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的文学观及其小说创作

2020-02-26 20:46王锺陵
江苏社会科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文集沈从文小说

王锺陵

内容提要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将写实的手法与抒情的笔调结合起来,详细说,就是将一种乡土性的抒情诗气氛揉进一幅凸出的人生活动画图及万汇百物在其习惯下所发生的一切之写实中去的代表,是沈从文。沈从文以生命自足性的哲学观点为基础,固守的是一种从“乡下人”的立场出发的、崇尚自然的艺术本位论。他认为自然是至上的,艺术的任务是认识和表现与自然相谐合的人生。同倾心于现世光色的心理取向相一致,沈从文小说总的来说具有一种风俗人物画的特征。沈从文有一类小说,是就生活样式不处于变动中的平凡人的生涯加以勾勒的,这一类小说体现为一种静态的风俗人物画;沈从文也写到乡村社会在历史中的变动,这一类小说,往往具有动态的风俗人物画的特征。前一类小说由于过于从城乡差别上看问题而易于美化乡村社会,以及因停留在现世光色的表面而缺乏一种洞察社会的深度的缺点,在后一类小说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克服。在后一类具体阶段的历史内容较多的小说中,沈从文注目的并非是时代的特征,他关心的是平凡人物在生活之“常”与“变”两相乘除中的哀乐。如果说茅盾生活在“时代”里,则沈从文便生活在“感叹”中,城乡的对照、新旧的嬗变,都引起他无限的感怀。沈从文文学观的核心不是时代性,甚至也不是社会性,而是人生、生命,或者用沈从文的话说,是生命形式。沈从文在自然与人生的谐合中,注入一股诗情的小说,是最为体现了他人生理想及艺术追求的作品。以上这些,构成了沈从文在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上的独特性。由于其风俗人物画的特征,其小说描写出了当时中国一隅的社会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有鲁迅所说“可以作这一时代的记录”的价值。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将写实的手法与抒情的笔调结合起来,详细说,就是将一种乡土性的抒情诗气氛揉进常如一幅凸出的人生活动画图及万汇百物在其习惯下所发生的一切之写实中去的代表,是沈从文。他的主要成绩,是构筑了一个艺术的湘西世界。苏雪林曾经颇为得意地这样拈出过沈从文作品的理想:“借文字的力量,把野蛮人的血液注射到老迈龙钟颓废腐败的中华民族身体里去使他兴奋起来,年青起来,好在廿世纪舞台上与别个民族争生存权利。”[1]苏雪林:《沈从文论》,《文学》3卷3号,1934年9月1日。这一概括,其实是将沈从文部分小说的内容特色,视之为他的创作目的了。依我的看法,沈从文对湘西世界的构筑,主要是以他的生命自足性的哲学观点为基础的。在当时具有鲜明政治意识的文艺大众化潮流中,沈从文所固守的是一种不入时调的从“乡下人”的立场出发的、崇尚自然的艺术本位论。

一、身世经历与“看”生活的态度

沈从文的文学观及其小说创作的特色,同他的身世经历密切关联。他的祖父沈洪富是湘军将领,26岁时便作过贵州总督。沈从文的父亲是苗女所生。沈洪富的弟弟沈洪芳,娶苗女生有二子,老二过继给大房,这便是沈从文的父亲。所以,沈从文的血缘有一部分是属于苗族的。沈从文从小记忆力就特别好,但在一位张姓表哥的带领下却经常逃学,并以狡猾的说谎来对付塾师和父亲。荒唐的表哥领着他到橘柚园中、城外山上、水边及各种野孩子堆里去玩,在这种玩耍中,沈从文认识了大千世界的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并且养成了一种从对直接生活的吸收消化上,而不是从书本上来产生智慧的思维方式。二十岁后,他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这种性格的形成,便应溯源于小时在私塾中的逃学的习惯。逃学,自然受到各方面的一致责难,为了逃避处罚,沈从文最先所学,同时拿来致用的,便是根据各种经验来制作各种谎话。但谎话难以掩盖事实,沈从文便常被罚跪在房中的一隅至烧完一支香的时间。这时,他的想象力便活跃了起来,记起了种种事情——想到河中的鳜鱼被钓起离水以后拔剌的情形,想到天上飞满风筝的情形,想到空山中歌呼的黄鹂,想到树木上累累的果实。在这种想象中,不仅常常忘掉了罚跪的痛苦,而且连罚跪的时间也忘掉了。沈从文说:“我应感谢那种处罚,使我无法同自然接近时,给我一个练习想象的机会。”[2]沈从文:《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从文自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可以看出,沈从文对于现世光色的爱好,以及他的感性的想象力的发展,都在他做野孩子时就已得到了培养。沈从文甚至还学会并精熟了赌骰子,并由此而习惯于说下流野话及赌博的术语,这些粗话野话在他二十年代中期写小说时,却给了他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在幼年,他经历了辛亥革命时期因造反失败而引致的杀戮:数十人、上百人地杀,在河滩上的尸首总常常躺下四五百。他目睹了被杀者的头脑简单——直到被吼叫着跪下时才明白行将发生什么事,这才大声哭喊惊惶着乱跑,而刽子手随即赶上前去一刀砍翻。在他刚好知道人生的时候,知道的就是这样的一些事情。由于家中对于沈从文的“放浪”缺少有效的纠正方法,十四岁多时,便让他以补充兵的名义当兵去了。在这更为飘荡的生活中,沈从文看到更多的残忍、愚昧与果敢,看到了更多的生命的死亡与腐烂。十五岁以后,他的生活与一条辰河无从离开,他的想象在这条河水上得到了扩大。在此后的日子里,他对过去生活加以温习,或对未来生活有所安排时,必依赖这条河水;河水的流动,又帮助他作着横海扬帆的远梦。在这一时期中,沈从文也读了一些书,他喜欢读迭更司的《冰雪因缘》《滑稽外史》《贼史》,原因在于它们将道理包含在现象中。对此,沈从文解释道:“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我看一切,却并不把那个社会价值搀加进去,估定我的爱憎。我不愿问价钱上的多少来为百物作一个好坏批评,却愿意考查他在我官觉上使我愉快不愉快的分量。我永远不厌倦的是‘看’一切。宇宙万汇在动作中,在静止中,在我印象里,我都能抓定它的最美丽与最调和的风度,但我的爱好显然却不能同一般目的相合。我不明白一切同人类生活相联结时的美恶,另外一句话说来,就是我不大能领会伦理的美。接近人生时我永远是个艺术家的感情,却绝不是所谓道德君子的感情。”[1]沈从文:《女难》,《从文自传》第72页。在这一番于1932年秋所说的话中,我们显然可以看出培基于逃学顽童生涯的心理素质的发展。当沈从文1934年在《我的写作与水的关系》中说:“海放大了我的感情与希望,且放大了我的人格”[2]沈从文:《我的写作与水的关系》,《从文自传》第143页。时,他实际道出的是他幼年心理素质放大之下的感受。

在沈从文这种“看”生活的态度中,不仅有着一种“乡下人”与自然的谐协,而且也还有着一种因从小漂泊江湖、各处奔跑的生涯而形成的平民精神。当他已在青岛大学执教时,沈从文说了这样一段话:“我虽然已经好象一个读书人了,可是事实上一切精神却更近于一个兵士,到他们身边时,我们谈到的问题,实在比我到一个学生身边时可谈的更多。就现在说来,我同任何一个下等人就似乎有很多方面的话可谈,他们那点感想,那点希望,也大多数同我一样,皆从实生活取证来的。可是若同一个大学教授谈话,他除了说说书本上学来的那一套心得以外,就是说从报纸上得来的他那一分感想,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构成,总似乎缺少一点什么似的。可交换的意见,也就很少很少了。”[3]沈从文:《常德》,《从文自传》第78-79页。沈从文将问题提到了“生命的构成”的高度。他的意思是说,如果对于现实生活缺少阅历,一个人的生命构成是不完整的。从现实生活取证的思维方式,使沈从文对于生活的理解,有着大量的感性的内容及由此而来的特定的角度与观念。这在他的创作中,既可以使他尽力逃避左翼作家中通行的按照一定的观念去创作的路径,也使他不同于茅盾那种在表现社会生活时所体现的分析的、批判的态度。当然,从现实生活取证所具有的明显的直觉成分,也使得沈从文的作品存在感性丰富、理性不足的缺陷。

