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宗峰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前哨”。这个“前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整个风险治理体系的成效。
20世纪8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理论。如今,理论已成现实。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安全事故、疫病暴发、网络安全以及核威胁等,塑造出复杂的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是现代化的产物,也是人类迈向更高文明形态的必经阶段。在传统农业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总体上受自然支配,自然风险是主要风险。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人类活动造成的风险逐步取代自然风险占据主导地位,所带来的威胁也不可同日而语。同时,各类风险不再相互孤立存在,各种风险的跨地域、跨层级、跨领域复合,形成风险叠加效应。此外,由于风险的多源性、多样性和复合性,风险生成路径逐渐变得不可确定;又由于传统分析技术的失灵及新型分析技术的不成熟,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和盲点。两方面因素相互叠加,风险的不确定性增强了。
随着社会的加速发展,我国已进入风险社会。近几年,随着我国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基层的风险应对能力有所加强。但与正在加速形成的风险社会相比,基层风险治理短板仍存在,基层风险治理水平亟待提升。
认识上有偏差。由于不具备风险社会知识、不掌握风险识别手段,基层往往认识不到风险的存在,惯常化思维常引发风险漏判或误判。结果,基层既不能在源头上做到防患于未然,又不能有效阻断风险跨地域、跨层级、跨领域复合,基层薄弱的风险感知和预测能力最终导致各类风险叠加,带来各类隐患和危害。
制度上待完善。制度性风险是风险社会破坏力的主要来源之一。现实中,由于基层微观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初始风险往往通过制度漏洞衍生出更多制度性风险。比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由于部分地方疫情上报制度不完善,形成公共舆论事件,造成疫情管理和舆情管理双重制度风险叠加。如何织密织细微观制度之网,防范制度性风险叠加,成为基层风险治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能力上有弱项。基层目前的能力体系还不足以应对风险社会的挑战。受主客观条件制约,基层在风险应对上捉襟见肘,常常有力不会使、使不出甚至使错地方。这一方面是由于知识更新与实践锻炼不足,基层尚未建立起完整的风险处理能力;另一方面是由于资源受限,基层治理力量尚须强化。
基层是风险治理的关键环节,同样也是薄弱环节。只有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基层风险治理水平,才能有效应对各种新问题新挑战,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树立总体风险观。我们须从全周期、跨地域、跨层级、跨领域复合的角度理解风险内涵,在全国乃至全球的风险格局中把握本地风险实质,形成全面的风险认识,以破解基层风险事实与风险认识失调的矛盾。同时,总体风险观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基层需要在整合风险社会知识和风险治理经验的基础上,从本地风险治理实践中提炼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总体风险观。
织密织细微观制度网。对于基层而言,大而化之地进行制度设计,无法应对风险社会中精细化治理的要求。要建立起风险治理的“铜墙铁壁”,基层更需要下“绣花功夫”。这需要在基层制度体系与不同层面和不同类型的制度体系之间搭建“安全桥”,扣上“保险锁”,阻断风险的跨地域、跨层级、跨领域叠加,让风险无缝可钻。
强化治理能力链。应对风险社会,能力变革是关键。能力在哪里增强,风险就在哪里削弱。基层只有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才能扛住风险打击。针对此,一方面应帮助基层在坚持总体风险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风险后果评估和反馈能力,建立起与风险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化能力体系。另一方面,基层也需要提升资源整合与协同配合等方面能力,把多元力量拧成一股绳,不断拓展和强化风险治理能力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