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舆情时期社会风险与政府行为变革模式研究*

2020-03-04 02:35唐存琛
图书馆 2020年2期
关键词:趋向舆情政务

毕 翔 唐存琛

(1. 湖北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湖北襄阳 441053;2.常州工学院人文学院 江苏常州 213022;3.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武汉 430072)

所谓后舆情时期是指在舆情事件经过潜伏期、发酵期、爆发期、平静期等4 个阶段后,事件逐渐不被公众关注,网络舆论消散到未再出现舆情声量上升的时期。这一时期的舆情热度呈逐渐下降趋势,公众及媒体对事件的关注程度也逐步减弱,但涉及政务舆情事件的反思工作才刚刚开始。如何避免类似的舆情事件再次发生?事件是否还会跨区域反复?涉事主体的声誉形象、公信力是否已经修复?开始着手这些问题的调查和推进工作就是后舆情时期的初始阶段。

2016 年8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以下简称“61 号文”),提出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明确指出了对涉及特别重大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 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1]。2018 年4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2]。这较“61 号文”而言,更加强调对政务舆情事件的事后管控与处置,要求在舆情应对后开展量化分析、效果评估,从而明确了后舆情时期的政府行为与职责。为实现更精准的定位和研究后舆情时期的社会风险与政府行为变革,依据政务舆情判定标准,文章选取了2019 年1 月至3 月发生的“翟天临学术门”(A)、“流浪汉沈巍”(B)、“3·12 盐城化工厂爆炸”(C)、“成都七中食品安全”(D)等4 项舆情事件进行实证研究(下文中依次以ABCD 代码表述)均是针对政务舆情事件或涉政舆情事件展开的分析和研究。

1 后舆情时期事件与公众态度趋向

后舆情时期,舆情事件的发展基本结束,舆情消散,网络公众对于事件的关注度也远不如前4 个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此舆情事件就此终结,舆情信息就此停滞,事件的发展趋向和网络公众对事件的态度趋向还可能存在反复或衍生出更加棘手的次生舆情。

1.1 事件趋向

通过对上述4 项舆情事件的持续监测发现,事件的关注热度随着事件的产生而逐步上升,一般大约在事件发生后36 小时到达全网舆情声量热度峰值。事件的发展随着舆情主体、舆情回应、舆情传播、舆情受众规模4 个元素开始呈现持续或走低的现象。图1 是对4 项舆情事件按照发生时间之后每12 小时(14:00—2:00、2:00—14:00)为一个监测单位的舆情走势图,共15 个日历天。数据监测结果显示,D 事件的舆情数量最多,由短视频社交媒介诱发的B 事件舆情数量较少。从图1 中可以判断,4 项事件的走势均呈现“双峰形”,即事件发生后的24—36 小时形成第一次舆情峰值,在舆情事件得到相关部门回应后产生第二次峰值。事件舆情自事件产生后第7 个日历天开始出现走低,这基本符合舆情事件应急指挥与协调后的处置结果。当然,由于A事件诱发的舆情信息产生了较多的次生舆情,15 日后舆情走势仍有反复的现象,但涉事主体已进入平静期。结合事件发展过程、舆情走势,由数据分析可知,政务舆情事件从事件发生后官方处置或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左右进入后舆情时期,如未再发生次生舆情,后舆情时期的事件舆情声量降低与热度趋缓;如衍生次生舆情或出现事件“下半场”现象,后舆情时期直接转入舆情爆发期。图2 是舆情事件周期趋向。

