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事务所管理措施变革研究

2020-03-03 23:38朱锡新
景德镇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事务所律师法律

朱锡新

(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江西景德镇 333000)

一、国内外法律服务供需现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法律服务被认为是奢侈消费,日益突显出其规模小、服务能力不足等状况,难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对法律服务提出新的要求,也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各国法律体系不同,争端解决方式各异,如何协调解决各国法律间的冲突,选择适用的法律,构建争端解决机制,需要有更专业的能力和水平,对中国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传统“万金油律师”显然无法满足这一需求。

经济全球化下,为中国法律服务业全面快速地融入国际市场提供了平台,国外和其他地区律师事务所进入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国内的法律服务市场将更加开放,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仅41 年,无论是在行业的成熟度上,还是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相比,差距较大。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47.3 万多人,[1]而全国涉外律师人才仅有985 名,[2]占2‰,且工作语言几乎为英语,其他语种极少。特别是在国际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反倾销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人才尤为缺乏,不仅专业能力、知识储备方面不够,还有涉及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问题,短时期内无法解决。

入世促进了中国对外经贸交往与合作的发展,大大刺激了国际国内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有利于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丰富法律服务的内容;与此同时,入世推动了中国服务业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加速了国内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也使国内律师服务业直接面对“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的压力,必将有力地激发其发展活力,吸取借鉴国外同业的先进经验,加速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建设,加快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3]方能为我国全球化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因此,转变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思维,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经济已成了一项至关重要且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现有律师事务所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

(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截至2019 年底,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3.2 万多家。其中,合伙所1.94 万多家,占59.55%,国资所 970 多家,占 2.98%,个人所 9200 多家,占28.47%。[41]可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占据主要地位,该类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人合性,合伙人之间志同道合,相互信赖,相互帮助,但这种帮助也仅只在合伙人之间的个人感情,很难形成团队精神,特别在遇到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时,仅靠个人间的感情难以维系和解决冲突问题,最终弄得兄弟分家析产。由于受传统律师业务发展和执业理念的制约,合伙所事实上就是一帮人聚在一起各干各的活,共用一枚公章。

一名律师的发展,大致经历院校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助理——执业律师的过程,因此,大部分律师缺乏企业管理经验。合伙人即使被推荐担任主任,也往往是利用主任之头衔获取更多的案源,对律师事务所采取“无为而治”的松散管理模式,律师事务所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品牌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制度,执行主任不承办案件,也不能组建自己的团队,只能集中精力带领行政团队为全所律师提供服务,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律师事务所主任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

(二)个人律师事务所

个人律师事务所体现了律师职业的自由性,能适应较低层次法律服务市场,有利于经济落后地区以及社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拓、建立,使处于社会基层的公民都能享有接受法律服务的便利,具有现实而积极的作用。但总体上,个人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小,对一些需要较大团队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难以胜任。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局限性在于:很难吸收志同道合而有本领的律师一起打拼,聘用律师没有主人翁之感,难以吸收优秀合伙人。无论是经济实力,抑或业务能力上均存在不足,市场竞争力低下,无法给大客户和群体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而很多个人律师事务所直接以个人姓名命名,更阻碍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三)国资律师事务所

国资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政府法律顾问处,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律师制恢复时期,为我国律师业的开始奠定了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从理论上讲,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由国家作后盾,国家可以增加投资,有利于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以应对国际竞争,也可以免去律师个人的原始投入。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由于国资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属于国有,缺乏主动性,事务所的管理滞后,奖罚不明,责任不清,利益分配不明确,致使该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工作积极性不高,大部分能人律师均离开国资律师事务所,另起炉灶。这些原来名列前茅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原有的风光一去不复返,已不再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近年来,各地对国资律师事务所进行改制,或改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或注销。

律师事务所无论是组织形式还是管理模式,都不及其他行业,已无法适应新时代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特别是涉外法律服务方面,中国很多企业因请不到专业的律师,导致在其他国家投资失利,损失惨重。因此,我国律师事务所应创新管理方式,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从人才培养、专业化和品牌建设等方面着手,以适应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增强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让最专业的律师、最优秀的团队,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措施改革

