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
2019年12月23日,北京长椿街上的一家酒店里,吴永正浑身酒气,正在整理女儿吴英的刑事申诉材料。
不到一周前,他还告诉一位朋友:“戒酒两个多月了。”破戒或因心情好,心情好是因为手头有不少事情可以忙碌。只要有事可做,就意味着吴英的刑事申诉还在推进。
“我明天回东阳,过几天再来北京。最高检让我补交几份材料,最后期限是1月7日。”吴永正忙着整理材料,有时顾不上一屋子的媒体记者。有人劝他,“请吴玲玲(吴永正的二女儿)邮寄过来就好,你何必来回奔波?”
“她们怎知材料放哪里?吴英的户口本在我屋里收起来了,别人根本找不到。还有几份文件需要吴英亲笔签字,我得想办法送进女子监狱。”吴永正喜欢这种忙碌感,一种离了他地球就不转的错觉。
但有一点是他身边人公认的,离了吴永正,吴英案就很难再有进展。从2007年大女儿吴英身陷囹圄到现在,13年了,吴永正无数次往返北京和浙江,行李箱里,除了几件换洗衣物,堆满了吴英案的各类材料,分门别类、一丝不乱。他一直在为吴英争取案件再审奔波,目标只有一个:案件再审,吴英无罪。
这13年里,吴英案从来没有真正淡出公众视野,不仅因为倔强不放弃的父亲吴永正。13年间,民间借贷和民营企业的每一例罪与非罪,都与吴英案有或多或少的牵连。从一开始,吴英的罪与罚,生与死,就不仅仅只关乎吴英个人。
“二审开庭之后,迟迟不下判决的结果,我的心变得很浮躁,一点求生的欲望都没有。” 吴英在2015年4月28日寄出的家书中,回忆起4年前最绝望的时刻。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立即执行,不久后她提起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吴英一度上书要求撤回上诉。这急坏了吴永正,他跑去北京搬来律师田文昌,请求他劝阻吴英的自杀式行为。
田文昌近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仍记得这场有惊无险的小风波。
当时吴英情绪低落,表现出“晚死不如早死”的心态。田文昌连骗带哄地劝她:“你的父母、妹妹,很多人还指望着你呢。我来劝你还有一个私心,希望你将来干了大事业,等我干不动了,你来给我养老行不行?”
吴英被哄住了。她在信中回忆:“有一位同犯出监后给我送了一双坡跟的凉皮鞋。出监前她和我说了这么一句话:‘吴英,不管怎样我都会给你送一双合脚的鞋子……我知道你很坚强,戴脚镣过两年多的囚牢更是不容易。我也不知道你的结果会不会改判,希望我能找到一双合你脚的鞋子,让你在最后的一程走得不要那么辛苦。本以为她是随口说说的,谁知道出监后她真的给我买了一双最适合当时我戴脚镣走路时穿的鞋。”
“物品市场与要素市场主体上已经放开了,但金融市场仍然基本上没有摆脱计划经济体制。此起彼伏的非法集资正是对这种金融改革滞后的挑战,正如当年投机倒把是对物品市场国家控制的挑战一样。”——摘自本刊2012年2月20日总第551期《非法集资与投机倒把》。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开庭,本刊在5月16日总第515期推出报道《吴英背后的金融江湖》,其后又在2012年2月13日总第550期和2013年2月25日总第600期推出报道《吴英案的考验》《吴英案:民间金融的冰山一角》。
2013年2月25日, 总第600期《吴英案:民间金融的冰山一角》。
这场当时引发了举国关注的吴英案,始于2006年。“浙江省东陽市的新闻里出现了这样一条: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一次性购入高档汽车二十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到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她开的洗车店和洗衣店都是免费的。”《中国新闻周刊》在2011年刊发的《吴英背后的金融江湖》报道中如此描述。
1981年出生的吴英,曾在2006年间的浙江省东阳市塑造了一个商业神话。
“2006年4月开始,吴英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突然在东阳横空出世: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本色系列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册,仅当年8月14日,吴英就一口气注册了3家公司。吴英的本色版图,直至当年10月10日本色集团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最终组建完毕。”
绝大部分企业名称中带有“本色”二字,它们扎堆所处的汉宁西路,被人称之为“本色一条街”。《中国新闻周刊》当年的报道中写道: “对吴英身世的各种揣测当年在东阳蔓延:走私、卖军火、傍大款,还有人说她是南洋军阀遗孀,继承了一大笔遗产。”