图1 ABCD 四项事件舆情走势图

图2 舆情事件周期趋向图

1.2 社会公众态度趋向

后舆情时期社会公众面对舆情主体的回应和事件的推移,总体趋向呈现逐渐弱化态势。但因受次生舆情事件、爆料“下半场”等因素的影响,社会公众态度趋向也将随之回到最高热度的舆情爆发期状态,且每回归一次舆情爆发期,显著情绪都将向负向情绪值偏移,负向情绪声量也将逐步走高,影响后舆情时期的周期进度,放缓舆情消散时间。就上述4 项舆情事件的社会公众态度情绪分析得出,舆情反复的情绪敏感度均高于舆情事件初始爆发情绪敏感度。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需求,从低到高,因事件不同影响社会公众的态度趋向也不尽相同:C、D 两事件关系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健康安全等主要涉及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层次,加之事件本身已经对相关涉事主体的人身构成伤害,也可能对公众的人身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关注度较高、情绪表现负趋向较多。尤其是在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后,D 事件造成的舆情翻转,更是诱发社会公众态度的负趋向声量持续走高;A 事件涉及的学术不端、论文造假、师德师风等属于尊重需求,是对个人能力与个人态度的判定和评价,因此事件中公众态度虽呈现以负趋向主导,但总体声量低于C、D 事件;B 事件涉及的个人理想、抱负等自我实现需求层次最高,且舆情事件与政府风险管控等问题较少,主要舆情关键词也只集中在“是否吃空饷”“市容市貌”等方面,且该事件的舆情信息几乎来自“吃瓜群众”等网络素人,因此公众态度的负趋向声量最低,与正趋向几乎持平,甚至在事件发生的初始阶段,正趋向高于负趋向,这与需求层次理论的阐述相吻合。在对社会公众态度趋向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考虑国内网络舆情声量的第一平台为新浪微博,其用户、评论、转发等活跃度也居信源榜首,故选取新浪微博用户为网络公众态度趋向获取样本。依据新浪微博用户身份形成了图3 微博用户态度正负趋向图。

图中直观表现了不同身份的微博用户在舆情事件发展的不同周期呈现的态度趋向。在舆情潜伏期,A 事件由于受翟天临明星身份的“粉丝”干扰,网络素人身份的声量呈现了短暂的正趋向高于负趋向的现象,其余均是负趋向占据主要声量。舆情发酵期,B 事件受网络素人“同情心”作祟,呈正趋向略高的现象,其余均是负趋向占据主要声量。舆情爆发期至舆情平静期仅有C 事件因救援工作迅速,获救人数上升带来的“希望”声量主导了正趋向,其余均为负趋向占据主要声量。在后舆情时期,受舆情主体回应、社会风险问题、社会后期隐患等因素的影响,受众的正负趋向因事件类别不同产生差异:主要是涉及切身利益及低层次需求事件和最高需求层次事件,且在舆情应对和事件处置过程中方式方法较好、受众满意度较高的舆情事件呈现正趋向,舆情的态度趋向呈两极分化状态。

受公众不同身份的影响,态度趋向的判定也有所不同:个人认证用户、企业或机构用户的态度趋向随事件的动态调整和舆情周期变化而变化,网络素人用户的态度趋向较为复杂,达人(专业)用户的态度趋向基本呈现理性客观状态,较舆情周期向前错位。这些原因都与用户身份有关:网络素人中存在部分关注与自身无关事件的民众,又称“网络游民”,这类网民游走在虚拟世界,对事件的评论随机性较大,言辞过激,“罗宾汉情节”严重,容易形成“网络巴尔干化”现象,因此态度趋向游离摇摆;个人认证用户与达人(专业)用户大多是一些工作稳定、收入稳定、生活相对安逸的中产阶级,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思维能力,对待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较为理性客观,网络声量也较为真实,态度趋向较为明朗;企业或机构用户的发声较为严谨,其中主要以经过认证的媒体网络号为主大量发布信息,受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观的影响较大,网络声量真实性极高。尤其作为一些主流发声媒体,能够合理引导社会公众的态度趋向,因此该类用户与个人认证用户、达人(专业)用户的态度趋向在不同时期呈现的状态基本一致,可作为主要参考指标。

图3 舆情事件周期微博用户态度趋向图

2 后舆情时期社会风险因素分析

社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更直接地说,社会风险意味着爆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社会风险就转变成了社会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都会造成破坏性的影响。当前中国社会风险的累积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的、较大的威胁,并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乌尔里希·贝克在其撰写的《风险社会》一书中描述了当今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并从社会学层面反思、批判现代性出现以来风险因素日益突出的社会现象。所谓风险社会,就是指由于某些局部或是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或引发的社会灾难或连锁反应。一是指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为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二是风险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风险[3]。

