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舒婷
(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到目前爲止,有關甲骨文中所見商代對外戰争的研究主要有三種形式: 一種是早期對某一方國作戰的研究,如胡厚宣先生《殷代方考》;一種是以董作賓先生爲代表的對某一戰争進行的排譜研究,董先生在《殷曆譜》的《武丁日譜》中排了四年半征伐方、土方的進程;第三種是對甲骨文中所見戰争的綜合研究,陳夢家先生在《殷虚卜辭綜述》第八章中,對相關方國進行了整理。(1)王宇信、楊升南主編: 《甲骨學一百年》,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頁497—500。武丁時期的卜辭數量最多,對外戰争的記載也最爲豐富,以往學者的研究亦多集中於此。而有關武丁時期戰争綜合研究最重要的論著有以下幾種:
1. 林小安《殷武丁臣屬征伐與行祭考》,林先生根據同版、同事劃歸同一代臣屬,以出現的臣屬是否同代爲分期標準,將武丁臣屬分爲早、中、晚三期,即: 早期雀組、中期婦好組、晚期組。根據每組人物參與的軍事行動,將武丁時期的戰争也分爲早中晚三期。(2)林小安: 《殷武丁臣屬征伐與行祭考》,《甲骨文與殷商史》第2輯,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2. 王宇信《武丁期戰争卜辭分期的嘗試》,王先生僅就賓組卜辭所記載的戰争進行了分期研究,以武丁妻婦好的活動時間爲標準,將武丁時期的戰争分爲前葉、晚葉兩期。凡有婦好參加的軍事活動時間較早,反之時間較晚。(3)王宇信: 《武丁期戰争卜辭分期的嘗試》,《甲骨文與殷商史》第3輯,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3. 范毓周《殷代武丁時期的戰争》,范先生利用學界對於師組、歷組卜辭的分期研究,並結合“雀”這一人物的活動,將武丁時期戰争也分爲了早中晚三期。與雀活動相關的卜辭定在中期,歷組卜辭(父乙類)以及未見雀活動、YH127坑外與歷組(父乙類)相應部分爲晚期,剩下部分則爲早期。(4)范毓周: 《殷代武丁時期的戰争》,《甲骨文與殷商史》第3輯,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4. 西南大學李發博士論文《商代武丁時期甲骨軍事刻辭的整理與研究》,後在博士論文的基礎上,擴充、增加了相關内容成書《甲骨軍事刻辭整理與研究》,由中華書局出版,是商代軍事刻辭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書中,李教授運用兩系説與按字體分類斷代的理論(參考了黄天樹先生的《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與楊郁彦先生的《甲骨文合集分組分類總表》),對商代軍事刻辭進行了整理與研究,並以表格的形式列舉了商代所有敵國以及戰争的相對時代。(5)李發: 《商代武丁時期甲骨軍事刻辭的整理與研究》,西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1年。又《甲骨軍事刻辭整理與研究》,北京: 中華書局2018年版。
而在李發教授之前,李學勤、彭裕商二位先生《殷墟甲骨分期研究》一書也以字體爲分類標準,並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期斷代研究,在書中的第七章第一節“戰争”中有關於對外戰争的初步探究。(6)李學勤、彭裕商: 《殷墟甲骨分期研究》,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由以上梳理我們可看出,對武丁時期戰争的分期研究先是以主要人物的活動時間爲標準,到現在首先根據字形對卜辭進行精確分類,再在分類的基礎上進行分期斷代研究。
