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彩紅 鄧 飛
(1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碩士研究生2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胡厚宣先生認爲甲骨文中經常説的“帝史”、“帝臣”、“帝五臣”、“帝五臣工”、“帝五工臣”,當亦即帝之臣,天之佐一類。他認爲“工”即“官”,“官”即“臣”。“帝五工臣”猶言“帝五臣”。並提出兩種觀點: 其一,帝五臣或帝五工者,或即指日月星辰和風雲雷雨一類的神靈,但不知究竟是哪五種神;其二,帝五臣指的是五方神,或是殷代的社神和四方神,或是日月星辰風雨來的方向,認爲所從來的方向都有一種神靈,並加以崇拜,因此叫做“帝五臣”。(5)胡厚宣: 《殷卜辭中的上帝和王帝(上)》,《甲骨文獻集成》第30册,成都: 四川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頁308。常玉芝先生認爲“帝五臣”、“帝五丯臣”、“帝五丯”、“帝臣”、“帝工”、“帝史”都是上帝的工臣、臣史。“帝臣”、“帝工”、“帝史”都省略了“五”字,對於他們的所指,常玉芝先生認爲殷人祭祀的自然神中的風神、雨神(含雷神)、云神、日神和四方神五種神靈就是上帝的五個工、臣、使。(6)常玉芝: 《 “帝五臣”、“帝五丯臣”、“帝五丯”的所指》,《紀念王懿榮發現甲骨文11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頁367。
何樹環先生認爲“丯”有兩種可能: 其一,“丯”有輔佐、協助之意,“帝五丯臣”指的是隸屬於上帝的五個輔佐之臣;其二,《禮記》中有“七介”、“五介”、“三介”的用法,“介”指的是負責傳達命令一類事務的職官,且“數字+介”的構詞形式與卜辭之“五丯(介)”亦相合,那麽“丯臣”就可以理解爲擔任傳達命令的官員。他進一步認爲,在古人心目中,神靈是可以來往於天庭和人間的,所以把“五丯臣”理解爲將上帝之意傳達至人間的五個神靈。(7)何樹環: 《釋“五丯臣”》,《第十三届全國暨海峽兩岸中國文字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 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2年版,頁190。姚萱利用花東新綴甲骨中的“多丯臣”辭例,推斷“丯”字與“帝五丯臣”中的“丯”字用法相同,都應爲卜辭中的“多介父”之“介”。認爲“介”字用在表示嫡庶的場合時才有表示旁系的意義,其他時候“介”就是“副”、“次”的意義。(8)姚萱: 《花東甲骨“多丯臣”與相關問題》,《史林》2010年第6期。
“帝五丯臣”與“帝五臣”“帝五丯”“帝史”“帝工”等究竟有何關係,所指是什麽,“丯”字又該如何理解,我們還需要結合卜辭進一步分析。
“帝”字陳夢家先生曾經總結出三種用法,分别是: 上帝或帝,作名詞;禘祭之禘,作動詞以及廟號的區别字,如帝甲、文武帝,名詞。(9)陳夢家: 《殷虚卜辭綜述》,頁562。然而,殷人以爲祖先死後,其德可以配天,那“帝五丯臣”中的“帝”有没有可能是王帝呢?我們認爲它指的就是上帝。