但很快,商业神话犹如昙花一现。2007年2月7日黄昏,吴英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登机返回浙江时,被来自家乡的东阳警察带走并刑事拘留。不久后,吴英生意的资金之谜也被揭晓——来源于民间借贷。金华市检察院2008年11月送达的起诉书称: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息为诱饵,从林卫平、徐玉兰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涉嫌集资诈骗,共计11笔,总计近3.9亿元。公诉人称,“吴英案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案发后,被业内誉为“中国刑辩第一人”的田文昌关注到案件,认为吴英无罪,并指派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杨照东、张雁峰为她做无罪辩护,他们的观点与吴英父亲吴永正一拍即合。
但吴英却有务实的一面,她从看守所寄回家的明信片上曾提到,不赞同无罪辩护的思路。理由之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加上减刑,她出狱后仍有机会东山再起。
这一分歧在二审的庭审现场被公开。当杨照东的辩护词仍围绕无罪展开时,吴英当庭认下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吴永正曾为此大发雷霆,他认为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不能因为非吸的刑罚较轻,就认下一个较小的罪名。”
二审之后,吴英等来的是坏消息。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二审仍维持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判,并报最高院核准。二审裁定在2012年春节长假前夕低调作出,但法院的低调无法躲过学界和民间的普遍质疑。二审结果出来后,舆论再一次哗然,质疑大量指向司法机关的判决,众多法学家、律师、经济学家、企业家,乃至人文领域的学者,通过新闻媒体、法学研讨会、经济类论坛以及微博等社交平台密集发声。
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要用死刑来惩罚民间借贷行为吗?
除以田文昌为代表的无罪观点,另一种主流观点认为:吴英罪不至死。
当年85岁高龄、被业内誉为“中国律师界的荣耀和良心”的张思之发表了一封致最高院的公开信,信中表示,在案件诸多事务尚未查明时,“对吴英执行死刑,恐难服众”。
文化学者也积极发声呼吁。北京大学教授汤一介、乐黛云夫妇,当时均已年过八旬。两位耄耋老人撰文“人命关天慎用死刑,吴英案应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认真调查取证,依法公正判定,建议成立各界代表调查团,也许可以有助于吴英案合理合法的解决”,在微博上被广为转发。
吴英案也成为当年全国两会中的热议话题。2012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两会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慎重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并且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
在方方面面的论争下,2012年4月20日,最高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同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吴英案律师杨照东事后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但曾公开表示,认可最高院对死刑的慎重和对生命的珍视。
吴英案已结案多年,但有关集资诈骗罪的判决结果,争议持续至今。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早在吴英终审判决前就是关注此案的知名学者之一,近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当初和现在,我都认为吴英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吴英借款时都是通过电话、见面或者吃饭等方式与各债权人联系洽谈,没有借款是通过公开宣传手段借来的,即没有以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社会集资。”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近日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她更倾向于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非集资诈骗。