雖然李發教授《軍事刻辭整理與研究》是學界對於武丁時期戰争綜合研究的最新成果。然而這一時期的對外戰争分類分期研究依然存在問題。首先,對賓組卜辭的分類不够準確。(7)如對龍方的戰争,李發教授(《甲骨軍事刻辭整理與研究》)書中52頁賓一類所舉的幾版,其中《合》6586屬典賓、《合》6592—6594屬賓三類。又如頁51《合》6870歸入一類,頁57又歸入了賓出。其次,在以前學者研究的基礎上,我們對典型賓組卜辭進行了進一步的劃分,因此戰争的分類分期能够進一步細化。第三,根據字體分類,依照月份、干支及同版關係,我們發現同一時期的對外戰争在時間上也有先後順序。因此,對於武丁時期對外戰争的分類及時代依然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
在討論這個賓組所見戰争的分類之前,我們首先要理清楚賓組卜辭的分類。本文參考李學勤、彭裕商兩位先生的《殷墟甲骨分期研究》。書中將賓組卜辭分爲三個大類: 師賓間組、賓組一類(包含一A、一B兩小類)、賓組二類。雖與黄天樹先生分類的稱呼不同,但實際上與黄先生所分師賓間組、賓組一類、典賓類、賓組三類範圍大致相當。不同的是我們根據字體將一B類(典賓類)又進一步分爲一B甲、一B乙兩小類,其中一B甲類字形介於一A類、一B乙類之間,過渡性特徵明顯。(8)鍾舒婷: 《典型賓組甲骨文分類新探》,《甲骨文與殷商史》新8輯,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頁76—96。因此,我們將賓組卜辭分爲了有五個小類: 師賓、一A、一B甲、一B乙、二類。
根據我們的分類,賓組所見戰争從師賓間組到賓組二類的分布如下表:(9)由於有許多小版、殘片,卜辭内容殘缺,我們只列明確爲敵國的地區或方國。
1 、、、 《》6754《》8704+16487A 、、 《》151B、、 、《》6733B、《》67422、《》6599、 、、 《》6619A㲋、、《》202B、㠯、 、㲋、、、、、、、、 、 《》171B、、、 、、 、㲋《》5013《》6657B、、、《》68134《》6841+39923 《》6839A5、《》6905《》6843A6《》70227《》6464、 、《》7410A、、《》6476B、《》332B8 《》65639、、《》768110《》702811《》702012 、《》6960
根據上表的分類,我們一共總結出賓組88個敵國或敵對地區,並且每組敵國的數量逐漸減少。
1. 賓組卜辭總體時代
根據《殷墟甲骨分期研究》,各類賓組卜辭的時代如下:(10)李學勤、彭裕商: 《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頁117—128。
ABB
原書中將賓組一類分爲A、B兩類,一A類往後發展爲數量衆多的一B類。我們後根據字體又將B類進一步分爲甲、乙兩類。那麽,甲乙兩類的先後順序是怎樣的?首先,我們在上一小節已經提到,從字體上看,一B甲的書體風格介於一A與一B乙之間。且一B甲與一A有同版現象,如《合》6959。很明顯是由一A發展演變而來,書體風格接近一A,早於一B乙。其次,在涉及人物方面,一A類最活躍的人物之一“雀”到一B類時活動明顯減少,其中多出現在記録貢納的甲橋刻辭中,這類卜辭均屬一B甲類,而乙類卜辭未見該人活動。又如“侯告”,見於一A、一B甲伐尸方,而乙類征伐尸方卜辭以及其他活動不見該人。因此,賓組一類是由一A發展到一B甲再到一B乙的,甲類的時代應該早於乙類。
每類所屬戰争的時代見文末附表1。
2. 主要戰争時間先後試析
以往學者們關於戰争時代的研究,著眼於一個整體。但實際上在準確分類後我們發現,能够根據卜辭所記載月份以及同版關係,對每一類所屬的重要戰争進行先後次序的分析,這種先後順序在一A類表現的尤爲明顯。
以上基方、缶等國是一A類重要敵國,且具有同版關係,記載月份較詳細,分辨作戰的先後次序較容易。
