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吉”字新探*

2020-02-24 00:57黄錫全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20年0期
关键词:報告殷墟甲骨文

黄錫全

(漢字文明傳承傳播與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

寫在前面: 1978—1984年間,我在吉林大學從學于思泊先生,開始主要是學習甲骨文。學習期間,先生總是教導我們要多讀原始材料,要帶着疑問學習,要注意出土文物與少數民族志材料,要多作心得筆記等。近年在翻檢以前草稿時,發現大約起草於1981年前的《釋“吉”》及有關諸字一文,估計是我在寫《告、吉辨》時産生的想法。(1)黄錫全: 《告、吉辨——甲骨文中一告二告三告小告與吉大吉弘吉的比較研究》,《吉林大學研究生論文集刊》1982年第1期,收入黄錫全: 《古文字與古貨幣文集》,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9年版。説明: 文中除導師于省吾先生稱“先生”外,其餘一律未加“先生”字樣。手寫稿紙是我當年帶去的曾經工作之地“湖北省文物工作隊江陵工作站”用紙,曲别針已經鏽蝕。手捧38年前的舊稿,往日跟隨先生學習與諸位師兄弟相處的情景油然而生,不勝感慨……瀏覽舊稿,感覺當時的看法仍有一定道理。這一意見之所以一直没有加工發表,坦率説,還是感覺證據不足,需要放一放,也是先生教導我們的“寫好文章不要急於發表”,但心中一直留意此事。花園莊東地甲骨材料發表後,有不少學者討論到甲骨文的“吉”字,故而想到去尋找舊稿是否還在。現值紀念甲骨文發現120周年之際,對舊稿加工修改,提供學術界討論,但基本觀點未變,也算作爲對恩師思泊先生誕辰123周年、去世35周年(1896.12.23—1984.7.17)的紀念與懷念。

甲骨文中的“吉”字,現據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排列如下(分組):(2)劉釗主編: 《新甲骨文編》(增訂本),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頁57—58。

甲骨文單字又見有下列形:(4)劉釗主編: 《新甲骨文編》列入763頁“圭”字條下。

天斧拓本(2/3)

9. 還有其他説法。如許進雄認爲“吉”字象型範置於坑中之形。(25)許進雄: 《談與金有關的字》,《殷都學刊》1992年第2期。季旭升認爲上端所从的勾兵也就是“鉞”的象形。(26)季旭升: 《談甲骨文中“耳、戊、巳、士”部中一些待商的字》,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中國文化研究所編集: 《第三届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1997年版。或以爲象“簋”形等。(27)見何景成編撰: 《甲骨文字詁林補編》,北京: 中華書局2017年版,頁491、663。可參見沈培: 《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字用爲“登”證説》,《中國文字學報》第1輯,北京: 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頁40—52。

我們認爲,上列諸説均有一定道理,但究竟如何確定,還需要進一步探討。思泊先生的《甲骨文字釋林》没有收入《釋吉》,表明先生並未堅持個人意見。思泊先生在指導我們翻閲《甲骨文合集》時曾講到,“吉字的構形還需加以研究”。估計當時可能就是聽到先生的這個意見後才開始考慮這個問題的。

玉圭 玉圭玉戈

孫慶偉廣泛收集墓葬材料,對有關問題作了深入地探討。他在比較隨葬玉圭、玉戈時曾有如下論述:(28)孫慶偉: 《周代用玉制度研究》,北京大學文博學院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頁144;又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8月版,頁197。

根據戈、圭在器物形制、製作工序和出土位置上的相似性,可以判定兩者其實是同一類器物,所謂的圭不過是省略了内部的戈而已。戈與圭異名同實,只是因爲其使用場合不同而名稱有别……在周代,當某種日常用器被用於禮儀和宗教場合時,它們也通常被賦予新的名稱,這在《禮記·曲禮下》羅列有多項,如:

“凡祭宗廟之禮,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剛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雞曰翰音,犬曰羹獻,雉曰疏趾,兔曰明視;脯曰尹祭,槀魚曰商祭,鮮魚曰脡祭;水曰清滌,酒曰清酌,黍曰薌合,粱曰薌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豐本,鹽曰鹹鹺;玉曰嘉玉,幣曰量幣。”

由此推斷,當一件形狀爲“戈”的瑞玉完成後,爲區别於其日常用器以示珍重,故被賦予新名而稱爲“圭”。

這只是根據他個人的認識作出的“推斷”,並非“戈”一定就稱爲“圭”。文獻中似乎没有見到“戈”被稱爲“圭”的例證。所謂《禮記·曲禮下》,是講用於祭祀要選擇什麽樣的物品最好,如一頭肥而脚大的牛,鬃毛剛硬的肥猪,肥的小猪,毛細柔軟的肥羊,羽毛美而善鳴的雞等,並非説生活中的這些物品都改名稱了。用於祭祀的“圭”未見有改稱“戈”,或者“戈”改稱“圭”的記述。

