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传统笔迹检验法检验一起电子签名案件

2020-02-25 13:30何学林刘英霞
法制博览 2020年1期
关键词:电子签名笔迹检材

何学林 刘英霞

【内容摘要】本文以一起真实的电子签名案件为基础,针对检案中的实际问题,结合传统笔迹检验方法,对电子签名笔迹案件的鉴定从受理到鉴定以及案后各个阶段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全面的阐述,为同行进行电子签名笔迹检验鉴定提供一些借鉴。

【关 键 词】电子签名笔迹;传统笔迹检验方法;笔迹特征;书写习惯

中图分类号:D91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02-0035-03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签名笔迹是指以指尖或触控笔为书写工具,载体为触摸屏,通过压感产生的电阻、电流或电磁效应来记录书写运动轨迹的一类电子技术[1]。本文所述电子签名指的是将电子签名(电磁触控笔书写)数据通过打印介质打印到载体上的字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2-3]”也就是说,电子签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签名被广泛应用于通讯、快递、银行、商场等金融领域。同时,由于电子签名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例如银行卡被他人盗用、快递被冒签、电子合同被伪造签名等等,这给文件检验带来新的挑战,本文通过检验一起电子签名笔迹实例,就其中一些检验体会与同行们一起交流学习。

一、基本案情

近日,我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刘志某受另一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指使,在省外一家银行将使用电信诈骗得来的赃款取出后二人平分。案发后刘志某被抓获,王某某另案处理。侦查人员到银行调取了刘志某取款时的影像资料及取款《业务凭证》。但刘志某拒不承认《业务凭证》上“候有志”签名是其所签写,致使诉讼程序无法正常进行。为了不冤枉无辜,惩治罪犯,委托我鉴定中心对取款《业务凭证》上“候有志”签名字迹进行鉴定。

二、检验过程

检材是一张中国XX银行《业务凭证》第二联,其上“候有志”签名在显微镜下观察有如下特征:笔画是由黑色小圆点组成,呈打击凹状,中淡边浓,有挤墨现象;纸张背面凸起;在较长竖画中间呈中空状,笔画边缘不整齐,斜线条呈锯齿状;字迹色泽浅淡,没有光泽。观察票据上其它字迹,特征如上。分析检材票据上字迹符合针式打印机打印特点,应为针式打印机打印。确定签名字迹形成方式后,对签名字迹做进一步检验:“候有志”签名字体偏大,字间较紧凑,字间起收笔有照应关系,速度偏快,单字结构正常,运笔流利,部分较长笔画有抖动现象,书写水平偏低,字迹未发现有伪装。“候”字右半部分笔画有重叠,笔画的运笔、笔顺无法识别,部分笔画在搭配位置上不当;起笔动作清晰。“有”字起笔动作、连笔形态、折笔形态能够辨认,但是,“月”部有多余笔画,无法识别形成原因。“志”字为一笔书写而成,运行轨迹清晰,末笔连笔笔画重叠、运笔夸张、有抖动。通过对签名字迹特征由概貌到细节,由整体到单一的检验,初步对字迹特征有了大概了解(见图1)。

样本为实验样本,黑色中性笔书写,速度偏慢,书写水平偏低。字间组合疏密有致。“候”字为错别字,在姓上应该为“侯”字,右半部分“矢”部不应该写成“失”,是个错字;笔顺错误,正确笔顺为“ノㄧㄧ”,而该字书写顺序为“ノㄧフ一ㄧ”;在“ィ”部两个笔画搭配较低,“フ”画与“一”画连笔向下环绕。“有”字“ナ”横短撇长,“月”部第一二笔搭配距离远,折笔收笔向外有小提笔。“志”字士部上下两横长短比例相等,第四笔点笔变异为撇笔,第五六七笔连笔环绕方向、形态清晰,末笔画变异,呈右弧状,且有抖动现象(见图2)。

经比较检验,二者在书写水平,字间组合,错别字,连笔形态、部位、方向,笔画形态,比例等概貌及细节特征上存在诸多本质符合。而差异点主要是由于书写速度不同、书写工具和载体等不同导致的,属非本质差异。通过对样本字迹书写习惯的掌握,对检材字迹笔画重叠部分的运笔、笔顺等细节特征有了很好的解释,如检材“候”字第四笔和第五笔是由于连笔环绕造成中空,而本该是第三笔的竖笔由于笔顺错误写成第五笔;“有”字第四笔收笔部位墨迹略粗,是由于书写人习惯性动作造成的;“志”字检材与样本虽然书写速度不同,但是在笔画形态、连笔、笔画抖动部位上相同。检材与样本字迹符合特征数量多,质量高,且符合特征总和的价值充分反映出同一人的书写习惯(见图3)。

