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域下医学新词的翻译
——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新冠肺炎的翻译为例

2020-02-22 23:13刘弘玮
宜春学院学报 2020年7期
关键词:接受者新词目的论

刘弘玮

(宜春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西 宜春 336000)

语言是人类社会的产物,社会的发展变化必然带来语言相应的变化。社会上出现了新现象或新事物,语言中就会出现新的词语来进行指称。此外,随着对原有的事物认识的深入,原来指称这些事物的词语的意义也会随之发生变化。2019年底,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疾病席卷武汉,蔓延湖北,直至全国、全世界。有关此次疾病的相关命名也随着人们了解的深入出现了不同的新词。于此同时,我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并保持密切沟通。第一时间向世界卫组织分享了病毒基因序列信息。在接到有关国家相关病例的通报后,我国高度重视,通过双边、多边渠道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加强合作,全力应对。疫情相关医学新词的翻译是国际有效沟通和合作的基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医学新词的翻译困境

医学学科的发展、诊疗技术的革新、医疗保健与伦理观念的更新,以及新型疾病的出现导致了大量医学新词的产生。且医学名词涉及的学科十分广泛,除了医学及其相关学科外,还包括脊椎动物类、无脊动物类、藻类、真菌类、植物类等名称。[1]因此,医学新词的翻译任务重、难度大。此外,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地的医疗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尤其是在传染性强、传染途径简单、容易造成全球性传播的病毒感染疾病领域,全世界都必须迅速团结起来应对。而国际团结应对的首要前提是疾病相关信息的有效传递与共享,这进一步加剧了医学新词翻译的紧迫性。于此同时,人们对新疾病的认识要经历一个过程,且一种新物质或新现象命名并不容易,必须反复思考、综合研究、力求科学、合理,这就必然会导致新疾病发现初期的命名“混乱”、译文问题重重的现象。

自武汉疫情爆发后,先后有八九个名字被用在各种场合,“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武汉市卫健委)、“武汉肺炎”(长江日报)、“新的冠状病毒肺炎”(中国CDC)、“2019-nCov acute respiratory disease”(WHO)、“新冠肺炎”(国家卫健委)、“SARI”(谣言)。国外一些媒体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报道中,出现了“Wuhan virus”(武汉病毒)、“China virus”(中国病毒)等带有地域特征的污名词。甚至,美国部分高官与议员也使用China Virus“中国病毒”称呼新冠肺炎,遭到中国政府、国内外有良知民众的斥责。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主任雷德菲尔德业已公开承认,“中国病毒”(China virus)的说法是错误的,但名称的混乱可见一斑。

2月8日,中国国家卫健委在其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通知中,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统一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暂定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为“NCP”。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曾于在瑞士日内瓦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名称为“COVID-19”。2月22日,国家健康卫生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至此,尽管国内外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命名还存在争议(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将之命名为SARS-CoV-2;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命名为“2019-nCoV”;而国内有学者建议命名为(HCoV-19)),但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致的以肺炎为主要症状的疾病命名暂时落定。

在国家卫健委发布命名之前,外交部例行记者会就已经开始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一名称,共计13次,①其相对应的英文翻译包括:new coronavirus,the coronavirus, the noval coronavirus, nCoV, the 2019 n-CoV,the epidemic, the new coronavirus pneumonia,pneumonia caused by the new coronavirus, the new coronavirus-caused pneumonia,2019-nCoV pneumonia。于此同时,另一常用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共计23次, 其相对应的英文翻译包括:pneumonia caused by the new coronavirus,pneumonia caused by the noval coronavirus,the new coronavirus-caused pneumonia。

在国家卫健发布命名之后,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关于该疾病的中文名称与卫健委保持一致,一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其简称“新冠肺炎”。而其英文翻译却发生了几次变化,2月8-12日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或简称为“NCP”; 2月13日,在使用以上英文名称的同时,第一次使用COVID-19;而2月14日和17日除使用卫健委的英文命名外,还使用了the NCP (COVID-19)。2月20日之后至今,即国家卫健委宣布修改英文命名前2天开始,其英文名称统一为COVID-19。

