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燕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是会出现失业的情况,这主要与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有关。失业者无法在失业期间获取收入来源,那么就有可能造成家庭收支不平衡,最终就有可能造成一些社会管理问题。因此就需要着重加强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能够为失业人群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失业人群再就业,提高了社会发展的稳定性。
总体来看,由于国外一部分国家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比较早,也已经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在社会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方面,也已经走过了较长的发展时期。失业保险制度很大程度体现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体系、自愿型的失业保险体系以及社会救助体系等众多方面。还有一部分国家采取多种保障制度共同结合的方式来应对可能出现的失业情况,有效地提高了失业者的生活保障效果。在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方面,也正处于不断扩张的进程中。在不同的国家拥有不同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总体来看,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往往具有更大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则在这方面的资源投入比较少,覆盖范围相对来说也比较狭窄。
在失业之后,必须要能够满足相关条件之后才能够满足失业补偿金发放的标准。例如在德国,针对失业保障条件方面,规定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出现了破产,就可以支付短期转移津贴。并且在恶劣情况下,建筑工人被迫因为天气原因停止工作,收入也暂时中止,因此就可以发放恶劣天气津贴。并且还给予了自主创业的失业者一定的创业津贴,有效地激发了德国失业人士的创业热情。在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一致,这样就使得具体的失业保险相关条件具有较大的差别。获得失业保险有利于失业者能够满足一定期限的就业损失,以此来降低经济损失。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根据失业者在发生失业行为之前,一定时间期限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相对应的受益水平。在具体的衡量标准方面,还受到家庭收支状况的影响,这样就能够更好地维持失业者的正常生活状态,避免因为失业造成生活质量的大幅度下降。例如,一些国家还参考了失业者需要赡养的老人数量以及需要抚养的子女数量等,以此来确定具体的受益时长。
总体来看,在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方面,世界各国基本上都考虑到了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体系之间的立法衔接问题。这样能够更好的避免出现管理空白的情况,使得所建立起的社会保险体系更加完善。例如,失业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就可以进行有效的衔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失业者过去一段时间所缴纳的养老金的基数来确定失业保险的受益金额。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不断高速发展,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以及社会生产力。在这种状况下,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失业问题。这种情况与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有关,也有可能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关。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每位从业者都不可避免的会受到一定的失业风险。因此,就应当尽量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更好地确保社会的和平稳定。要能够使更多的特殊就业群体纳入到失业保险的范围中,更多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影响,例如自然气候变化的影响,这样就使得失业者能够获取到一部分资金来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也能够利用一部分失业保障资金来再次就业。
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也应当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的就业,并且有效地预防失业。建立起多元化的失业基金体系,更好的提高失业者的受益水平。在促进就业的过程中,也要加强专门的职业培训投入,使得失业者能够根据自身的意愿来参加技能的培训,并且在此期间可以发放专门的职业培训津贴,确保失业者能够在培训期间满足生活各项开支。鼓励失业者自主创业,这样不仅有利于解决失业者自身的问题,还能够进一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减少失业量。在此方面,德国做出了较强的制度示范,能够针对创业者提供六个月的创业起步津贴,等到企业能够正常运转之后,还能够再次获得九个月的津贴。在面向企业方面,如果企业能够有效地解决社会失业问题,并且有意愿聘请就业困难的人员,国家就能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提高了就业率。
失业现象的出现与企业的裁员具有一定的关联,在企业发展处于低谷的时期,就有可能出现裁员的情况。一部分欧洲国家可以动用失业保险基金来给予处于低谷时期的企业一定的补助,并且积极倡导企业能够缩短工人的每日工作时长,尽量减少裁员的情况。并且由社会的失业保险基金来给予一定的技能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能够加强针对员工的技能培训,这样有利于提高员工的职业竞争力。在中国台湾地区拥有子女照护需求的受益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申请停薪休假,这样就不至于解除原有的雇佣关系,等到自身子女照护需求得到解决之后,可以再次就业。
通常来说,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来确定失业保险的受益水平。一旦受益水平设置的过高,就会导致失业者丧失主动寻求就业机会的意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激励影响。但是如果收益水平设置的过低,那么就无法满足失业者个人收支的需求,有可能使失业者陷入严重的生活困境。通常世界各国的做法主要都参考了失业前的收入状况,并且兼顾失业者的收支状况以及所处的失业期限等,这样有利于获得更加合理的失业保险受益水平,激发失业者主动寻求工作机会的意愿,降低长期陷入失业状态的风险。
要能够通过失业保障制度更好地实现对就业困难群体的保护。给予这部分群体更多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女性群体、年轻人群体、残疾人群体、老年人群体等,都处于职业竞争的劣势地位。加强就业困难群众的保护,有利于促进他们的正常就业。例如,可以针对残疾人群体提供企业招聘补贴,针对女性群体提供育婴假津贴和家庭照顾津贴。这样就使得所建立起的失业保险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实现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利益保护。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也需要进一步扩展就业困难群体的划分范畴,更好地发挥对社会困难就业群体的保护作用。也要进一步实现失业保险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险体系之间的良好衔接,建立起更加完善和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方面,要合理借鉴和参考国外相关制度体系。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失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相对来说比较宽广,整体显得这种也比较完善。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的社会背景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国内的实际情况不尽一致。因此就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以及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进行深入的研究,要更多的参考基本国情。这样才能够全面的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效果,更好地维护失业者的各项权益,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对当前的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不断的扩充一些新的内容。特别是随着国内经济条件不断提高,更加全面都会社会失业人群提供更加高质量的失业保险服务也已经势在必行,具备了绝佳的历史发展机遇,相关资源也已经比较成熟。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就需要重新优化收益条件,判断失业者是否符合失业保险制度的享受范畴。例如,即使某一位职工因为各种原因而失业,但是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物质条件比较优质,并且具备较强的职业竞争力,能够在失业之后的短时间内迅速就业,因此也不应当给予这部分群体失业保障。也要更多的参考失业者的具体职业特征,根据失业者的职业发展状况进行灵活的调整,确定出可行性更高的收益内容。避免一部分人可能出现恶意套取失业保险资金的情况,也应当要更加严格的审核相关信息,避免一些虚假材料导致失业保险资金被浪费的情况。要积极参与社会调研,更多的考虑到当前社会发展的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这样才能够有利于确定出可行性更高的失业保险受益条件以及具体的内容。
失业保障制度的实践必须要加强和社会企业之间的合作。要能够通过失业保障制度来有效地对企业雇佣的情况进行监控,这样能够提前发现可能出现大规模裁员的情况。通过给予企业一定的补贴来确保企业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这样不仅提高了企业职工的技能状况,还能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双赢的效果。企业也可以有效地参与到失业保险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扶持,更好地做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
本文对国际对比下对国内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进行了优化研究,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状况来适当扩展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更好地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全面提高整个社会的就业水平,减少失业人口,确保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