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伟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在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核心是防范化解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随着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扩张,部分信贷风险逐步暴露。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农商行优化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并结合当前农商行在信贷资产配置、不良贷款率、公司治理机制以及信贷操作流程方面等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对今后农商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方面有一定借鉴意义。
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是农村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必要保障。本文以河南省H县农村商业银行为例具体分析了优化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必要性。
H县农商行的信贷客户大都是个人和企业,部分贷款投放于高风险农业,借款人常常利用业务双方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向银行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同时隐瞒自身的负面信息,以达到获得融资的目的。通过优化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更加严格的惩戒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失信行为发生等对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能起到一定的效果。
1.不良贷款率过高,存在较大金融风险。
2015-2019年河南省H县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大幅上升,分别为10219万元(4%),11191万元(4.5%),65424万元(20.7%),67196万元(18.92%),49757万元(12.20%)。该行不良率飙升爆发于2017年,由2016年的4.5%增至20.7%,之后均高居10%以上,近五年不良贷款整体呈上升趋势。
2.公司监管和法人治理能力存在不足。
2017年河南省H县农商行因贷前尽职调查不到位被河南银监局M市分局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万元。2019年M市人民银行对该行内部审计中发现,该行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2020年通过天眼查发现河南省H县农商行竟有多位企业法人股东被列为失信企业。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建设对农商行今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更好的帮助。
近几年虽然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比较迅速,但由于其改制较晚、体制留下的行政化色彩和痕迹重、内部治理结构不成熟、人员流动率较大等,农商行两极分化情况愈加严重,部分农商行其管理落后、偏离支农支小支微路线、信用风险不断暴露,风险抵抗能力比其他商业银行弱,不良率却比其他商业银行高。究其原因主要是经营区域过于集中、资产质量整体偏弱、内部资产分化较为明显以及公司治理先天不足等导致了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出现问题。
一是信贷资产结构不够合理。当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形式并不完善,其主要盈利还是来自于存放贷赚取利差。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范围基本在农村,网点多则遍布全县所有乡镇,贷款呈现行业集中及地域集中现象。其中个人贷款、尤其是农户贷款也较高,资金获取后更多是投入到农业生产或者养殖生产活动中。而这些产业更易受自然条件影响,因自然灾害导致入不敷出,甚至出现经济困难无法有效偿还信贷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不良率波动更大,不良见顶时间更久。农村商业银行在投向小微和涉农比重远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而这部分贷款在经济下行周期更容易成为坏账。同时,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区域高度集中、风险较难分散,资产质量整体较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偏弱,表现为不良率波动更大,不良见顶时间更久。随着2016年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以及2017年经济短暂的企稳回升,国有大行不良余额稳定、不良率开始下降;股份行和城商行不良率大体稳定、不良余额上升,而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继续大幅上升。
三是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公司治理是指为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所有者对股东的经营管理和绩改进行监督、激励、控制和协调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反映了决定公司发展方向和业绩的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从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来看,多数农商行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运作架构。但农商银行法人治理中普遍存在未及时规范建立相关制度、股东管理不严等问题。部分农商银行成立多年,却依然未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董事会授权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等,有的机构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是制度内容不够完善和规范。
四是信贷操作流程不规范。目前,农商行已经建立了贷前发放及贷后管理等操作流程,建立了审贷分离制度。但实际工作中,制度可能流于形式规范,没有得到严格的监督执行。商业银行从业务人员到最高层管理者都普遍存在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没有健全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只寻求贷款业绩的提升而不顾越来越大的信贷风险。信贷业务人员的科学指导工作,未能够通过系统规范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信贷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导致信贷质量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加大信贷管理,不断提高对内部信贷资产结构优化改善的重视程度,做好信贷风险研判,避免资金过于集中,合理设置个人与企业的放贷金额。在信贷投放方向、投放量、投放时间等方面做好统筹工作,如加大农户小额贷款和普惠性贷款投放量,合理制定贷款期限,提高信贷资金的到期变现能力。同时要采取多种手段清收盘活不良贷款,通过成立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清收与工资绩效考核挂钩机制以及对内部员工借款、担保责任不良贷款采取限期收回等措施加大不良清收。
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临时报、半年报、年报、公告等方式,在官方网站等渠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权信息和经营管理活动信息,让股东、社会公众更多了解农商行股权管理的各类信息,做好各类强制性信息的披露工作。同时,要全面完整收集股东信息,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对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核实并掌握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股东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财务状况等情况,实现股东股权结构、关联关系清晰透明。
严格规范贷款办理程序,处理好贷前、贷中、贷后三者之间的关系。贷前要加强相关程序的审查,认真做好客户筛选与调查工作,对借款人的准入条件、贷款用途、还本付息能力、各项财务指标按制度要求进行严格把关;贷中要注重审批风险的防范,按照国家行业政策、行业信贷制度、支付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对信贷资料和流程的规范。贷后要加强相关风险的防控,定期开展条线检查、合规检查,规范征信管理,深入一线了解贷款对象资金使用状况等,实现信贷业务操作的科学有序进行,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