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I绩效考核法在税务部门的运用实践及完善对策
——以新疆税务为例

2020-03-01 23:50王金成李博峰赵国春
经济管理文摘 2020年21期
关键词:战略目标纳税人税务

■谢 军 王金成 李博峰 赵国春

(1.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国家税务总局托克逊县税务局;3.新疆财经大学)

引 言

税务绩效管理以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为战略目标,把其分解至税务机关各个部门,对其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实现对不同属性干部的绩效管理,激励干部以绩效考核为动力改进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但运用全面、系统指标评价考核,实践中存在实施困难,选择税务绩效管理中的关键业绩指标则更适用考核实施。

1 税务KPI关键绩效考核法的理论依据

1.1 KPI绩效考核法基本原理

KPI理论基础——“二八原则”,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即一个组织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存在“20/80”的规律,20%的关键行为完成了80%的工作任务。因此,必须抓住20%的关键行为,抓住绩效考核的重心,对之进行分析和衡量。KPI指标体系设计遵循针对性、科学性和明确性原则,设计指标要充分考虑考核对象“个性”和组织现实情况,根据工作性质,采取科学考核方法。

1.2 税务绩效考核管理与KPI绩效考核法吻合

KPI考核目的以战略目标为中心,指标体系设计和运用都是为战略服务。指标来源于组织内部自上而下对战略目标的层层分解,指标构成关注长期发展,兼顾短期效益,指标既传达结果,也传达产生结果过程,价值分配体系与权重相搭配,有助于推动组织战略实施。由此看来,税务系统实行绩效管理方法与KPI绩效考核法基本一致,正是围绕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为战略目标,自上而下对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来确定指标体系,既注重考核结果,同时也关注过程管控,目的是推动组织战略目标实现。

2 KPI理念在税务绩效管理中的运用及存在的问题

从2014年开始,税务部门在推进绩效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和实践。税务绩效管理体系从1.0版到7.0版,KPI绩效考核法在税务绩效管理应用实践中不断深入化、科学化。

2.1 KPI理念在税务绩效管理中的运用

2.1.1 设定税务绩效管理KPI战略目标

以国家税务总局考评省税务局历年绩效指标体系来看,组织战略目标设计坚持顶层设计,以“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为战略目标,并保持长期不变。其中,税收现代化指“坚强有力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科学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高效清廉的税务组织体系”六大体系。

2.1.2 构建税务绩效管理KPI指标体系

绩效管理在管理层级内分为机关考评(对本级内设部门进行考评)和系统考评(对下一级税务机构进行考评)。机关考评指标体系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考评对象为所有被考评部门,个性指标是针对各部门不同职责设定差异性考评指标。系统考评一般都为共性指标。以2014年至2020年总局考评省级税务局绩效指标为例,机关共性指标与系统考评指标设定,以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为战略目标,每年根据“两会”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事项,总局党委以及省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来建立指标体系。常规性工作及其他工作不纳入税务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设置充分体现KPI绩效考核法的“二八原则”。

2.1.3 赋值税务绩效管理KPI指标内容

(1)设置税务KPI指标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的设置,既要体现组织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目标,也要科学设置分值权重、体现奖优罚劣的绩效导向。7.0版总局考评省局指标以纳税人满意度指标为例:一是根据各地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考评。纳税人满意度排名第1名的单位得满分;其他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指标得分=标准分值(49分)×本单位满意度÷第1名单位满意度。二是以各地当年和前一年度纳税人满意度成绩排名为基础,按加减分净值计算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1分,最低可为负分)。具体来说,对连续两年排名全国前5名的单位,加1分;对排名同比提升位次位于第1名的单位,加1分;排名同比提升位次位于第2—5名的单位,加0.8分;排名同比提升位次位于第6—10名的单位,加0.5分;当年排名未在全国前18名的单位,按上述加分标准的80%计算。对排名同比降幅最大的4个单位,其中:排名在全国前18名的,扣0.5分;排名在全国18名之后且同比下降10位以内(含)的,扣0.8分;同比下降位次10位以上的,扣1分。三是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存在以下情形的,按项扣0.8分:具体表现为,第一,征管基础数据质量过差或存在虚假数据,导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无法顺利开展的。第二,干扰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引导纳税人或要求纳税人违背真实意愿评价的。第三,接到纳税人相关投诉,经查实属税务机关责任的。

