仕宦而室不丰者,寡矣;吾见丰而不侈者,寡矣。显不可常,而习侈难反,故世家之能保者寡矣。[2]2885
俭约并非吝啬,家训还列举了居家生活虽不俭约但却是必要的五个方面,很有辩证观点:
居室而不俭者有五:奉先一也,为逝者治棺椁二也,为子弟敦师友三也,疾求医药四也,恤亲旧、周急乏五也。亦称其力焉而已矣。[1]2885
徐祯稷认为,居家生活除了“俭”,另外一项就是“勤”。他指出,可以从一个家庭的勤俭还是奢靡,预言这个家庭的兴衰成败,“以乖和竞让,征人世之德怨,以勤惰奢约,兆人家之成败”。他强调家庭男女成员勤劳治生,可以使生活自足,保持家庭生活的稳定发展。徐祯稷说:
君子之室,男女上下勤生而分业,食服吉凶,称家而尊俭,生可使足也,乌在其言利也。[2]2890
徐祯稷还特别提出治家业、传家业于后世子孙,明智的家长应该重在治“守家之人”,遗家业给后人应该传授给她们“保业之道”。他说,“人治家业,以贻后也。治家不治守家之人,贻业不贻保业之道,智乎哉?”这句话道出了治家、传家的真谛,的确是至理名言。
其二,关于齐家之策
在睦亲齐家方面,《耻言》提出,家庭成员之间相处要宽厚谦让,这样才能减少矛盾。家训中徐祯稷还引用民谚加以说明,尤其是夫妻和兄弟之间更要如此。
馀斋曰:骨肉之伦,无忘亲厚而已矣。无忘也者,虽遇横逆犹是也。弘而忍之之谓让,曲而联之之谓仁,潜移而默成之之谓圣。较则怨,怨则离,虽曲不自我,等之乎不祥。语曰:“夫妻交市,莫问谁益;兄弟交憎,莫问谁直。”此之谓也。[2]2888
他认为,家庭和睦首先是做家长的要爱子贵均,公平公正,不给兄弟之间发生纷争留下“导火索”;其次是要教育家人子弟讲究“礼让”,恪守“大义”,注意防微杜渐,不使矛盾积累激化:
馀斋曰:常以骨肉之合睽,征人家之隆废不失者,十九矣。故有子孙,莫不教以睦。夫均一则不妒,有定分则不争。习之以礼让,明之以大义,然后间言不入。呜呼!坚石数仞,楔则裂诸;金堤百丈,蚁则决诸。骨肉之衅,肇于微,成于积。慎之哉![2]2883
徐祯稷特别强调妇女在家庭和睦中的重要性,要求加强她们在家庭伦理关系调适中的作用。他说:
女子、妻妾,必令知大义,则能赞仁让,和骨肉。诗云:“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利用柔德,调合一家,妇道之正也。[2]2883
重视女性在家庭生活和子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这种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该家训同时提出家庭不睦的原因半数为家庭女性,认为“家之失亲也,系妇人者十有五”,这显然有些武断。
其三,关于子弟品行养正
蒙以养正,是中国历代家训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徐祯稷家训教化的基本方面。与其父徐三重一样,他认为保持家道隆昌的重要策略是严格管束子弟,端正品行,严防他们结交“狎交邪客”“三姑六婆”之类的人。
馀斋曰:为家者,严非类倍于严寇盗,寇盗贼财,非类贼人,财败可再营,人败难为也。故狎交邪客,子弟之贼;三姑六婆,中闺之贼。于此不严,恶乎用其严?[2]2883
当别人问起“何以教子孙”时,徐祯稷回答了两个字:“自立”。他要子弟从小要做自立自强、凭自己本事吃饭的人。徐祯稷针对品德才能不同的子弟提出应该采用不同的方法,因材施教。即对贤良有才能的子弟应爱之有节,不放松教诲,这样可以避免因骄纵而使之败坏;对于不孝之子应严加管束而又不薄爱,则可以避免因怨恨而使之越走越远。他说:
才子弟,制其爱,毋弛其诲,故不以骄败;不肖子弟,严其诲,毋薄其爱,故不以怨离。[2]2890
为了子弟不沾染恶习,徐祯稷还给他们做了“戒四恃、绝六恶”的严格规定:
世家子弟戒四恃、绝六恶。四恃者:财足以豪,势足以逞,门第足以矜,小才足以先。人缘兹四恃,遂生六恶:曰奔,曰淫,曰懒,曰傲,曰刚狠,曰浮薄。[2]2890
其四,关于官德修养
