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莉
所谓创新型中小企业,一般是指具有较健全的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形成以技术、品牌、制度、管理、文化等全面而持续的创新能力,并借此获取超额利润的中小规模企业。有调查显示,我国四千多万家中小企业中,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数量约占中小企业总数的5%,但却创造了超过半数的创新成果。其中包括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我国蓬勃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些创新型中小企业。
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其融资问题的核心就是采取有效的融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特殊性,由中小企业创业的特殊性决定,中小企业一般经营期限短、规模小,而且可供抵押的资产少,没有盈利记录,因而其信用基础差,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较大。所以,与大企业相比,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量小,要求的期限长,融资的风险高,承担融资风险的能力弱。
中小企业在国家银行的贷款比重只占22。5%,这与它们的实际贡献很不相称。国外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占70%,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债权融资占30%。而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只占2%,98%靠银行贷款。因此,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市场化金融体系不完善,融资渠道不畅通,而不在于中小企业自身。
很多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中小企业的发展往往会受到大企业特别是垄断性企业的制约。大企业、大品牌垄断市场,中小企业在竞争中遭排挤和歧视,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软件、电子信息、创意文化等各个领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政府、国有企业采购倾向于大公司、大品牌,中小企业的竞争环境恶劣。由此导致本土中小企业既得不到积累经验的机会,也得不到滚动发展的资金支持,难以保障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我国现行的一些政策,包括税收政策等,仍然是针对制造业等传统产业制定的,一些新兴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政策环境出现“真空”。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代工型、加工型企业有利,对知识密集型(IT、医药研发、创意文化等)产业不利,制约了新兴产业的迅速崛起,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中小企业缺乏了解和研究政策信息、建立关系网络的资源和能力,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综合性、指导性服务不到位,政企之间的政策供求信息不够透明。在获得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和资源等方面,中小企业还缺乏与大企业进行公平博弈的能力。
在许多国家,中小企业发展被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从规划布局到创业环境,从公共服务到配套政策,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全方位的鼓励和支持。比如,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则把中小企业比作“美国经济的脊梁”。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也做出了许多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圳市在短短二十多年间培养出了华为、中兴通讯、腾讯这样一批标杆型创新企业,正是因为当地政府长期给予创新型中小企业公仆式的、细致入微的扶持和帮助。因此,我国应当从国家战略层面加以全面规划和重点部署,促进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实际上,德国、瑞士等欧洲的许多中小企业并不强求做大,但非常注重做强。很多企业往往默默无闻,在一个缝隙市场长期保持领袖地位,其产品甚至并不起眼,深深隐藏在价值链的“后方”,但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被称为“隐形冠军”。因此创新型中小企业只要拥有独特的客户价值,具备核心的竞争力,生产规模再小的企业也能够位居产业链的高端,成为行业发展的“领头雁”。因此,我们更需要在体制和政策等方面进行新的调整,引导更多的中小企业致力于做“强”,在做强的基础上做大。
我国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离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政府在促进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就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应当首先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当前应当把解决融资问题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突破口,使我国庞大的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与广大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支持风险投资是发展和壮大中小企业的有效政策工具。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的资本总量已达数百亿元,但其中大量的投资都投向了相对成熟期的企业,与风险投资的涵义相去甚远。国家应当改进对国有风险投资机构的考核机制与管理方式,使其真正产生引导和撬动民间风险投资的效果。同时,要抓紧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对风险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信用担保,特别是要通过规范化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私人风险投资,这对于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480多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超过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GDP的59%,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60%,上缴税收占全国的51%,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以上。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40%。中小企业已成为技术与创新的主体。目前,我国专利的66%是由中小企业发明的,技术创新的75%以上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其研发的新产品占全国的82%。但是,与此相矛盾的是,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与其狭隘的融资渠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中小企业的经济产出占全部经济产出的比例与其获得银行贷款的比例是极不相称的。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占贷款资源不到20%,股票、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方式几乎与中小企业无缘。融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已经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