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莹 刁全侠 曹晓婷
【摘 要】目的:研究心理护理在提高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治疗依从性中的作用。方法:取我院耐多药结核病患者30例为研究对象,随机分研究组(心理护理)与对照组(常规护理)各15例,比较心理状态与治疗依从性。结果:研究组焦虑评分与抑郁评分较对照组低,治疗依从率较对照组高,P<0.05(具统计学差异)。结论:对耐多药结核病患者采用心理护理能改善负面情绪,提高依从性与疗效,值得借鉴。
【关键词】心理护理;耐多药结核病;治疗依从性;作用
【中图分类号】R473.3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20)01--02
临床常见的结核病类型是耐多药结核,经呼吸道传播多异烟肼或利福平等药物存在耐药性,具有带菌时间或治疗时间长、反复发作治愈率低等特征,病情康复期间受生理或心理等因素影响,造成依从性不高,因此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配合对症护理措施是很重要,改善机体生理平衡状态,加强信任感与依赖感,便于达到治愈疾病目的,具时效性[1]。为分析心理护理在提高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治疗依从性中的作用,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 取2016年9月-2019年2月我院收治耐多药结核病患者30例,研究组(n=15):男9例,女6例,年龄28-72岁,平均年龄(47.13±6.49)岁;病程1-7年,平均(4.13±1.27)年;对照组(n=15):男10例,女5例,年龄26-73岁,平均年龄(47.25±6.38)岁;病程1-6年,平均(4.22±1.13)年。各基线资料无差异(P>0.05),可比。
1.2 方法 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给予患者监测病情、药物指导与饮食指导等常规措施。研究组在对照组基础联合心理护理,①档案管理: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详细记录服药情况、基础资料、既往病史与影像学检查指标等内容,详细掌握各资料后建立患者针对性管理档案,定期对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开展心理护理培训措施,将各项护理流程落实至实处。②心理指导与健康教育:鼓励患者阐述内心的想法,根据不同程度的焦虑抑郁情绪制定针对性心理指导方案,耐心倾听其情感诉求,详细阐述目前疾病治疗措施与进展,重建康复信心,对于隔离治疗患者则鼓励家属给予安慰与指导,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给予尊重与体贴确保其尽快适应住院环境,给予患者信任感与安全感,消除戒备心理。③出院指导:定期通过电话回访或家庭随访等形式掌握病情恢复程度,切实掌握心理变化情况,告知患者定期复诊并养成规律性生活习惯,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2]。
1.3 观察指标 根据汉密尔顿焦虑与抑郁量表[3]评估心理状态。
治疗依从性:向患者发放科室调查问卷,评估按时用药、运动锻炼、睡眠充足与健康饮食的分值,采取百分制评估,完全依从:85分以上;基本依从:61-84分之间;不依从:60分以下,依从率越高则护理措施越好。
1.4 统计学方法 SPSS22.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心理状态)(),t检验。计数资料(治疗依从性)[n/(%)],检验。P<0.05,具统计学差异。
2 结果
2.1 心理状态 研究组焦虑评分与抑郁评分较对照组低,P<0.05(具统计学差异),见表1。
3 结论
结核病是临床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其中耐药性结核病具有治愈时间较长,长达24-36个月,患者用药期间存在较强烈的副作用,费用较高且难治愈,造成其易产生负面情绪,因此早期根据病情严重程度配合对症护理是很重要的。有研究报道,心理护理能提高耐药性結核病患者预后效果,系统化掌握疾病知识、既往病史与注意事项等内容,利用宣传资料或开讲座等形式加强疾病知识认知程度,给予同伴教育改善心理应激反应,重建疾病信心提高依从性,同时采取看电视、阅读或听音乐等形式转移力,定期组织患者开展疾病交流会,纠正其对疾病知识错误理解,分享治愈疾病的经验,同时鼓励家属给予其安慰与支持,耐心倾听患者提出的疑问,告知多食用蛋白质或维生素含量较丰富的食物,定期开展锻炼提高抵抗力,出院后养成规律性生活习惯,定期复诊。
在本次研究中,研究组焦虑评分与抑郁评分较对照组低,治疗依从率较对照组高,P<0.05(具统计学差异)。由此说明本研究与黄瑞霞,张凤玲,肖桂娴等[4]文献报道具相似性,疗效确切。
综上所述,对耐多药结核病患者采用心理护理能改善负面情绪,提高依从性与疗效,值得借鉴。
参考文献:
杜玉花.探索心理护理干预在耐多药结核病患者中的治疗效果[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18(75):264+268.
龚清蓉,龚利蓉.人文关怀护理对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焦虑抑郁情绪的影响效果观察[J].中外医学研究,2018,16(19):98-99.
赵淑媛,刘旭瑶.分析心理护理干预对耐多药结核病患者中的应用价值[J].系统医学,2018,3(02):158-159+163.
黄瑞霞,张凤玲,肖桂娴等.心理护理干预在耐多药结核病患者中的效果观察[J].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17(24):1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