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近几年作为经济发展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苏州也在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创造优良的政策氛围,推动苏州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不过还是要看到,苏州作为全国GDP排名第六的地级城市,经济综合能力虽然很强,但是科研院所和高校无论数量和质量在全国均未进入前10名,同时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企业创新能力动力不足,科技转换利益分配机制还不完善,技术市场还不健全,科技10条的体制改革相关国家政策还没有在苏州推行,产学研协作创新平台还处于初创阶段。
关于产学研协同研究,基本都是围绕三重螺旋理论开展,三螺旋理论认为政府、高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通过科研成果转换为媒介相互影响渗透的螺旋结构。其中政府不再处于过去产学研的边缘地位,在产学研协作中担当非常重要角色,三重螺旋理论强调要发挥政府在产学研协作中的作用,该理论强调要积极发挥政府作用,以政府为主体搭建产学研平台,实现产学研主体信息资源共享,从而提升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产学研协同是由不同主体之间开展,由于主体包括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它们管理机制、组织结构和价值取向差距较大,如何对接不同主体,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利益分配,对政府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要求。三重螺旋理论中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科研部门主体,肩负了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任,需要对接企业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接轨,进行新技术新经济的研发。高校和科研院所除了正常的基础教学和科研开发工作以外,还要积极参与到社会创新创业,产业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企业作为另一重要主体,企业承担了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的工作。企业除了在日常生产和销售市场推广工作之外还要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工作。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市场需求具有较高敏感性,可以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研发的主要方向,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有针对性建议。政府作为三重螺旋理论重要主体,是政策制定者,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来引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可以营造出政策、法律和投融资的社会环境,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良性合作发展。高校与科研机构也有机会被政府引导到社会治理管理中,作为智库为政府出谋划策。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在产学研协作互动模式下,既有融合交互的职能交叉,同时又保持各自目标和独立身份。
苏州市科研整体水平不高,科研经费投入,高校整体科研经费水平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和据排名前列的城市还有一定差距。高校科研经费水平低是和苏州高校资源较少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不高和苏州产业基础有关,目前苏州企业很多仅仅是生产基地,研发部门不设在苏州,造成企业研发费用较低。同时苏州科研机构整体能力一般,虽然近几年大力引进外地科研机构,但是要实现成熟稳定发展,还有待时日。
科研技术转化情况不理想,产学研协同绩效水平高低是通过科研成果转化来体现,科研成果转换是通过专利技术转让来实现,转让的数量、金额都会影响产学研协同绩效结果。通过对苏州产学研协同绩效分析可以看出苏州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成交金额不高,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差距较大。苏州新技术和新产品市场化不足,高科技产品销售金额占比较低,苏州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成果转化比例尚未超过50%,体现出苏州高科技技术市场自我吸纳水平不高,产业消化吸收能力不强,需要对外进行技术输出,无法实现就地转化吸收。
苏州高校和科研机构长期运作形成了重理论轻运用,造成了科研管理体制偏理论少运用,无法应对市场需求,这也就是苏州科研成果产出不高,转化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企业作为产学研协同主体,如果面对理论性较强实用性较低的科研成果,技术转化动力不足,科研成果无法落地,实现产业化。另一方面,苏州高校和科研院所基本采取行政化管理,科研工作导向是以学术研究为主,重理论轻应用的氛围很难短时间改变。苏州高校与科研机构科技重理论轻实践造成了苏州科技转化率低,科技创新无法落地,同时由于自身侧重理论研究,接触市场机会不多,无法做到和企业需求实施对接,自然也就无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市场多变也会对科研市场转换带来影响,造成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滞后市场需求,降低了科研成果转化率。
目前苏州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和市场对接率较低,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差距较大,在苏髙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三层,仅为国内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的一半。产学研技术转换整体意识不强,市场竞争理念薄弱,政府需要积极进行政策引导,改善现行的技术转化评估体系,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1)需要建立系统的技术服务信息资源系统,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建设科研成果供需公共服务平台。目前苏州技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共享资源少,信息传递更新慢,需要打通各项专业平台,整合各项资源,依靠产学研各项主体,实现技术服务资源信息系统全覆盖。
2)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需要积极开展线下技术服务。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需要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包括科技成果推广介绍和科技服务等活动,为科研院所和企业搭建科研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的产学研创新氛围。积极开展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科研需求,对相关要求给与及时解决。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培训工作,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政策培训服务。
3)政府需要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和高校与科研院所进行创新人才对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制定政策,完善产学研协作创新主体引进人才的条件,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推动在合作中共同发展。制定政策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项目。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人员去企业担任技术顾问,承担科技咨询、授课培训等工作。通过创造高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更多合作实践机会,加深对企业实际需求了解,确保产学研协作创新开展顺利。
针对产学研协同绩效评价的结果,总结出苏州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科研总体经费水平尚嫌不足,科研成果市场转化率不高,科研技术中介服务市场整体水平较低。通过对苏州产学研协同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寻找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苏州整体投资融资体系还不健全,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还是重理论研究,对实践转化重视不足,企业整体创新能力不强,同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力有限。根据产学研协同创新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原因分析,从而提出建设有针对性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体系,提高苏州产学研协同创新绩效管理水平。苏州构建政策体系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营造有利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良好政策氛围,完善科技中介技术服务体系,培养产学研体系创新人才和改革体系中投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