“集资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只要是诈骗,就是从一开始便想把钱占为己有。如果吴英的问题在于资金拆借或融资方面,就不符合集资诈骗罪中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吴英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最终被判死缓这样的重刑,就意味着所犯罪行与所应承担的刑罚不相称。当然也必须承认,在2012年集资詐骗罪尚未废除死刑的情况下,死缓的终审结果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做出的努力。”
正如劳东燕所言,判决虽有争议,但死缓的结果仍来之不易。在吴英案之前,因民间借贷而被执行死刑的企业家并不罕见,而吴英案之后,死刑判决就屈指可数了。2015年,我国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上限由死刑变更为无期徒刑。
田文昌、徐昕、劳东燕等人近日先后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在谈论吴英案给中国司法留下的印记时,不约而同地指出:对于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吴英案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珊,有空你就多写信给我,其实在做生意方面我也想帮你指条明路。但是有些东西毕竟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况且一样的生意也会因为不同的人操盘经营,出现不同的结果,还有最重要的是要有本钱。”
这是吴英2015年10月31日从狱中寄给妹妹吴珊珊的信。吴玲玲曾告诉记者,除了申诉,吴英念念不忘的是继续做生意。“她经常叫我们送商业杂志到狱里,所以她对外界的商业新模式很清楚。”
吴英曾试图在狱中进行商业策划,由妹妹们在监外执行。其中有一个叫“糖衣炮弹”的商标注册计划,后来吴玲玲和吴珊珊的子女出生后,小名分别是“糖糖”“衣衣”和“炮炮”。
由于现实原因,吴英的种种计划并未落地,但想法总是层出不穷,在2017年12月22日寄出的家信中写道:“我准备以后出去创建一个内衣品牌卖内衣,不过自己不建厂,找人代加工(这样可以轻资产运作)。质量一定要好,做工一定要精细,可以与黛安芳、爱慕、华歌尔一线品牌抗衡。我卖内衣的模式与别人不一样,不过具体的运营细节还在思索中,大结构的运营框架已经构思成熟,启动资金需要一千万至两千万元,所以我也不敢让你们操作,只有等我自己出去操作运营。至于启动资金,到时肯定要靠你们帮忙了。如果操作成功,离还债的日子也不远了。”
吴永正对这个大儿女的评价是:不怕吃苦。1989年,他带着8岁的吴英从西北赶回浙江,途中遭遇洪水,他们乘坐大巴翻山越岭,“她发着烧,但哭都没哭一声”。
他一直肯定并鼓励吴英做生意,尽管不认同吴英的很多做法,但他一直坚持:吴英无罪,犯错不等于犯罪,更不是死罪。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我那个年代创业,有胆量、有手艺就可以了。现在时代不同,干事业要有本钱,但年轻人没有,银行又借不到,你说怎么办?”
“在浙江,民间借贷很多,做生意没有钱了,向朋友借钱再正常不过。几乎可以判定,没有一家民营企业在起步阶段没有采用过外界口中的‘集资手段,或是从民间资本进行高利息借贷。”在2011年的报道中,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整个浙江,民营经济较早地完成了自下而上的原始积累,数量庞大的民间资金沉淀下来,缺乏规范、安全的出口,中小企业数量又很大,自然形成了人脉在先、资金流在后的民间融资渠道。”
在吴英案持续发酵的几年里,社会舆论逐渐达成共识:如果不能从制度根源上解决问题,杀了吴英既不能杀一儆百,更不能遏止渐成燎原之势的民间借贷行为。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接受记者采访,谈到关于吴英案的启示时,也明确指出:“这件事情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银行又不能满足,民间又存有不少的资金。”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既是一个长期性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不仅仅出现在中国。”
从搞实业,到温州炒房团、炒煤团,背后都有民间借贷的影子。
劳东燕认为,社会的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都很旺盛,但缺乏足够多的途径将两种需求有效对接。“不解决矛盾,试图用法律来打压两种需求,这是不现实的,也是无法打压的。我们的法律是要为两种需求的对接保驾护航,还是要阻隔这种对接呢?”
