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建筑垃圾处置现状及资源化方向浅析

2020-03-01 08:22胡春雷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20年12期
关键词:义乌市渣土资源化

胡春雷

(义乌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义乌 322000)

1 引言

根据2005 年建设部令第139 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通常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1],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其中,工程渣土主要来源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工程泥浆主要来源于钻孔基础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工程垃圾主要来源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拆除垃圾来源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装修垃圾主要来源于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不断推进,建筑垃圾的产量不断增加。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约占我国城市垃圾总量的40%[2]。如果这些建筑垃圾直接填埋或者露天堆放,则会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土壤,影响空气质量,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等[3],危害人类健康,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对建筑垃圾进行合理处置。

2 义乌市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置现状

义乌市位于浙江省中部,地处金衢盆地东部,市境东、南、北三面群山环抱,南北长58.15 km,东西宽44.41 km,面积1 105.46 km2。下辖8 个街道,6 个镇。截至2019 年,义乌市户籍人口约83 万人,实有人口约230 万人。

近几年,随着义乌市城市建设快速推进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工程施工面积逐年增加,同时,各种老旧建筑拆除面积也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建筑垃圾产生量也持续增加。2016—2019 年义乌市新增建筑施工面积见表1。

表1 2016—2019 年义乌市新增建筑施工面积 万m2

2017—2019 年义乌市拆除的建筑面积见表2。

表2 2017—2019 年义乌市拆除的建筑面积 万m2

2015—2019 年义乌市拆除建筑垃圾产量见表3。

表3 2015—2019 年义乌市拆除建筑垃圾产量 万t

从表3 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015—2019 年义乌市的建筑垃圾总产量已经达到1 300 余万t,还未包括每年产生的约600 万m3渣土,总量十分惊人,如不及时处置,其危害显而易见。

表4 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

目前,义乌市辖8 个街道、6 个镇,主要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置场有3 个:佛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福田永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东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义乌市(城区)目前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实施备案制管理,由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交警大队联合备案。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需要车辆和运输线路均应备案,装修垃圾运输为车辆每月备案1 次,运输线路不再备案。目前,备案企业50 余家,备案车辆1 700 余辆,其中1 300 余辆为重型自卸货车,主要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另有400余辆小货车(载质量4~6 t)运输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根据各镇街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数据,义乌市共有建筑垃圾处置场23 个,装修垃圾处置场1 个,各建筑垃圾处置场基本和砂场合建,其中较大的包括佛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筑垃圾处置量40 万t/a)、福田永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量40 万t/a)、东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量40 万t/a,装修垃圾处置量30 万t/a)。除福田和东耀外,各砂场为维持其存在性,免费接收所在镇街的建筑垃圾。其他区域运送的建筑垃圾根据垃圾情况进行收费,质量差的拒收,收费标准按车收费,建筑垃圾每车4~8 t 收费25~50 元,装修垃圾每车4~6 t 收费350~400 元。若垃圾质量很好,处置场可支付一定的费用。

3 对义乌市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的思考及资源化建议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 134—2019)规定,建筑垃圾的处理与处置,宜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处理及优先次序宜按表4 的规定确定。

义乌市对建筑垃圾处置的主要对象是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主要来源为旧城改造(有机更新)过程中拆除旧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居民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等。主要成分包括砖、瓦、混凝土、碎石、砂、渣土、竹、木料、塑料、金属等。义乌市建筑垃圾处置方法多种多样,确定拆迁区域后,开发商可委托拆迁公司、镇街或者两者各负责一部分。实施大型拆迁项目时,部分项目会对建筑垃圾进行现场分选,价值较高的直接分选出来回用。拆迁公司可直接委托清运公司负责清运和处置建筑垃圾,也可直接找处置场,清运公司仅负责运输。对于镇街运送的建筑垃圾,其管辖区域内的砂场免费接收并处置。

义乌市没有全市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置场,为解决建筑垃圾处置的问题,各镇街都在砂场中建有简易的处置线,多达20 余处,不仅工艺简单,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能力也比较弱,很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建议在城市空间规划布局上,合理规划并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集中处置设施,以先进工艺和高效设备,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规模效益,提高处理水平,降低处理成本,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同时,应全面规划建筑垃圾拆解、运输、分拣、资源化等环节,确保建筑垃圾处置能得到全流程控制,避免局部环节不畅影响整个产业链的正常运转。

其次,政府部门应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所需费用进行规定,遵循“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分类别核算出单位质量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要求市内相关活动均参照执行,兼顾市场化和计划性统筹,以实现处理过程的公开透明。

再次,由于建筑资源化的产品为再生资源利用产品,在实际应用和推广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在可应用范畴,规定按适当比例(如政府项目应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应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采用再生产品,条件具备的,可以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做进一步的推广应用。同时,可根据再生产品的实际品质,深化应用,配合建设合适标号的商混生产线。通过政策的制度性完善,方能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达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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