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蕾 黄 淼
随着新媒体环境的日趋成熟,新媒体受众的总体需求逐步明确,主要集中在“快速信息传导”和“弹性多元交互”这两点上。所谓“快速信息传导”,即新媒体用户希望快速地将信息发布给相应受众,并且明确了解他们的反馈。所谓“弹性多元交互”,即新媒体用户不仅希望利用平台传播信息,还希望通过平台建立丰富多样的社交体验。
作为音视频内容的重要分支,动漫作品也在同时期经历了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的环境转变。依从于图书和影视作品的演化规律,动漫作品的传播介质从纸张和卡带胶片等实体记录材料向虚拟的数字技术转变。传统意义上的动漫作品在纸质媒介(包括赛璐璐片)上的制作成本较高,而数字化创作后可以大大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导致其制作很快便全部移转到数字平台上进行。这为其在新媒体环境下的整体创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动漫作品的整体创作流程追随其他传媒作品类型,同样包括策划、制作、发行三个主要环节。
新媒体环境主要为动漫作品创作带来了如下变革。
在正式制作之前,任何现代动漫项目在开始策划时均会调用网络大数据,了解目前同类作品的角色受欢迎度、题材的主要分布、观众评价的优劣,甚至粉丝对衍生产品的喜好,以此为新动漫创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大众感兴趣的部分就重点创作,不感兴趣的角色或剧情就合理规避,所以现代动漫创作也避免了很多同质竞争,造成了目前作品中角色特征明显、主题故事迥异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在动漫作品的制作过程中,大数据也随时都能发挥积极的影响。如今在新媒体网站的创作管理界面,任何创作者都可以明确了解自己作品的大数据反馈。精确到观众的构成、给出的评价、平均播放的时长、最受关注的时间点,甚至观众失去兴趣而离开的时间节点都会以可视化数据报表的形式呈现到创作者眼前,使动漫创作者能够及时调整创作思路和剧情走向。所以,虽然动漫作品形式多样,观众也是众口难调,但是创作者可以依照网络大数据对受众的画像和归类,对受众行为进行预测,从而引导动漫作品的创作。在动漫作品制作完成后的发行环节,大数据更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告投放给哪些平台和人群,以什么样的态度进行宣传,如何激发受众的自媒体宣传潜力,都是基于大数据对受众进行宏观画像的结果。研究中,笔者统计了《白蛇:缘起》《哪吒之魔童降世》等国漫新作宣发期在新媒体网络平台上产生的大量活跃内容对影片发行的影响。受制作工艺影响,动漫作品的创作难度大、制作周期长、难以后期调整等特性是其他影视作品不可比拟的,故而在创作前必须更加谋定而后动。大数据给予了这样的便捷,可以解决创作者的部分困惑,给予其正确的信息,坚定其创作信心。
相较于其他影视作品形式,动漫作品的受众特点更为鲜明,需求往往也更为独特。日本舶来语“宅”可能是对其最贴切的形容词。从需求来分,动漫作品的主要受众可以分为内容向和形式向。所谓内容向需求即是指用户主要欣赏动漫作品的主题、故事、角色等核心内容,受众主要通过观看动漫图书和影视作品作为主要消费方式。为满足这方面需求而进行的动漫作品创作往往遵循经典的文学影视艺术创作方法,着重于塑造个性鲜明的主题、故事和角色。考虑到动漫作品受众的年龄相对年轻,故作品所表达的感情往往更为激烈直白。
对于海量受众,我们也可以从使用习惯上来分流。互联网提供了可以沉浸式体验的新媒体平台,用户可以使用移动终端随时随地观看数字版本的作品,可以将设备显示设置成动漫风格,可以在网上购买甚至直接虚拟试穿。如今穿着动漫服饰进入日常生活场景也未尝不可,用户可以成为动漫虚拟偶像的粉丝,与其互动,甚至直接成为动漫虚拟偶像。用户的观看习惯也从原来整体观看作品的单一习惯分化为轻量化的片段式观看和传统的整段式观看两种主要模式。其中,以手机为主的移动传播平台的发展培育出了用户片段式观看的使用习惯。用户习惯的分化导致了创作方式的改变。动漫作品的创作不再只是传统的原创作者辛苦创作、用户翘首以盼的单一模式了。所以在新媒体平台的加持下,用户主导的动漫作品创作成了动漫创作的一种补充形式,并且在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的基础上蓬勃发展起来。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往往会称传统的动漫作品创作发行形式为 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即专业生产内容。在新媒体时代往往由网络发行方作为主导,且提供平台资源来发动创作,制作水平和完成度相对较高,产量、时效性、盈利模式相对可控。具有典型性的便是目前腾讯、优酷、爱奇艺等主流的新媒体发布平台。另一方面,用户主导的新型动漫创作形式往往被称为 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户生产内容。用户作为创作的主体,受限于软硬件环境和创作水平,单位创作者原创的质量和数量往往有限,但是通过全网络的人才通力合作,创作效果也能提升到一定的水平。这时候,动漫创作分流程、分专业的创作方式反而能体现优势。有利用经典动漫元素二次创作的,有各尽所长分段式创作的,甚至还有专业的运营公司正式利用网友强大的互联创作潜能直接分享自己的造型以供网友共同开发的。在这种模式下,初音未来、洛天依等动漫虚拟偶像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突出是以哔哩哔哩、抖音和快手为主的自媒体视频分享平台。而随着现在平台对用户习惯的培养以及流量变现模式的确立,用户创作在水平和回报上都有大幅提升,涌现出了大批专业制作UGC的个人和团队。逐步发展,UGC的水平也将无限接近PGC,这将是对传统动漫创作规律劣势的极大补足。