我們以對缶作戰爲中心。與缶有關的卜辭記載時間是從一月到五月。其中,一月(《合》1027)卜缶是否會來覲見商王。可見此時商、缶還未開始作戰。從二月(《合》6860)開始便有了作戰記録,最晚的月份記録是五月。可見商、缶之戰的時間在四個月左右。
具體情況如下:
10. 庚申卜,王,貞余伐不。三月。 /庚【申卜】,王,貞余勿伐不。
11. 庚申卜,王,貞余伐不。 /庚申卜,王,貞余勿伐不。
12. 【庚】申卜,【王】,貞隻缶。
13. 庚申卜,王,貞雀弗【其】隻缶。
24. 【辛巳卜,争,貞基方弗戎】。 /辛巳卜,争,貞基方戎。
25. 癸未卜,内,貞子商翦基方缶。四月。 /癸未卜,内,貞子商弗其翦基方缶。
26. 乙酉卜,内,貞子商翦基方。四月。
40. 貞自今壬寅至于甲辰子商翦基方。
材料出處:
1: 《合》6830
2—4: 《合》1027+《乙補》4919(見《醉古集》350)
5: 《合》6860—6863
6: 《合》6864
7: 《合》6867
8: 《合》6834正
9: 《合》4165+5366+《合補》1678+《乙》4464+5206[見張惟捷: 《殷墟YH127坑賓組刻辭整理與研究》(上册)276頁]
10—12、18: 《合》6834正
17: 《合》6832
19、30—34: 《合》6573+13514+14956+9069+9073+9071+9070+9072+8066+《合補》2354+《乙》1119+3479+8163+ 9136+《乙補》862+ 1683+ 2054+ 3228[見張惟捷: 《殷墟YH127坑賓組刻辭整理與研究》(上册)202頁]
20、21: 《合》6577
22: 《合》6580
23: 《合》6581
24、25: 《合》6572
26、28: 《合》6570
27: 《英藏》605
29: 《合》1363+6576(見何會: 《龜腹甲新綴第五十九則》,先秦網2013·6·29)
30: 《合》15948+15949(見黄天樹: 《甲骨拼合集》46)
36—40: 《合》6571
41: 《合》8445
到一B甲時,亘已是商臣屬,爲商朝卜人。在對亘作戰的同時,《合》10184卜問亘是否在禍,説明亘已經被商收服。然而三月辛卯、壬辰與戰争干支月份不和,説明不在同一年。
其具體情況如下:
6. …于商酒缶。
7. 缶隻,用。
29. 弗我翦埶。
30. 弗其翦埶。
33. 貞亘隻。
34. 【己亥卜,争,貞令】隻執亘。 /己亥卜,争,貞令弗其隻執亘。
38. 乙巳卜,争,貞雀隻亘。 /乙巳卜,争,貞雀弗其隻亘。
材料出處:
1: 《合》6928
2: 《英藏》604
3: 《合》6943
4—6、9: 《合》3061正
7: 《合》3061反
8: 《合》6926、6927
10、13: 《合》6934
11: 《合》6944
14: 《合補》2008
15、16: 《合》6945
17: 《合》6937
18: 《合》6940+4994(見林宏明: 《契合集》79)
19: 《合》6931
20: 《合》6939
21: 《合》6904
22: 《合》6954
23、28: 《合》6946
24—25、31、32: 《合》6947正
27: 《合補》1995+《英藏》422(見張宇衛: 《甲骨綴合第一百五八~一百六十則》,先秦網2017.3.13)
29、30、33: 《合》7076正
34、35、38、39: 《合》6952正
36、37、40: 《合補》5121正
41: 《合》10184
作戰先後見文末附表2。
一B類: 下危、巴方、尸方、龍方、方、方、土方
而對土方的戰争僅見一B乙類,説明開始的時間很可能晚於對巴方等國的戰争。對方的戰争並不見於一B甲類,而見於一B乙、二類和出組。但在更早的師小字(《合》8583就已經見對方的記載),然而都是殘辭,並不能看出是否處於敵對狀態。比較詳細的記載是在《合》5445中,字體屬一B甲,占卜“協王史”、“來”,可見在這時候是臣服於商的。到一B乙就有了大量對方作戰的記載,數量衆多,參與將領也最多,到賓組二類時記載已經變得比較少了,對其作戰應該接近尾聲,最晚的記載在出組,僅見一例(《合》24145),記載“方”。
