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江
(四川文理学院 政法学院,四川 达州635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2]达州市地处秦巴山区,因自然、历史、资源、地缘等多种因素制约,绝大部分贫困乡村虽已脱贫,但乡村居民仍然存在人均收入较低、住房条件较差、接受教育医疗服务较难等问题,有效加强乡村治理还存在着很多不利因素。2019年5月—9月,课题组先后走访通川区碑庙镇、金石镇,达川区万家镇,渠县三板镇、板桥乡,开江县沙坝镇、回龙镇、长岭镇、普安镇、广福镇、永兴镇,万源市永宁乡、茶垭乡等十多个乡镇,对其乡村治理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初步梳理了各乡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供达州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近年来,达州市各基层党组织在市委、区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履职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在乡村治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川区碑庙镇伏龙村党支部根据主体责任要求,制定了《伏龙村“党员活动日”及“三会一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督查及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抓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村支两委成员,各社社长及离任老干部进行交心谈心,加强思想交流。村支部在项目发包、资金管理、后备干部培养、组织发展等方面实行民主集中,杜绝一言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承诺书”“党员干部不参与赌博承诺书”和“党员干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承诺书”,从整体上树立党员干部清风廉洁的形象。开江县回龙镇充分发挥党支部“桥头堡”作用,全覆盖开展“回龙是我家、发展靠大家”院坝宣讲活动47次,抓住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少数”,构建镇、村联动服务机制,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召集知名乡友召开座谈会7次,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导向,积极推进“党建+群建”良好互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鼓励支持返乡党员带头发展致富产业,以先富带后富,不断激发群众干事创业新活力。
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村、支两委与镇党委、镇纪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严格按照上面规定和要求一一抓落实。村支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利用“伏龙先锋”微信平台,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党性党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覆盖面。村支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为党员群众上党课,按照农村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动“三会一课”落实富有成效。做到了全村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处理“四风”问题,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纪监督。
各乡镇采取多种措施,多途径提升民众幸福指数,成效明显。
开江县回龙镇幸福群众举措多样化。一是“干部下沉”转作风。组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两委,以社为单位,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结合村社具体情况,组织在家群众,召开主题院坝会45次,同时由群众向干部提问,并现场作答,干部作风不断由“坐在办公室说”向“摆在院坝会谈”,“群众主动问”向“干部主动讲”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二是“民风五评”净民风。由支部书记介绍“民风五评”内容和标准,由村民对村民代表大会提名人选进行评议,开展比户容院貌看清洁、比尊老爱幼看孝道、比致富兴业看勤劳、比言谈举止看文明、比律己守法看民风的“民风五评”活动,评选“孝道传承之家”“勤劳致富之家”“遵纪守法之家”“清洁卫生之家”“文明和谐之家”共225户,并现场授牌,民风得到进一步淳化。三是“群众测评”树新风。对村支两委干部和社长2019年以来综合表现进行现场不记名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4类,测评结果由镇上干部现场封存并带走,共收集有效票数2000余张,由镇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统计,评议结果作为评选“民风先进村”的重要依据,对测评满意度低的村将责令整改,并作为村社干部考核依据之一。
开江县广福镇“三项措施”开展服务群众工作。一是强化信访接待。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8名班子成员广泛开展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工作,累计下访14件、接访56件,办理70件。二是深入结对帮扶。推行定点包村责任制,落实书记镇长包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镇村干部包户制度,派出驻村干部9名、第一书记9名,21名机关党员干部分别帮扶3户贫困群众,联系15户非贫困群众。三是坐班轮班制度。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室”,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8个,配备工作人员16名,实行AB岗坐班轮班,村“四职”干部实行轮流坐班,为群众提供办事服务。
开江县长岭镇坚持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四大关爱”(助残、助困、助学、助医)活动让贫困人口走出困境。以产业扶贫为平台,推行“配菜+点菜”模式,发展山苍子500余亩,竹根姜5000余亩,青花椒700余亩,“稻田+”1000余亩,银杏采叶园500余亩,积极推进大梁山、盘歌文化等旅游扶贫,确保群众稳定增收。
开江县长岭镇积极转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思路,在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村整治、万村示范”经验基础上,建立“两晒三评四好”环境卫生整治机制,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大力推行户牌、组榜“两晒”和组评户、村评组、镇评村“三评”,致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好转,被华西都市报、四川发布、达州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一是三级共治。成立镇、村、社三级参与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统筹“两晒三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系统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