(一)制定符合本所发展的管理制度

律师群体为社会精英,思想自由而活跃,其职业特性又培养了其规则意识,易于接受按规章制度办事。此外,对规章制度而言,因律师行业的特殊性,没有哪个行业如同律师行业这样受国家和政府关注,从行政管束角度出发,制定了无数的规章制度。而这些制度并不能使之产生企业管理及发展的效应。因此,律师事务所不能只满足于“官方”定制的规章制度,还要根据自身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每一个具体行为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处理每件事务均严格按照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

(二)推进法律服务专业化建设

1.加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建设,培养专家型品牌律师。每个律师并非全才,其办理的事项与能力并不总是相匹配,能把握客户心理、善于拓展案源和提供“诉外”服务的律师往往不是业务能力最强的,而精通业务的专家型律师与客户沟通和案源拓展的能力不强。人民法院早已实行了立、审、执分离制度,但律师事务所因受法律服务市场的制约,成就了众多无所不能的“万金油”律师,表面上看样样在行,但事实上却无一精通;律师既要拓展业务,又要承办案件,既要维护关系,又要参与管理,弄得身心疲惫。2017年3 月30 日,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在内蒙古、上海、安徽、陕西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工作。2019 年3 月14 日,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通知,为推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决定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此可见,律师行业实行法律服务专业化道路,既有市场的需求,也有政府的要求。专业化发展是律师事务所做精做强的必由之路。律师事务所要因才施用,根据每个律师自身业务特色和发展方向,确定专业定位,引导律师专业分工,培养专家型律师,让最专业的律师办理其最擅长的业务,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造“精者更精、强者更强”的品牌大所。

2.相似案件,类似处理。对承办案件的法律文书和办案程序进行总结归纳后类型化,把法律文书格式化,办案程序流程化,制定出一套高效、便捷、行之有效的标准化方案,遇到相类似案件,对所需法律文书套用既有格式即可,这样既省时又省力,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建立律师职业继续教育制度

律师事务所持续发展的源泉是提高其整体竞争优势,提高整体竞争能力。律师为获取更多业务忙于开拓案源、应酬等,且部分律师存在投机心理,认为学习并不重要,因而忽视了执业律师继续教育问题。多变的经济市场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知识结构、积累办案经验、提高执业技能,让律师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培养律师富有激情、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动力和提高竞争力的源泉,使律师事务所具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

培训教育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随时、随地、随人、随事地教育,开展讨论会,参加学习培训班等。教育的内容主要可以包括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人际关系处理、预防和规避风险、法学理论水平、实务操作、思想政治、业务拓展能力等。

(四)制定短、中、长期发展规划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律师事务所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必然没有发展动力,以致年复一年涛声依旧。我们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主任,从来都没有思考过本所如何发展,一心追求业务和接案,若干年后回头发现本所律师早已走光,只好注销本所加入到其他律师事务所继续接案。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纲要,为律师事务所指明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发展纲要可分为 1-3 年的短期目标、3-10 年的中期目标和10 年以上的长期目标,在每个阶段又规定若干个具体的小目标,逐一实现。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执业律师考核、奖励与惩罚制度

最好的规章制度,也要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方生其效,制度是否产生其效应,还要有一套灵验的检验机制,即业绩考核;对律师考核得出的结果,应当要有所表示,即奖励和惩罚制度,奖励和惩罚的方式不限定,可以是物质的和精神的;奖和罚可以最大限度地激起人的欲望和激情,刺激和激励着执业律师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如果一切制度运转正常,律师事务所的业绩和综合实力仍不能提高,就应当反思奖罚制度内容的设计是否合理。

(六)完备的硬件设施

一个具有国际化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拥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办公场所和一应俱全的现代化办公设施,并设立具有相当规模的图书资料室,供本所律师查阅;创建一个包含各类文书范本、法律规范、案例集的办公集成数据库。