(2)设定税务KPI指标考评方法。

KPI指标考评依据指标类型进行考评:①量化计分指标。即能以准确数字或工作完成率来衡量的指标一般以量化计分法考评为主。②质量型指标(定性指标)。主要考评准确性、独特性、达标率等方面,一般以直接扣分法考评为主。③时限性指标。如及时性、工作周期性工作等。④工作创新、工作质效、工作协作等,一般以部门间评价、上下级互评为主。

2.1.4 税务绩效管理KPI考评机制

针对机关考评和系统考评两种不同的被考评主体,采用2套差异化考评规则,各级税务机关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坚持量化标准、多方参与、务实管用原则。考评周期针对不同工作情况,设置为年度、半年、季度、月度考评相结合动态考评。评价主体在由上一级机关评价基础上,引入了第三方评价、上下级机关互评方式。KPI绩效考核结果对过去行为与绩效进行修正,使短期效益与长期发展有效结合。注重对过去绩效评价,且指导绩效改进,确保绩效改进行动与战略需要不脱钩。

2.1.5 税务绩效管理KPI考评运用

2019年新疆税务局KPI绩效考评成绩排名全国第4位,西部第1位。在省局考评体系中,指标成绩正向拉动因素要高于负向因素,并且大多数指标考评项成绩均位于各省成绩均值左右。两项特别加分项目即维稳加分和年度成绩提升加分。对2019年绩效得分负向拉动作用的指标有“政策措施落地”、“干部监督管理”、“司局测评”、“征管努力程度”、“领导考评”、“党的建设”等,这些指标得分均低于全国均值。正向拉动作用的指标有“征管质量提升努力程度”、“领导测评”、“正风肃纪”、“减税降费满意度专项调查”、“税务稽查管理”、“运转保障以及预算管理”等,说明和上述指标有关的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2.2 税务绩效管理KPI考评中存在的问题

KPI绩效考核法在税务绩效管理中应用广泛,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完善。首先,现阶段常用的税务绩效管理指标中,质量型指标、时限性指标、工作创新、工作质效、工作协作等指标的主观性较强,而主观评价的科学性难以保障。其次,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的界定、定量与定性指标的结合等仍需持续关注,而制度完善与否将决定绩效考核能否取得实效。最后,绩效管理方法的宣传力度仍然不足,激励效应有待进一步改善。

3 KPI理念在税务绩效管理实践中完善对策

3.1 指标设定要注重因“岗”制宜,加强综合考量

首先,结合部门岗位职责特点,适当引入360度考核法和平衡记分卡可取之处加以辅助补充,加强横向部门间沟通交流与互评,弥补KPI纵向为主考核方式不足。确保考核指标具有岗位覆盖性、统计数据多元化,避免绩效评价指标处理单一化、固定化现象。要根据已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坚持“自查—整改—考核—反馈—整改—再考核”的闭环式全过程考核法,持续性推进工作机制完善。其次,注重外部评价在税务绩效管理提升方面的作用,外部评价将提高现有绩效评价体系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能有效弥补当前以内部评价为主的评价体系不足,使得评估维度更加全面、客观,因此要科学设定外部评价的关键绩效指标。

3.2 优化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和流程

首先要注重“数字人事”与KPI绩效考核在应用中的结合,提高职工绩效考核的效率,通过个人绩效激励职工的责任意识。其次,在员工个人绩效管理制度方面,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设置考核指标,既注重职工的个人工作实绩,也要注重其学习和能力提升情况。加大对于职员有关绩效制度的培训力度,让职员特别是基层职员对绩效制度有更加充分的了解,这样可以激励职员在了解绩效制度的前提下,使得工作积极性更高。

3.3 避免指标设定固定化,注重绩效考核公平性

在绩效指标设定上,要与时俱进,根据实际工作对指标做出科学调整,避免指标设定固定化。适当修改绩效指标结构,使指标既要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又要符合员工个体实际。绩效考核务必重视公平性,建立高效监督机制,构建复评机制等。除了建立内部制度来保障公平外,还要积极与体制外专家等交流探讨,保障制度从设计到执行整个过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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