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齐ZHANG Qi;郭宇波GUO Yu-bo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蚌埠233030)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经济增长迅速,但经济增长不等于社会发展进步,学界普遍认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于经济增速,经济的飞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居民幸福感的显著提升,由此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也亟待解决。本文旨在从经济角度入手,着力捕捉影响居民幸福的经济因素,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
研究主观幸福感的经济学逻辑是从Easterlin(1974)开始的。作为幸福经济学的创始人,Easterlin 提出了经典的“幸福—收入悖论”,围绕着这个悖论,经济学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研究,最初主要关注的是个人特征。随着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日趋完善,公共经济学对于社会福利方面的关注也得到了提升。讨论政府与居民幸福的关系,现有文献主要从政府质量和公共支出这两个视角出发。Frey(2013)认为研究政府公共支出与民生幸福是重要的。大量实证研究也不断表明,公共支出与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很强的联系。Ram 使用了145 个国家的大样本微观调查数据,研究表明政府公共支出对提振居民幸福感有正向作用。具体到福利性公共支出的组成项目,国内研究政府支出与居民幸福的起步较晚,主要成果都集中在经验证据上。宣烨、余泳泽使用2010年的CGSS 数据,验证了政府公共支出结构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正向作用。既有文献多从公共支出结构角度出发,且更关注公共支出各细分项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本文认为:第一,公共产品往往具有投资高、维护难、资金回流慢等特点,不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支出投入难以实现公共品的有效供给,因此需要将公共支出规模纳入到考虑范围;第二,公共支出不仅要关注各细分项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也需要从福利性支出在公共支出中的整体占比上把握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因此将本文从公共支出规模、公共支出结构等较为宏观层面探讨公共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居民幸福感即居民对幸福的主观评价。从经济学效用分析的角度来看,居民幸福相当于理性人获取效用最大化。理性人效用满足一般有三个层次,首先是数量,其次是结构,第三是质量。
马斯格雷夫的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理论认为,不同时期由于财政支出作用不同,财政支出数量也会发生变化。而我国经济发展起步晚、人口基数大,当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向成熟阶段的过渡期,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大需求种类复杂。公共品在供给规模上不能与经济总量增长相适配,将会直接造成教育、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品供给短缺,因此公共支出必须保持较大规模。其次,福利性公共支出需要在公共支出中占据一定的比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政府职能要从经济管理向社会管理上转变,这与我国当前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现实是契合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加强,要求财政要增加福利性支出,提高其在一般公共支出中的占比。二是大量实证研究表明,我国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和标尺竞争,造成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结构扭曲(傅勇,2007)。出于公共品外溢效应等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倾向于增加投资性支出而排斥福利性支出,降低了居民幸福感。公共支出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居民的基本需求后,会降低居民的谨慎性储蓄动机,居民消费会相应增加。简言之就是福利性公共支出会增加居民引致消费的动力,从而增加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总的效用得到了提升。
根据上述对理论机制的分析,本文作出如下假设,并将在实证分析中予以验证。假设1:公共支出规模影响居民幸福感,地区人均一般公共支出增加可以提升居民幸福感。假设2:公共支出结构影响居民幸福感,地区福利性支出占一般公共支出比重越高,越能提升居民幸福感。假设3:公共支出规模与结构对家庭消费支出存在引致效应。
本文的数据是截面数据。来源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微观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2016年最新版;二是宏观数据,来自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财政支出具有滞后效应,因此宏观数据选取微观数据前一年的数据,尽量消除这种滞后性。