然而,沈从文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却是同陈渠珍实施湘西自治这一历史机缘有关。沈从文在军队为陈渠珍做书记时,得到了学习古籍与鉴赏古代字画、铜器的机会,这就使得有着明显荒蛮成分、倾心于现世光色的沈从文的心灵,获得了文化艺术的滋润,并为他日后命运中的两次转折奠定了基础。在聂仁德过保靖受到其学生陈渠珍优待时,沈从文还得到机会,听过他的这位三姨父谈“宋元哲学”“大乘”“因明”以及“进化论”,增长了他对于人生的幻想和对于行伍生活寂寞的感受。荒蛮心灵的文化滋润,形成了沈从文向另一方向发展的动力。陈渠珍在保靖兴学校、办报馆,学校与工厂技师全由长沙聘来。沈从文因做乡治条例与各种规程的校对,而与一位从长沙来的印刷工长相熟,并从他那里看到一些新杂志。沈从文当时曾因不知道冰心及其《超人》,而引起了这位青年工长的惊讶。沈从文还从《创造》上初步领略到文言文与白话文的一点区别。在患过一场伤寒病及目睹一位朋友在游泳中死去后,沈从文对于生命的意义作了一番沉思,对生存感到更深的寂寞与哀愁,并对自己生活的狭窄有了更深的体认。由此,他想进一个学校,去学些自己不明白的问题;向新的地方,去看些、听些令他耳目一新的事情。他仍然是以一种“看”世界的态度,决心向更远处,向一个生疏的世界走去的。于是,20岁的沈从文来到了北京。

然而,北京这个世界比湘西大得多,“看”起来就特别艰难。首先是入学无门。沈从文只读过高小,因此他在参加燕京大学二年制国文班的入学考试时,一问三不知,吃了个零分。其次便是生计没有着落,有一顿无一顿是常事。1924年冬,沈从文写信向一些作家求援,郁达夫找了来,他请沈从文到小饭馆吃了一顿,并将付帐后多下来的三块多钱送给了沈从文,这令沈从文感怀终生。来到北京后,在沈从文身上交织着两组矛盾:一是城里人与乡下人的矛盾,一是社会下层与社会上层的矛盾。这两种矛盾往往在他与读书阶层的关系上,又特别是与文学批评界的关系上聚合到了一起。

二、“乡下人”的立场与生命自足性的抒写

沈从文1930年所写的《灯》,描写一个看守过他祖父坟墓、随同他父亲到过西北、东北、四川的老仆,表现了一个旧时代人与新时代的不谐协,抒发了作者对自己家世、身世的深深的感喟。小说叹息道:“我望着这老兵每个动作,就觉得看到了中国那些多数陌生朋友。他们是那么纯厚,同时又是那么正直。好象是把那最东方的古民族和平灵魂,为时代所带走,安置到这毫不相称的战乱世界里来,那种忧郁,那种拘束,把生活妥协到新的天地中,所做的梦,却永远是另一个天地的光与色,对于他,我简直要哭了。”[1]沈从文:《灯》,《沈从文文集》第4卷,〔广州〕花城出版社1982年版,第30页。查《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146页,相关引文前几句相差较大,并且这一段引文中全用的是逗号,仅在末尾用了句号,全句更为不通:“我望着这老兵一个动作,就觉得看见了中国多数愚蠢的朋友,他们是那么愚蠢,同时又是那么正直,那最东方的古民族和平灵魂,为时代所带走,……我简直要哭了。”本文所引《沈从文全集》各卷均为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引者按。这其实就是写的沈从文自己,他将生活妥协到一个新的天地中,却永远忘怀不了自己虽然厌烦了的却永远与之血肉相连的另一个天地的光与色,并从而深深地缅怀乡下人的纯厚、正直。

在《现代文学》第1卷1号[2]《现代文学》第1卷1号,1930年7月16日。刊出的《〈生命的沫〉题记》中,沈从文就将这种心态直接说了出来:“我爱悦的一切还是存在,它们使我灵魂安宁。我的身体却为都市生活揪着,不能挣扎。两面的认识给我大量的苦恼,这冲突,这不调和的生命,使我永远同幸福分手了。”[3]沈从文:《〈生命的沫〉题记》,《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8页。1933年,他又重申:“在都市住上十年,我还是个乡下人。第一件事,我就永远不习惯城里人所习惯的道德的愉快,伦理的愉快。”[4]沈从文:《〈篱下集〉题记》,《沈从文文集》第33页,原刊萧乾《篱下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本文在《沈从文全集》第16卷题为《萧乾小说集题记》(第324-325页)。引者按。沈从文在1936年所写的《〈从文小说习作选集〉代序》中,更是火气冲冲地固守“乡下人”的立场,来同城上人对立:“我实在是个乡下人,……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老的性情,爱憎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中人截然不同!”[5]沈从文:《〈从文小说习作选集〉代序》,《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43页。他认为城里人由于生活太匆忙、太杂乱,“虽俨然事事神经异常尖锐敏感,其实除了色欲意识和个人得失以外,别的感觉官能都有点麻木不仁”[6]沈从文:《〈从文小说习作选集〉代序》,《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44页。查《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4页及《从文自传》第121页,相关引文中没有“和个人得失”五字。引者按。。小说《三个女性》中的一段话,便可视为此句“麻木不仁”四字的注脚:“这三个人一定是城里人,一定是几个读书人,日光下的事情知道得那么少,因此见了月亮,见了星子,见了落日所烘的晚霞同一汪盐水的大海,一根小草,一颗露珠,一朵初放的花,一片离枝的木叶,无不大惊小怪,小气处同俗气处真使人难受!”[7]沈从文:《三个女性》,《沈从文文集》第5卷第289页。沈从文鄙视城里人的依据,便是其阅历少,特别是对于自然界的事情知道得太少。更深一层,沈从文还认识到都市生活对于人的异化,他甚至认为:“只有一个‘乡下人’,才能那么生气勃勃勇敢结实”[8]沈从文:《〈篱下集〉题记》,《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34页,第33页。,于是,他要坚持他所认定的“乡下人”的好品德:“我崇拜朝气,欢喜自由,赞美胆量大的,精力强的。一个人行为或精神上有朝气,不在小利小害上打算计较,不拘拘于物质攫取与人世毁誉;他能硬起脊梁,笔直走他要走的道路。”[9]沈从文:《〈篱下集〉题记》,《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34页,第33页。由于对城乡文化心理差别的此种认识,沈从文在小说中呼唤着野性。

《月下小景》是沈从文的名作,写小寨主与一个女孩双双殉情的故事。因为按照这一族人的习俗,女人同第一个男子恋爱并献身,却只许同第二个男子结婚;如果违反规矩而被发觉,女子将被用石磨捆到背上,或者沉入潭里,或者抛到地窟窿里。小寨主和他所爱的女孩只有到另一个世界去寻求爱的永恒,所以他俩在野花铺就的石床上,安详地在接吻中吞下了毒药。小说借助于月夜的景色,用对山歌式的语言,抒写出一种诗的气氛,客观上揭露了传统规矩之违反人性;但沈从文的本意却在写山里人那种敢爱敢死的精神,以便同城里那种所谓恋爱只是一群阉鸡似的男子在各处扮演着喜剧丑角的情况,同城里那些数量众多的蚱蜢、甲虫式的女人相对照。在小说《如蕤》中,他直称城市中人是庸碌而无个性的,便是恋爱也千篇一律,毫不出奇。没有一株稍稍崛强的树,也无一个稍稍崛强的人,要找寻这种树,得向深山中去找寻。小说所写那位相貌艳丽、品学粹美、技艺精通、出身高贵的女性,看不上众多的追求者,却爱上了一位带着乡下人气的男子,这是因为“单是那点野处单纯处,使她总觉得比绅士有意思些”[1]沈从文:《如蕤》,《沈从文文集》第5卷第269页。。在这里,沈从文将对城里人的鄙薄与对上层社会的鄙薄结合了起来。在他的小说中,对于绅士,特别是城市里的绅士有一贯的挖苦与讽刺。