二、翻译目的论对医学新词翻译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目的论

弗米尔(Hans J. Vermeer)在其著作《Framework for a General Translation Theory》中首次提出翻译目的论,即“翻译是一种基于原语文本的有意图的、人际间的、部分地通过语言媒介的跨文化的互动行为;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旨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目的法则之外,翻译还要遵循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但后两个法则必须服从目的法则”[2]。作为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翻译目的论很好地解释了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几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

国内对翻译目的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目的论的译介、研究与应用。桂乾元(1987)、陈小慰(1995)、仲伟合、钟钰(1999)、张美芳(2005)、卞建华(2005)等向国内读者介绍了目的论。与此同时,范详涛、刘全福(2002)、 范详涛(2003)将该理论用于翻译理论的研究,但更多学者将翻译目的论运用于应用翻译,包括法律翻译、旅游翻译、畅销书翻译、新闻翻译,医学翻译等的实践与评价,成果数量众多,无法逐一列举。以上诸多成果表明:目的论对包括医学翻译在内的应用翻译实践与理论研究具有指导意义。医学新词的翻译隶属于医学翻译,翻译目的论必然也对其实践与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二)目的论视域下新冠肺炎翻译的合理性

如前文所示,外交部例行记者会对新冠肺炎的翻译可以分为3个阶段,不同阶段的翻译各具特点、各有“问题”。第一阶段是“一对多”“多对一”。新冠肺炎的中文指称词主要有2个,而英文翻译却有10余个,有的以病毒名称指称疾病,如:the coronavirus, the noval coronavirus, nCoV,the 2019 n-CoVs等等;有的以上义词指代下义词,如:the epidemic;有的根据中文直译而成,如:pneumonia caused by the new coronavirus,the new coronavirus-caused pneumonia等等。此外,对“新型”的翻译出现了3个英文对应词new,novel,noval。这一阶段的翻译似乎有些混乱。第二阶段是“一对一”、“中西结合”。新冠肺炎命名确立下来,其对应的英译名是根据中文名字直译而成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并将“新型”译成novel。但世界卫生组织将其英文命名定为COVID-19后,其对应的英文便出现了中西名结合的翻译,即the NCP (COVID-19),NCP前用了特指的定冠词“the”,颇有深意;第三阶段是“统用西名”。卫健委网宣修改英文命名前后至今,新冠肺炎统一翻译成COVID-19。而COVID-19的直译中文翻译是2019冠状病毒疾病,并不能与新冠肺炎划上等号,似乎有违翻译忠实原则。

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而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译文接受者。对外交部例行记者会新冠肺炎翻译的种种“问题”的解释离不开对其翻译目的、译文接受者的考量。外交部例行记者会隶属外交部新闻司,负责发布中国重要外交活动信息、阐述中国对外政策工作;承担国家重要外事活动有关新闻工作。②其英文网页内容最主要的接受者是国外大众读者,包括在华外国友人、外国新闻媒体人士,他们关注的焦点是我国疫情相关情况,如疫情发展态势、疫情防控措施、在华外国人士的去留政策、国际疫情沟通、中国对外国外交举措的反应、国内外医疗救援救助等,而非仅限于该疾病名称本身。基于对译文接受者的认识,新冠肺炎翻译的目的在于对外传递、共享疫情相关信息,进而促进国际沟通与合作。第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在我国后,人们对此疾病的认识经历了逐渐深入的过程,最初的中文称呼各不相同,自然导致了第一阶段译名“一对多”“多对一”的现象。尽管如此,国内外的多边沟通、疫情信息分享目的并未受到阻碍,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看第一阶段的译名虽似混乱,但也情有可原、也可接受。当然,如果能定下几个常用译名,统一“新型”一词的翻译,交流内容将更简单易懂。第二阶段的译名使用了卫健委的英文命名,及时对外传递了我国时下对于疫情的最新认识。世卫组织命名后,译名采用“中西结合”的形式,这种增译策略有助于外国读者了解中西方新冠肺炎英文命名的不同,也为第三阶段译名采用“统用西名”作好了铺垫。COVID-19是世界卫生组织根据“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者人群的名称,并且很明显与疾病相关”的原则确立下来的,被世界各国官方机构采用。英文名称统一对于全球疫情防治领域的沟通与合作,数据库中资源共享的准确性意义重大。因此,我国卫健委修改之前发布的英文命名,采用世卫组织的英语命名后,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也将新冠肺炎统译为COVID-19。虽然中英文名称的字面意思并不对等,但“统用西名”却更好地促成了全球疫情信息交流与分享的目的,从目的论角度看,这无疑是恰当的翻译。