本文变量由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的变量组成。微观层面的变量包括居民幸福感、个人收入、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户籍、教育水平、参保情况。
宏观层面的变量包括公共支出结构、公共支出规模和财政分权。变量代理指标的选取和设置如下:
居民幸福感。居民幸福感作为本文最主要的被解释变量,选自于CGSS2016年数据,样本总数为11835 个。居民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是本文需要验证的另一个被解释变量。由于CGSS 数据中没有单独的个人消费支出,而只有家庭总消费支出,再结合调查所得的各家庭人口数,计算得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CS)作为代理被解释变量。公共支出。公共支出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公共支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结构,二是规模。根据前面理论机制的分析,应以福利性公共支出占一般性公共支出之比,来衡量公共支出结构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此变量的代理变量为公共支出结构(Pex)。衡量公式为:公共支出结构=福利性公共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教育支出)/一般性公共支出。而公共支出规模,此处则以各省市一般公共支出与辖区人口之比,以各地区人均公共支出规模(Pse)作为此变量的代理指标。衡量公式为:公共支出规模=一般公共支出/辖区人口。财政分权。本文选取的是财政支出分权指标,可以更好的反映财政支出对于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本文将财政分权变量的代理指标设置为财政分权度(fd),公式为:财政分权度=本级政府财政内支出/本级政府财政支出。个人收入。个人收入(PI)作为微观层面的主要解释变量。个人收入在本文中指的是被调查对象在2014年当年全年总收入,单位是人民币元。控制变量(Z)性别:将性别设置为虚拟变量,性别为男性时记为“1”,性别为女性时记为“0”。年龄:本文根据被调查人的出生日期,以2015年作为基准期计算各样本年龄。政治面貌:政治地位可以影响人的社会地位。在我国政治身份最主要的特征是中共党员,因此本文采用虚拟变量,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记为1,其他记为0。户籍:我们将城市户籍居民记为1,农村户籍居民记为0。受教育水平:CGSS 调查回答中的受教育水平是以学历进行区分的,本文将学历折合为受教育年限。参保情况:参保情况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医疗保险,二是养老保险,也采用虚拟变量的方式,参加了记为1,没有参加记为0。
表1 控制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本文的实证检验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假设1、2 进行检验。被解释变量为居民幸福感,解释变量为公共支出结构和公共支出规模。第二部分是对假设3 进行检验,即对公共支出的消费引致效应进行检验,被解释变量为家庭消费支出,解释变量为公共支出结构和公共支出规模。如果假设1 到4 均能通过检验,即可以从经验证据角度说明我国公共支出在结构和规模上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供给均产生相关效应,从而影响居民幸福感。
模型设定如下:
模型(1)用以解释公共支出结构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Happiness 为被解释变量,Pex 为解释变量公共支出结构的矩阵变量,A 为相对应的系数矩阵;Z 为控制变量集矩阵,D为相对应的系数矩阵;FD 为财政分权控制变量,PI 为个人收入控制变量,b,c 分别为其系数。模型(2)中Pse 为解释公共支出规模的矩阵变量,A 为其相对应的系数矩阵,其余项与模型(1)含义相同。模型(3)中同时将公共支出结构和公共支出规模纳入到考虑范围。模型(4)中的CS 为居民消费矩阵变量,其余项含义与上述三个模型相同。
由于居民幸福度是序数值,当被解释变量是序数值时,我们一般采用有序选择模型(又称为有序Probit 模型)进行检验。模型(1),模型(2)和模型(3)的基本检验,我们都采用这种方法。由于不同消费支出水平家庭对公共产品需求可能存在异质性,模型(4)将利用分位数回归的思想和方法,通过对不同消费支出家庭进行分位数回归,检验不同消费水平家庭受公共支出规模与结构的引致效应。
表2 报告了公共支出结构与规模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实证结果。从模型(1)到(3)依次显示了未加财政分权控制变量的公共支出结构、公共支出规模,和公共支出结构与规模同时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从模型(4)到(6)则在前三个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财政分权控制变量影响的回归结果。根据所得回归结果,可以作如下解释:公共支出结构与公共支出规模对居民幸福感影响显著。伴随着福利性公共支出占一般公共支出比重的提升、地区人均一般公共支出的增加,居民幸福感也出现显著提升。