后舆情时期的社会风险受事件本身涉及的政务含量、事件类型、主体关系、涉事地域4 项因素影响。政务含量是指,事件内涉及的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社会稳定等相关因素所占的比例大小,例如是否关乎国计民生,对社会和谐稳定是否构成威胁,是否有损国家形象等。其占比大小与含量多少成正比,更与事件引发的舆情声量成正向传播。事件类型是对事件原因进行的类别切割,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 类,其中自然灾害是一种由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事件,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均受人为因素影响。主体关系包括官民关系、警民关系、城乡关系、劳资关系、贫富关系和医患关系6 类,涵盖了社会发展及转型期中事件舆情发生最为突出的关系。涉事地域是指事件发生后波及的地区范围,由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地域界限已不再明显,因此涉事地域指国内与国外两大地域关系。国际事件主要涉及一些国家尊严与人权、领土主权的重大事件,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两岸关系、文化冲突、民族情绪、历史争端、军事动态等内容,例如“孟晚舟事件”“中美贸易摩擦”。

通过对包括上述4 项舆情事件在内的近3 年涉及政务舆情事件的综合分析,从事件的后舆情时期社会风险的影响因素出发,形成了后舆情时期社会风险因素合集,见表1所示。根据后舆情时期事件发展趋向对政府形象公信力、次生舆情效应、社会公众态度趋向进行了风险因素等级划分,风险因素等级越高,表明其在后舆情时期诱发风险事件的可能越大、危害越大,见表2 所示。

表1 后舆情时期社会风险因素合集

由表1 和表2 可见,因受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影响,政务含量中涉及社会稳定,事件类型中涉及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后舆情时期的风险因素等级为最高。由于政务舆情事件引发的政府形象声誉与公信力受损现象,政府监管、事故灾难、官民关系、警民关系在后舆情时期的风险因素等级居次,这符合政府可信度等级的设定。

表2 后舆情时期社会风险因素等级划分表

后舆情时期的社会风险因素集中体现在风险的社会放大机制上。对于不同等级、不同影响因素下的社会风险,社会公众对其敏感度有所不同,后舆情时期的态度趋向也有所差别,其造成的社会放大效应也不尽相同[4]。社会公众敏感度较高、态度负趋向呈现较严重、风险因素等级越高,越容易使公众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效度,并且这种抵触情绪还会在后舆情时期的网络社会呈现中放大传播效应,使更多的网络公众受到影响,构成社会公众态度的负趋向传播模式。例如,“成都七中”舆情事件的后舆情时期,本已调查清晰的“乌龙事件”由于一些网络公众对政府监管、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因素产生了“串通一气”“再不吃食堂”“宁愿相信自媒体”等敏感性的评论言辞,导致社会公众态度更加趋于敏感,对事件的负趋向持续走高,产生抵触情绪后,使已进入平静期的舆情事件的全网声量再度走高,导致超过热度均值的现象发生。这也造成了舆情事件的社会风险在后舆情时期出现更强的放大驱动,从而深度影响了学校自身、教育部门、卫监部门等社会公众态度趋向。

3 后舆情时期政府行为变革模式研究

后舆情时期是在完成了舆情研判、处置和应对后的时期,围绕规避舆情事件反复和产生不必要的次生舆情、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避免政府公信力遭受质疑、声誉形象严重受损等是此时期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笔者在对近年来发生的20 件政务舆情或涉政舆情事件进行微观分析和宏观解析后发现,后舆情时期政府行为变革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主要策略,由此总结出这时期政府行为变革的主要方式,并结合公共政策理论总结了后舆情时期政府行为变革模式。

3.1 政务舆情事件对政府行为变革的影响

移动互联网时代,科技的进步促成了网络、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多学科领域的融合发展。从主流媒体到自媒体,再到媒体的碎片化视觉传达,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加速了事件的发酵,缩短了舆情产生的时间,给舆情应对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改革开放40 年,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赶上了西方国家用几百年发展的历程,社会转型期所要面对的问题似乎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呈现“井喷式”爆发,一些偶然或局部的风险问题伴随着国家大发展战略的推进逐步引发“蝴蝶效应”,甚或全局风险。由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关乎国计民生,且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发舆情事件的现象屡见不鲜,敏感度指数每次在经历舆情事件后都呈上升趋势,政务舆情应对正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政府机构的公信力也正经受反复考验。

