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佳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共同守护好水源安全。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清远市两地检察机关在清远市检察院举行“建立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署仪式,清远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副检察长王臣生,韶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再丰以及两地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干警参加签署仪式。
签署仪式上,李再丰介绍了建立该协助机制的初衷和前期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刘祥福指出,韶关、清远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建立健全区域信息共享和定期联席会议、案件线索排查和移送、跨区域案件协作等機制建设作出明确规定,有效促进两地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监督合力,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提升联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刘祥福表示,下一步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从三个方面加强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上共同发力:一是要深刻认识加强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展现检察担当;二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促进北江流域水质整体提升;三是要促进综合治理,提升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努力形成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