《大戴禮記·誥志》:“天子崩,步于四川,代于四山,卒葬曰帝。”《禮記·曲禮下》:“君天下,曰天子。朝諸侯,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踐阼臨祭祀: 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臨諸侯,畛於鬼神,曰有天王某甫。崩,曰天王崩。復,曰天子復矣。告喪,曰天王登假。措之廟,立之主,曰帝。”按照這種説法,凡是天子,死後都可以稱帝。但是從卜辭看,商王只把死去的父王稱爲帝,旁系先王從不稱爲帝。(10)裘錫圭: 《關於商代的宗族組織與貴族和平民兩個階級的初步研究》,《裘錫圭學術文集》古代歷史、思想、民俗卷,上海: 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頁123。日本學者島邦男提出“帝”在表示商王時,通常會與父名同時出現。例如卜辭中第一期稱父小乙爲“父乙帝”,第二期稱父武丁爲“帝丁”,第三期稱父祖甲爲“帝甲”,第四期稱父康丁爲“帝丁”,第五期稱父文武丁爲“文武帝”。(11)李學勤先生在島氏之前已經指出卜辭稱先王爲帝的現象(《論殷代親族制度》,《文史哲》1957年11期,頁35)。但是他没有强調“帝”是對死去的父親的稱呼。在1959年出版的《殷代地理簡論》(北京: 科學出版社)頁32指出“‘帝’在王卜辭中是子王稱其已故父王者”。除此之外,殷人還在帝前加“上”字或者“王”字以示上帝與王帝的區别。(12)胡厚宣: 《殷卜辭中的上帝和王帝(下)》,《甲骨文獻集成》第30册,頁309。
另一方面,上帝的職能很多: 可以令風云雷雨,可以影響農業收成,甚至商人作邑、征伐都要占卜於上帝,它還能降禍福於人間,保佑作害於殷王。但王帝的權能相對較小,殷人很多時候不敢直接祈求上帝,尤其是在求雨求年的問題上,通常是先向其他自然神或先祖祈禱。我們可以從卜辭得到驗證:
(1) ……至毓祖丁禱年。吉。
《東京(13)釋文用寬式,引書用簡稱,《東京》代表《東京東洋文化研究所藏甲骨文字》,《合集》代表《甲骨文合集》,《合補》代表《甲骨文合集補編》,《屯南》代表《小屯南地甲骨》,《懷特》代表《懷特氏等所藏甲骨》,《綴集》代表《甲骨綴合集》,《續》爲《甲骨綴合續集》,《簠人》代表《簠室殷器徵文·人名》,《簠天》代表《簠室殷器徵文·天象》,《佚》指的是《殷器佚存》。》01257(無名組)
《合集》00378正(典賓)
《合集》00385(賓出)
(4) ……上甲禱年。
《合集》01178(典賓)
《合集》01435(典賓)
《合集》1140正(賓一)
(7) 辛卯卜: ……禱雨…九示。
《合集》34112(師歷間)
(8) 禱雨自上甲、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中丁……
《合補》10436(師組)
《合集》34282(歷一)
從以上卜辭看,殷人在求雨求年時很少直接向上帝祈求。而再看一下有關的“帝五臣”類卜辭:
(10) 王又歲于帝五臣,正,隹(唯)亡雨。
《合集》30391(無名組)
(11) …帝五臣…
…其尋禱年…大雨。吉。
《合集》31061(無名組)
例10的意思是商王要對帝五臣舉行“又”、“歲”“正(從胡厚宣先生説,作祭名)”之祭,會無雨么?上下爲正反兩面的卜問。這兩例關於“帝五臣”的“卜雨”卜辭顯然不是直接向上帝祈求,而也不同於前几例向祖先或者自然神求雨的卜辭。
綜上,無論是從“帝”的使用環境還是“帝”的職能來看,“帝五臣”中的“帝”顯然指的是上帝,“帝五臣”應該是指上帝的某種使臣、協助上帝的某種職官,地位大概類似於河、岳這種自然神。
(一) 關於五者的所指
胡厚宣先生和常玉芝先生認爲“帝史”、“帝臣”、“帝五臣”、“帝五工臣”、“帝五工”都是上帝的工臣,所指相同。但從相關卜辭看,它們之間是存在明顯區别的。我們認爲它們所指並不相同,且各司其職。
下面看“帝史”的記録:
(12) ……于帝史風二犬
《東京》01144(典賓)
(13) ……于帝史風二犬
《合集》14225(典賓)
(14) 燎帝史風一牛。□告。
《合集》14226 (典賓)
(15) 乙子(巳)卜,貞: 王賓帝史,亡尤。