后舆情时期政府机构需要面对的主要工作与舆情事件与前四个周期相比有较大区别,主要体现在纷繁复杂的“制度化风险”管控与避免“风险的制度化”两个方面。而当代中国政府机构应对这两方面的关键手段,则聚焦在行为变革的大框架下。图4 是政务舆情各时期政府机构行为表现图。当舆情事件进入后舆情时期前,政府应对舆情的主体应以宣传部门为主,以控制舆情事件反复和次生舆情发生为主要目的,使舆情事件逐步消散,平稳过渡进入后舆情时期。政府机构在这一时期应当从政府监管、组织与管理改良、社会公共政策制度与决策内容等维度进行行为变革,调整政府工作重点和思路,合理化控制社会风险,避免次生舆情事件,进而过渡到理想的舆情空窗期(理想的舆情空窗期本质上也就是绝对的社会和谐稳定期)。

图4 政务舆情各时期政府机构行为表现图

对于政府工作而言,决策的制定和重点工作的安排轻则须有专家论证、集体决策,重则要上级部门批准,人大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在对近年来20 件政务舆情事件(包含上述4 项)影响的政府行为变革内容分析后发现,后舆情时期影响政府机构调整工作方案、纳入工作要点、建立条例法规制度、实现机构调整等决策性内容的因素主要来源于舆情事件发生过程中的9 项指标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回应次数。政府机构在舆情发生过程中发布应对信息的条数对后期政府行为变革产生影响,且与政府行为变革条数呈正向关系。

官宣媒介。政务舆情应对过程中的依托媒介,包括利用“两微一端”、主流媒体、网络互动平台(回帖、跟帖、短视频发布等)三种方式。其中利用网络互动平台方式应对的舆情事件,处置时间短,政府行为变革条数高。

全网声量。舆情事件诱发的全网声量数(评论、发帖、转发)与政府行为变革条数成正比。

机构声誉。政府机构中涉事部门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度与政府行为变革条数成正比。例如前几年多地涉及运输管理(以公路运输为主)的舆情事件,后舆情时期运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城管部门等在半年或年度要点中都做了相应的要求。

地域环境。不同地域对网络平台的使用率和关注度是不同的,对舆情事件的关注度也有所差异。排除事件源发地的舆情内容,按照我国东、中、西三部分地域划分,地域环境对政府行为变革的促进呈东高西低,逐渐递减态势。

事件源发。政务舆情事件与普通舆情事件一样,存在线上事件和线下事件的区别。以事件内容是否有线下发生来判定线上事件和线下事件。线下事件高于线上事件。

线下规模。依据政务舆情线下事件源发的因素考量线下涉事主体的规模,涉及个体、集体或群体事件,包括社会公众与政府机构双方的涉事主体。规模越大,政府行为变革速度越快。单纯的线上事件,此项指标不予考虑。

风险因素等级。根据上述风险因素和等级划分的内容,对政务舆情事件的后舆情时期社会风险因素等级进行评判,发现与政府行为变革速度和条数呈正趋向。

舆情持续时间。从舆情事件网络源发第一条信息计算,到舆情平静期结束后(以网络中热度指数判断舆情周期的起始点)的第3 天为止,统计舆情事件的相对日历天数。

利用敏感性曲线,将20 件政务舆情事件的9 项指标数据与政府行为变革系数的情况进行可视化绘制,结果见图5。敏感性曲线根据一系列不同的二分类方式(分界值或决定阈),以灵敏度或敏感度为纵坐标,非敏感度为横坐标绘制的曲线,优点是将敏感性与非敏感性以图示方法结合在一起,可准确反映分析关系。

图5 政务舆情9 项指标与政府行为变革条数敏感曲线

图中直观反映了9 项指标与政府行为变革条数的敏感度和非敏感度,其中回应次数、全网声量、线下规模3 项指标敏感度最高,对政府行为变革的条数影响最大;其次是传播媒介;而舆情持续时间的影响最小。由此可见,舆情持续时间的长短并非为判定舆情事件严重程度的指标,但可以作为涉及范围规模的参考要素。后舆情时期的政府行为变革研究应着重从舆情周期回应次数、全网声量(内容)、涉事主体规模3 个主要方面展开。