传统模式的动漫创作往往平台界限明显。例如曾经风靡一时的少年JUMP出版平台、日本TV版动画连续剧、宫崎骏的院线动画、美式超级英雄的公司化创作模式,以及日本和美国各具特色的游戏开发平台,等等,均是动漫角色和故事开发的沃土。但是在发展和成熟的早期,这个平台往往各自为战,两两之间或有联合,但是绝大多数只是在各自平台上做到最优。随着新媒体影响下的一代人逐渐成年,他们长期受到以上各文化圈层的影响,相互交融,最终汇总成一种融合度很高的动漫新兴审美观,其中包括动漫游戏中流行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充满着科幻与魔幻的浪漫主义情怀。出生和成长于21世纪的一代与影片中描述的动漫游戏可以说是共同成长起来的,对这些虚拟角色有着深厚的情感。他们不排斥虚拟形象带来的移情效果,也更能够理解虚拟世界的价值观。每一代人都对伴随他们成长的精神娱乐介质抱有特殊的情感,就像70后的磁带、80后的CD、90后的MP3一样,00后、10后对于伴随他们成长的网络、动漫、游戏都有着深刻的情感。就像之前的年轻人喜欢当时文艺作品中充斥的纯真现实世界一样,如今这些作品中的虚拟世界也是现在这代年轻人的精神寄托。于是,在越来越多的动漫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游戏式虚幻世界成为主要的故事背景,例如著名电影《头号玩家》以及在国内颇受追捧的《全职高手》均是如此。而如今游戏和影视也正式将动漫作品作为一类独立而完整的题材来源,例如漫威的超级英雄世界。
从21世纪初我们正式接受互联网开始到现在,我们每个人在网络中都拥有着另一重虚拟身份。所以在如今的动漫作品创作中,我们必须立足于时代大环境,将现在的互联网、科技爆炸、沉浸式娱乐等生活模式表现出来,必须融合游戏、装置、影视等各种新兴艺术形式,同时也要善于描绘真实与虚拟世界的融合。
互联网最大的特性就是分享。早期互联网是属于技术人员的平台,而如今互联网的普及化,使得所有人都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分享之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分享着我们的信息、位置、需求、习惯甚至隐私,在海量的信息分享中聚集起了最大规模的用户群体。用户群体的需求往往表现出各种特征,网络大数据帮助我们将其表现出来,我们称之为“用户画像”。只要是能够通过互联网链接的个体,都可以被认为是身处同一新媒体社群。所有用户在此基础上有意无意地分享着信息,通过主动的主观意愿与被动的数据筛选,细分成了千姿百态的子社群。
新媒体内容传播平台为亚文化圈和虚拟社群的发展繁盛提供了沃土。首先是UGC的内容创作形式激励出大量的内容创作源。喜好动漫的人群普遍具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在他们的扮演、配音、绘制或内容再加工下,经典的动漫作品有了更强大的二次传播力和媒介浮力①。新媒体平台与传统的视频分享平台最大的不同就是鼓励用户交互。通过大量的弹幕、快速评论甚至交互影视的方式,特定内容的所有受众可以明确知道大众对每一个精确信息点的即时反馈。这给予了广大受众极大的相互认同感,促进了虚拟社群的生成;同时也给予创作者丰富的信息反馈,使其在未来创作中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再次提升。播放作品的同时即可获得受众的反馈,受众也可以针对某一信息点快速交流,并且所有人都能基于作品给出的信息产生延展交流。这些特性都很好地体现出上文所述的新媒体的“快速信息传导”和“弹性多元交互”原则。
总体说来,特定文艺形式的主客体间是有明确的相互映射关系的。日本典型的动漫表现形式培养出了对特定二维表现形式的审美,催生出了“二次元”这一亚文化圈层。在进行新媒体动漫作品的创作时,研究并满足动漫特定亚文化圈的需求,将该圈层的喜好作为创意源泉,并利用外界对该圈层的好奇心作为营销点,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同时,善用其传播特性进行二次传播,提升作品的媒介浮力,可以为作品发行锦上添花。
随着时代的进步,动漫作品在新媒体环境中迸发出更精彩的生命活力。互联网新媒体倡导的分享、传播、虚拟、交互等价值观为动漫作品的全流程提供了极大的助力。在这样的新环境下,动漫作品的创作规律正在逐步朝着更科学、更便捷、更多样化、更人性化的方向发展。现代动漫创作者必须研究大数据算法、新媒体运营、科技发展观和网络受众心理,与时俱进,提升作品的艺术水平。
注释:
①特指信息在大型传播媒介中的滞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