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华,祁 特
(东南大学,江苏南京 211189)
中小微企业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中小企业已达319万家,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经济总量、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的城镇就业[1],科技型中小企业功不可没。2017年,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超10万家,这部分企业是促进江苏省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成长的重要力量,是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因此,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江苏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力度较强。入库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总计491亿元,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到9.5%,比全社会平均占比高6.8个百分点,其中超过七成的企业占比达到6%以上。企业科技含量较高。入库企业拥有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2.7万件,拥有实用新型专利等П类知识产权14.4万件,平均每家企业拥有I类和П类知识产权分别为2件和9件。高新技术企业6 251家,占全省入库企业总数的 40.3%[2]。
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共开展6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累计12 85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入库登记编号,入库企业数占全国总量的11.4%,居全国第二。入库企业中有10 750家享受了75%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政策惠及面达8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达188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和创新成本,江苏省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得到进一步显现[2]。
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全社会研发投入2 000亿元,同比增长10%;新增有效发明专利2.35万件,企业专利授权量占比达79.93%。与此同时,江苏省还专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15条政策措施,并深入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使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超过 200亿元[3]。
同时,政府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构建面向中小科技型企业的“科技贷款资金池”,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着力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目前,资金池总规模超过1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累计投放贷款920亿元,支持了11 278户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1]。
注:①该部分内容由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中小企业群体,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具有高知识密集度、高资本密集度、高研究开发强度的特点。在整个中小企业群体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对于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来说,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资料显示,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的3.3%,而在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方面分别占比65%,75%,80%,体现着科技含量高、规模小、创新性强及经营灵活等特征。同时,该类企业还具有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的特征。科技型中小企业欲在大企业的夹缝中求发展,其竞争意识比大企业更强,迫切要求通过高科技的转化来提高自身的劳动生产率,必须依靠技术创新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江苏中小企业原有的低要素成本等优势已不复存在,传统发展模式已走到尽头,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的出现,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倒逼中小企业必须加快技术创新,必须走创新发展道路[4]。熊彼特认为,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R&D是技术创新最直接的来源。另据“微笑曲线”理论,产品价值最丰厚的区域集中在价值链的两端,即研发和市场。而要赢得市场,则必须通过研发创新来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适应性。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研发的重要性要强于大型企业和一般性小微企业。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积极性不高。主要源于:一是技术R&D创新活动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严重的外部性,研发主体不能尽享研发成果,同时还有被仿冒的可能性。二是高昂的研发成本。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规定测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出在1 000万~2 000万元,这对于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于是江苏科技型中小企业处于不研发无以生存,研发难以承受其重的两难境地。
研发存在各自为政现象。目前,江苏省研发面临着研发资源分散、研发各自为政的局面。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无论是否具备条件,都在以企业为单元,努力建立各自的研发机构,配备各自的研发人员,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进行研发,重复投入现象严重。
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必要条件。研发就是生产力,而决定生产力高低的生产要素市场没有形成,从而提高了研发所需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成本。
目前,江苏省没有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带动上下游产业及用户共同研发的格局,从而导致上下产业链之间、供给与需求之间衔接不够等问题,研发成功率不高;另外,绝大多数企业仍然采取传统研发模式,平台化研发比例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契合江苏省实际,提出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成本的意见和建议。
4.1.1 创新要素资源丰富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人是生产力诸多要素中最积极、最活跃和最具有能动性的因素,江苏省具有得天独厚的科技和人才禀赋。2018年,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42所。2017年,江苏省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达 1 767 877人[5],位居全国第四。2019年,江苏两院院士总数达102名,数量仅次京沪位居省份第一[6]。同时江苏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2017年,江苏省高技术产业研发机构3 710个,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12 019人年,2017年R&D经费内部支出22 600 621万元[7],仅次于广东,位居第二,R&D经费投入强度位居全国第三[8]。此外,江苏省拥有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位居全国第三。这些为江苏研发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4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2017年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显示,江苏省以80.21的指数在全国专利综合实力中排名第三[9]。
4.1.2 创新成果丰硕
2017年,江苏省R&D课题7 257项,约占东部地区课题数的10%。发表科技论文10 368篇,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171项。在统科技孵化器610个,位居全国第一,孵化器内企业总数32 917个,当年获得风险投资额6 404 419千元[7]。专利申请数达514 402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69 653项,双双位居全国第二。江苏国外技术引进合同948项,合同金额38.04亿美元[7]。
4.2.1 通过立法促进中小企业研发创新