《合集》35931+《合集》35950+《續》3.24.1(黄組)(14)綴合見先秦史網站http: / /www.xianqin.org /blog /archives /2640.html。張宇衛(臺灣大學中文系)綴合第68則,發表於2012年4月14日。
以上卜辭都是祭祀上帝使臣風的,有的用兩條犬來祭祀,有的是燎祭。第15條卜辭是黄組卜辭,學者一般認爲這條卜辭是卜問商王要賓祭上帝的使臣,不會有憂患吧?常玉芝先生對這條卜辭曾提出疑問,認爲“帝”後面的“史”也有可能是祭名,但没有具體論證。(15)常玉芝: 《 “帝五臣”、“帝五丯臣”、“帝五丯”的所指》,頁367。《太平御覽·天部九》引《河圖帝通紀》説,“風者,天地之使”。又引《龍魚河圖》説,“風者,天地之使也”。古人以鳳凰爲風神,風神處在帝的左右。因此我們認爲風是作爲上帝的使臣來接受祭祀的,風在殷人的心目中是神靈,是上帝的輔助人員,稱作“帝史”。
關於“帝工”的卜辭:
(16) 辛亥卜: 帝工害我,又三十小牢。三。
《合集》34157(歷一)
(17) 辛亥卜: 帝工害我。
《合集》34482(歷一)
關於“帝工”類的卜辭數量較少,從現有辭例來看,帝工應當與商王的禍福有關,帝工會降灾害給商王,所以帝工應當是殷人心目中能降禍給商王的帝的工臣。
關於“帝臣”的卜辭:
(18) 隹(唯)帝臣令。
《合集》00217(典賓)
(19) 隹(唯)帝臣令。
《合集》13929正+《懷特》00897a=《綴集》231(典賓)
(20) 隹(唯)帝臣令。
《合集》14223(典賓)
《合集》14225(典賓)
(22) 于帝臣,又(有)雨。
《合集》30298(無名組)
(23) 隹(唯)帝臣令。
《懷特》00897正(典賓)
從與“帝臣”相關的卜辭内容來看,只有一例提到帝臣與“雨”有關。殷人在求年求雨時往往不直接向上帝祈求,而是通過河岳等自然神或者先公先王來向上帝祈求。但是帝臣的職能是否僅僅與“雨”有關,我們還不能確定。或許,所謂“帝臣”是一個泛稱,指的是上帝的衆多臣子,那帝臣的職能就很多了。
(24) 庚午貞: 螽大稱,于帝五丯(介)臣寧,才(在)且(祖)乙宗卜。兹用。
《合集》34148(歷二)
(25) 癸酉貞: 帝五丯(介),其三…牢。
《合集》34149+《簠人》1+《簠天》1(歷二)
(26) □□貞: 其寧□于帝五丯臣,于上甲告。
《屯南》930(歷二)
例10例11“帝五臣”卜辭屬於第三四期無名組,從辭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帝五臣”都是和有無雨有關的卜辭,因此可以肯定“帝五臣”應當可以協助或者執行上帝的“雨令”。例24至26關於“帝五丯(臣)”的卜辭是歷組二類,屬第二期卜辭,從出現語境來看,“帝五丯臣”则出現在祈求平息灾祸的卜辭當中,並且一般都要祭告祖先。其中例24和例26都是跟蝗灾有關的,而只出現過一次的“帝五丯”比較特殊,《合集》34149將該片與王襄《簠人》1、《簠天》1綴合集在一起,(16)唐蘭用卜辭同文例綴合《合集》34149與《簠人》1和《簠天》1,林宏明指出《簠人》1、《簠天》1是《佚》374的一部分,可見《合集》33694,《合集》34149現存的卜辭應和《合集》33694綴合最下方的界劃以下的内容爲成套卜辭。見先秦史網站http: / /www.xianqin.org /blog /archives /2799.html。林宏明在先秦史網站新綴第362例説明《合集》34149和《合集》33694爲成套卜辭,《簠人》1、《簠天》1是新綴《合集》33694的一部分,我們可以結合起來分析:
(27) 癸酉行貞: 日夕行又有食行非若。
癸酉行貞: 日夕行又有食行隹若。
《簠天》1(歷二)
(28) 乙亥行貞: 其行又侑行伊尹 行二牛。
