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印发,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乘客在地铁内的一系列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在车站、列车内吸烟,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在列車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躺卧或踩踏座席等约束性行为。
有媒体评论道,公共规则和文明意识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出台乘客守则,明确权利界限,的确很有必要,这也是形成地铁文明的前提。当然,要保证这些规则落到实处,还应该在地铁车厢显眼处多多提示,通过各种宣传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
适用话题:文明素养、公共意识、自我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