1935年发表的《八骏图》是体现他对上层文化人看法的一篇小说,小说为在青岛一大学任教的物理学家、生物学家、道德哲学家、汉史专家、六朝文学史专家、经济学家等名流画像。这些教授,沈从文诊断他们都有病,其中生物学与哲学教授还有点疯狂。“他们一生所有的只是专门知识,这些知识有的同‘历史’或‘公式’不能分开,因此为人显得很庄严,很老成。但这就同人性有点冲突,有点不大自然。”“这些人虽富于学识,却不曾享受过什么人生。便是一种心灵上的欲望,也被抑制着,堵塞着”[2]沈从文:《八骏图》,《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175、176页。。小说写教授们对待爱情,在庄严老成之中不合乎自然人性,甚至有点残忍的态度。这当然有一定的时代性:由于十多年来大家叫喊着“恋爱自由”给予这些人物过度的刺激,而在这些人的人生中隐藏了普遍的悲剧;但小说的主旨却在指责集城里人与知识分子于一体的教授们的人生观,自然与不自然成为两类人的划界。小说《知识》,则在何谓知识上做文章。小说写一个哲学硕士,从乡下人那儿懂得了应以一种死的尽他死了、活的还要好好活下去的态度来对待亲人死亡的道理后,写信骂自己的导师,一个世界知名的老博士,是一个“老骗子”[3]沈从文:《知识》,《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297页。,并烧掉了所有书籍,表现了一种将下层人民实际的生活经验与书本知识截然对立起来的态度。

在城与乡、上层与下层两个方面差异尖锐对照的情况下,沈从文对他的作品所受的轻蔑,深铭在心,他说:“我太与那些愚暗,粗野,新犁过的土地同冰冷的枪接近熟习,我所懂的太与都会离远了。把我的世界,介绍给都会中人,使一些日里吃肉晚上睡觉的人生出惊讶,从那种惊讶里,我正如得到许多不相称的侮辱。用附属于绅士意义下养成的趣味,接受了我的作品的这件事,我是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不能忘记的。”[4]沈从文:《〈生命的沫〉题记》,《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8页。在《〈从文小说习作选集〉代序》中,沈从文更进而表现出同整个读书界的严重冲突——他认为由于他乡下人的气质,他的作品与多数读者对面时是失败了,并认为他的作品在市场上的流行,不过是买椟还珠而已。读者欣赏他故事的清新、文字的朴实,却忽略了作品背后蕴藏的热情、隐伏的悲痛。这个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读者是城市中人。与这一冲突相一致,沈从文也对抗着批评界。他的小说被指责为写了一个过去的世界,没有思想,落伍。沈从文反唇相讥说:“‘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5]沈从文:《〈边城〉题记》,天津《大公报·文艺》第61期,1934年4月25日;《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70页。“你们所要的‘思想’,我本人就完全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意义。”[6]沈从文:《〈从文小说习作选〉代序》,《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46页;《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6页。他还说,《边城》即或与当前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而受到批评家的各种赞美,这种批评也仍然不免是对作者的侮辱,因为批评家们既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他申言自己已存心把多数读者放弃了。

在这种与批评界的对抗中,沈从文所坚持的是对于自己所熟悉的乡村及其人物的挚爱。这使得他以一个“乡下人”的顽固、保守在另一个时空环境下忍受着“感觉异常孤独”的痛苦。这种坚持使他与时代主潮及流行意识拉开了明显的距离。他甚至说:“不特读者如何不能引起我的注意,便是任何一种批评和意见,目前似乎都不需要。”“一切作品都需要个性,都必需浸透作者人格和感情,想达到这个目的,写作时要独断,要彻底地独断!”[1]沈从文:《〈从文小说习作选〉代序》,《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42页。从文学史运动的规律上说,沈从文的观点是有错误的;但从高扬一个作家的独立精神上说,沈从文是对的。

1946 年发表的《虹桥》是一篇不受人注意的小说,写三个美术学校毕业的学生无法画下彩虹的事,沈从文以这一故事为凭借集中表达了他的文学观。在这篇小说中,沈从文再次表现了他之固守于“乡下人”的立场。他认为,捕捉自然景象中最微妙的一刹那间光彩的作品,对于城市人是没有用的,他们吃维他命丸子,看爱情电影,就已占据了生命的大部分。与他对城市人的鄙薄相联系的,是他对于政治宣传的轻视:“凡读了些政治宣传小册子的,就以为人生只有‘政治’重要,文学艺术无不附属于政治。文学中有朗诵诗,艺术中有讽刺画,就能够填补生命的空虚而有余,再不期待别的什么。具有这种窄狭人生观的多数灵魂,哪需要这个荒野、豪华、而又极端枯寂的自然来滋润?”[2]沈从文:《虹桥》,《沈从文文集》第7卷第225页,第225-226页,第228页。沈从文对于因贴近政治的需要而过于功利的、实用的文学观持一种否定的态度。并且他还看到了对政治的热衷,将使生命与自然疏离。因此他将政治与艺术对立了起来:“现代政治唯一特点是嘈杂,政治家的梦想即如何促成多数的嘈杂与混乱,因之而证实领导者的伟大。第一等艺术,对于人所发生的影响,却完全相反,只是启迪少数的伟大心灵,向人性崇高处攀援而跻的勇气和希望。”[3]沈从文:《虹桥》,《沈从文文集》第7卷第225页,第225-226页,第228页。这样一种观点与当时的社会政治学模式之认为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及文艺服务于政治的观点,可以说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具体到对农村的认识上,沈从文认为,近三十年来,由现代政治观和社会观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只知道农村生活贫苦的一面,因而以财富的增加为农村改造的理想。一个政治家也只知道用城市中人感到的生活幸或不幸的心情尺度,去测量农人心情,全想不到手足贴近土地的生命本来的自足性,以及适应性。学政治经济的,简直不懂得占据这大片土地上四万万贴近泥土的农人,需要些什么,并如何来实现它,得到它。由于只知道他们缺少的是什么,全不知道他们充足的是什么,一切从表面认识,表面判断,因此国家永远是乱糟糟的。依据于上述认识,沈从文说:“我以为思想家对于这个国家有重新认识的必要。这点认识是需要从一个生命相对原则上起始,由爱出发,来慢慢完成的。政治家不能做到这一点,一个文学家或一个艺术家必需去好好努力。”[4]沈从文:《虹桥》,《沈从文文集》第7卷第225页,第225-226页,第228页。沈从文与政治拉开距离的艺术家立场,在这里却又鲜明地落脚在农村社会学上了。与众不同的是,对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处于剧烈变动中的农村,沈从文仍以一个农民的“生活平定感”,讲求“心与物两相平衡”[5]沈人文:《虹桥》,《沈从文全集》第10 卷第391 页。《虹桥》原刊1946 年6 月1 日《文艺复兴》第1 卷第5 期,收入小说集《小砦及其它》中,删去了“农民的生活平定感,心与物实两相平衡”一句,故《文集》第7 卷第226 页上已无此句。引者按。,倡导心安理得的生活态度。作者这种主观上是保守的而其内涵则具有某种跨时代意义的生活态度,在一个社会转型、而且是革命的时代中,将必然面临着很大的尴尬。倡导人类爱的冰心,已然在《分》(1931)这篇小说中,以写一个宰猪人的孩子与一个教授的孩子在出生后的不同生活条件,表现了社会阶级的区别对于人类的分割;而沈从文在四十年代中期,却退回到早期冰心的口号上了——还补充了一个导向心安理得生活态度的生命相对原则。沈从文对于政治的认识是天真的,有趣的是,这个“乡下人”的胆子还特别大,他不仅要用艺术家来代替政治家从事于对国家重新认识的工作,而且还教训政治家:“明日真正的思想家,应当是个艺术家,不一定是政治家”,“政治家的能否伟大,也许全得看他能否从艺术家方面学习认识‘人’为准”[1]沈从文:《虹桥》,《沈从文文集》第7卷第226页,第230页,第229页,第230页,第226页。。这就使得他必然要受到政治性倾向强的艺术家的严厉“教训”!