二是网格划责。以行政村(社区)为整治单元,参照“河长制”责任划分模式,划分13个整治网格,由镇、村、社负责人分别担任总网格长、网格长、网格员,推进环境整治全域覆盖、不留盲区。
三是挂包服务。实行镇党政班子挂包负责制,11名班子成员各认领挂包1-2个整治网格,主抓垃圾处理、清运等具体事项,有效解决力量下沉不够、工作推动难问题。
开江县永兴镇全面推进乡风文明。广泛开展“三比一评”“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孝善文化,指导制定村规8个、社规54个,村、社、院、家“四规”同步推进,切实营造乡风文明氛围。
开江广福镇努力抓社会治理。始终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19年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大检查6次,排查地质隐患点13处,排查出重点人员87名。带领班子成员进行大走访、大排查,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复杂问题51件,实现了重大集访、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一是集体定标。开江县长岭镇先期多方调研走访征集意见建议,结合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治理等,制定庭院环境、房间卫生等方面乡风文明整洁农户标准14条,确定“三个三”居民住宅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即定位农具物件、定点圈养畜禽、定时打扫卫生“三定”,勤洗、勤扫、勤捡“三勤”,看厨房是否干净、卧室是否整洁、厕所是否有蚊虫异味“三看”,确保标准明确、实用管用。
二是组队共管。长岭镇联合辖区内党员志愿者、村干部等力量,建立固定保洁队伍,负责社道及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目前,该镇固定保洁队伍人员220余人,参与人员7800余人次,开展卫生死角保洁36次。
三是联动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召开院坝会等方式,开展“环境卫生评比入万家”等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2万份,制作宣传牌、标语1300多个(条)。
一是分级评比。长岭镇把村民参与贯穿评比全过程,镇纪委、村社区监委会全程监督,“组评户”由社(组)干部和村(居)民代表负责,现场在户牌上标注月度清洁检查结果;“村评组”由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代表负责,按“最清洁、清洁和不清洁”划分评比家庭并现场登记;“镇评村”由镇环治办和村居民代表结合督查及评比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是定期亮账。坚持每月开展环境卫生公开评比,每月固定将20-25日定为“组评户”时间,将25-28日定为“村评组”时间,镇环治办每月开展城乡环境治理检查4次,村社干部和村民代表现场查看、现场打分、现场登记,并将结果张贴于“户牌”“组榜”上,按月、按季对各村(社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汇总、排名。
三是奖优罚劣。通过群众工作经费、乡友资助等渠道,建立环境卫生奖励基金。以组为单位,对每月排名前2名和最后2名的村(居)民进行相应点名表扬和批评,并对受表扬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以村为单位,对每月排名前2名的社长奖励绩效工资的15%,对连续2个月排名后2名的社,同比例扣罚;以镇为单位,对每月排名前2名的村(社区)干部奖励绩效工资的10%,对连续2个月排名后2名的村(社区),同比例扣罚。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创业活力。
1.开江县回龙镇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契机,以村为单位,对辖区知名乡友进行摸排,建立各村(社区)乡友微信群7个,采取电话联络、登门走访等方式,宣传乡村振兴等惠民政策300余次,引导有意愿、有实力、致力于家乡建设的农民工、致富能手返乡创业,推动他们由“打工者”向“创业者”角色转换,构建“政府主导、单位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创业格局,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2.强化示范带动,创优发展环境。通过整合脱贫攻坚等项目资金,逐步补齐水、路等关键基础要素短板,围绕峨城山景区改造提升,积极引进成熟企业2家,以中华红桃、黄精等经济作物为主导,连片打造“果林+”乡村旅游综合体5000亩,新培育家庭农场4家、专合社5家,辐射带动周边20余家种养大户迅速发展,形成了“企业+专合社+种养大户+农户”的“流水线”发展模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优良发展环境。
1.律师讲法。开江永兴镇邀请律师开展法制讲座5次,就宪法、农村土地流转、民间借贷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授询讲解,并现场免费答疑,给全镇干部群众上了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引起热烈反响。
2.宣传学法。利用微信群、QQ群等手段,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开设法制宣传专栏、LED滚动播放法制知识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逢场日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并就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群众学法热情高涨。目前全镇悬挂标语10幅,LED滚动屏2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答疑200余起。
3.帮带传法。广泛开展法制知识进校园和法律宣传小手牵大手活动,把宪法宣传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带动家长养成学法守法用法习惯,提升全镇法制进程。
达州市大多数乡村在治理有效方面已取得较大成就,但也有一部分乡村在乡村治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的乡村治理主要依靠村级党组织及村民自治组织。目前,据课题组调查发现,达州市大部分乡村的村支“两委”都能很好地发挥村级党组织的作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也有少部分乡村的村级党组织存在着组织涣散、战斗力不足、党员老龄化严重等状况。其原因则是外出务工的村民占了各村人口的一半以上,且绝大多数都是青壮年劳动力,在家的党员年龄大、文化程度偏低、观念滞后。如达川区万家镇高峰村总人口2200余人,外出人口1200多人,留下的除了中小学生或妇女儿童,就是60岁以上的老人。党员基本都在60岁以上,大多数党员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初中文化程度的党员不到10%。万源市永宁乡共有221个党员,50岁以上党员占60%左右,党员文化程度多为初中,年轻党员极少且流动党员多,大多数村支书表示,“在家党员年龄偏大,在‘四个文明’建设中,难以起到表率作用。”大学生毕业后不愿回乡创业,从而导致村级民主缺少选举主体,发展年轻党员困难,村级组织后备干部更是十分匮乏。