乙亥行貞: 行又侑行伊行尹。
《簠人》1(歷二)
例27王襄云此乃商人日食之記録。(17)王襄: 《簠室殷器徵文》,《甲骨文研究資料彙編》第5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版,頁241、350。我們知道商人一般認爲日食月食這种现象會降灾給人間,因此與其爲成套卜辭的《合集》34149中“帝五丯”應當也是祈求平安顺遂的卜辭。
以上,我們已經列出了與“帝史”、“帝工”、“帝臣”、“帝五臣”、“帝五丯(臣)”的相關卜辭,並作出了分析。總的來説,我們認爲“帝史”應當指的是“風”;“帝工”可以降禍給商王,是殷人心目中能够對商王進行懲戒的神靈;“帝臣”涉及到的具體行爲不多,大多是泛泛的指令,因此我們認爲它指的是帝的衆臣。至於“帝五臣”和“帝五丯臣”,它們的内容分别關涉到祈雨、祈求無灾等;分屬不同組類,應當是同一内涵在不同時期的稱呼不同。但他們究竟指哪五個臣還有待進一步分析。但是顯然“帝五臣”、“帝五丯臣”與“帝史”、“帝工”和“帝臣”的所指是不同的。
(二) 關於“帝五臣”和“帝五丯臣”的所指
胡厚宣先生曾提出“帝五臣”指的是五方神,或許就是社神和四方神的觀點。(18)胡厚宣: 《殷卜辭中的上帝和王帝(上)》,《甲骨文獻集成》第30册,頁308。但没有作具體的分析。我們認爲“帝五臣”應當是指社神和四方神,其中四方神指的是東南西北四方神靈。
卜辭中目前没有發現四方神和社神同時祭祀的用例,但是存在“方帝”“社”並祭的用例:
《合集》1140正(典賓)
庚午卜: 禱雨于岳。
《合集》12855(賓一)
《合補》5120(典賓)
(32) □□[卜],亘(貞): 燎社、方帝。
《合集》14305(典賓)
(33) ……禱于社、方帝。
《合集》14306(典賓)
以上卜辭“方帝”與“社”都是合祭的,涉及的内容爲祈雨。“方帝”與“社”常常一同受祭,但是“方帝”的所指是否與四方神相同呢?
《英藏》1250(典賓)
(35) 帝于南犬。
《合集》14323(典賓)
(36) ……羌于西。
《合集》8595(典賓)
(37) 貞: 勿燎于東。
《合集》14320(典賓)
《合集》14316(典賓)
(39) 癸卯卜,今日雨。一二
其自東來雨。一二
其自西來雨。一二三
其自北來雨。一二
其自南來雨。
《合集》12870(師賓間)
(40) 于丁卯酒,南方……
甲子卜: 其禱雨自東方。
庚午卜: 其禱雨自山。
《合集》30173(歷無)
以上祭祀四方神的卜辭,其目的爲“祈雨”,祭牲有羌、羊、牛、犬、豖,一般都是燎祭。
《合集》14299(典賓)
(42) 己亥卜,貞: 方帝一豖、一犬、二羊。二月
《合集》14301(典賓)
《合集》14370丙(典賓)
《合集》14300(典賓)
(45) 貞: 方帝一羌、二犬,卯一牛。一
《合集》418正(典賓)
對比“方帝”卜辭與祭祀四方神的卜辭,我們可以發現,兩者的祭祀目的都是祈雨,“方帝”卜辭的祭牲也都是羌、羊、牛、犬、豖這類,且多燎祭。因此我們認爲祭祀“方帝”和祭祀四方神應該是相同的。且例43爲寧類卜辭,是祈求止息鳥害之祭,與“帝五丯臣”卜辭祈求止息蝗灾正相合。
卜辭中還存在一類“帝方”用例。“方帝”或“帝方”卜辭曾引起學者的注意,但對兩者的含義一直存在分歧: 其一,認爲“方帝”即“帝方”之倒文,“禘祭四方”之義。(19)商承祚認爲卜辭中的“方帝”乃祭四方之統名(見于省吾《甲骨文字詁林》,頁3147);于省吾認爲“方帝”爲“帝方”的倒文,“帝方”爲“帝于方”的省文(見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北京: 中華書局,1979年版,頁187);常玉芝認爲“帝方”即“方帝”的倒文,二者均爲“禘祭四方”之義(見常玉芝: 《商代宗教祭祀》,北京: 社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頁111)。