2. 商代金文、甲骨文已有“戈”字,作下列形:(30)見董蓮池: 《新金文編》,北京: 作家出版社2011年版,頁1702。劉釗: 《新甲骨文編》頁718。

3. 戈、戛、戣與吉雖然讀音較近,但卜辭文意似乎也不支持釋从戈或戛、戣。況且,確定一個字形也不能僅據這一點。

過去有學者據此曾以爲士字和吉字所从的“士”是由王字演變來的,這其實是不對的。商末周初的士字雖然在末一筆上寫得與王字比較接近,但二字在結體上從來就没有過共時的同形關係,更不是一個字。

我們認爲,王的分析有理。研究此字構形要以早期字形爲依據,而不能顛倒。

根據考古發掘,笄在新石器時代遺址及墓葬中就有發現。至商代,殷墟及殷墟外出土有各種笄,多爲骨質以及玉石、象牙等製作,也有銅質。(33)在鄭州商城、安陽殷墟等地的遺址、墓葬有發現,可參見余潔: 《商代頭飾與髮式研究》,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碩士學位論文,2013年,頁52—53。吴愛琴: 《説笄》,《史學月刊》2007年第1期。粗鈍的一端或刻出很多精細美麗的花紋,比較美觀,形狀多樣。其中,有一種斗笠狀笄帽的笄,帽下套環或不套環(骨質爲骨環),笄帽下面有的還有横穿孔(有分體、連體兩種),作如下之形(後圖10爲平頭笄):(34)圖一、二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 《殷墟發掘報告》(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出自後岡圓祭坑,277頁有文字説明。1見圖版捌拾·9骨笄,標本HGH10③∶2;2見277頁圖二○四·2,標本HGH10: 15。圖三出自苗圃期,見上列《殷墟發掘報告》190頁圖一四四·8(編號GNT2⑤∶105)、9(編號KT3④∶13,又見圖版四二·11)。圖四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 《殷墟的發現與研究》(北京: 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392頁圖二五六·3活帽形骨笄(KT4③∶10)。圖五見《考古學報》1977年第2期《安陽殷墟五號墓的發掘》圖版三伍·3婦好墓傘蓋骨笄。圖六見《考古學報》1958年第3期《一九五五年秋安陽小屯殷墟的發掘》圖版肆Ⅱ·4骨簪、帽(灰坑1∶63,坑5∶11)。圖七見《考古學報》1979年第1期《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葬發掘報告》圖版貳拾·2。圖八·8、9骨笄,説明見107頁。圖八笄帽見上引《考古學報》1979年1期圖版拾玖·4。圖九見《考古學報》1958年第4期《徐州高皇廟遺址清理報告》圖版柒·27出自商代地層骨笄,説明見12頁。圖十平頭笄出苗圃期同圖三,見《殷墟發掘報告》190頁圖一四四·1-6。各種笄又見上列《殷墟的發現與研究》圖二五六。圖十一笄的出土情況見《殷墟的發現與研究》391頁圖二五五。圖十二笄圖見李濟: 《笄形八類及其紋飾之演變》附圖,《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論文類編·考古編》,北京: 中華書局2009年版,頁1530。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圖六

圖七

圖八

圖九

圖十

骨笄出土情况(后冈HGH10)

圖十二

圖十三 骨笄帽: 斗笠狀、“工”字形

頭部插笄分别插在冠上或髮髻上,有女性也有男性。插在冠上者,如小屯西北地M18墓主人頭前棺外遺留有骨笄25件和玉笄2件,呈橢圓形排列;侯家莊HPKM1550大墓殉葬坑49的一具人架,頭頂上有骨笄一叢,約八九排,總數在六七十枚以上,呈孔雀尾式排列。插在“髮髻”上者,如後岡圓祭坑少數人架的頭部分别飾有一支骨笄。(36)可參見: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 《殷墟發掘報告》,頁277—278。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 《殷墟的發現與研究》,頁391—393。李濟: 《笄形八類及其紋飾之演變》,《中研院史語所集刊》第30本上,臺北: 中研院史語所1959年版;李濟: 《由笄形演變所看見的小屯遺址與侯家莊墓葬之時代關係》,見《李濟文集》第2卷,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頁307—313。石璋如: 《殷代頭飾舉例》,載《中研院史語所集刊》第28本下,臺北: 中研院史語所1957年版,頁634—637。余潔: 《商代頭飾與髮式研究》。婦好墓内北部玉笄就有 28 支,木匣内盛裝骨笄有 499 支。(37)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殷墟婦好墓》,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另可參見吴愛琴: 《説笄》,《史學月刊》2007年第1期。施俊: 《論古代玉簪飾的發展演變》,《文物春秋》2013年第4期。胡天霞、孫静、劉春雨: 《中國古代笄的設計表現及其發展》,《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0年第6期。

