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必须牢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各项制度日趋完备的背景下,一些看似很好的制度往往难以在基层落地生根,直接影响了治理的效能。基层一线作为制度落实的重要力量,要自觉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橡皮筋”。
制度“软化”的表现
从落实机制来看,一些基层干部满足于完成报表数据、照片资料等日常性工作,而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具体工作缺乏积极性。以调研中发现的某地稻田综合种养矛盾为例,乡镇干部担心种养殖户擅自提水破坏农田让自己受到处分,就简单“一刀切”禁止这种高效种养殖方式,有些则选择性地只允许搞旱生养殖。
从贯通机制来看,有的中间层级在传导任务的过程中,简单重复上级精神,边界含糊不清、指导不力、上下一般粗,出现政策留白,使基层手足无措,层层压实责任变为层层推脱责任。上级政策文件要求下级单位统筹协调的初衷,有的被稀释为对口条线直接负责,致使大量政策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承接,一盘棋变成了一锅粥,由此导致的会议多、文件多、檢查多令基层干部苦不堪言。
从修正机制来看,任何制度都需要与时俱进才能保持活力,但在有的地方,修正机制常常浮于表面或者滞后明显。如,问责泛化、简单、不够规范,尺度把握不精准,压力层层加码,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一线干部动辄得咎,以问责纠偏的效用没有完全发挥。反馈路径流于形式,一些细化政策的出台机械套用上级形式,征求意见时间短内容多,接收单位往往直接交由具体业务人员办理,难以从全局高度进行提升改进。
制度执行力不足的原因
我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改革攻坚、机遇凸显、社会矛盾集中相互叠加,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面对新问题、复杂形势时,如果能力本领不足、担当精神不够,必然故步自封,就会产生制度执行不力的现象。
制度意识不强。有些党员干部缺乏对制度的敬畏,在工作中没有主动将自己内嵌到制度的约束框架中,只考虑如何回避约束,不考虑如何用好制度。有的缺乏对制度的敬畏感,行为无法与制度要求步调一致,将制度执行停留在浅表层次,不能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缺少积极的正向推动力。有的缺乏对制度属性的认识,仅仅在形式上尊重制度,在应用和遵循的过程中没有时刻站稳人民立场。有的缺乏对制度建设有效实施的理解,不懂得清晰划分制度层级,不理解制度精准发力的机制,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思维还需要再提升。
学习认知偏差。对制度的执行水平取决于其对制度本身学习认知的水平。有些党员干部由于本领不足,产生了对制度精神实质、制度制定背景、制度目标指向和制度边界的认知偏差。这种认知偏差又会影响党员干部的行动取向,在各种压力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执行能力的欠缺又将进一步导致政策僵化,使得上级的好政策不能得到有效实施,轻则影响各项政策拖延不前,重则直接损害干群关系。如此一来,只能不断地“新瓶装旧酒”,难以将好的制度和政策因地制宜准确实施。
内生动力不足。监督考评机制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数据轻效果的问题,给了投机作秀者以足够的空间造数据、留痕迹,对制度落实缺乏更加细致的评判标准。信息不对称导致沟通交流受到信息壁垒影响,缺乏正向反馈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了政策制定初衷与实际执行间的距离。
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破除制度执行的“软化”,宏观来讲就是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微观来说就是通过具体执行将制度蕴含的规范和目标落实好。
将党建引领贯穿制度执行全过程。要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进一步发挥好党的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保证党委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要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全面过硬,让组织体系的经脉气血畅通起来,以严肃组织生活为重点巩固党的基础阵地,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使每个支部都成为积极贯彻上级意图、主动担当作为的战斗堡垒。培优党的肌体细胞,着力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围绕提升党员身份意识强化管理,日常行为突出党员标准,组织活动凸显党员身份,实践锻炼注重党员作用,不断提升党员的宗旨意识、先锋意识、自律意识,让每个党员都成为敢担当善作为的一面旗帜。
通过学习实践增强干部制度意识。不断加深对中国之治的理解和认知,提升知行合一、主动践行的自觉性。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自我学习等方式,对党中央作出的新部署、出台的新文件,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从思想上树立起制度意识,强化敬畏和维护制度的意识,强化严格执行制度的意识,强化在坚持和巩固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制度的意识。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的着眼点,学以致用、身体力行,把对制度意识的提升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来。
改进责任传导流程。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和运转规范,结合自身总体目标,科学设计本地本部门的目标体系,各项工作围绕总体目标开展。制度分解落实时,要做到先综合再分解最后再综合,避免具体工作人员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小马拉大车”,造成制度空转。制度细化再传递过程中,尽量使原则性的要求刚性化、概念性的要求明确化、实施性的内容具体化,缩小制度的弹性、减少制度自由裁量空间,避免制度漏洞或制度空白点,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优化各方协调互动机制。增强各类制度制定的动态调适,在制定之初注重明确提高制度目标指向,试行过程中及时评估实际运行效果并做进一步完善,运行中及时解决各类偏差提高制度的实效,对制度实践的变化保持敏感性。建立完善全覆盖、多层级、立体式的监督体系,整合各类资源,提升监督人员与被监督对象的知识水平,消除监督盲区,将全面从严监督运用到制度落实的全过程各方面。完善配套评估体系,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惩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对制度落实进行充分的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
(作者单位: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