村支“两委”是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的主要形式,它没有行政编制,是村民自治机构。它既要认真贯彻落实乡镇一级政策要求,又要服务村级经济发展,调解村民纠纷。村支“两委”干部一般是通过村民民主选举出来的,但因实际选举时选民人数难以过半,加之监督措施不到位等,故有时易发生候选人操控选举的情况,致使选出的干部群众并不认可。[3]加之,村支“两委”干部的工资由上级财政划拨,随着村干部手中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如精准扶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实施等,他们对上级依赖越来越大。因此,有个别的村支“两委”干部只对上级负责,忽视或者轻视村民的治理功能与地位,甚至在涉及乡村资源分配时,经常出现乡村干部侵蚀普通村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公共利益的事件,致使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弱化,群众满意度低、获得感低、幸福感低。
当前,人们对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性都已达成共识,但大多数村民依然存在法治意识淡薄,依法办事观念不强等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他们主要从事分散型的生产活动,受教育的层次比较低,观念比较保守、目光相对比较短浅,在乡村治理中处于被动状态。同时,村民因地域环境所限,知法用法的人较少,法制氛围不浓,法治意识尚未完全融入人民的日常生活,且乡村中法治宣传活动以前多由政府推进,以致村民认为法治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与自己关系不大,“‘信访不信法’‘缠访闹访’‘围堵政府大门’‘干扰正常办公秩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等现象依然存在。”[4]在涉及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民事纠纷等重大事件时,部分村民甚至认为只有依靠政府才能解决,而不是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待问题,法治精神还没有在村民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就出台了相关的村民自治条例。但由于有些村干部在执行村民自治条例时,于自己落实任务有利的则广泛告知村民,反之,则有意识地回避、逃避甚至隐瞒村民,导致村级管理不够透明,容易造成村支两委或者部分成员独断专行,缺乏民主决策,财务公开不彻底,甚至出现挪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给各种黑恶势力可乘之机。久而久之,就使村民的公共责任淡化,麻木对待公共事务,凡认为与自己无关的事就不闻不问,不愿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少数精明的村民甚至“利用机会与权力谋私利,村级公共事务该出力的不出力,该出钱的不出钱,该负责任的不负责任,有利益的时候争着抢,没有人讲公道维持公平正义”,“政府干、群众看的情况仍然存在。”[5]
同时,已如前述,目前乡村村民绝大多数都是老人和妇女儿童,就连村里的党员大多数也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初中文化程度的党员不到10%。因此,村民参与乡村自治的能力明显不足,在乡村治理中难以真正表达自己的看法,提出有识见的观点,自然很容易被边缘化。
新时代以来,全国许多乡村都开展了道德评价活动,以期通过正确的道德评价,使村民树立文明新风尚,提高其道德修养,强化其道德意识。但在道德评价活动实施过程中,由于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规则不明确、评价程序不规范、评价结果实效性转化困难等,加之部分村民受到“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错误观念的影响,致使优秀传统道德观念作用弱化,把乐于助人当作“多管闲事”,投机取巧当成办事“圆滑”,奢侈铺张看作为人“大方”,生活节俭说成“抠门”,“本应褒扬的美德却被讽刺、挖苦,本应贬斥的行为却被当成‘普遍真理’”,[6]致使乡村治理中德治作用难以发挥。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好逸恶劳、封建迷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陋习。
村规民约作为国家正式法律规范的有益补充,“在保障乡村基层民主、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培育村民道德、规范村民行为、解决邻里纠纷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6]但是传统的村规民约因受到儒家礼教思想的影响,其局限性日益凸显。具体说来,一是由于传统的村规民约未能形成规范性的正式文件,大多只以口头形式呈现,也没有及时进行增补和修订其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发展要求的条款。二是其内容仍然保留着某些封建宗法纲常的陋习,有些偏远乡村人们有着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思想,如在处理家庭遗产时,大多传男不传女,剥夺了女儿的财产继承权,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三是效力不够。传统村规民约对乡村公共性事务的调解约束较少,仅注重调解家族内部的矛盾,考虑的往往是个别家庭、家族的利益,其效力范围仅局限在家族内部。四是约束力不强。传统村规民约主要靠村民自觉遵循,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加以约束,致使村民内心难以真正认同和接受。
1.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深化自治、法治、德治探索村(社区)多元共治推广工作列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七五”普法重要内容,结合各区、县、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分解成具体项目,制定计划书,排出时间表,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
2.加强舆论宣传。要多形式深入宣传深化自治、法治、德治探索城乡社区多元共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开设专版专栏,大力宣传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好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建成一批居民满意度高、社区认同感强、文化特色鲜明的品牌村(社区)。