官德修养也是徐祯稷家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官宦世家子弟,徐祯稷继承了父亲徐三重家训中的官德思想,他不仅极为重视子孙为官道德的教育灌输,而且较之其父规定得更为全面、系统。譬如,在为官者德、才、气节修养上,他认为:
德高者归,言高者违,才高者雄,色高者穷,节高者服,气高者僇。故士崇其德而讷其言,丰其才而锄其色,励其节而平其气,故能成天下之大美。[2]2888
再如,在百姓管理上,他提出 “制政,所以为民也”的民本思想,认为官员应该了解田里、农事和市场贸易等“民事”,这样才能做到善治。“古者之政,莫详于民事。盖田里、农桑以逮廛市,事为官,官为法,旦课而暮稽焉,故名各得而奸不生。”[2]2886《耻言》还记载有徐祯稷与人讨论为官如何做到“善治”的问题,读来颇有新见。
或曰:“善治,使民逸。”馀斋曰:“不然,善治使民勤。”或曰:“善治,使民富。”馀斋曰:“不然,善治使民俭。夫俭勤也而逸富至,明者戒之。”[2]2901
徐祯稷还在家训中向子弟传授了为官者救济灾荒的对策。他说:“救荒无奇策,奇策不救荒。或未达,曰:救焚无奇策,奇策不救焚。故曲突无燎灾,预备无荒年。若请足民,轲陈王道,救在平日,不救在荒。斯荒策之特奇者。”[2]2886这里,徐祯稷用防火之道作喻,强调救荒的工作应该做在平时,未雨绸缪。他所提出的“救荒无奇策,奇策不救荒”的见解,无疑是极有见地的“官箴”,倘若地方官员依此行政,救济灾荒就有了根本保证。
作为仕宦世家,徐三重、徐祯稷父子的家训,无论在教化内容还是教化方法上都颇有特色。
第一,鲜明的恤民理念和浓郁的悯农情怀
这是徐三重、徐祯稷父子家训的鲜明特色。徐三重批评了一些富贵之家自图安逸、多雇乳母的行为。认为“贫富贵贱,各言其子,存此失彼,岂仁人用心?”他要求子孙,不得雇佣乳母。若因产妇体弱生病,不得不雇佣乳母,也要首先安置好乳母自己的孩子才行。徐祯稷《耻言》中,甚至将体恤百姓提高到“王政之基”的高度加以强调,认为:“国君理财,如不得已,以此心取民,民不伤;以此心制用,用不困,民不伤而用不困,王政之基也”[2]2898-2899。
徐三重告诫子孙,自己一家不耕而食,全部生活费用都来自佃户的辛苦劳动,因此生活一定要节俭毋奢,要体恤农人的辛苦,收租要公平,荒年尤其要加以“优恤”。
吾辈不耕而食,一家之养,皆农人终岁辛苦所致,念之何可轻易。所以取租当极公平,日用当加撙节,凶荒宜为优恤,逋贷亦须宽缓。夫吾松田产,多非世业,一时苛取,不过供奢豪之费。若以日用身口之计,所需几何?有力之家,占田至千万,穷极口腹,纵恣耳目,用如泥沙。试清夜反思,则皆日暴雨淋所由出也,岂不惜哉![1]2804
为了培养子孙节俭品德和恤民、悯农情怀,徐三重家训中甚至提出了加强子孙“体验教育”的举措。“故子孙居乡,宜身亲耕种之事,以习知农家艰苦,则自然爱惜天物,不敢骄夺奢。而移以居官,所谓节用爱人之理,亦在其中矣。”[1]2804应该说,通过参加农业生产,体验农家辛苦、增进子孙节俭毋奢的思想认识,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里,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第二,重视仁爱教化
作为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官宦世家,徐氏家族非常注意对家人进行周困济穷的教育,热心慈善。《家则》中,徐三重回忆自己的大父(即祖父)一生体恤贫穷,“周人之急”:“先大父鹤田公,雄姿豪气,惟周人之急,而一生未尝先事讼人。”[1]2808家训记载嘉靖甲辰年,遭遇荒年,米价飞涨,饥殍载途,祖父鹤田公高价购买了五百石大米,低价出售,而穷人则免费赈给,“所全活甚众”。他要求子孙继承祖先这一优良传统,济世助人。“此前人德事,宜永世克念。第恐凉薄者难为,然幸人不足而快心厚利,必非前人意矣。”[1]2808徐祯稷也谈到父亲徐三重对他“勤施多济”宽待邻里的教育,要子孙记取。他说:“稷也闻之先子鹤田府君之行也,所难及者三焉:勤施多济,而无德色;里仇侵之,讼则克,而未尝先发一难;不习诗书,而秉礼裁义。”[2]2888
