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 超
(1.山东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山东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金融发展的基础,更加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当前我国金融信用环境问题不容乐观,尤其在信用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诚信缺失的环境严重影响了金融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困扰农村发展的信用难题亟待解决,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势在必行。
农村金融信用交易主体是农民。由于农村诚信培育和宣传工作滞后,诚信文化缺失,部分农村公民很少参与金融活动,加之受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所限,多数农村公民诚信意识较弱,逃废金融债务现象在农村地区屡见不鲜。一方面,部分农村公民对于借贷等信用问题认识不够,缺乏履约还款意识。另一方面,农村贷款担保方式较为单一,多为保证类贷款。注重人情面子不注重实际风险、顶冒名贷款以及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现象时有发生,容易造成连锁式失信,从而导致整体信用环境下降,严重影响地区经济发展。
由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信用信息资源利用严重不足。一方面,很多地区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较为困难且政府主导不足、社会参与不够,仅靠金融机构推进成本高效率低,导致信用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可利用性低。另一方面,当前很多地区不同部门涉及的信用信息各自为营甚至重复建设,无法互联互通,无共享平台,使得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缺少农户的资信信息, 对涉及的信贷业务无法做出准确的决策,发放贷款时采取谨慎态度, 造成大量农户无法获取金融信贷资金支持而采用不规范的民间借贷形式,从而导致农村借贷关系复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不足。
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法律法规较为零散,金融运行保障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失信惩戒机制运行不畅通。由于农村环境的特殊性,对失信人员很难使用依法起诉、强制扣款、拍卖资产等常规不良贷款清收手段,很多失信行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得不到惩戒,甚至存在行政干预、执法困难、包庇等现象,法律法规对欠账赖账行为打击不力,逆向刺激了违约行为。另一方面,金融失信惩戒力度不足。目前针对金融失信案件的惩罚力度较小,失信成本偏低,相当一部分金融债权案件判决后执行效率低,对违约和违法的失信行为产生了变相的刺激作用,失信惩戒机制的缺乏严重增加了金融信用环境中的道德风险。
在我国,诚信不仅是社会运行的道德基础,也是现代市场的经济伦理准则,更是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保证[1]。
社会整体信用是各种社会主体基于契约精神而组成的。农村信用环境由农村信用主体的信用构成。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信用即诚信属于道德范畴,社会成员基于这种道德约束规范自己各方面的行为,在复杂多元化的现代社会,这种约束更为重要[2]。思想观念是具体行为的根源,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固然需要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制度作为保障,但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是信用主体内在的诚信观念。通过诚信价值观的培育使得农村公民从根本上形成守信意识,使得整个农村地区形成统一的诚信价值共识,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建设才会有坚实的道德基础。
诚信是调节人们行为规范的道德要求,也是市场主体应该遵循的一种经济伦理规范,其约束力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因此通过诚信价值观的践行,改善农村公民的信用意识,使人们认识到守信的长远价值,规范信用行为,主观上严守并履行信用契约,才能使农村金融机构降低控制风险成本,放宽融资条件,加大对正常信用需求的供给,从而使金融信用交易双方互相信任减少交易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金融风险从而恢复农村经济的融资能力,恢复正常农村金融秩序。
任何一项制度体系的长久运行不仅需要人们内在的价值观念认同还需要相应保障体系的外在支持。当前农村金融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相关法律体系的保障,离不开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落实的维护和支持。在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建设方面,通过诚信价值观的培育使基层政府把信用当作一个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来认识,使政府承担起对信用环境建设应有的责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整治信用环境,同时加强信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力度,为农村金融正常有序运行以及良好的信用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面对当前农村金融信用环境问题,要以整个社会的诚信为着力点,全方位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由内而外推动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加快农村金融发展,才能加大金融对“三农”经济的支持力度,从而更好的加快农村地区发展。
3.1.1 在学校树立诚信理念,开展金融知识教育
学校教育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价值观念。当前农村地区新一代的年轻学生承担着未来农村社会发展的重任。因此,要在农村学校大力培育诚信价值观并开展金融知识教育。首先,将诚信及金融知识纳入学生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设定教育目标开展课程。其次,开展金融相关的课外活动,比如家庭金融知识宣讲比赛等,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向校外普及正确的金融知识。第三,让诚信成为校园文化的一部分,引导广大师生成为诚信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的传播者和践行着来影响更多的农村居民。
3.1.2 全面塑造诚信文化氛围,针对性开展金融教育
诚信价值观培育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农村,群众整体教育水平相对较低,价值观念并不能通过简单说教改变。因此,在农村培育诚信价值观要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且易接受的方式。同时要根据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金融知识教育。首先,广泛的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村民活动中心、大街小巷等大力宣传使诚信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其次要设计具体的制度规范、乡规民约,让每一个人都清楚诚信是什么、为什么要去践行,了解失信的严重后果,而不是仅仅当作一种口号。第三,针对农村地区人们的年龄、知识水平等划分为相应群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以金融机构为主开展金融知识下乡、金融夜校、金融服务热线、金融知识宣传手册等活动,提升农村公民的金融素质、诚信意识以及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3.2.1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化金融信用环境
农村信用环境的建设离不开政府,也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信用环境建设的目标才能实现。各级政府应把信用环境建设问题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全力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首先,政府部门应牵头各部门推动信息采集工作并建立农户信息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大数据平台,依托平台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失信、一处守信处处便利的局面,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其次,各级政府还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维护,在金融扶贫等政策方面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和风险共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力度。第三,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整治,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和金融部门应联合开展对失信行为的打击整治,对拒不履行债务责任的失信人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全面营造对失信行为人人喊打的局面[3]。
3.2.2 推动诚信价值观融入立法工作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制建设中,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较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4]当前我国诚信缺失问题较为突出,相关信用体系建设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制度规范,尚替代不了专门的法律制度,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尚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在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法律依据更多的是相关领域的法律条文,造成相当一部分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低、执行难,因此推动诚信立法工作使得面对失信有法可依才能更好的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守信义务和责任,才能更好的改善全社会的信用环境。
马克思主义认为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是辩证统一的,只有认真改造主观世界才能更好的改造客观世界,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才能深入的改造主观世界,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面对当前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现状,想要建立人人维护、自觉守信的金融信用环境不仅要建立平等、公正、法治化的制度体系更重要的是改变人们内在的思想价值观念,内外结合以达到标本兼治。因此,推动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建设应充分发挥诚信价值观的作用,通过诚信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使农村公民以诚信价值观的视角更加准确的审视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以提高诚信意识,使农村社会充分认识诚信的重要性齐心合力以改善信用环境,内外结合才能加快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只有良好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才能提高农村金融运行的效率,才能加大金融对“三农”经济的支持力度从而更好的加快农村地区发展,更快的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