3.2 政府行为变革的思路

后舆情时期面对事件引发的问题,政府行为因突出的社会风险将公众的诉求视为主要变革导向。尤其一些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涉及范围较广、涉事主体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促使政府机构亟需从被动局面向行为变革的主动响应调整。乌尔里希·贝克在其撰写的著作《解毒剂》中提出过“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概念[5],意指在面对环保和生态污染等一些连锁问题时,很多部门的治理呈现滞后和被动的现象,每个孤立的部门都可能是无能为力的,因此整体上来看就形成了协调联动的低效治理机构。而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组成的联合体,本身变成了一种社会风险,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政策可通过一套完整的“话语体系”来推卸责任,这就可以解释现代社会中政府机构面临社会风险时面临的治理困境和难题了。在对政务舆情事件后舆情时期的政府行为变革状况进行分析后,总结出了当下政府行为变革的思路:以整体应对转变为组织的整体设计,以集体管理转变为公众议题,形成组织与管理的改良;以单一孤立的制度约束转化为多元化科学的决策手段,以社会综合建设规范公众行为,实现制度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3.2.1 组织与管理的改良

对于组织的改良,学术界多年前就提出了“再造政治”的概念,其本质是从以政府为核心的一元化管理向多元化管理迈进。具体的举措就是在分析当下社会风险因素和面临的实际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体制、机制调整,重新规划和布局责任与权力,理顺并整合政府机构职能,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力的治理社会环境。近些年由舆情事件引发的政府机构调整与改革就是最为直观的体现。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形式和错综纷繁的舆情应对工作,2011 年5 月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后续地方成立的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以及在“8·12 天津港事件”后成立、在“3·21 盐城化工厂爆炸”事件中第一时间迅速反应的应急管理部都是“再造政治”的成果。面对日益突出的军转干部安置问题,为避免造成舆情事件,对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保障管理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退役军人事务部,也是“再造政治”的体现。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政务舆情事件,对待危机防范、风险处置的第一要务就是统一领导,将孤立的政府机构通过资源整合、职能调配实现首尾呼应,弱化边界的效应。也正因为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我国在政治体制和机制调整完善等方面,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具有协调统一的原则性和快速适时的灵活性。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机构改革,都是通过五年计划和当下形势进行的自我完善与补充,是结合前一时期工作中遇到的事件、问题、集中矛盾展开的有利于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的调整。这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可持续性。

从一些政府大项目诱发的舆情事件分析,“被投票”“被参与”“未见公开”“项目悄悄上马、聚众反对叫停”等词汇成为公众评论或留言的关键词。由于集体管理和制定的决策或方案,未征求公众意见,或征求范围局限引发的社会风险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后舆情时期的政府机构对项目上马前的“广泛”“开放”做出了特别说明,其重点就是要在决策前引导公众议题,参与社会风险项目的评判,避免造成网络舆情事件和线下群体性事件。面对社会风险,“大政府”的模式使其职能、权责范围增大,政府决策面对的社会风险也随之增大、复杂性问题增多。如仅从政府机构单方面发力,不建立公众参与或设置议题的渠道,很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维护政府的声誉形象和公信力,也就难以有效解决整体或区域治理面临的问题。

从集体管理转变为公众议题需要强调规则清晰、权责统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众议题的过程要有规则、有意识的逐步放开参与权,要明确政府机构在公众议题中的作用,明确公众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方的责任,抓住主要矛盾设置议题,才更容易解决复杂问题。尤其在面对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时,抢险救援的重要性要摆在首位,在后舆情时期以开放的姿态保证公众的权利。面对2018 年的台风、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事件,从预防的角度提示公众防灾减灾,事后依据全球自然环境变化因素重新制定区域灾害防控等级,邀请公众参与防控标准制定等都是政府机构管理改良的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垃圾焚烧厂、PX 项目等形成的大规模群体游行集会事件,正是由于政府前期决策缺乏“广泛”开放性,公众不知情或“听一半、猜一半”,寄希望于制度内表达诉求的愿望落空,舆情危机才逐步显现。现实中的聚众行为已经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导致了不信任情绪下的螺旋状态。如2014 年杭州“中泰垃圾焚烧厂事件”的后舆情时期,基层政府充分发挥“能人治社”的作用,通过多次村民走访、项目答辩会、组织村民外出考察等方式重拾民众信任,改变了民众对垃圾焚烧站污染、致癌的污名化认知,并于 2017 年建成运行。重大事故引发的舆情事件在妥善处置后,政府机构应深刻反思和研究一些重大事故发生过程中出现的行业标准问题。提前公开或宣传标准的内容更是政府社会责任的体现,对待一些专业性强的标准,更要对其内容进行直观阐述,以通俗的方式让社会公众能够理解和接受,并能对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中,公交车连续冲断护栏坠江,护栏的建设标准问题成为舆情最初的热点之一。舆情事件爆发期,政府机构就对此问题作出了回应,在后舆情时期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对此问题涉及的桥梁建设标准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公开说明,并考虑调整防护栏设计标准。