她坦言,银行不能代表整个金融行业的利益,“它无法满足所有类型的资金需求,不应该、也不可能占据整个融资市场。这不是通过审批设立更多的银行,甚至也不是通过改革银行业能够实现的。”
在吴英案持续发酵的几年里,社会舆论逐渐达成共识:如果不能从制度根源上解决问题,杀了吴英既不能杀一儆百,更不能遏止渐成燎原之势的民间借贷行为。
吴英案的判决,从某方面也影响了中国民间借贷的走向。吴英案后,规范民间借贷,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被提上日程。2012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推出了包括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等在内的12项具体任务。
2019年12月22日,吴永正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行李箱里装满了吴英案的申诉材料。摄影/本刊记者 董洁旭
但直到现在,规范民间借贷的探路仍然充满曲折。P2P网贷在2007年开始出现,从2009年开始步入快车道,由互联网公司通过搭建信息中介平台来促成民间借贷。整个行业在2015年11月达到最高点,平台总数超3470家。但在发展中,始终笼罩着高利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阴影,爆雷、跑路、创始人自首等丑闻不断。2019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表示,当前网贷整治以退出为主要方向,P2P走入了死胡同。
劳东燕以P2P发展现状为例,指出对吴英案的思考在当下仍有现实意义。“P2P的方向是对的,鼓励小额投资者与融资方对接。但从事这项业务,既无资质要求,又缺乏监管,导致大量骗子涌入行业,从而发展受阻。如果完全叫停,相当于改革又回到原点。”
她认为:“要满足投融资的需求,就要有新型的金融机构出现,这种机构既不能像银行一样高门槛,也不能像P2P一样毫无门槛和监管。”
2007年案发后,吴永正全身心投入官司,至今也不再有营生的事业。这场关系大女儿性命的官司,成了花钱的无底洞。为此他散尽家财,并欠了一屁股债。
浙江东阳有“建筑之乡”的称谓,东阳建筑队的足迹遍布全国。吴永正就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包工头,他带领的工程队一路向西、向北,途经湖北时娶了一位湖北妻子,此后在甘肅经营多年,曾是很多人眼中的“小富翁”。
吴永正有四个女儿,吴英是老大。在2007年的时候,三女儿吴珊珊和小女儿吴佳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诸多手续,“当时美国那边的高校已经联系好了”。但吴英案发改变了这家人,吴珊珊和吴佳的留学计划戛然而止。
律师杨照东在结案之前就开始为吴家提供免费服务。结案后,杨照东继续担任刑事申诉的代理律师,另一位担任行政诉讼代理人的蔺文财也提供免费服务。但吴永正长期进京申诉,包括收集材料,路费、食宿等花销的负担仍然很重。
“别看他现在穷了,生活还是很讲究,乡下的家里清理得一尘不染。”吴永正的一位老朋友介绍。在一些亲友看来,他有点儿洁癖。吴永正曾在一次闲聊时说:“我最喜欢白衬衫,但以前从来不买,因为太容易脏了。这几年出了一款国产洗衣液,能把领子洗得干干净净,如今我就可以穿了。”
吴永正的洁癖还表现在另一层面。他曾对身边人表示,吴英的有罪判决给他戴上了“罪犯父亲”的帽子,这点让他很不痛快。
劳东燕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企业家必须步步为赢,否则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她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任何不通过银行的融资行为都很容易触碰非吸。以余额宝为例,这个项目如果不成功,就可能涉罪。因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即使地方政府批准了项目,但只要银监部门没有批准,还是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她认为,类似创新本应由各方承担风险,“但现实是一旦失败,创新者马上就会成为替罪羊,这种社会治理机制不利于金融模式创新。”
徐昕分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等罪名,在现实层面通常被用于两种情形:一是无法及时还款,影响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第一要务是维稳;二是企业家得罪政府或某些官员时,也可能会被打击成犯罪。因此,需要严格把握立案标准,严把证据关,警惕对民营经济造成雪上加霜。”
徐昕近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重申,关于财产犯罪废除死刑的观点不变:“刑法有很多口袋罪用来装企业家,如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逃税罪等。因此,立法上要进一步减少口袋罪,对贪腐领域之外的经济犯罪废除死刑,在经济领域更多地尊重私权,减少刑法的干预,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等。”
吴英在狱中,也关注着民营企业家的司法判决。“这几年司法改革有了很大的变化,接二连三地发现并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对于冤案中的当事人及家人来说是飞天横祸,是灭顶之灾,但是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刑事司法制度的文明进步和良性发展。”这段话出自吴英于2015年4月28日寄出的家书。
纠正企业家的冤错案件是近年社会关注的热点,从2017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启动了对张文中、顾雏军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的再审,这给吴永正带来了新的希望。
2014年,吴英在狱中获得第一次减刑,死缓改为无期徒刑。2018年,又被减刑至25年有期徒刑。但吴永正还在不断往返于北京、浙江的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争取案件再审,一天也没有放弃过。
但他坚持在司法框架内解决问题,自2012年5月吴英案结案后,吴永正从未去过政府部门上访喊冤。
吴英从狱中寄出的家书上写道:“我不喜欢上访,上访是破坏法制。”
(《吴英: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一书作者万茵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