用。

五。用。

193版末一字原報告以爲“若”,姚萱疑爲“見”,讀獻,認爲“是在占卜爯何圭之後,再卜用爯白圭之卜,並卜是否由子來進獻”(博士論文“釋文”44頁)。“叀(惠)”,語氣副詞,用法見張玉金著作。(39)張玉金: 《甲骨文虚詞詞典》,北京: 中華書局1994年版,頁92—116。“爯”有舉獻之意。“子”爲花東卜辭的占卜主體,亦即這批卜辭的主人,論者有不同意見,一般傾向“丁”指武丁,“子”爲武丁子輩。(40)有關丁、子的討論,可參見姚萱論文及所列劉一曼、曹定雲、李學勤、裘錫圭、陳劍、朱鳳瀚、劉源等學者論文。“白”指笄之色。

359版,姚萱(博士論文13頁)認爲“叀”下一字原報告釋“”,改爲“小白”(釋文86頁)。“小白笄”可能是指個體小巧的白色玉笄。

363版,“勞”字從李學勤釋(參見姚萱論文釋文87頁注2),可與480版對照。黹,當指顔色或者花紋(李學勤意見類似),字義或許可以理解爲黼、黻之類。《説文》:“黼,白與黑相次文。”“黻,黑與青相次文。”

475版畀,《説文》:“畀,相付與之。”

上舉諸版之例與有關解釋似可看出以下問題:

新幹大洋洲商墓所出 玉神人獸面形飾

笄是頭飾,也稱爲簪,用以插定髮髻或弁冕。據典籍,古安髪之笄男女皆有,固弁冕之笄只有男士才用。古女子15歲成年許嫁,行笄禮。《儀禮·士冠禮》:“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禮記·曲禮上》: (男子)“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儀禮·士冠禮》:“賓揖之,即筵坐。櫛,設笄。賓盥,正纚如初。”賈公彦疏:“凡諸設笄有二種,一是紒内安髮之笄;一是皮弁爵弁及六冕固冠之笄。”

因笄是常用飾物,多種多樣,實用美觀,貴族多將其陪葬,殷墟墓葬中發現有大量的各種發笄。這些笄的一端被製作成夔龍形、鳥形、圓蓋形等,還有精細的花紋,有的還在文飾中鑲嵌了緑松石,顯得十分華貴。可見髮笄已經成爲貴族的一種重要的裝飾品。(5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 《安陽殷墟五號墓的發掘》,《考古學報》1977年第2期,玉笄,報告88頁;鈴頭笄,74頁;骨笄490餘件,90頁。其中有“笄頭作傘蓋形”,圖版三伍·3。

《釋名·釋言語》:“吉,實也,有善實也。”从“吉”的字詞如髮髻、結髮、結束、結實等,均有牢固、結實、約束等義。《説文》新附髻:“總髮也。从髟,吉聲。古通用結字。”《荀子·成相》:“君子執之心如結。”楊倞注:“結,言堅固不解也。”《爾雅·釋詁上》“劼,固也。”《説文》:“硈,石堅也。”《爾雅·釋言》:“硈,鞏也。”邢昺疏:“硈,謂牢固。”

農曆每月初一(首日)爲吉日。《周禮·天官·太宰》:“正月之吉。”鄭玄注:“吉,謂朔日。”孫詒讓正義:“蓋每月氣朔之始,通得爲初吉,省文則曰吉。”《周禮·地官·大司徒》:“正月之吉始和。”賈公彦疏:“吉者,月朔也。”《論語·鄉黨》:“吉月,必朝服而朝。”劉寶楠正義:“吉訓善,亦可訓始,故凡始月始日,皆以吉名之。”

吉訓善,典籍常見。如《説文》:“吉,善也。”《易·賁·象傳》“六五之吉,有喜也”惠棟注引《説文》。《書·皋陶謨》:“彰厥有常,吉哉。”孔安國傳:“吉。善也。”《儀禮·士冠禮》:“令月吉日。”鄭玄注:“令、吉皆善也。”《書·盤庚》:“汝不和吉言于百姓。”蔡沈集傳:“吉,好也。”《廣韻·質韻》:“吉,吉利。”金文的“吉金”就是善金、好銅或好的青銅。

卜辭中“吉”字出現最多者就是“王占曰吉”,表達善、好、吉利之義確切無疑,也就無需多言了。

附圖: 石璋如《殷代頭飾舉例》附圖(《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28本下,頁667—668)

附記: 本文曾於2019年10月18—19日在河南安陽舉辦的“紀念甲骨文發現12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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