第三,注重家训家风文化熏陶
“家训,也称家诫、家范、宗规、族训、家语等等,主要是指父祖对子孙、家长对家人、族长对族人的训示教诲。此外,也有一些是夫妻间的嘱托、兄弟姊妹间的诫勉。”[3]家训教化是优秀家风营造和传承的重要载体,家风是家训教化的体现和表征。“家风,亦称门风、家声、父风等,是家庭或家族的风气、风格与风范,是在累世繁衍生息的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生活作风、立身处世之道、道德面貌和价值观念的综合体。”[4]优秀家风的营造离不开家教、家训的滋养。
从上文看出,徐三重、徐祯稷父子家训中都强调优良家风对家人子弟的熏陶作用。《家则》指出,保持优良家风就必须从子女婚姻源头做好,重在坚持择偶标准,“婚娶必择旧门儒素、有礼义家法者,不得苟慕富贵。”[1]2801徐祯稷《耻言》多次回忆父亲徐三重对培育良好家风的重视,要求传承家庭家族伦理纲常的“正气”和生活淡约的“清气”。
先府君言:“持门户有子孙者,必谨于风气之端。夫伦彝名简,家之正气;诗书澹约,家之清气。保斯二者,故世而才,易以成彦士;世而不才,也犹得谨素,存其家声。”[2]2894
如何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徐氏父子都指出了治“守家之人”、贻“保业之道”的观点。徐祯稷《耻言》说:“人治家业以贻后也,治家不治守家之人,贻业不贻保业之道,智乎哉?”[2]2884他认为关键在于遵守家庭“礼法”,“故家遗风,在能存礼法,不在不失体势”。其父的《家则》更明确指出:
家长最当谨守礼法,不得妄为。至公无私,不得偏向。又须以至诚待下,常存平恕。临事之际,毋察察而明,毋昧昧而昏。好恶必当,体恤必周,视一家如一身,以一身整束一家,则法行而情合矣。[1]2796
治“守家之人”,贻“保业之道”,再加之为家长者率先垂范、公正不偏、严慈结合,这是提高家政管理、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的基本路径。
第四,重视官德修养和为官之道的教育
重视对子弟进行官德修养和为官之道的教育,也是徐三重、徐祯稷父子的家训的重要特色,这是徐氏世家仕宦的优良传统。上述已经述及,此不赘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5]。家风熏陶是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养成的起点,也是党风、政风和世风的源头。优秀家训家风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家训是有言的训诲,那么家风则是无言的濡染,家训家风文化构成了中华家文化的主干,体现着中华民族丰富的精神内涵和修齐治平的价值追求[6],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也是新时代家风文化建设的丰厚滋养。
作为明代有影响的仕宦家训,徐三重、徐祯稷父子的上述家训思想和教化理念,特别是其培育和传承优秀家风的思想,不因时代的变迁而失去其积极价值。扬弃其中修身、齐家、教子的智慧,无疑可以为我们今天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美德、家风文化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此外,如上所述,作为徐三重、徐祯稷父子家训的显著特色之一,他们的仕宦道德修养思想以及对子弟的从政经验、廉洁制度指导,可以古为今用,为当前廉政道德建设和制度规约的制订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