(七)客户服务中心

成立客户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延伸服务,建立客户档案、对业务进度、质量和客户反馈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了解客户的心理及需求,提供诉讼外服务、处理客户投诉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回访关系客户,调查和了解客户对本所及本所执业律师的形象和服务满意度,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前沿市场动态信息,为律师事务所决策层提供最及时、精确的信息资料。

(八)营销与宣传

茅台、五粮液等企业深知“好酒不怕巷子深”的理念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步入市场经济年代即开始铺天盖地地做宣传广告,抢先占领了巨大的市场份额。而在这方面,法律服务业却远远落后于其他行业,究其原因:一是从整体上看,律师并不善于营销法律产品,不懂经营;二是司法行政部门未能顺应潮流,适时引导律师业推销法律服务产品,④束缚了律师进行正当的商业广告宣传;三是对法律服务业的商业性认识不足。对此,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当以建立自己的网站、出版专著,以及与其他单位联办栏目,或者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方式进行适当的广告宣传,扩大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影响力,推销自己的法律产品是完全必要且有效的途径。

(九)打造优秀团队,树立品牌文化

1.注重培养团队精神。主流思想认为律师就是个体户,缺乏团队精神,某某律师事务所名气大,实力强,也只是体现在个别律师身上,整个律师事务所的综合竞争能力并不强,律师事务所本身的品牌几乎毫无价值可言。该名律师走后,该事务所的市场份额“痛失半壁江山”,战斗力锐减,甚或律师丧失殆尽。

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团队精神已经成为学习型组织普遍接受和采用的工作或活动方式。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要靠全体成员的协同作战,发挥集体的智慧,激发团队创业精神。倡导团队精神能提升律师综合素质,优秀的团队对内部而言,能增进认同感和自信心,对外部而言,能提高整体的竞争力,保有强有力的战斗力,维护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形象。

2.培养后备力量。律师事务所应注重培养后备力量,新律师直接影响着法律服务的市场份额和未来发展潜能,培养年青律师的事业心和爱心,律师职业不仅仅是其养家糊口的工具,更是其终生追求的事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是其终生奋斗的目标。

3.建立诚信档案。人无信,不能立,诚信是生存之本。客户之所以愿意将涉及其人身和财产等重大利益的法律事务委托办理,是基于信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诚信度对事务所的发展至关重要,建立执业律师诚信档案,将律师的诚信度列为考核内容,树立诚信的品牌。

4.树立品牌文化。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品牌的竞争,专卖法律服务产品的律师业尤为突出。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是景德镇地区成立最早、规模位居前列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然处事,方正做人”是该所的立所宗旨,简明扼要地诠释了为人处事之道,体现事务所极强的包容力和凝聚力,执业律师信守承诺,遇事坦然面对,勇于承担责任;该所宽敞的办公场所挂着的法律谚语,体现了法律人对追求公平正义的崇高情怀和事务所浓厚的文化气息。该所在景德镇及其周边地区具有良好的评价,就是该所品牌文化价值的体现。

(十)对外交流与合作

1.经验交流。人无完人,人生的进步和思维的拓展,源于学习交流和分享,固步自封不能取得进步,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和汲取失败教训,是最有效和便捷的改进方法,取长补短,在他人成功经验上改进提高,他人付出失败的代价我们要引以为戒;对外交流可增进友情,并借此推广和宣传自己,扩大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力。

2.远程协助。从事律师行业交际面越广,业务量就越多,除内部的团队合作外,与外部同行业或其他行业的合作也同样重要,在与各国家和地区同行业或其他行业交流的基础上,建立友情合作伙伴,开展交流活动,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在资信调查、资料收集和传送共享、外部资源整合等方面远程协助,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服务成本。

四、结语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现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已无法满足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当务之急是整合律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业务资源、人脉关系、客户资源等,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力争使律师事务所各项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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