不过,在沈从文的眼中,艺术还并非是至上之境:“我们引为自夸的艺术,人手所能完成的业绩,比起自然的成就来,算个什么呢?……在奇迹面前,最聪敏的行为,就只有沉默,崇拜。”[2]沈从文:《虹桥》,《沈从文文集》第7卷第226页,第230页,第229页,第230页,第226页。那种“人接受自然”,“把生命谐合于自然中,形成自然一部分”[3]沈从文:《虹桥》,《沈从文文集》第7卷第226页,第230页,第229页,第230页,第226页。的生活方式,比起艺术家之“赏玩风景搜罗画本的态度,实在高明得多”[4]沈从文:《虹桥》,《沈从文文集》第7卷第226页,第230页,第229页,第230页,第226页。,因为这就是生命的自足性体现。那么,什么是生命谐合于自然呢?沈从文举了个例子:乡下妇人,肩上一扇三十斤大磨,找不到主顾,又老老实实的背回家去,这种行为和风景环境就很调和。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沈从文所说的生命的自足性,即是人适应于一定的自然条件而心安理得地生活。依据于此,沈从文才说:“城市中人既无望从文学艺术对于人生作更深的认识,也因之对农民的生命自足性,以及属于心物平衡的需要,永远缺少认识。”[5]沈从文:《虹桥》,《沈从文文集》第7卷第226页,第230页,第229页,第230页,第226页。沈从文认为,文学艺术的作用是认识人生,亦即将生命的自足性显示出来。在不同的自然条件下,生命与其谐合的方式也不一样,小说正是可以表现这种种生存方式的工具。显然,在此种文学观的深层,仍然是那种倾心于现世光色的心理取向以及于现实生活取证的思维方式。依据于《虹桥》这篇小说,我们可以对沈从文文学观的大的框架,作出这样的总结:自然是至上的,艺术的任务是认识和表现与自然相谐合的人生,政治家应该向艺术家学习如何认识人。艺术是属于少数人的。

因为强调生命的自足性,所以沈从文不仅对于农民、手工艺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而且对于前一代固有的优点,尤其是长辈中的妇女勤俭治生忠厚待人处,以及在素朴的自然景物之衬托下,那简单的信仰中所蕴蓄了的抒情诗气氛十分倾心。正是此种对于生活的感情,使得沈从文强调小说的诗化表现:“短篇小说的写作,从过去传统有所学习,从文字学文字,个人以为应当把诗放在第一位,小说放在末一位。一切艺术都容许作者注入一种诗的抒情,短篇小说也不例外。由于对诗的认识,将使一个小说作者对于文字性能具特殊敏感,因之产生选择语言文字的耐心。对于人性的智愚贤否、义利取舍形式之不同,也必同样具有特殊敏感,因之能从一般平凡哀乐得失景象上,触着所谓‘人生’。尤其是诗人那点人生感慨,如果成为一个作者写作的动力时,作品的深刻性就必然因之而增加。至于从小说学小说,所得是不会很多的。”[6]沈从文:《短篇小说》,《沈从文文集》第12卷第126页。所谓“从文字学文字”,是与从生活学写作相对应的话,其意思是指从过去的作品学习写作。诗为什么被置于第一位呢?沈从文的重点并非在于培养对于文字的敏感,因为他“并不觉得小说必须很‘美丽’”,“也不觉得小说需要很‘经济’”,甚至认为,小说“在使用文字上,就容许不怕数量的浪费,也不必对于辞藻过分吝啬”[7]沈从文:《短篇小说》,《沈从文文集》第12卷第114页。查《沈从文全集》第16卷第493页,相关引文中,没有“不怕”“全篇”二词。引者按。。他主张的是“恰当”二字,“文字要恰当,描写要恰当,全篇分配更要恰当。作品的成功条件,就完全从这种‘恰当’产生”[8]沈从文:《短篇小说》,《沈从文文集》第12卷第114页。查《沈从文全集》第16卷第493页,相关引文中,没有“不怕”“全篇”二词。引者按。。诗之吸引沈从文,在于诗的感慨,有助于从哀乐得失的景象上,触摸着人生。

三、小说的风俗人物画特征

同倾心于现世光色的心理取向相一致,沈从文小说总的来说具有一种风俗人物画的特征。沈从文主张一个创作者应“与画家所注意的相暗合。他把一切官能很贪婪的去接近那些小事情,去称量那些小事情在另外一种人心中所有的分量”[1]沈从文:《废邮存底·谈创作》,《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314页。。因为过于注重感性以及取材的细小,他的小说也存在缺少深刻的思想和宏大的历史内容的缺点。

沈从文有一类小说,是就生活样式不处于变动中的平凡人的生涯加以勾勒的,这一类小说体现为一种静态的风俗人物画。1928年发表的《阿金》写一件因朋友的好心而未成功的婚事:苗人阿金想和一个“身体顶壮、肌肤顶白”的寡妇结婚,但既不想从中叨光、也不想拆散鸳鸯的地保,因为妇人太美,麻衣相书上写明“克夫”[2]沈从文:《阿金》,《沈从文文集》第8卷第315页。,所以劝他多想一天。阿金几次向媒人家走去,都被地保挡住。为了避开麻烦,阿金无意中走到赌场,很豪兴地玩了一阵,将作聘礼用的钱输光了,结果妇人归了一个远方的绸商。地保却以为阿金打消了做亲事的念头,是假装没有钱。他于是自以为做了一件很对得起朋友的事,还带了酒来看阿金,为老朋友的决断致贺。作者对故事的意蕴未加说明,但不经意中,透漏了旧习俗生活里所存在的尴尬:明明是妨害了人,却以为是帮助了人;明明不聪明,却常常自以为是。

《萧萧》写一个童养媳嫁了个小丈夫,被长工花狗诱着做了坏事,花狗不辞而行,萧萧则要被发卖。丈夫并不愿意萧萧离去,萧萧自己也不愿意去,大家只是照规矩像被逼到要这样做,究竟是谁定的规矩,也没有人说得清。后来因为生了一个儿子,大家都欢喜了,到萧萧正式同丈夫拜堂圆房时,儿子已经十岁,平时喊萧萧的丈夫为大叔,大叔也答应,从不生气。到萧萧所生第二个儿子三个月时,第一个儿子十二岁了,也接了亲,媳妇年长六岁。小说意在写农家生活中的一种宽厚和习以为常。

《牛》写大牛伯偶然发火用木榔头打了耕牛后脚一下,使小牛受了伤,但他又急于要乘天气好将地耕出来。小牛仍忠实地按老规矩做事,用力拖犁,虽然脚跟痛,却只喘气,不叹气;大牛伯的心一软,话说不出了,到处张罗给牛看病,并花钱请帮工拖犁。到第四天,小牛终于能同主人一起翻土了,大牛伯体恤到牛的病脚,不敢悭吝自己的气力,小牛也特别用力向前奔,一天耕的田是用工人耕的两倍还多。回到家,大牛伯便梦到自己牛栏里有了四只牛;但到了十二月,所有的牛都被征发到一个不可知的地方去了,大牛伯后悔没有将那畜生的脚打断。小说写人与牛的相互理解及农人对未来生活的向往,表现了乡村生活的质朴浑沌,至于生活的不幸则来自外在的压迫。

沈从文勾勒这一类静态的风俗画,目的在于表现农村社会所保有的那点正直素朴的人情美。即使是《阿金》中的地保也一片好心,不愿意阿金勤苦多年积下的一注财产,为一个妇人毁去。然而,此种人情美,是以浑沌甚至是浑噩的生活态度为前提的,并且,作者所持的是一种调和矛盾的倾向。

