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网络涉警舆情处置策略探析
——基于典型网络涉警舆情处置案例的研究

2020-02-25 11:46陈明
绥化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舆情舆论

陈明

(河南警察学院治安系 河南郑州 450000)

社会舆情种类繁多,网络舆情最为特殊也最具时代特点,以“两微一端”(主要指“微博、微信、各类新闻客户端”)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出现,为网络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随着民众的主动参与,以往政府机关和主流媒体对舆情的绝对把控,演变成了政府、媒体与民众的不断对话与碰撞。因此,准确把握网络涉警舆情的动态,正确引导和妥善处置,不仅体现了政府和公安机关对网络阵地的把控能力,更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本文所指的自媒体网络涉警舆情,是指民众利用现代化的移动终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网络空间内,针对与警察或公安机关相关的事项,传播相关信息或发表自己的看法。

一、自媒体时代网络涉警舆情的特征

传播迅速且关注度高。自媒体的即时性和随意性,使信息真实性受到严重考验。且信息传播往往具有发散性,有时再借助网络水军的夸张炒作,不实信息一旦出现就引起人们大量的关注及转载。尤其是与公安机关或警察现场执法等相关的事件,关注度更高,社会影响力更大。

突发性强。近年来,民众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政治参与意识、监督政府公权力的意识也不断提升。在自媒体时代,网络民众开始占据舆论主导地位。但不容否认的是,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一些无良媒体为吸引民众关注、迎合受众心理,对信息传播简单化、片面化、绝对化、极端化,标签化,或进行夸张的炒作,导致公众带着“有色眼镜”对于涉警事件过分“解读”,往往一些小的涉警事件也能引发大量网民的关注和讨论,且事发突然,给公安机关的处置带来了难度。

负面影响深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往往处在与人民群众紧密接触的第一线,执法行为涉及民众切身利益,但由于极个别民警规范化执法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瑕疵甚至错误,加之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自媒体”,事件一经网络曝光,马上引起网民的关注,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一言一行被无限地放大、聚焦,这不仅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更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负面影响十分深远。

二、当前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处置思维陈旧。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众获取和传播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舆论阵地出现了分层割据,舆论引导也出现了分层错位的问题。传统媒体式微,政法信息传播优势锐减。例如,2016年5月网上传播“云台山宾馆殴打外地游客”等谣言,给当地旅游业带来了恶劣影响。当地公安机关官方微博两次发声辟谣,但朋友圈仍有谣言传播。

另外,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兴起,社会舆论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的舆情处置思维已逐渐僵化,效能也越来越低下。例如,在舆情事件爆发后,仍有个别公安机关妄图掩盖事实真相、阻碍消息传播。在信息传播快速、方式多样的自媒体时代,这种做法只会使自己处在被动的地位。

(二)处置能力不足,错过处置的最佳时机。部分公安机关在涉警舆情应对时能力不足,存在“不会说、不敢说”的现象。错过舆情处置的最佳时机,引发舆情持续发酵。

例如轰动全国的雷洋案中,北京警方由于应对不当陷入舆论漩涡,其做法具体包括几个方面:

1.通报用词不严谨,误导社会,引发声讨。先后发声“所持视频拍摄设备被打落摔坏”、“当时是用手机录像”口径不一引发声讨质疑;

2.部分信息披露不够及时,易引发社会猜疑;

3.未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以讹传讹的信息存在太久。

(三)缺乏专门人才,管理疲软。公安类政法微博、微信的数量远超其他政法系统,在运营内容上也更加贴近群众生活。除发布警情、通报案情外,大批微信公号从订阅号向服务号转型,为公众提供一系列便民措施,真正成为沟通和服务并重的信息化平台。

这些微博往往会对舆情引导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这些微博账号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一,部分基层公安机关对微博不重视,在开通后极少发言,经营不善,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官方微博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其二,各类公安微博上的内容形式过于单一、陈旧,特色不足,不能吸引广大网民的关注。