个人收入也可以显著影响居民幸福感。个人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提升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居民可以通过增加个人收入来扩大自己的消费集合,获取更多的私人产品,改善效用增强幸福感。从宏观层面的控制变量财政分权来看,财政分权对提升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财政分权在三个模型中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是有助于地方政府改进民生服务,促进民生幸福的。从微观层面的控制变量上看,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受教育水平、参保情况(医疗)在所有模型中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户籍在部分模型中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参保情况(养老)在所有模型中都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从户籍上看,当居民户籍为城市时,并没有在所有模型中都提升了居民幸福感。在这里可以用边际效用递减来来解释,当前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虽然比农村居民要高,但受心里预期和累积效用的影响,公共支出和收入带来的边际效用递减,未必就比农村居民感到幸福。从受教育水平上看,受教育水平对居民幸福感存在显著的正向效应,受教育年限越高的人,越容易感到幸福。从参保情况来看,参加医疗保险对提升居民幸福感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参加养老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据此我们可以估计,当前由于城乡医保体系的日益完善和统一、大病医保、跨地结算等政策的实行,居民就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幸福感日益增加。而养老保险在城乡层面实施情况差距较大,目前来看对居民幸福影响不明显。
表2 公共支出结构与规模对居民幸福影响的实证结果
表3 公共支出和结构对家庭消费支出的影响
在0.1 分位点处,公共支出结构和公共支出规模对家庭消费支出没有显著性影响,可能也是由于样本数量较少,不能得到合意结论。在0.3、0.5、0.7、0.9 分位点处,公共支出结构对提升家庭消费支出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同时公共支出规模对于提升家庭消费支出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说明当福利性公共支出在一般公共支出中的占比提升,结构改善更有利于激发居民的引致消费动机;而相反的是公共支出规模的增加会显著降低上述分位点处的居民的消费水平,这可能是由于政府在扩大公共支出规模的同时会伴随着税收的增加,造成超额税收负担,从而降低了居民的消费。综合看,粗放的扩大支出规模可能会诱发负面影响,而从改善支出结构入手则更有利于改善居民消费水平,这为地方政府在财力受限条件下刺激消费提供了政策思路。
本文从理性人效用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讨论了公共支出结构与规模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理论机制,并采用2016年CGSS 数据,构建实证模型考察了公共支出结构、公共支出规模对居民幸福感和家庭消费支出的影响。研究可得如下结论:第一,公共支出结构改善主要依赖福利性支出的改善,即福利性公共支出占一般财政公共支出比重增加会带来居民幸福感的提升。第二,现阶段公共支出规模对提升居民幸福感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各省市人均一般公共支出增加也会带来居民幸福感的提升。第三,公共支出结构和规模可以通过引致效应刺激家庭消费来提升居民幸福感,且对于不同消费水平的家庭,这种引致效应存在异质性。同时公共支出结构的改善比公共支出规模的增加更利于刺激家庭消费水平提升。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基本情况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以提高居民幸福感:第一,继续优化公共支出结构,适当调整公共支出规模。优化公共支出结构,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福利性财政的投入,提高其在一般性公共支出中的比例。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省份,中央政府要以基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对财力匮乏的省份进行专项转移支付。适当调整公共支出规模,要求地方政府不能一味扩大公共财政支出,而是要做到靶向精准,发挥地方政府对居民公共需求偏好上的信息优势,使公共品供给效率更加集约。第二,公共支出可以有效刺激家庭消费支出的增加,但是对消费水平较低的家庭不明显。故此政府可以借助当前扶贫开发的大背景,支持引导低收入家庭合理增加消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水平。城乡居民对公共产品偏好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政府在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时要精准把握农村居民真实需求,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第三,财政支出分权和受教育程度,以及社会保险制度对提升居民幸福感都有显著影响。公共支出需要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在支持地方政府提高财政分权水平的同时也要注意其扭曲作用,中央需要对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加强考核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