沈从文在小说《会明》中,便将对浑沌生活的倾心,发展到一种恶俗的地步。会明是军队中的一个火夫,天真如小狗,忠厚驯良如母牛,与聪明的同伴比,更呆相也更元气。十多年来,世界许多事情都变了样,他只长进了他的呆处。有一次,他忽然受赠一只母鸡。那送鸡的人,告诉他这鸡每天会从拉屎的地方掉下一个大卵来。自从有了一只母鸡,会明在很多事情上就有了近于一个做母亲的人才需要的细心了。他做梦总梦到小鸡吱吱地叫,好像叫他“外公”[3]沈从文:《会明》,《沈从文文集》第3卷第278页。查《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92页相关的自然节中,没有“好象叫他做‘外公’”一语。引者按。。当预备孵小鸡时,他各处找东找西,仿佛做父亲的人着忙看儿子从母亲大肚子中卸出。当他有了一窝小鸡后,他带着这笼鸡去给原来的主人看,像那人是他的亲家。后来原先要打的仗不打了,和议了,会明所在部队回到原防地,他仍当火夫。他喂鸡,多余的烟草至少能对付四十天,他感到一切对他说来是很幸福的。在这篇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沈从文对农村浑朴生活的赞美,已发展为对蠢笨的肯定,以至使人感到做作。人再呆,既然能做火夫,总该知道鸡下蛋的事。写人鸡的亲密关系,用母亲、外公、父亲、亲家来拟写,简直是将人浑同于鸡了。特别是看母鸡孵蛋竟被比喻为是做父亲的人着忙看儿子从母亲大肚子中卸出,就不仅恶俗,而且轻薄了。沈从文在《〈生命的沫〉题记》中以一种回味的语气说:“我欢喜同‘会明’那种人抬一箩米到溪里去淘。”[1]沈从文:《〈生命的沫〉题记》,《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8页。在《沈从文全集》第16卷第306页上,相关引文中“会明”一词用的是篇名号。引者按。显然,在会明的身上,寄托了沈从文对浑沌的农村生活的留恋。

小说《丈夫》写农村青年妇女离开丈夫,出来做妓女的事。沈从文叙述道:“这样的丈夫在黄庄多着,那里出强健女子同忠厚男人。地方实在太穷了,一点点收成照例要被上面的人拿去一大半,手足贴地的乡下人,任你如何勤省耐劳的干做,一年中四分之一时间,即或用红薯叶子拌和糠灰充饥,总还不容易对付下去。地方虽在山中,离大河码头只三十里,由于习惯,女子出乡讨生活,男人通明白这做生意的一切利益。他懂事,女人名分上仍然归他,养得儿子归他,有了钱,也总有一部分归他。”[2]沈从文:《丈夫》,《沈从文文集》第4卷第5页。查《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50页,这一段引文仅只数句:“这样丈夫在黄庄多着!那里出强健女子同忠厚男人,女子出乡卖身,男人皆明白这做生意的一切利益。他懂事,女子名分仍然归他,养得儿子归他,有了钱也总有一部分归他。”引者按。虽然有的妇女,“慢慢的变成为城市里人,慢慢的与乡村离远,慢慢的学会了一些只有城市里才需要的恶德,于是这妇人就毁了。但那毁,是慢慢的,因为很需要一些日子,所以谁也不去注意了。而且也仍然不缺少在任何情形下还依然会好好的保留着那乡村纯朴气质的妇人。所以在市的小河妓船上,决不会缺少年青女子的来路”[3]《丈夫》,《沈从文文集》第4卷第3页。在《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48页上,相关的引文中,“着”为“到“,且无“纯朴”二字。引者按。。丈夫自愿送妻子出来当妓女,这是社会极度苦难的表现。《丈夫》中所写的妓女老七,由于丈夫来妓船看她却难以同她亲近产生了痛苦的心情,老七便同丈夫一同回转乡下去了。这是说明虽然作了妓女,却仍然保留着乡村纯朴的气质,这是从痛苦的生活中寻找出一种美丽来加以歌颂。这样的心安理得,实在只能说是精神麻木。在沈从文这个“乡下人”的眼中,妓女变坏,只是因为学会了城市里才需要的恶德,烟花沦落的生活并非是使人变坏的原因。他不仅看不到妓女精神上的被压抑、被毒害,而且还将调和矛盾的倾向发展为掩饰与美化残酷的现实了。

鲁迅从不肯定下层人民的精神麻木,但沈从文却不是采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当闰土喊鲁迅为老爷时,鲁迅感到的是一种悲凉。虽然郁达夫《在寒风里》所写也是一个与沈从文《灯》中所写一样的忠仆的形象,但沈从文比郁达夫写得更展开、更细腻、更动感情。沈从文甚至称这个“做梦就梦到同点验委员喝酒,或下乡去捉匪,过乡绅家吃蒸鹅”的忠仆,“应当永远这样活到世界上”,并说他“至少还能够在中国活二十年”[4]沈从文:《灯》,《沈从文文集》第4卷第42页。在《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159页相关引文中,“就”为“必”,“能够”为“应当”。引者按。。一股深深的怀旧感,冒出了浓重的霉味。

沈从文也写到乡村社会在历史中的变动,这一类小说,往往具有动态的风俗人物画的特征。上一类小说所具有的由于过于从城乡差别上看问题而易于美化乡村社会,以及因停留在现世光色的表面而缺乏一种洞察社会的深度的缺点,在这一类小说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克服。

1930年发表的小说《新与旧》写担任刽子手的战兵杨金标的故事。在光绪年间,他杀过人后都需要跑到城隍庙躲藏到神前的神案下,等县太爷坐好堂,再从神案下爬出来请罪,由县太爷装模作样地打官腔问案,然后棍责几下,再将一个小包封赏扔给刽子手,这样便算是在城隍爷面前将一应手续办理清楚了。辛亥革命后,改用枪毙代替斩首,杨金标于是变成了一个守城门的老士兵。忽然有一天,当地军部玩新花样,处决两个共产党,叫来了杨金标,杨金标杀了人后,按老规矩拔脚就跑到城隍庙,却被忘记了老规矩的人们看作发了疯,被吊起来痛打一顿,并被淋了一桶脏水。被处决的两个人原来是主持小学校的一对青年夫妇,女先生还曾经请老战兵舞盾牌给学生看过。老战兵不明白为什么衙门要他去杀那俩个人,他很快死了。这以后,全县军民,就都流传着最后一个刽子手的笑话,并依然说他是因痰迷心窍、白日见鬼被吓死的。小说所勾勒的是一个担任特殊任务的平凡人的两个生活场景,展示出相同的事件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所具有的不同意味:前者是正剧,后者是闹剧。人神合作的统治方式虽然过时了但杀人如旧,历史在变动中又有着不变。当权者的异想天开,导致了平凡人的悲剧,这责任却得由死去的平凡人自己背着。世俗的偏见,只看现象,并只嘲笑弱者。这样一朵从历史的河流中掬起的浪花,作者只需将它勾勒好,其深厚意蕴便会流泄出来。