美国为小企业对抗大托拉斯组织的垄断,先后发布实施了《小企业法》《机会均等法》等十几部法律,设立和实施“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制造技术推广伙伴计划”等一系列科技计划,就小企业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财税金融扶植政策、科技计划与实施等多方面进行规范;英国各执政党极为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11项有关中小企业的法案,内容主要涉及防止大企业过度并吞中小企业形成行业垄断;保护小企业的发明专利;鼓励与促进政府实验室和大学科研技术成果向中小企业转让;日本和韩国都颁布《中小企业基本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完备的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立法体系。内容已由扶植和保护中小企业转向促进企业改革,鼓励创新和创业。
4.2.2 通过产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1)提供资金支持。美国联邦政府规定每年拿出2.5%的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支持小企业的科技研发;德国出台政策,从资金上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给予补助;英国政府鼓励人们到落后地区发展中小企业,并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英国采取了诸如减轻税收负担、加强职工培训、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等一系列措施。
(2)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风险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型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美国、德国、韩国纷纷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同时建立中小企业孵化系统、信用担保体系、科研网络等手段,向高新技术型小企业提供创新支持。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德国成立创新基金会,通过补贴方式帮助小企业引进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韩国和日本则通过建立中小企业研究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研究与开发相结合、开发与生产相结合,鼓励中小企业拥有政府机构的科研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4)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各国政府不直接干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进入和退出,完全遵循市场规律。政府加强社会信用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通过市场化的运作促使中小企业自我完善、自我改造、自我发展。
4.2.3 提供信息化服务
美国、英国、德国、欧洲企业联盟等通过建立信息网络、“直接通向政府”主页,举办促进技术创新和投资研讨会、信息交流会等形式,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信息化服务和咨询服务。
4.2.4 完善科技创新评估和监督机制
各国对监督机制的目标定位、组织体系、运作过程作了规定,既涉及科技成果的科学评价和鉴定,也包括科研成果研究与开发过程的评估与监督。通过鉴定、分析、评估,对政府的中小企业法律政策和具体计划制定实施的科学性进行论证,使各国的法律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中发挥最大的功效。
上述有关欧美等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经验和做法,虽然停留在国家层面,但对引导支持江苏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切实降低这部分企业的研发创新成本,仍不失其借鉴意义,更何况,有些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是由微观层面的企业提议上升而来的。
4.3.1 落实好现行有效政策
充分用好国务院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政策工具,扶持和引导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落实好江苏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关于降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细则》等地方政策,减轻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内的实体经济创新负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4.3.2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实行研发项目制。科技型中小企业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根据项目特点,组建网络型研发团队。研发团队成员基于契约关系,以完成研发项目为目标而临时组合,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随时随地在线沟通,提高研发效率。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引领作用,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推行协同研发机制;对个性研发项目所需的大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在共享政府资助资源的基础上,坚持共建、共享、共管原则,引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合作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平台,尽量减少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
4.3.3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政府通过优化环境、完善制度、改善服务等方式弥补市场失灵,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成本。
第一,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研发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坚持市场化导向,推动科技资源、科技资金、科技项目统筹,降低研发制度性成本。充分发挥江苏省人才、技术等优势,促进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合理流动,提高研发的全要素生产率。
第二,完善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成本制度。建立健全充分发挥市场对研发创新要素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技术市场体系。提高科技资源效用。充分发挥江苏高校科技资源优势,建立“科技型创新企业人才培训基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科技人才,同时引导优秀人才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推动形成大型企业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大型企业提供创新支撑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研发机构、国家实验室等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作用。推进大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对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科研设施仪器、检验检测设备给予补贴,促进其向社会开放共享。整体规划科技金融资源。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运用上市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投资、民间借贷等其他社会资金来源。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创新政府资助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资助的示范作用,政府资助要改变单一的直接资金资助的方式,创立基于政府信誉的担保机制。
推进协同集约研发创新。根据江苏产业特色,引导建立智能装备、新材料、电子及通信设备、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生物医药等13个产业集群。本着节约、集约化原则,鼓励、引导以产业为单元,组建研发机构(拟设置在产业领军企业)。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设研发基金、共建实验室、研发众包等方式,共享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加大科技资源集聚共享。推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大型企业搭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促进科研仪器、实验设施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第三,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提供信息化服务。政府建立信息网络,将技术创新、科技掠影、金融、贸易、职业教育等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布,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由选用,提供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的优势,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的公共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