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阳进
“双11”前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美团、拼多多、阿里巴巴等20 多家平台企业参会。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指出,互联网领域“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 《电子商务法》 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 《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对“二选一”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
有关部门定性明确,但探讨并未就此停息。
@解决:合理啊! 因为这个肯定要跟平台对店铺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大家在一个平台,享受统一的营销管理与支持,不能因为你一家,导致营销方案整体泄密吧。而且不可能几家平台拿出来方案让你店家来选择,这都是签了协议之后的事情!不“排他”也行,你店铺交保证金,承诺不低于其他平台销量的百分之几,否则给平台补贴,并且保证在每个平台做出的销售政策一致。
@Endure:我认同“二选一”,电商交易是核心数据,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时代,研究价值极大,如果放任不管,让你在主要竞争对手同时开店,那数据的保密性谁来保证,大商家在体验到在不同平台运营的具体差异及规则,就会直接影响小商家。考虑问题角度不同而已,但是怎么你都得听平台,商家终究难以聚力。
@Miguel:我觉得挺合理的,平台花了巨大资源培育了线上品牌,品牌长大了却给别的平台导流,是我我也不答应。
@Captain:不合理,“二选一”导致不同品牌只能入驻单一电商,对选购不同产品的消费者来说无疑增加了成本。消费者缺少选择权,失去比较和选择对消费者是很不利的。
@柯达与乐凯:越往后发展,越会发现电子商务的诸多问题。它垄断的何止流量,还有大众的生活方式,以及原本属于大众的利益。社会还是要多警惕。
@最爱飞翔:我想说大品牌自己开个网页,别在那些网站卖,优惠给消费者行不行?我要认这个品牌,不是认网站。
@泰山顶上小小石:不正当,暗箱操作的行为就不合规。想这样玩,签合同。不签踢出市场……简单的游戏玩得如此复杂。
@不忘初心:说白了,平台不自信。为什么不自信,因为它不是百分百为客户与消费者着想。
@十方皆空:看过报道,深感举证难,怎么证明市场占有率,怎么证明是良性竞争而不是恶意垄断。最重要的是企业不配合或者涉及到了商业机密。最后回归原旨,行政之手应该是为了整个行业服务,为百姓服务,而不是为几家电商服务。如果单纯为了“二选一”而争论,未免格局太小,也容易让人有站队之嫌。各国政府对新兴行业的管理都存在困难,加大管理有干预市场之嫌,放任自流,资本本身又是贪婪的。
@WangK:“不发邮件、不发微信,天猫的‘二选一’不会给你留下证据”,天猫要是觉得自己光明正大,那为什么用这种暗搓搓的方法做事呢?
@Fc:裁决标准应当主要还是看是否利于今后电商行业发展。如果是早期,天猫还在发展,或许可以容忍。都这个时候了,一味纵容势必造成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