對以上方國作戰分組舉例如下:
師賓間組:
1. 囗卯卜,叀囗寅征尸,翦。
《合》6464
2. 囗寅卜,王,今來囗辰出,正尸…囗月。
《合》6458
一A:
《合》6460正
2. 貞王叀侯告比正尸。六月。 /貞王勿隹侯告比。
《合》6460正
一B甲:
《合》6480
2. 貞王令婦好比侯告伐尸。 /貞王勿令婦好比侯【告伐尸】。
《合》6480
3. 貞王【叀望乘】比伐【下危】。 /貞王勿【隹望】乘比【伐】下危。《合》6480
《合》32+乙補1653+乙補6022(見林宏明: 《醉古集》33)
《合》32+乙補1653+乙補6022(見林宏明: 《醉古集》33)
(見林宏明: 《醉古集》33)
7. 辛酉卜,争,貞王比望乘伐下危。 /【辛】酉卜,争,【貞】王勿隹望乘比。
《合》6476
《合》6476
9. 貞王叀龍方伐。 /王勿隹龍方伐。
《合》6476
《合》5445正
《合》5445正
《合》5445反
一B乙:
1. 甲午卜,賓,貞王叀婦好令正尸。
《合補》332
2. 今者王勿正尸。
《合補》332
3. 貞勿乎婦妌伐龍方。
《合》6585
《合》6469
《合》6201
6. □□卜,賓,貞今者収正土方。
《合》6413
《合》6413
《合》6553
二類:
《合》6593
《合》6073
出組:
《合》24145
作戰先後詳見文末附表3。
羅琨先生在《商代戰争與軍制》一書中提到“武丁最主要的功績在於他四處用兵,首先平定了周邊小國的叛亂,再向距離較遠的方國發動了進擊”。(11)羅琨著: 《商代戰争與軍制》,宋鎮豪主編: 《商代史》卷八,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頁118。我們通過對賓組戰争的整理發現確實如此。在賓組的戰争中,敵國或敵對地區越來越少,但戰争規模越來越大,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從第二節的賓組戰争分類表來看,除去對方、羌的戰争(因爲二者是商朝的勁敵,整個賓組都有對它們作戰的記録),整個師賓間組的敵國雖多,但作戰記載並不詳細。從作戰時間上來看,絶大部分的戰争時間都在兩個月左右。如十月伐(《合》6960),十二月伐歸(《合》7030+7049),三、四月伐。較大的戰争是伐敖,從一月到三月,時間在三個月左右。然而到了一A類,對敵作戰的時間明顯增加,對作戰從十二月到來年三月,對作戰從六月到九月、對缶作戰從二月到五月、伐亘從七月到十二月。主要戰争的時間都在三個月以上。到一B類,作戰規模就更大,時間更長,記載最多。就一B甲對巴方作戰來看,從五月一直到九月,而這還不包括乙類伐巴方作戰到時間。當然,一B類最典型的是伐方的戰争,參與的將領最多,歷時最長,一直延續到祖甲時代。但到了二類,敵國數量降到了賓組最少,最重要的依然是對方的戰争。
第三,從商王參與程度來看,師賓間組除去記録武丁參與征伐敖戰争外,其他基本上是諸侯對外作戰,商王參與程度很低。到一A類,像對缶、尸方等重要的戰争商王都有參與。不僅如此,一A雖然没有武丁之妻婦好直接參與作戰的記載,但《合》7283等記載“婦好収人”,是軍事活動的一部分。而到了一B類,武丁、婦好、婦妌聯合諸侯作戰的卜辭已經很多了。這可以從側面反映此時敵國的勢力已經不像早期敵國,僅是諸侯的力量便能與之抗衡,而是需要借助各方力量對敵作戰。
以上是對賓組戰争分類分期粗略的探析,尤其是依靠月份進行戰争先後次序的探究,但除了月份,我們還能根據干支進一步對戰争卜辭的排譜繫聯,進行更深層的研究。此外,在細緻研究的基礎上,雖然第四節有對賓組戰争的一點思考,但對於該組戰争的研究,依然缺少整體性的總結。這些都有待我們進一步的整理與研究。
附記: 本文蒙導師彭裕商教授審閲指正,謹致謝忱!
A、 、
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