3.2.2 制度与社会环境的协调

政府制度的制定多从宏观层面对社会风险进行管控。综观近年来后舆情时期的政府机构行为变革已经从宏观层面的制度修订到微观层面的具象措施管控:利用复杂的科学手段应对社会风险危机,使用人工智能设施设备、大数据信息平台等技术手段对未来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做出科学参考;利用5G 通信技术实现专家的远程高清实时互动,为事件应对出谋划策。这些多元化的科学决策手段正好弥补宏观制度描述过于笼统的弱点。如在“8·25 哈尔滨大火事件”后,一些地方政府吸取事件教训,开始通过购买远程航拍监测服务对重点消防区域开展随机监测,预防事件发生;再如外滩踩踏事件后,南京、上海等地政府运用购买的地理信息大数据分析系统,对比事发地的人群聚集状态,经过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手段,对多地的庙会、灯展等特定区域开展公共安全预警,结合社交媒介和区域热门话题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前预判未来重要节点的线上线下人流量分布,据此整合安保和交通警力做好配置与疏散工作。这一手段在每年交通部门的春运、暑运期间也被广泛使用。多元化的科学决策为后舆情时期社会风险危机的化解提供了“解码效应”。

社会环境是社会全面发展与建设的基础,通过社会综合建设和软环境的提升从而规范公众行为就是政府从增强公民诚信与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入手的举措。舆情事件必然涉及敏感信息,敏感信息又会诱发社会风险。后舆情时期为了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法治社会,避免类似舆情事件再度发生和反复,政府要有更加完善的举措和政策,以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如北京大学附属某医院的患者殴打产科医生事件、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的医生被刺伤事件等医患关系升级为恶劣刑事案件的舆情爆发后,28 家中央部委和机构联合出台了惩戒涉及暴力伤医和医闹行为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处置政策,通过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和惩戒机制,降低这类行为的发生频率。政策中规定对涉及此类伤医、医闹的违法个人,在今后将不得承担重要社会职务、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金融机构可以据此拒绝提供相关信贷服务等,其在交通出行、日常生活中也可能受到限制和影响。2019 年12 月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法治之力”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又如,在“翟天临学术门”事件后,教育部在《2019 年工作重点》中,将学术不端、教育质量、师道尊严等涉及此次舆情事件的问题列为重点工作。这都是从社会综合建设和软环境的角度,以政府行为变革来促成公众行为的调整。

4 结语

文章通过在对后舆情时期事件发展的实证研究,结合公众态度趋向、社会风险因素、政府行为变革指标等数据进行了分析,依据风险社会理论和政务舆情特点,提出社会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及政府行为变革模式。从2009 年8 月新浪微博的开通,到2011 年微信的广泛使用,政务舆情产生的问题借助各大社交平台凸显了政府机构工作的方方面面,社会公众的关注点似乎都在政府制度与政府行为上徘徊。2017 以来,互联网进入移动智媒化加速发展的时代,以融媒体“网格化”辐射的跨界传播,使政务舆情的危机更容易爆发。舆论道德与舆论情感分层演化,使政务新媒体矩阵化、视频化和服务化“被”增强。面对线上线下都较为复杂的社会风险危机,在重视完善事前舆情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后舆情时期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正视组织与管理的改良、制度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等合理性行为变革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声誉、形象和公信力,有助于实现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目的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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