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芝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连续不断的变化之中,无物常驻,万物皆流,一切变化都是在时间与空间中进行的,事物在时空的变化过程也就是历史,因此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历史。
历史,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频繁使用的一个词汇。在西方,历史一词起源于希腊文,它的最初含义是讲故事和叙述,后来,人们逐渐用它来专门指对过去事情的研究和描述,最后这种研究与描述的对象——过去的事情——也就被称之为历史。1880 年出版的《大英百科全书》写到:“历史一词在使用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含义:第一,指构成人类往事的事件和行动;第二,指对此种往事的记述及其研究模式。前者是实际发生的事情,后者是对发生的事件进行研究和描述。”而在中国,历史这个词则起源于古代一种掌管法典和记事的官名——史。而在我国1979 年出版的《辞海》中,关于历史是这样的定义:“广义的历史,泛指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通常仅指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它是史学的研究对象……在习惯上,关于历史的记述和阐释,也称为历史。”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历史条目下有四个义项“(1)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指某种事物的发展过程和个人的经历。(2)过去的事实。(3)过去事实的记载;(4)指历史学科。”
而关于历史性的概念也有其自身演变与发展的历史,可以说在摆脱了“上帝的计划”并提出《新科学》的维科那里,就已经蕴含了某种历史性思想的要素,但是这种历史性概念还披着“天神意旨”的外衣。而赫尔德则赋予了历史性概念以生命原则,他认为历史本身即是一种有机的生命发展进程,人类生命出现并展开的时间即是历史的时间,也就是历史性;黑格尔则真正地把这一历史的生命原则贯彻到历史的发展进程之中,在黑格尔看来,神秘的东方是世界历史的童年,希腊与罗马是世界历史的青年与壮年,而基督教—日耳曼各民族则是世界历史的老年。由此,“在黑格尔那里,历史性要素赢得了它的权利。”但是因为黑格尔把历史完全归结为哲学,把历史的进程也归结为客观的绝对精神的一种逻辑进程,所以历史性就仍然被禁锢在形而上学的思辨之中。而在具体的历史研究的实践与反思中,历史研究者也认识到了自身的历史性在历史研究中的存在,对此有两种反应:一是以兰克为代表的历史研究者认为自身的历史性是建立客观的科学的历史科学的一种障碍,历史研究的主体应该在历史研究中自我消失,以图最大限度的克服自身的历史性。在历史研究的考证方法上借助于语言学与解释学,从而登上了德国历史研究的顶峰。一是以德罗伊森为代表的历史研究者认为自身的历史性不但不能够排除,而且是历史研究中的积极要素,是使历史科学成为科学的依据与条件。他强调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并注重“理解”对历史的研究与解释之重要性,历史与人的关系是本体论上的关系。德罗伊森对历史性的看法给予狄尔泰以极大的启发,狄尔泰把历史与人的生命体验相关联,认为人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这展示的历史性概念所蕴含的存在论的意义。与狄尔泰关系密切的约克伯爵明确区分了“存在者层次上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同时约克伯爵在这种区分的基础上把“同质性”与“隶属性”视为相对立的理论范畴,认为解释的主体之所以能够认识所谓“历史的东西”,并不是因为自维科以来所坚持的解释者和被解释者之间的一种“同质性”,而在于解释的主体与解释的客体都隶属于历史与传统而共同具有历史性的存在方式。而对于这种历史与传统的隶属性,即是我们在自身存在的历史性。正如我们对自身之可能性的筹划一样,历史性同样是我们自身存在的基本构成环节。最终在存在主义哲学创始人的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那里,历史性概念所蕴含的存在论意义充分的表现得出来,历史性(德geschichtlichkeit)在《西方文学批评术语词典》中是这样界定的:“历史性(德geschichtlichkeit)是存在主义用语。指个人存在的历史渊源。雅斯贝斯认为,历史性是我这个存在者和存在的统一,它是必然性和自由的统一。他把历史性和人的一次性,即不可重复性特点联系起来,断言人的本质不可能有终极状态,它仅仅取决于某一瞬间的条件。这种历史性的特点表明了人的有限性与个体性,按个人的历史性去生存,这种个人的生存就是真实的。海德格尔把历史性与个人的经历联系起来。认为存在的个人被莫名其妙的被抛在这个世界上,并处于某一时间位置上,坐落于某个历史境遇中,这种被抛状态的命运组成了人的原始历史性。他断言人的有限性是其历史性的内在根据,个人只是在走向死亡中创造历史。”存在主义是在本体论上而界定历史性这一理论范畴。在存在主义看来,感性的自然界的外在事物并不具有历史性,因为外在的事物并不具有时间性这一本质规定。时间对于自然界的外在事物来说是自身独立的。但是作为理解与解释的主体的人则不同,人的本质属性并不是来自外部“命运”的赋形或者是去形,而必须是在自己的生长过程当中自我形成自己的本质规定性。而这种人的本质属性的自我生成性,即使人的时间性与历史性构成为人之存在的本质方式。由此人之作为人的生活,即是一种作为主体的人的一种自我生成的命运。而作为自然界的感性的外在事物存在之外在之测量尺度的时间性,并不能构成这一事物的历史性。只有当且仅当事物本身能够作为命运生成之过程时,它的时间性才能构成它的历史性。而在海德格尔的生存与存在论的基础上,历史性就不再仅仅是历史理解客体所具有的一种属性,而且是所有时间性与历史性的存在者的一种根本存在方式,“历史性概念并不表述某种关于事件过程的联系,说它是真实的,而是表述处于历史中的人的存在方式,人的自身存在基本上只能通过历史性概念方可理解。”
解释学中的历史性概念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在传统的方法论解释学阶段,立足主客二分的认识的模式,理解与解释客体本身的历史性占据了主导地位,要想可获得客观而真实的认识,就应该依据“移情共感”的原则来重返并重构出理解客体所处的历史境域。而对于主体的人类自身的历史性,在狄尔泰那里获得了明确的认识,狄尔泰认识到历史性概念所蕴含的存在论意义。但是,人类生命本身存在的历史性与有限性和其占据主导地位的认识论—方法论倾向处于矛盾状态,而这种这种矛盾状态在狄尔泰在那里达到顶峰。在存在论的哲学解释学阶段:在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这里,立足于此在或者人类生存的时间性与历史性,历史性这一概念的存在论意义获得完全实现,这就终结了古典历史主义的主客二分的模式,“历史主义就此走向了其道路的尽头:最终的永恒价值和意义消解了。遗留下来的一切不过是历史性、时间性和相对性的东西。甚至连上帝都已经死了。历史要屈服于历史性和时间性,也即人类永远也无法超越时间的根本处境。”海德格尔尤其是伽德默尔放弃了符合作者原意的理解而坚持不同的理解,把理解奠基于人类生存的历史性与时间性之上,把理解的历史性和效果历史原则作为其自身存在的根本性原则,从而使得历史获得一种本体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