(四)舆情信息分析研判不到位,预警滞后。当前,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发现、处理主要是通过过滤筛选关键字的方法,但这一手段存在一定的漏洞。自媒体时代,网络流行语层出不穷,有些词汇往往具有多层含义,不少舆情事件的传播都可以很轻易的避开关键字筛查。现有的技术已经不能做出准确有效的预警,更不用说对舆情信息及时的分析、研判了。

三、公安机关处置网络涉警舆情的新思路

(一)转变观念,重视舆情处置。在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公安机关在开展工作时,直接面对当事群众,极易成为舆论风暴的中心。但目前某些基层公安机关仍然对舆情事件重视程度不够,甚至还存在“捂、拖、虚”等错误观念,严重影响了涉警舆情处置工作。因此,公安机关必须转变观念,要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涉警舆情处置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二)创新方式,正确引导舆论。自媒体时代背景下,当发生涉警舆情时,公安机关要力争掌握话语权,主动引导,将舆论阵地的把控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例如:2016年5月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史军锋在连续多日加班后,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梗倒在工作途中,终年46 周岁。史军锋同志牺牲后,省市公安宣传部门启动重大先进典型宣传机制,新媒体持续发力,全省联动呼应,传统媒体深度跟进,以多轮次、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最大限度地扩大典型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具体做法是:

1.新媒体第一时间宣传。史军锋同志牺牲后,三门峡市公安局迅速发布消息,省厅协调全省公安微博微信群及网络大V转发,建立媒体记者“追忆史军锋”微信群,最大限度向外推送相关新闻。

2.传统媒体跟进,深入报道。省公安厅新闻办协调13家省市主流媒体赴史军锋生前工作单位采访,充分挖掘史军锋的先进事迹。

3.创新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全面提升宣传效果。官方微信公号开设专栏,连续报道史军锋感人事迹。同时推出多篇微信作品,以图、文、音、画结合的形式再现了史军锋生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以深情、生动、感人的情绪感染了许多网民。随后,省公安厅宣传处协调社会媒体与网络“大V”及时跟进,互动推送。

通过以上做法,公安机关成功宣传了史军锋同志的感人事迹,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正面影响,效果较好。

(三)加强教育培训,建立舆情处置工作队伍。舆情信息工作的开展需要现代信息技术,但更需要会使用的专门人才。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建立专职的处置队伍,提高其网络舆情的处置能力,是公安机关及时预警并妥善处置网络涉警舆情危机的一个重要途径。要从数量、专业素养、政治素养等方面培养舆情信息工作者,壮大工作队伍,扎实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另外,各级公安机关应设置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加强其对各类信息发布方法和技巧的培训,提升新闻发言人专业化水平。另外,要完善与之相应的各类制度,注重现代化信息手段的运用。这是适应当前自媒体时代的必要要求,也是提高各级公安机关舆情处置能力的有效途径。

(四)构建和谐警媒关系。随着网络媒体与自媒体的出现,公安部门在应对媒体方面还存在观念不适应、方法不适应和机制不适应等问题。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交流与合作,一旦有涉警事件出现,要果断利用媒体第一时间发声,澄清事实,抢占舆论制高点。另外,媒体传播信息是一把“双刃剑”。公安机关要善于发掘并运用各种专业媒体的助力作用。要重视加强自身“官方媒体”建设,善用网络用语,改变以往呆板、陈旧的形象,吸引民众的关注。

结语

孟建柱同志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全局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狠抓长效机制和专业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公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新跨越。”网络涉警舆情处置是舆情引导及新闻宣传工作领域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自媒体时代的背景下,必须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与紧迫性,转变陈旧的处置观念,重视网络涉警舆情的处置,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专门的人才队伍,提高民警对网络涉警舆情的敏感性和预警能力。构建和谐的警民、警媒关系,倡导公众客观、理性的表达观点,从而树立良好警察形象,切实服务人民,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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