1936年发表的《王谢子弟》写乡村绅士在一个新时代中的“常”与“变”。故事中的七爷早先曾在女色与赌博上吃过不小的亏,后来“改邪归正”[1]沈从文:《王谢子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85页,第387页,第389页,第389页。了,但大少爷作风依然,吃好的,穿好的,照相机、自来水笔、毯子、鞋子,都买洋行公司价钱顶贵的。为人不信鬼神,但认为打坐练气、看相卜课,却别有神秘,不可思议。不信基督教,但和当地福音堂的洋人倒谈得来,因为洋人卖过留声机给他,又送给过他洋酒。七爷并不读什么书,新知识说不上,可是和当地人谈天时,倒显得是个新派,是个有头脑的知识阶级,极赞成西洋物质文明,且打算将来让大儿子学医。但他也恰如许多老古板一样,觉得年青人学外国,谈自由恋爱、社会革命,对于中国旧道德全不讲究,实在不妥。他人生的最高理想,一是粮食涨价,一是县城里的照相馆失火,后者是因为照相馆少老板笑他吃过女人的洗脚水,很损害了他的尊贵的名誉。老三房的二爷当了旅长,七爷去到他手下当了个中校参谋。二爷花二万块钱收了个鼓姬,却丢了差事,七爷也就回乡提倡实业了,“开了个洋货铺,仿上海百货公司办法,一切代表文明人所需要的东西,无一不备”[2]沈从文:《王谢子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85页,第387页,第389页,第389页。,一年后,赔蚀本金近一万块。七爷转而提倡农业,买了许多草种、花种、菜种、洋鸡、洋兔子等。两年后,别的失败,所种大卷心菜有收成了,但乡下人照例不吃洋菜,挑进城又卖不出去,除了送亲戚,只有福音堂洋人是唯一主顾,七爷却又不好意思要洋人的钱。七爷由这一“成功”,被当地人看成了“专家”[3]沈从文:《王谢子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85页,第387页,第389页,第389页。,他也以为当真是“专家”[4]沈从文:《王谢子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85页,第387页,第389页,第389页。了。他到天津去办地产交涉,花钱甚多,受到妓院与律师的双重愚弄,从家里及三爷处连逼带骗地弄来了钱,娶了一个妓女作为外室,所办地产交涉却全无眉目,又染上了性病。他还自以为从来没上过什么当。这是个接受了一点西洋文明,因而涂上了些微开明色彩的土绅士,自认为比之老辈及守财奴的同辈绅士不仅知识丰富、而且见解高明,其实他的奢侈及愚蠢的本质如旧。

如果我们联系到沈从文《灯》中所抒发的对于自己家世及身世的深深感喟,联系到沈从文在十七岁时也曾有机会向着做一个小绅士方向发展的经历,再与他以厌恶的态度竭力写出城里绅士家庭生活中性关系混乱及其虚伪无聊生活的《绅士的太太》相比较,我们便可以看出沈从文对于乡绅们的那一种感叹的心情。这正如鲁迅所说:“其憎恶或讽刺同阶级”,“恰如较有聪明才力的公子憎恨家里的没出息子弟一样”[5]鲁迅:《关于小说题材的通信》,《鲁迅全集》第4卷,第367-368页,第368页。,他不是以“加以袭击,撕其面具”[6]鲁迅:《关于小说题材的通信》,《鲁迅全集》第4卷,第367-368页,第368页。的态度来写作《王谢子弟》这篇小说的。

1935年发表的《大小阮》则更写到了绅士层的分化。开头一节便说到,世界成天在变,袁世凯、张勋、吴佩孚、张作霖,轮流占据北京城,想坐金銮殿总坐不稳。全篇便以这样一个具体而变动的历史背景来展开叔侄俩人不同的命运。侄儿小阮参加革命,几次死里逃生,最终死于因在狱中抗议监狱待遇太差的绝食。叔父大阮则以为小阮中了想作英雄伟人的毒。大阮一面在北大外国文学系读书,一面作了一家晚报评戏讲风月的额外编辑,在当地若干浮华年青学生、逛客和戏子、娼妓心目中,成为一个小名人。他对小阮说,他不懂什么叫“革命”[7]沈从文:《大小阮》,《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74页,第374页。,因为他的心近来已全部用在“艺术”[8]沈从文:《大小阮》,《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74页,第374页。方面去了,若出洋就想去英国学艺术批评。后来他用小阮放在他处的二千块钱办了一个小杂志,并在学校里被称为了“作家”[1]沈从文:《大小阮》,《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78页,第378页。。写了些从女同学身上得到灵感的新诗,又使他成了“诗人”[2]沈从文:《大小阮》,《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78页,第378页。。要成家时,他选择了一个南京政府三等要人的女儿。自此,大阮虽不做官,也颇有官样子了。毕业后他回到母校去作训育主任。在小说末尾,沈从文感叹道:“这古怪时代,许多人为找寻幸福,都在沉默里倒下,完事了,另外一些活着的人,却照例以为活得很幸福,生儿育女,百事遂心,还是社会中坚,社会少不了他们。”[3]沈从文:《大小阮》,《沈从文文集》第6 卷第380 页。在《沈从文全集》第8 卷第406 页相关引文中,没有下列数语及标点:“生儿育女,百事遂心,还是社会中坚,社会少不了他们。”两个文本的结束语都是“尤其是象大阮这种人”。引者按。这篇小说的意蕴与茅盾的《喜剧》有类同处。不过茅盾用的是讽刺的笔调,沈从文则用的是感叹的语气,而且是一种旁观者的感叹。

在这一类具体阶段的历史内容较多的小说中,沈从文注目的并非是时代的特征,他关心的是平凡人物在生活之“常”与“变”两相乘除中的哀乐。如果说茅盾生活在“时代”里,则沈从文便生活在“感叹”中。城乡的对照,新旧的嬗变,都引起他无限的感怀。沈从文文学观的核心不是时代性,甚至也不是社会性,而是人生、生命,或者用沈从文的话说,是生命形式。这同他在漂泊江湖中看到了种种不同人生以及太多的死亡与变故有关,也与他在北京贫困生活的那一段经历相联系。虽然以上两类作品不属于阳翰笙等人所说,深入到新时代大众的现实斗争中,并克服自己的旧意识的产物,却因其对于生活的熟悉与感性充实的描写,而具有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我们确是从他的作品中,“接触了另外一种人生”[4]沈从文:《短篇小说》,《沈从文文集》第12卷第114页。。

沈从文在自然与人生的谐合中,注入一股诗情的小说,是最为体现了他人生理想及艺术追求的作品。这一类小说的代表作,首推其1934年发表的名作《边城》。对《边城》的立意,沈从文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借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有的一分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5]沈从文:《〈从文小说习作选〉代序》,《沈从文文集》第11卷第45页。“度”字原有,查《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5页,相关引文中,亦有“度”字。引者按。小说写两个兄弟爱上一个女孩子,哥哥及女孩的祖父,为此而死去的故事。故事在小城的商业社会环境、节日风俗及山区风光中展开,现世的光色表现得极为充沛,笔触十分繁密。故事虽是悲剧性的,但人情却具有素朴正直的美,作者以浓厚的抒情笔触来写一种他对于人生的理想。不同于冰心在《超人》《悟》等小说中显言“爱”,并夸张“爱”为拯救人类的旗帜,沈从文这篇写爱情的小说却极少提到“爱”字。小说中所写的“爱’,是质朴的、恰如其分的、不打旗帜的。虽然“爱”不能解释社会,甚至会起遮蔽现实的作用,但将一种不夸张的“爱”作为人应有的一项品行来写,并且写得比较美,也还是可以肯定。

《边城》所写故事的发生地点在湖南边境的小城茶峒。沈从文年轻时,曾随军队在湘、蜀、黔边境走过,在这一行程中,他对那些渡筏留下了深刻印象,这印象长久以后还留存在他的记忆里,“《边城》即由此写成”[6]沈从文:《一个大王》,《从文自传》第92页。。小说介绍茶峒说:“中国其他地方正在如何不幸挣扎中的情形,似乎就永远不会为这边城人民所感到”,“一切莫不极有秩序,人民也莫不安分乐生”[7]沈从文:《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84页;《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73页。。沈从文就凭依这一他所想象的世外桃源式的地方淳朴的风习,来抒写他心目中的人类之爱。