其二,認爲“方帝”不是“帝方”之倒文,“方帝”爲“向帝進行方祭”,或“方”也是一種祭祀行爲。(20)郭旭東認爲卜辭中的“方帝”並不是“帝方”,而是殷人祭祀上帝的占卜記録(見郭旭東《卜辭與殷禮研究》,陝西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0年);沈培認爲“方帝”中的“方”和“帝”都是祭祀動詞,表示按“方”的方式進行祭祀,“帝方”表示禘祭方神,二者不同(见沈培: 《殷墟甲骨卜辭語序研究》,北京: 文津出版社1992年版,頁75)。李丹楊在對甲骨天神地祇卜辭進行整理的過程中考證出“方帝”確爲“帝方”的倒文,“帝”在卜辭中不見用爲祭祀對象。(21)李丹楊、李發: 《“方帝”“帝方”再辨》,《殷都學刊》2018年第4期。所以我們認爲無論是“方帝”卜辭還是“帝方”卜辭,都與祭祀“四方神”一樣,它們是相合的。
從分類斷代的角度看,“方帝”、“社”合祭的卜辭都是賓組卜辭,屬於一期卜辭;而“帝五丯臣”卜辭是屬於歷組二類,二期卜辭;“帝五臣”卜辭爲無名組,爲三四期的卜辭。因此,從分類斷代的角度,它們剛好是互補分布的。如此,亦佐證了“帝五丯臣”或者“帝五臣”指的是“方”(四方神)與“社神”。
《合集》14395正(典賓)
從傳世文獻中我們也能找到很多方社並祭的例子。《詩·大雅·云漢》:“祈年孔夙,方社不莫。”箋云:“我祈豐年甚旱,祭四方與社又不暮。”又《小雅·甫田》:“以我齊明,與我牺羊,以社以方。”《毛傳》:“社,后土也;方,迎四方氣于郊也。”箋云:“秋祭社與四方,爲五穀成熟報其功也。”此外,《淮南子·天文》:“涼風至則報地德、祀四郊。”注云:“祀四方神也。”《周禮·大宗伯》:“以祀天地、四方。”又《典瑞》:“以祀地,旅四望。”可見,祭社與祭方在古代是同時並舉的,正好與卜辭互證。
另一方面,“介”表示“副”、“次”的意思,在古書中也很常見。《禮記·曾子問》稱庶子爲介子:
曾子問:“宗子爲士,庶子爲大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祭牲於宗子之家,祝曰: 孝子某爲介子某薦其常事。”
鄭注:“介,副也。不言庶,是若可以祭然。”《禮記·内則》稱冢子以外諸子之婦爲介婦:
介婦請於冢婦。
鄭注:“介婦,衆婦。”卜辭親屬稱謂的“介”字應該跟“介子”、“介父”的“介”同義。(25)裘錫圭: 《關於商代的宗族組織與貴族和平民兩個階級的初步研究》,《裘錫圭學術文集》古代歷史、思想、民俗卷,頁125。“帝五丯臣”顯然不可能是表示嫡庶概念的,“帝五丯臣”省作“帝五臣”,“丯”應該也是表示“副”、“次”的意思,表示帝五臣是協助上帝的五位神靈即社神和東南西北四位神。
“帝五丯臣”在卜辭中用例較少,從目前已發現的卜辭來看,它都是出現在祭祀的場合,是殷人祈雨或祈求無灾的記録。本文通過研究“帝”的使用環境及“帝”的職能,認爲“帝五丯臣”中的“帝”指的是上帝。對比“帝史”、“帝工”、“帝臣”、“帝五臣”及“帝五丯(臣)”卜辭,認爲“帝史”指的是帝的使臣風;“帝工”指的是殷人心目中能够對商王進行懲戒的神靈;“帝臣”是個泛稱,指的是帝的諸多臣子;而“帝五臣”與“帝五丯臣”所指相同,指的就是社神和東南西北四方神。在古代祭社與祭方經常是同時進行的,與卜辭中祭“帝五丯臣”不謀而合。至於“丯”字我們認同一些學者的意見,“丯”可以表示嫡庶概念中的旁系親屬,同時又有“副”、“次”的意思,“帝五丯臣”指的就是協助上帝的五位神靈即社神和東南西北四方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