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平平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南京 210004)
近年来,我国会计核算和支付结算改革步伐加快,特别是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ACS)的上线运行,使得核算数据高度集中,业务流程变革再造,信息平台更加多元化。提供高效会计核算和支付结算历来是人民银行金融服务工作的重点,而对核算风险的监督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
事后监督部门作为央行会计核算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关卡,在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资金风险方面始终发挥着积极作用。核算方式的发展变化不仅对事后监督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也带来了发展机遇。如何创新升级监督理念并对职能重新定位,探索与核算方式变革和风险防控要求相适应的转型策略成为事后监督部门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根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手册》中的定义:“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是以数据集中化、流程科学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综合化、监督过程化为目标的会计核算系统。从框架的构成来看,系统框架主要由账务核算、参数管理、业务监督、统计分析、档案管理、非现场检查、流动性查询及客户对账等功能组成。”
事后监督子系统做为ACS的应用子系统,位于ACS的应用层,利用会计核算数据全国集中的优势,同步实现监督系统的全国数据集中。
ACS真正做到了采用数据和核算双集中的方式处理会计业务,较原会计核算处理系统(ABS)有了质的飞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管理体制由四级垂直管理向扁平化管理转变
ACS将分散在全国的会计数据集中到总行进行处理,各地分支机构均成为核算网点;在全国设两个业务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核算业务。ACS解决了之前管理层级较长,管理效率较低的问题,满足了现下会计核算高速处理、管理扁平化的需求。
2.核算模式由模仿手工方式向现代化数据处理方式转变
ACS核算流程仅包括柜台受理、网点柜处理、事后监督和账务核对四个环节,而账务处理以及各类账簿、报表的生成均由全国业务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无需基层行人工干预,极大地降低了会计核算风险。同时,基层行仅需设置经办员和主管两个岗位即可满足系统需要,岗位设置更加灵活,也降低了违规兼岗等风险隐患。
3.信息平台多元化数据资源从孤立分散向整合共享转变
ACS系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仅可以支持各业务系统定期批量向ACS提交记账信息,完成账务处理,并且与国库集中核算系统、货币发行信息管理系统、二代支付系统以及对账系统等系统相联,改变了原ABS系统下信息系统不能直连、对接的状态。央行多部门会计数据的横向连接,实现了信息资源在多个平台的共享,提高了会计核算业务效率,整合了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了现代信息的技术优势。
ACS上线平稳运行五年多来,实现了央行会计数据全行大集中,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管理,有利于防范会计风险,更好地发挥了会计服务职能。然而,ACS仍有几项潜在的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ACS会计核算流程下,原有的会计制度和各项会计规章规定并没有及时更新,仍旧存在一定的制度风险。全国性的会计制度应当具有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在总行的主导下,对相关会计规章制度进行及时修订,与现行核算操作相匹配;由总行牵头制定操作细则,杜绝各分支行多样化操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各分支行在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时,要注意发现规章制度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保证各级行之间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为各分支机构提供横向交流渠道;设立业务专家进行在线答疑处理,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风险管理水平。
ACS下,业务处理仍是依据会计核算流程进行的,即会存在程序控制风险。程序控制风险有两种情形:一是审批、授权等操作不符合规定。如果出现需要审批、授权等情形,在审批、授权之前并没有暂停业务处理,将会出现程序控制风险;二是没有做到尽责报告。如果出现需要报告的特殊业务,业务操作人员并没有依据程序报告,也会出现程序控制风险。对此,应尽快发展技术监督等手段,如在系统中建立日志记录便于核查,在业务操作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等等。虽然技术监督手段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合规行为,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威慑力,防范并化解风险。
ACS中,部分重要环节中业务员不再面对面,人机交互的处理处理模式如果出现的操作失误,便会带来操作风险。因此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处理业务,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权限管理,防止违规顶岗;防范因岗位交接等工作行为产生资金风险隐患。
ACS流程下,虽然系统设置使得个别营业网点出现故障时,都不会对整个核算体系产生系统性影响,应急管理的要求有所降低,但是仍不能忽略应急演练操作。各级行需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业务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应急方案的各项流程和处置方法。此外,操作人员仍应掌握会计基本手工操作方法,以应对系统临时停用之需。
ACS在系统性能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例如,系统偶有出现大面积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在正常操作运行中经常发生自然退出的情况;USBKEY使用中主管操作稍有不慎系统就会冻结,解锁要经过分行支付处;系统自动打印凭证偶有出错;会计核算监督通知书内容不够明确,很多情形下需要手工编制监督通知书;系统原因导致的影像与比对信息区不一致;缺乏商业银行未达账项会计凭证等等,这些情况需要总行进一步完善。
事后监督中心自成立以来,担负对各类会计核算业务的及时、连续、全面监督职责,在规范会计操作、防范核算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现行事后监督工作仍然存在着会计核算制度滞后、管体制不顺等一些问题。结合ACS上线运行,我们给出如下建议:
1.完善监督办法,统一监督标准和流程
建议由总行牵头,负责制定统一的、与ACS系统相匹配的事后监督操作规范,完善事后监督办法,实现事后监督标准化管理。真正让事后监督人员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履职提供正确和有效的依据,有针对性地控制风险。
2.健全考核机制,建立沟通机制
建议由总行对各省级事后监督中心进行绩效考核,将事后监督工作与各被监督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确保风险监督质量;建立顺畅的纵向和横向沟通机制,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1.重新职能定位
基于ACS系统多功能多重需求的实际,我们应对事后监督中心部门职能进行重新定位,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会计核算监督”,包括了会计核算全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2.再造监督流程
在监督子系统中,通过流程再造,构建“实时+事后”的监督框架,这是实施监督转型的关键。
3.深化监督职能
引入数理统计方法,对核算风险点的监督信息进行汇总、对比、归纳和分析,并进行反馈以改进工作。加强监督信息运用管理,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的职能担当。
1.树立风险管理理念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逐条排查风险点,进行量化控制,加强对高风险点的监督。实施风险导向型监督,开发风险导向系统,将风险导向监督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2.优化监督方式,强化监督重点
由传统的事后监督向实时监督和预警分析转变,监督定位进一步向事中过程控制延伸。由传统的全面复核式监督向风险导向监督方式转变,比如要强化对财政性存款和准备金缴存等高风险的过程监督。
以防范会计核算风险为出发点,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现场检查,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工作流程与岗位职责。可以实施事后监督飞行检查监督方式,变被动为主动,从源头防范资金风险。对重要业务进行重点检查,比如重大会计事项、资金进出口和使用环节等等。
1.创新监督手段
开发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电子化网络平台,与会计核算系统、国库核算系统、货发管理等系统对接,实现网络化监督,对各项业务处理的全过程进行非现场实时监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督质量。
2.强化监督业务技能培训
积极开展爱岗敬业、“身边的榜样”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会、轮岗交流、交叉检查等形式,从风险防范、审查方法、监督技巧等方面,提高监督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事后监督工作重心的转变。
构建央行内部控制体系,综合内审、纪检监察和事后监督等内控部门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监督数据共享和大监督机制,包括建立监督数据信息库、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开展综合检查等方式,达到资源共享、职能互补、减少重复监督的目的,从而提高监督效率,实现各内控部门间的有效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