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院 广西 南宁 530028)
近年来,广西居民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不断转变,对生活品质要求不断提高,更愿意在消费方面花钱,消费支出也越来越多,全区社会消费规模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11年广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908.2亿元,到2019年达到8871亿元,年均增长10.8%。从客观上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衡量物质型消费,其增长很难反映全社会消费全貌,如果把服务型消费加上,消费总规模有可能要明显增加,广西消费规模保持较快的增速还可以从某些消费项目中体现。
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同时,广西消费结构也呈现快速升级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居民消费能力提高较快,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从近十年数据来看,2009至2019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5451元增加到34745元,增加了2.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980元增加到13676元,增加了2.4倍,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根据联合国的划分标准,平均家庭恩格尔系数30%-40%属于相对富裕阶段,20%-30%属于富足阶段。数据显示,广西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2009年的39.9%下降至2019年的30.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48.7%下降至30.9%,这表明广西居民目前已处于相对富裕阶段,并且越来越接近富足阶段。
二是服务型消费需求升级态势明显,消费支出比重逐年扩大。当前,广西居民满足了基本生存需要之后,消费结构转型的态势是非常明显,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各方面都显现了出来,在健康、医疗、文化、旅游、教育、家政、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型消费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已成为生活消费的主要内容,体育娱乐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化妆品、汽车等类别商品消费均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初步估算,目前广西城镇居民服务型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40%左右,农村居民服务型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30%左右,均呈现逐年扩大趋势。
我们的日常生活消费都跟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可以说每一笔消费都对经济发展有贡献。数据显示,消费在广西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消费贡献率呈现持续提升态势。从2011年起,全区最终消费在GDP中的占比不断升高,到2013年消费对GDP的贡献率已超过五成。2017年广西最终消费总额达到10600亿元左右,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5%。随着最终消费总额不断增大,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估计到2020年,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60%,可以初步判断广西经济增长方式正处于稳步转型阶段。
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广西消费不仅在规模上快速增长,而且在结构上呈现加快升级态势,加上服务型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有效释放,消费领域将形成诸多新的经济增长点,既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求,也能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和相关领域促消费政策逐步落实的推动下,广西新兴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改变了传统的消费方式,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态势将会延续。在城镇,按照城镇居民服务型消费每年新增1.5-2个百分点估算,预计到2020年广西城镇居民的服务型消费支出占比将达到50%左右;在农村,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基本公共服务总体实现,预计到2020年广西农村居民的服务型消费支出占比有可能接近40%。
消费主导并非不要投资,恰恰相反,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释放,可以扩大投资空间和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从而形成有效投资需求。比如,人们越来越追求高层次的精神生活,运动健身、观看电影、参加书画展、休闲旅游等方面人数快速增长,广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成为比较热门的投资领域,健身场馆、电影院、主题乐园等方面投资项目也不断增多。据统计数据显示,广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资额从2011年的124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320亿元,年均增长12.5%。这表明,只要有相应的消费需求,就有可能引致相应的投资需求。
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广西消费市场需求规模逐渐扩大,只要这巨大的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将越来越大。具体看,在服务业领域逐步扩大开放的基础上,广西服务业年均增长速度将保持在9%-10%之间,每年将带动经济增长3.7-4.5个百分点;加上人口城镇化、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的增长叠加效应,有望使经济增长速度在未来5年保持在7.3%左右,未来10年保持在7%左右。
从短期看,推进广西服务业市场开放的关键点还是要落实好国家政策,建议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参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立足广西现有基础和比较优势,在分门别类梳理服务业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广西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领域。二是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全面清理或取消限制服务业企业设立的不合理规定,严格执行降低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政策,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前置审批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同时,除有规定外其他服务业领域一律向外商开放,在准入和审批设立等方面与区内企业一视同仁。三是支持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借助自治区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契机,为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创造更优环境,设立服务贸易发展引导资金,对开展金融、知识产权、技术咨询、对外承包工程等境外服务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和相关政策支持,在为境外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扩大服务出口。
从中长期看,加快广西跨境服务贸易发展可以从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是培育打造优势服务产业。抓住广西毗邻东盟的区位优势,以及国家实施南向通道战略机遇,选择在旅游、文化、会展、金融、电子商务、跨境运输等方面加强与东盟国家合作,逐步打造形成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跨境服务产业,以此促进广西与东盟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二是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重点抓好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营发展,复制推广其他发达省份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创新政策体制、营商环境、服务贸易模式,大力发展现代金融、智慧物流、数字经济、文化传媒等现代服务业,通过试验区扩大广西服务业对外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跨境服务贸易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服务贸易国际化发展。
一是降低服务行业的内部运营成本。在清理规范服务业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中介收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更多降低服务业企业、服务业集聚区经营成本的具体政策措施,如适当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土地购置费等,对一些特殊的大型企业和集聚区可考虑实施“一企一策”、“一区一策”,从而有效降低服务业直接运营成本。二是降低服务行业的外部配套成本。在落实好自治区已有的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不同问题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降低物流成本来减少服务业企业运营成本,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服务业企业运营效率,打造投融资平台解决服务业领域融资难题等,对重大问题做到“一事一策”,从而创造更优的服务业发展环境,以达到降低外部配套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