鉴定意见:检材“候有志”签名字迹与样本“候有志”是同一人所写。

三、检验启示

电子签名笔迹是一种新生事物,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受理阶段

首先,要全面了解案情。本案中,在委托時,委托人把案件发生的场所、书写工具、文化程度等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使鉴定人员对检材字迹的形成方式,书写工具等有了大致的了解。其次,样本如果不符合比对条件,要和委托人探讨制定收集补充样本方案。由于检材签名笔迹是由针式打印机打印的缘故,笔画重叠部位的运笔、连笔的形态,笔顺及细节特征无法辨认;样本是计算机打印的讯问笔录,每页底部只有嫌疑人刘志某签名,可比对字迹只有一个“志”字相同,显然不具备受理条件。在与委托人讨论后,制定了两套收集样本方案:一是让嫌疑人书写“候有志”字迹和带有这三个字的实验样本,重点要体现出其书写习惯;二是如果收集的样本字迹反映书写习惯不充分,有伪装,不具备检验条件,就去案发银行调取当时书写的数据,用相同品牌的电子签名设备制作实验样本,将其输入计算机与检材字迹直接比对检验。事后,侦查人员在收集样本时为了防止嫌疑人书写时笔迹有伪装,打消其戒备心理,让其先书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是嫌疑人没有在银行取过“侯有志”的款,然后才又让其书写了一张实验样本。收集的实验样本虽然书写速度与检材字迹不同,但是,样本数量充分,质量较高,能够充分反映出嫌疑人的书写习惯。

(二)在检验鉴定阶段

委托单位送检的检材——电子签名字迹,一般都是通过“纸质”载体送检。首先,在检验时要分析检材笔迹是怎么形成的,其次,在分别检验中,要判断分析电子签名笔迹是否有伪装;第三,要掌握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笔迹之间共性和个性特点。二者都是一种书写活动,都是由大脑发出指令传输给肢体,然后使用书写工具,把要表达的意思书写到载体上表现出来,是个人书写动作的实时动态轨迹,都能真实地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这是二者的共性特点;电子签名的个性特点,即电子笔与触摸屏有时会由于触摸时电磁感应灵敏度差异,易发生多笔少画、笔画中断,抖动、笔画转折不流畅,无笔痕,细节特征表现不充分。如本案检材“候”字第三笔、“有”和“志”第一笔横画起笔均有明显顿笔,样本在相同字相同笔画上起笔也是顿笔,但是略有差异;“有”字“月”部中间有多余笔画等情形,分析均是电子笔书写时电磁感应造成的。第四,通过对该案的实际检验,笔者认为电子签名笔迹在检验中特征的选取上与传统笔迹检验有共性之处:笔画或偏旁之间的搭配比例特征、连笔特征、笔顺特征、错别字特征、运笔特征等。这些特征都是由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相对稳定性决定的。另外,起收笔特征、字号特征、书写速度特征、字间组合特征在选取时要辩证使用,如本案签名字间距较样本紧凑,是因为触控笔与触摸屏摩擦系数比纸张小,容易造成字间起收笔处照应关系(拖拉笔现象)。第五,到案发银行收集原始数据:一是收集压力触感数据,它能反映书写者书写时候的力度;二是收集书写速度变化数据,它能反映书写者书写时的速度,从而判断运笔变化。经过分析这些数据信息,掌握其书写习惯。条件允许的话,当场用相同书写设备制作实验样本,输入计算机与检材字迹直接比对检验。

(三)鉴定意见的表述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笔迹鉴定规范》(GB/T 37239-2018)10.3.2中对检材字跡不是原件或状态不明确的,鉴定意见应表述为“检材字迹……是或不是(或非确定性)出自某人的笔迹”或“检材字迹……与样本字迹……是或不是(或非确定性)同一人的笔迹”。避免在表述意见上发生歧义。

电子签名的实质即数据,它形成的过程、使用的方式、表现的形态等都与传统签名存在差异,它不具备传统签名的形式要件,但是,两者都是一种书写活动,都能体现书写人的书写技能和习惯。因此,文件检验工作者应当与时俱进,探索在传统文检视角下触屏手写电子签名检验鉴定的可行性以及检验方法,利用电子签名自身防伪优势,进行多维度溯源,总结其特点,使之上升为理论来指导检验鉴定工作。

参考文献:

[1]丽莉.E人E本稳据商务平板市场第一[DB/OL].(2013- 04-24)[2015-05-06].http://www.ccn.com.cn/it/yaowen/2013/ 0424/486966.html.

[2]高富平.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法研究报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46-147.

[3]麦永浩.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47.

猜你喜欢
电子签名笔迹检材
两级模式视域下有效电子签名认定规则的检视与构建
巧克力能否去除桌上的油性笔笔迹
疑难生物检材DNA的检验探究
笔迹泄露大秘密
微量接触类生物检材的游离DNA问题分析
直接扩增法提取脱落细胞DNA
笔迹鉴定过程中的心理偏差及其控制
科技手段在优质检材获取中的应用
电子签名在建筑设计的应用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