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遂生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表示動物外皮的字,古漢字主要有“皮”和“革”。兩個字在甲骨文中已經出現,但出土較晚,僅見於花東甲骨,亦未見其本義用例。關於“皮”的構形,前人没有大的分歧,關於“革”,則有不同的看法。
本文所用東巴文實用例字均取自東巴文化研究所《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1)東巴文化研究所: 《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1999—2000年版。例字出處用两節式數碼表示,如“65.30”,表示出自該書第65卷30頁。
(花東149)
(花東550)
(花東474)
(花東491)
關於甲骨文“革”的構形,因花東甲骨出土較晚,學者發表意見的不多,僅見陳年福先生《甲骨文字新編》説:“革,皮也,構意未詳。”(5)陳年福: 《甲骨文字新編》,北京: 綫裝書局2017年版,頁23。
清人已對《説文》的説法提出批評,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革”字下説:“或曰,古文象首足尾具之形,非三十字,中象殘毛,非字。”(7)朱駿聲: 《説文通訓定聲》,北京: 中華書局1984年版,頁212。林義光《文源》根據金文字形,説得更明晰:“按从卅非革之義,廿十亦不爲卅,古作(毛公鼎勒字偏旁),象獸頭角足尾之形,與皮从形近,即,象手治之,變作(師兑敦勒字偏旁)。”(8)林義光: 《文源》,卷六第33頁“革”字條。又見劉慶柱等主編: 《金文文獻集成》第17册,頁514。
漢字甲金文“革”的象形性較差,難以描寫。各家異説,在所難免,評判起來也比較困難。若比較東巴文的“皮”字,甲金文的字形就容易理解了。
以上我們還没有把東巴文的動物皮字舉完,爲什麽東巴文中會有這麽多專門的“皮”字,而且還有一些日常生活中很難用到的如鼠皮、蝙蝠皮之類呢?可能有以下原因: 一是因爲東巴經反映古代納西先民的漁獵農牧生活,其獵殺屠宰動物,製作皮革用具,必然要涉及大量的動物皮。二是因爲東巴經中有用不同的動物皮向不同的鬼神祭祀禳灾的情節,這就會導致不同的動物皮排比式地出現,如《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68卷291頁就羅列了12種動物皮,17卷57頁就羅列了14種動物皮。文末附雲南省香格里拉市三壩納西族鄉吾樹灣村2019年2月以雞皮作祭牲舉行頂灾儀式的照片三張,可見其實際使用的一斑。
《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68卷291頁
《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17卷57頁
附: 雲南省香格里拉市三壩納西族鄉吾樹灣村頂灾儀式照片(2019年2月)
剥雞皮
懸挂雞皮
東巴念誦《頂灾經》
附記: 本文曾於2019年10月18—19日在河南安陽舉辦的“紀念甲骨文發現12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