在这个小城里,各人安静和平地过着自己的一份日子,即使是妓女,也永远是那么浑厚。掌水码头的船总顺顺,为人公正无私,他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凡因船只失事破产的船家、过路的退伍兵士、游学文墨人,到了这个地方,闻名求助的莫不尽力帮助。一面从水上赚来钱,一面就这样洒脱散去。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结实如老虎,却又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倚势凌人。故父子三人在茶峒边境上为人所提及时,人人对这个名姓无不加以一种尊敬。渡头的老船夫忠于职守,渡头属公家,过渡人本不必出钱,但有的渡客心中不安,便往往抓了一把钱掷到船板上,凡遇到这种情况,老船夫必一一拾起,依然塞到那人手心里去,俨然吵嘴时的认真神气:“我有了口粮,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1]沈从文:《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74页。引文中“粮”字,误为“量”,查《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63页,正作“粮”字。引者按。老船夫有个外孙女,母亲陪着他所爱的兵死了,老船夫为之取名翠翠。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皮肤变得黑黑的,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所养一条黄狗,也听话懂事。顺顺请了媒人为大老来向老船夫提亲,老船夫要由翠翠做主,翠翠心中有着二老,却又不明说。俩弟兄只好准备用晚上站在渡口溪高崖上为翠翠唱歌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大老歌唱不好,弟弟一唱,哥哥因为明知不是对手,就不开口了。回家后大老就驾油船下辰州去,好忘记此事,却在茨滩淹死了。虽然大老和顺顺相似,能成家立业,但顺顺却不迁怒于人,还对老船夫说:“伯伯,一切是天,算了吧。我这里有大兴场人送来的好烧酒,你拿一点去喝吧。”[2]《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140页,第111页,第111页。二老出北河下辰州走了六百里,沿河找寻哥哥的尸骸,毫无结果,在各处税关上贴下招字,返回茶峒后又过川东去办货。二老虽然还想娶翠翠,但对大老死去的事难以忘怀。老船夫因为二老的冷淡态度,及听了顺顺和二老答应了中寨团总家的亲事的假话,在一个大雷雨夜郁闷而死。船总顺顺要接翠翠住到他家去,翠翠却愿守坟,等待二老回来。二老此前为了翠翠同父亲吵了一架,坐船下桃源去了。到了冬天还没有回来。

这个悲剧并非是社会原因造成,小说中人人都爱别人,没有一个是坏人或小人。作者甚至还让老船夫在回答二老所问“别人家全说我们这个地方风水好,出大人,不知为什么原因,如今还不出大人”[3]《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140页,第111页,第111页。的问题时,说出这样一句不大符合其口吻的话:“我们有聪明,正直,勇敢,耐劳的年青人,就够了。”[4]《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140页,第111页,第111页。这些好人生活在美丽的山水风景中,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发展,多有风光描写。在顺顺为大老提过亲后,翠翠心中乱乱的,小说中有这样一段写景:

雨后放晴的天气,日头炙到人肩上背上已有了点儿力量。溪边芦苇水杨柳,菜园中菜蔬,莫不繁荣滋茂,带着一分有野性的生气。草丛里绿色蚱蜢各处飞着,翅膀搏动空气时窸窸作声。枝头新蝉声音已渐渐宏大。两山深翠逼人的竹篁中,有黄鸟与竹雀杜鹃鸣叫。翠翠感觉着,望着,听着,同时也思索着:……[5]《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124页。引文于“逼人”后原缺“的”字,查《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113页,正有“的”字;另外,“声音”二字后,原有“虽不成腔却”五字。引者按。

在二老兄弟为翠翠唱歌前,小说中又有一段写景:

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山上篁竹在月光下皆成为黑色。身边草丛中虫声繁密如落雨。间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会有一只草莺“落落落落嘘!”啭着它的喉咙,不久之间,这小鸟儿又好象明白这是半夜,不应当那么吵闹,便仍然闭着那小小眼儿安睡了。[6]《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132页。在《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121页上,这一段引文中的“它”字原为“她”。引者按。

爱情故事在这样的风光中展开自然更加动人,但作者的目的并不仅在于此,他是为了写出那种生命自足性的美丽——不仅是人情上的素朴的爱,而且美丽的爱情又是与自然相谐协着的,成为了美丽自然的一部分。这样一种人生方式是美丽的。这种人生方式的灵魂,便是小说中一再说到的:“一切皆是命,半点不由人。”[1]《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151页,第101页。即使有了悲剧,也是“说来谁也无罪过,只应‘天’去负责”[2]《边城》,《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151页,第101页。。总之,就是顺天从命。这应是沈从文为了要同虚伪、机诈、物欲横流的都市社会作出一个对照,而心造的一个被美化了的小城社会。它是美丽的,虽然小说写得冗长了些。

《三三》也是一篇为人称道、抒情性强的小说。它写碾坊主的一个年轻的女儿,与城里来的一个养病的少爷之间的一点朦朦胧胧的爱,以及乡村人对于城市生活的隔膜与向往,更表现出对于乡下生活的留恋与热爱,因此,故事以城里人死了作为结束。这篇小说十分突出地表现了沈从文在城乡生活之间摇摆的心灵颤动。乡村生活的特点是人与自然的谐合,小说中有一段话说:“当真说来,三三的事,鱼知道的比母亲应当还多一点,也是当然的。三三在母亲身旁,说的是母亲全听得懂的话,那些凡是母亲不明白的,差不多都在溪边说的。溪边除了鸭子就只有那些水里的鱼,鸭子成天自己哈哈的叫个不休,哪里还有耳朵听别人说话!”[3]沈从文:《三三》,《沈从文文集》第4卷第124页,第130页。这样说来,人与鱼的交流甚至超过亲人之间的交流,在此种对于女孩稚气的描写中,所体现的是沈从文以一种质朴甚至是古老的方式构成为自然的一部分的思想。当三三朦胧地向往城市时,她难以割舍自己周围的一切:“望着清清的溪水,记起从前有人告诉她的话,说这水流下去,一直从山里流一百里,就流到城里了。她这时忖想……什么时候我一定也不让谁知道,就要流到城里去,一到城里就不回来了。但若果当真要流去时,她愿意那碾坊,那些鱼,那些鸭子,以及那一匹花猫,同她在一处流去,同时还有,她很想母亲永远和她在一处,她才能够安安静静的睡觉。”[4]沈从文:《三三》,《沈从文文集》第4卷第124页,第130页。

农村中有阶级的区别,这一点沈从文也写到。1937年发表的《贵生》中写了“一个月他玩了八个”[5]沈从文:《贵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58页,第339页,第345页,第359页,第359页。女人的四爷,以及豪赌一夜输二万八的五爷,也写了“帮五老爷看守两个种桐子的山坡,作为借地住家的交换”[6]沈从文:《贵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58页,第339页,第345页,第359页,第359页。、而以砍柴割草及农忙时帮工为生的贵生。虽然等级不能逾越,彼此却是相安的。五爷常赏东西给贵生以酬劳他;贵生是两手一肩,快乐神仙。村子里住的人生活大不如前,则是“因几年来城里东西样样贵”[7]沈从文:《贵生》,在《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365-366页上,相关的引文少一个“因”字。引者按。。贵生等人都明白:“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勉强不来”[8]沈从文:《贵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58页,第339页,第345页,第359页,第359页。。贵生所看中的杂货铺的漂亮女孩金凤,最终五爷娶为小老婆。五爷娶她也只是因为在城里一输又是二千,四爷劝他“找个‘原汤货’来冲一冲运气”[9]沈从文:《贵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58页,第339页,第345页,第359页,第359页。。五爷并不知道贵生的打算。办喜事的那天,鸭毛伯伯劝贵生说:“一切真有个命定,勉强不来”[10]沈从文:《贵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58页,第339页,第345页,第359页,第359页。,此外,还有一句劝语便是在《边城》中所一再说过的话:“一切是命,半点不由人”[11]沈从文:《贵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60页。在《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360页上,“一切是命”后,没有“半点不由人”五字。引者按。。又憨又犟的贵生之“复仇”,却只是一把火烧了杂货铺和他自己的屋子,对五爷的围子却是一点儿没有冲犯。要之,乡村人的坏命运,一是因为城里的物价贵,二是因为相信迷信,人际关系上的矛盾是没有的,人应该以顺天安命的态度对待生活及其不幸。

小说中对于自然风光的描写仍比较出色,在杂货铺老板与贵生关于成家的一段对答之前,小说写秋末的景色:

日月交替,屋前屋后狗尾巴草都白了头在风里摇。大路旁刺梨一球球黄得象金子,已退

尽了涩味,由酸转甜。贵生上城卖了十多回草,且卖了几篮刺梨给官药铺,算算日子,已是小

阳春的十月了。天气转暖了一点,溪边野桃树有开花的。[1]沈从文:《贵生》,《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350页。

然而,在这美丽风光下活动着的却是一群浑噩之众。浑化展开的季候,与一批拘守规矩过活的人相谐协,这就是沈从文之所谓心物平衡。

显然,沈从文因不满于城市文明的弊病,而退回到对原始、古朴生活的想像中去,极力夸张、美化了乡村生活的这一面。当然,沈从文对于城市生活的批判、对于人与自然相谐合以及质朴的人际关系的向往,虽然采取了一种不甚恰当的表达形式,仍有其值得肯定的地方。小说《灯》中的一句话应是沈从文的夫子自道:“平常时节,对于用农村社会来写成的短篇小说,是我永远不缺少兴味的工作。”[2]沈从文:《灯》,《沈从文文集》第4卷第29页。此句不通,“写成”二字后多用一“的”字,然原文如此。查《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146页,此句为“平常时节对于以农村因经济影响到社会组织来写成的短篇小说,是我永远不缺少兴味的工作”,更不通。引者按。在这一类小说上,沈从文倾注了他最大的热情,并且也正是这一类小说,构成了沈从文在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上的独特性。由于其风俗人物画的特征,这一类小说多少描写出了当时中国一隅的社会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有鲁迅所说“可以作这一时代的记录”的价值。

四、不足与价值

综上,沈从文风俗人物画特征的小说一方面表现出其小说的独特性,另一方面也将沈从文文学观的失误之处表现了出来:所谓生命自足性的观点,强调的是适应性与生命自我的充足感。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动的历史范畴,沈从文心目中的人构成自然的一部分的理想,烙印着鲜明的小农经济的色调;并且,按着规矩生活,其实乃是一种承认现存秩序的保守观点。生命必须在开放性中才能获得相对的充足感。沈从文本人正是因为向着更远处的一个生疏的世界走了进去,方才获得了新的生命。在获得这个新生命中,他因经历了许多磨难,就反过来赞美那种不开放的充足感,其实是肯定了一种对于生命的浑噩的麻木感。成为矛盾的是,沈从文往往正是在不能或未能做到心安理得的情况下,来强调心安理得的,因此我们在他的小说中读出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他对现实生活的感受虽然十分丰富,但由于一种强烈的怀旧情绪在起作用,因为其理论素养比较薄弱,不可能从一种新的视野上来消化这些实际生活;也由于他一贯的倾心于现世光色的心理取向,沈从文的这一类小说,平面感强,而深度不足。即使他那些情致与风光美丽的小说,有抒情性,却缺少深厚的意蕴。那些写及历史变动的小说,虽然深度有所加强,但叹息声也更重。

沈从文希望读者从他的作品中,接触到“另外一种人生,从这种人生景象中有所启示,对‘人生’或‘生命’能作更深一层的理解”[3]沈从文:《短篇小说》,《沈从文文集》第12卷第114页。查《沈从文全集》第16卷第493页,相关引文中,没有“‘人生’或”三字。引者按。。对于城市读者来说,他的前一个目的是达到了。他的小说地域色彩鲜明,苗蛮杂处之地及水边小城的风俗,有其显著不同于现代都市的特点,人们读了沈从文的小说,确实可以开阔眼界。但沈从文所述后一个目的则往往落空,因为他对于生命与人生的理解,缺乏一种超出他本人亲身经验之外的视野,而一个人的直接经验总是有限的。作品对人的启示,来源于作家自身精神的广度与厚度,来源于作家本人大气包举的高瞩眼光与鞭辟入里的过人洞察力,沈从文虽然与主流文学潮流立异,并且也有着一股山民式的崛强,却没有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使之贯注于作品中。他虽然是二十世纪重要的有个性的小说家,但与鲁迅的差距还相当大。

如果全面地看待沈从文,我们还应该看到,他也有跟着或者说是应合着潮流的一面。《泥涂》对于市镇中贫民窟生活艰难以及老百姓所受到的欺压,有充沛的表现。《菜园》写在北京大学读书的玉家菜园的少主人以及他过分美丽的妻子之被杀,因为这位北大学生是“共产党”[1]沈从文:《菜园》,《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270页。《菜园》原刊1929年10月10日《小说月报》第20卷第10号,“共产党”原作“××党”,见《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286页。引者按。。小说中还有一段叙述现实变化的话:“地方一切新的变故甚多,随同革命,北伐……于是许多青壮年死到野外。在这过程中也成长了一些志士英烈,也出现一批新官旧官……于是地方的党部工会成立了……于是‘马日事变’年青人杀死了,工会解散,党部换了人……于是北京改成了北平。”[2]沈从文:《菜园》,《沈从文文集》第6卷第267页。在《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284页上,这一段引文为:“地方一切新的变故甚多,革命,北伐。……于是死到野外无人收尸因而烂去了的英雄,全成了志士先烈。……于是地方的党部工会成立了。……于是马日事变年青人都杀死,工会解散党部换了人。……于是北京改成了北平。”《文集》与《全集》中的两种文本中的省略号,均为原有。引者按。这一段话是充满感慨的。然而,即使是这篇小说,沈从文仍然是取一种旁观的、侧面的角度,仍然是以个人命运为主题,而不是以群体作为表现的对象。并且在这一类小说中,对于社会矛盾的表现,也是简单化的。这些地方,都表现出他虽然有其应合潮流的一面,却仍然与左翼的路径有着明显的差异。

还应该指出的一点是,虽然感性丰富是沈从文小说的特点,但他也有相当一些概念化严重的小说。他同茅盾一样,也喜欢借小说来讨论问题,发表见解。《若墨医生》前半,大段辩论中国的出路,写得枯燥之极;后半,写声明为一个女人过分消耗时间和精力实在是无味得很的医生之堕入情网。上下二半的结合相当生硬,是比较粗糙的一篇小说。沈从文理论能力较为薄弱,他对于所想说的问题有时说不清。《三个女性》中有对诗与自然关系的长篇幅的辩论,《八骏图》中有对于女人的大段评议均有理性思辨不足的毛病。

从沈从文小说中,我们可以引出的最重要结论是,一个作家应该是感性与理性兼有、兼融。缺少感性的小说固然枯燥,但缺少理性或理性不足的小说,也缺少意蕴,呈现一种上文说到的平面化的状态,作品难以具有深广的艺术概括力。左翼作家易犯概念化与观念设定的毛病,无视生活样式的丰富性与多歧性。沈从文相当一些小说避免了这一毛病,却又赞美或欣赏了不少不该肯定的东西。他的《都市一妇人》为了写一种疯狂的爱,一种火焰烧了自己后还把另外一个也烧死的爱,为了塑造一个与自己所见到的大多极平庸的教育界女子相异的特别女性,而歌颂了一种极端利己的有毒的爱情,结果是歪曲并丑化了爱。沈从文在1951年作自我检查时也说,他的《看虹录》《摘星录》,是夸侈荒诞的恋爱小说;他的以佛经故事改写的小说,是病态的。佛经故事的糟粕,加重了沈从文小说缺乏新时代光照的缺点,无论是《扇陀》写女色之可怕,或是《慷慨的王子》写畸形之布施,等等,都难逃“落后”这顶帽子。在二十世纪小说史上,感性与理性兼融得最好的,是鲁迅。沈从文虽无法同鲁迅相比,但他那倾心现世光色的心理取向,那于现实生活上取证的思维习惯以及他丰富而独特的生活经历,有其特别与小说本体相合的地方,因而他在小说创作上仍然有着相当的成绩,虽然他的文字不够精炼,往往失之冗长。沈从文将小说诗化的努力也有其成功之处,《边城》的光彩超越了时代而闪射。沈从文的文学观虽然有其缺陷,却能从与社会政治学模式相反的方面,打开人们的视野,使我们从生命存在方式的角度去进一步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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