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佳
(青岛大港海关)
根据财政部要求,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施行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具备了双重会计核算功能,既具备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核算功能,又具备了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核算功能。同时,新制度还能保证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
双基础、双功能的平行记账会计核算既能够实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又能够全面、清晰的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合理的归集了各期收入、费用,科学真实的核算单位各项资源的消耗与配置情况。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单位会计“大账”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把基建项目作为单位的业务活动核算,引入受托代理资产、负债的概念,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单位资产负债价值,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年终财务人员需要同时编制两套报表,即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编制以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编制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两套报表分别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财务情况,准确体现报表单位预算执行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全面反映报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这样以来,会计信息质量及透明度得到提升,各方面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得到兼顾和满足。
新政府会计制度是基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与财政政策进行的创新,采用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平行记账的会计核算体系,要求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更全面、财务核算工作做到更精细、财务分析工作做到更准确。对各部门、各单位来说都是新的开始,对一线的财务人员来说更是新的挑战。首先,如果各部门、各单位在会计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缺乏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既没有采取积极的方式广泛宣传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本精神也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工作,那么新制度就很难运用到一线财务人员的工作中。其次,一线的财务人员如果对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基本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现代化的会计核算理念,那么也势必造成新制度在应用过程中受限,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必然无法严格执行制度要求。
过去一年以来,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是一线财务工作人员的头等大事,在实际工作中新旧制度衔接存在诸多问题。下面以海关系统为例探讨一下新旧制度衔接过程存在的问题。
首先,期初建账存在科目转换、数据维护等技术性问题。在平行记账的核算体系下,期初建账时部分财务人员经常混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差别、缺少关于新制度方面的基础培训以及对相关的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等情况,都会导致期初建账科目不能有效的进行转换,甚至造成会计核算准则运用混乱的情形。尤其是在期初数据维护的过程中,辅助核算资金来源渠道复杂、资产盘点过程繁琐、折旧摊销工作量大、项目往来梳理不清以及支出业务分类不清晰都可能造成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甚至期初科目余额不准确。其次,财务信息系统建设不到位难以支撑制度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强大的财务信息系统作为支撑以保证会计数据处理更高效、信息收集更完善、数据分析更准确。尤其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财务人员只有通过财务信息平台过滤、筛选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无用的数据信息,以信息系统为支撑进行有效地数据分析处理,才可以保证会计核算的有序过渡。但实际的财务信息系统建设远远满足不了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的信息处理要求,大量数据需要人为筛选、过滤和分析,这样大大加重了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尤其是在编制2019年部门决算时,大量决算数据需要提取、加工、汇总和填报,然而当前的财务信息系统并没有能力满足部门决算的基础要求,很多基础性信息无法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处理,严重影响了会计数据处理的效率和准确度。
财务工作的开展需要健全的内部财务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打造的是更加符合新时期需求的政府部门会计准则体系,这就需要更加严格的内控监管体系做保障,有效地监督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但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过程中,一些基层单位的内控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相关管理人员与会计部门以及风险管理部门信息不对称、政策不一致,一度出现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这些现象都是内控监管执行不到位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软硬件基础建设不完善,影响内控监管体系建设的基础框架,同样达不到监管要求,更无法满足新时期政府部门会计制度的政策要求,这样都不利于制度执行。如果现状得不到改善,在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的情况下,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难以得到客观的反映和有效的约束,势必出现实践混乱、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各部门必须要加强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认识与重视,积极地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宣传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同时给予财务工作充分地理解和支持,以此保障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推行。首先,政府部门可以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比如成立相应的政府新会计制度实施工作小组,保证分工明确、组织到位。以此来强化各个部门、各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使其明确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的任务,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本精神。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以及工作到位的目标。其次,各单位应当依据新制度的要求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并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对内部财会人员进行专门的会计准则制度培训,使其能够充分地理解和掌握相关新会计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培训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改革的意义、制度框架、实务性操作讲解,还应包括对那些具体工作中频繁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以及解决的方法,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强化一线人员的现代化会计理念,保证财务人员在实务工作中能及时地掌握会计改革工作的最新动向。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关于新旧制度衔接过程的账务问题层出不穷,亟待解决。不管是技术性问题还是会计核算方面问题对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一方面,我们可以完善专业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对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考虑聘请专业机构梳理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联系和差别,解决期初建账存在的科目转换、数据维护等技术性问题。但我们不能完全依赖于专业机构,必须武装自己,提高一线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深层解读新制度,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另一方面各单位应该加强新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将大量碎片化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分析和利用。根据各单位自身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推动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实时更新会计信息化系统,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提供完善的、准确的会计数据信息。同时应建设强大的财务信息系统作为支撑,保证新制度对会计信息化处理的要求,一方面能减轻一线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数据信息处理的效率和准确度,有效的满足政府部门核算和管理需求。
财务内控体系对政府部门来说都是保障其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不仅可以提升财务核算的准确性、提高对财务风险的感知力度,还可以促进财务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所以,健全的财务内控体系为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顺利完成保驾护航。首先,各基层单位必须完善内控监管机制,结合自身单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同时,相关管理人员与会计部门以及风险管理部门应加强协作、及时沟通,确保信息对称、政策一致。另外,软硬件基础建设也应同步完善,必须满足监管要求、符合监管程序,确保内控监管执行到位,保证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得到客观的反映。其次,在新时期财务内控体系还应当结合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进行更新、完善和优化,保证监管程序严谨、监管措施有效,做到信息对称、政策一致、执行到位。在执行新制度过程中,健全的财务内控体系可以发挥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对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控和风险预测,以此保证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的约束。
综上所述,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任重而道远的长期工作。各政府部门必须克服重重阻碍,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促使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实下去。同时还要不断完善体制内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部门协作,以提高财务工作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