3.落实经费保障。要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村(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不断拓宽筹资渠道,通过设立村(社区)基金会、鼓励慈善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村(社区)治理领域。创新资金使用机制,推进实施村(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有序引导村民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并加大资金使用和服务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确立以党组织为核心,政社互动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架构,将党建融入发展、融入民生、融入群众,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发展绩效增进政治认同。在干部队伍配备方面,突出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考核、择优的选拔原则,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通过法定程序使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积极探索优秀村支书记跨村兼职、机关干部脱产任职等方式,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加强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的领导。稳妥有序推进党组织按产业、按区域联建共建,以“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推进联合党组织建设。
2.提升组织服务功能。健全落实农村党员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实施“千名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长效化,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和致富带富能力。健全党员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发挥党员服务村民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将基层组织分为先进、一般和后进三类,按照“先进党组织上水平、一般党组织上台阶、后进党组织换新貌”的目标实行分类升级)活动。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家风社风,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
3.激发党员干事活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即“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党员带领群众共同发展,党组织带领致富带头人不断进步”;开展“双联双促”活动,推行“五评五比”。所谓“五评”指随机提问“现场评”、意见征集“公开评”、组织生活“定时评”、年终述职“集中评”、限时整改“动态评”;“五比”指比户容院貌看“美德”、比尊老爱幼看“孝道”、比致富兴业看“能力”、比言谈举止看“修养”、比律己守法看“民风”。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和“三块牌子”管党治理基层方式,激发党员发挥作用。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强化党员党性修养。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持续整治和督办力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督,健全配套制度,确保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坚持自治为基,加强乡村群众性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将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充分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1.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提高村民自治意识。深入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杨帮武民心工作法。通过开办乡村书社、举办文化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村民的政治意识,拓宽其参与基层自治的渠道。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每年定期进行村务公开,让村民知晓村内事务;完善调解机制,畅通村民表达自身意愿的渠道,当村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邀请村里德高望重、威信较高的乡贤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合理的调解;积极发挥村民公约作用,推进村民的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充分让村民参与到民主管理,增强自身的自治意识。
2.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抓好村(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积极作用;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要在乡村实行权利清单制度,凡涉及扶贫开发、土地征用过程中侵犯农民利益的腐败作风予以严厉打击;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建立村民议事会,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行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等制度,落实村民知情权和决策权。探索在行政村以下的村庄、村民小组等设立理事会,细化和落地村两委功能。
3.推进基层管理服务创新。推进以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建设村级公共服务站,将公共服务的重心由县乡下移到村,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探索构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居民自治服务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合并村组、村改社区等,在村(社区)建立“互联网+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集中清理上级对乡村的考核评比、创建达标、检查督查等事项,减轻基层负担。
树立依法治村的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治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化解农村各种社会矛盾。
1.加大法治普及宣传力度,推动村规民约法治化。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如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坝坝电影”“村村响广播”“普法宣传车”“农民夜校”“院坝会”“宣传扇”“小品快板”和社区公开栏开辟法治专栏等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将乡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完善村规民约,从法律地位、正当程序、审查监督、法治意识方面推动村规民约法治化。
