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堂偶发事件的分层处理

2020-02-29 11:37龚国建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4期
关键词:偶发事件多元主体

龚国建

摘  要:学课堂偶发事件的频发反映出学生们这两种能力的缺乏,而如何看待、处理偶发事件实际上影响着课堂教学甚至整个班级管理。对此,笔者认为,对偶发事件的处理应遵循“多元主体预防为主”、“承认差异分层处理”及“规则为重程序优先”的处理原则,教师通过非语言干涉、非直接性语言干涉和直接性语言干涉三种方式,趋利避害,将偶发事件转化为课堂的生发性资源。

关键词:偶发事件;多元主体;分层处理;规则优先

从偶发事件的成因及特点出发,笔者认为对偶发事件的处理应遵循“多元主体预防为主”、“承认差异分层处理”及“规则为重程序优先”的处理原则,在具体处理上,教师可以以非语言干涉、非直接性语言干涉和直接性语言干涉三种方式由此,通过对偶发事件的处理,教师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转化为学生的内在需求,提高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与自我调控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

一、偶发事件的成因及特点

新课程改革后,生本课堂成为课堂教学的趋势,课堂不再是教师的一言堂,而是一定程度上移交给学生,成为学生展示自我、展示个性的舞台,而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思想,他往往会跳出教师的既定框架,教师若引导不当,就会酿成偶发事件。有些客观因素,如火灾、地震,或学校、父母的临时介入等等,都有可能演变成课堂的偶发事件。

偶发事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突发性,它总是突然发生,突破了原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流程,给人以猝不及防之感;二是必然性,课堂作为一个开放、流动的空间,永远处在不定状态,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三是生成性,偶发事件虽然突破了既定的教学流程,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但如果教师应对得当,处理得法,便可将其转化为课堂的生成性资源。

二、偶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一)多元主体预防为主

皮亚杰也指出,八到十岁的儿童将规则看作是与同伴的约定,十岁以上的儿童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则从权威性的服从关系转向平等性的同伴关系,道德上更倾向于公道、平等。

(二)承认差异分层处理

因历史和现实原因,在偶发事件的处理上,教师们习惯于一刀切,以一种通用模式管理班级,这无疑抹杀了学生的个体差异,也是不尊重学生的表现。“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个相同的人”,核心素养尤其强调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承认每个人的个体差异性。承认发展的差异性。事实上,在小学阶段,每个学段学生的个性发展、学习特点、心理状况等各有不同,同一学段内,每位学生也有各自的特点。这些都决定了教师在处理偶发事件时,需要结合学段特点、学生心理特点及本班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或淡化、或严肃、或热处理、或冷处理,或从学生本人入手,或结合家访、班会等。

(三)程序优先规则为重

要让制度发挥出最大的作用,首先要有对制度本身的敬畏与尊重。具体而言,程序优先,一是要求教师需以身作则,在偶发事件发生时,不凭借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妄下判断,忽略对事件本身的调查研究;二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违纪必须接受惩罚,即使是教师也不例外;三是限定规则的执行者须为学生,特别是若偶发事件涉及违纪行为需要处理时,教师不能越俎代庖,而应让规则的制定者——学生——依据相关条款,实施惩治。

三、偶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一)非语言干涉法

非语言干涉运用了较多的暗示,学生于无声中接收到老师的信息,实质上无形中促进了学生进行自我反思、自我调节,充分尊重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如果学生借此能自觉、准确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某种程度上也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偶发事件的再次发生。比如一年级开学伊始,笔者班上有一对同桌上课时总是窃窃私语,影响正常教学。于是,每次上课,我都会特别关注他们,一旦发现苗头,立马以目示意,或快速走到他们旁边加以制止。长此以往,他们就知道了课堂上需要安静听讲,其他学生也不会效仿。这样,在不影响整个教学的基础上,偶发事件得以制止。

(二)非直接性语言干涉法

非直接性语言干涉,即教师通过“我—信息”或提问的方式间接提醒学生回到课堂。“我—信息”指令中匿名的“你”虽然没有出现,实际上已在“我”的观察之下,如当教师直言“如果你们在上课时传纸条,我十分不高兴”时,表明了他所洞察到的事实(传纸条)和“我”对此的态度(不高兴),敲山而能震虎,一举多得。

客观因素也易引起偶发事件。如有一次,笔者在上课时,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原来是学生不小心将水杯摔破了。我并未责备该生,而是马上拿起扫把,和学生一起,将教室打扫干净。这样,通过教师与学生共同劳动、共同承担的方式,讓学生明白教师与学生同为课堂统一体,有义务为维持课堂纪律而努力。

总之,非直接性语言干涉尽可能地把事件控制在初始状态,处理时间极短,且并未打断原先的教学过程,有利于教师尽快组织教学,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三)直接性语言干涉

语言决定思维,教师通过积极性的语言行为,将班级规则传递给学生,比用消极式、命令式语气效果更好。教师如果用“讨论时请轻声、请举手回答问题……”取代“不许大声讨论、不准随意说话……”,学生体会到教师的尊重与爱护,自然也能投桃报李,表现出符合教师期待的行为。

笔者有一次在上《所见》,正谈到牧童的的心情时,教室里莫名飞进一只蜜蜂,将全班同学的目光都引了过去。此时,笔者并没有大声制止,强行将学生的注意力扭转过来,而是趁机问学生:“你刚刚看到蜜蜂心情如何?你能用诗歌的形式说一说刚刚蜜蜂飞进来的场景吗?”学生的兴趣马上被调动了起来,纷纷举手。接着,笔者再提问:“你们看到蜜蜂这么开心,那牧童看到鸣蝉呢?”巧妙地将偶发事件与教学过程衔接,化弊为利。

综上,核心素养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注重学习过程中的个人体验。因此,在偶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上,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得到尊重。而当学生能够从自我认知、自我控制的角度去对待规则,在课堂上能够感受到“规则为我”时,他们对规则的信服不言而喻,如此,课堂偶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必会大大降低。

参考文献

[1]  李方主编:《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技能》[C],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3月版。

[2]  薛冰洁:《关于课堂教学中偶发事件的处理》[J],《文史资料》2017年第9期。

[3]  张锐:《生命成长视角下的课堂纪律审视》[J],《班主任之友》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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