2.抓好示范村(社区)创建,强化乡村法律公共服务。扎实开展依法治理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争创省级依法治理示范村(社区)、市级“十佳”依法治理示范村(社区)、“六无”平安村(社区),全面推进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以律师、公证员参与的法律服务志愿团,从老党员、老干部、退休教师等群体中选聘高素质人民调解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乡村调解、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农村“三留守”关爱体系,抓好向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切实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3.开展专项整治,创建平安村(社区)。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专项治理,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全覆盖。切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严防涉黑涉恶人员进入乡村(社区)两委班子,破坏换届选举,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强化网格化管理,深入实施“雪亮工程”,继续深化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构建人防、技防、物防深度融合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力争到2022年,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平安、法治建设有力,无影响重大的案(事)件发生,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高。
坚持德治为先,传承弘扬乡村优秀文明,发挥优秀传统道德的育人功能和维护社会稳定功能,强化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1.以信立德,强化道德认同。积极创建诚信示范村(社区),倡导诚信社会风尚,以信立德。开展“诚信达州”“仁义达州”“法治达州”等道德实践活动,提升全市思想道德素质。全市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征信系统,依法记录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在各领域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各类“红黑名单”的信用主体实施联合奖惩。建立商议机制,定期对群众中的矛盾纠纷进行讨论评议,强化道德认同。
2.全面推进乡风文明。广泛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孝善文化,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完善村规民约、院坝公约,切实营造乡风文明氛围。培育村民的诚信观念、规则意识,引导村民重义守信、尊老爱幼,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以乡镇、社区、村落的文化站、文化中心、文化大院等为主阵地,建设乡村道德讲堂,广泛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德孝主题文化,引导人们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
3.倡导以评树德。以“最美”现象引领社会,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等形式多样的道德典型评选活动,使“最美”成为全社会广泛认同的价值取向。通过开展“文明银行”“道德银行”(道德超市)等活动来评选先进人物,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人物的先锋引领作用。推动评选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最美现象由“盆景”变“风景”、由“风景”变“风尚”的良好局面。通过大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群众的文明意识和道德素养。
4.培育新乡贤文化。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在外乡贤反哺家乡的先进事迹。把各类乡贤请上道德讲堂,让广大居民受到道德滋养。实施乡贤回归工程,鼓励发展乡贤组织,吸引支持在外专家学者、医生教师、企业家、党政干部、技能人才等回馈故里。
1.搭建多元共治协商平台,规范协商程序。各乡村应完善民主协商组织,引导村民、外出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参与村(社区)居民议事会等基层协商组织,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搭建村(社区)居民网络协商和监督平台。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社区)居民协商议事的召集人,负责组织受理和审查议事会议题;建立由村民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代表等参与的民情恳谈制度、村(社区)听证制度,建立民主处理基层重大事务“八步工作法”(收集意见、提出议题;组织审查;议事会议决;居民会议〈代表会议〉通过;公示议决事项;居民委员会执行〈监督委员会监督〉;满意度测评、公示并报告;立卷归档);采取定期自评、群众测评等方式提升村(社区)协商效果。
2.建立村(社区)自治组织机构体系。坚持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强化村民委员会、村委监督委员会职能,大力引导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自治组织有序参加村(社区)活动,积极调动村(社区)居民重点参与涉及村(社区)居民的就业、养老、托幼、助残、扶困、邻里纠纷、环境卫生、公共安全、文体娱乐等村(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管等事宜。
3.加强网格化管理,完善信息化服务体系。推进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网格员管理体系,完善政府向网格员购买服务制度,加强对网格员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网格员在人口管理和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安全监管作用,提升基层预测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整合基层信息化网络,释放“互联网+”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新效能,探索运用新科技平台引导基层群众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建立城乡及内网外网衔接联通的信息指导平台,有效整合“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服务热线”“社区信息化平台”等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微信群、微博、QQ群及“掌上社区”等微平台,将与基层社区治理具有合作关系的部门进行有机串联,使在线治理社区事务浓缩到手机应用当中,进一步增强基层自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