存在即合理。以新冠肺炎为例的医学新词翻译“混乱”现象也具有其合理性,翻译目的论对其合理性的解释力从侧面论证了目的论对医学新词翻译的指导意义。

三、目的论视域下医学新词翻译特点及策略

新词的翻译很早就受到关注,也在学术界达成一定的共识。孙珏认为“对于新词的翻译,首先要忠实于起源,提供可信的翻译”。[3]方梦之先生在《术语建设与译学进展》一文中提到了科学术语及术语翻译应遵循的三个标准,即准确性,单义性和简明性。医学新词隶属于科学术语,其首要翻译标准也应该是“忠实”“准确”,这也是医学新词的首选翻译策略是为直译,如Gulf War Syndrome的中译文为海湾战争综合症、mad cow disease的中译文为疯牛病等。

然而,翻译目的论凸显“读者中心”,即译文的接受者,其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翻译的目的。目的论指导下的翻译要遵循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但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必须服从于目的法则。翻译目的论要求译者在翻译医学新词时针对不同的译文接受者,灵活运用翻译策略,译名最大限度地满足译文接受者的期待,实现译文接受者的实际需求。目的论观照下,医学新词翻译具有以下特点。

(一)医学新词“一词多译”

不同译文接受者的知识背景、文化水平和译文期待各不相同,因而翻译目的也各不相同,医学新词可以、也应该有不同的译文。clone 源于希腊语 klone,意指通过无性繁殖或营养繁殖的方式进行植物培育,其中文音译为克隆、意译为无性繁殖,还可以零翻译为clone。Alzheimer’s disease是一种起病隐匿的进行性发展的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其最早的症状记录者是德国精神科医师及神经病理学家 Alois Alzheimer,并以他的姓氏命名。该词中文音译为阿尔茨海默病,意译为老年痴呆症。随着人们对医学人文关怀的重视,为避免“痴呆”一词引发患者的恐惧感和羞耻感,有人意译成“失忆症”。Addison disease的中文意译为原发性肾上腺功能不足,音译为阿狄森氏病,也可以零翻译和意译结合而成“Addison 病”。

以上3个医学名词都有几个对应的中文译名,各有特点,音译词保留了词汇在原语言中的发音,意译词保留了词汇在原语言中的语义,零翻译保留了词汇的在原语言中的形式。离开对译文接受者的考量,似乎很难判断哪一种翻译更“忠实”、更“准确”。对想通过翻译来理解原语涵义的译文接受者来说,意译词最能满足其阅读需求,而对于具有较高医学专业背景知识的译文接受者,或者医务人员来说,零翻译简明又准确,能满足国际医学界、学术届的交流、沟通与合作需求。而作为普通大众接受者来说,通俗的名词译名远比专业化的译名受欢迎。因此,目的论视角下,医学新词的“一词多译”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译名指称相同优先于译名语义对等

语言符号命名事物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新疾病发生初期,由于对疾病的认知不足,为了方便宣传,各种简单、通俗的称谓被用来指称疾病。同时,语言符号命名事物又具约定性,随着研究、认识的深入,人们按照一定的规则确定新疾病的名称。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名称从此一成不变、全球统一了。因此,基于全球共享新疾病信息,从而加强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的翻译目的,医学新词翻译时译名指称相同要优于译名语义对等。

SARS爆发初期,“特殊的肺部感染”“特殊的肺炎”出现在国内各类报道中。直至2003年2月11日广东省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非典型性肺炎”的命名正式官方化,国内媒体几乎一致使用其简称“非典”,西方媒体最初也普遍使用其英文直译词“atypical pneumonia”。当年3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名称公布为SAR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自此,国际社会确认SARS的英文学名,而国内仍然沿用“非典”,在此后众多的英汉翻译中, SARS一般译为非典型性肺炎(随着SARS知名度不断升高,部分场合也采用了零翻译形式)。但SARS的字面直译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由冠状病毒引起),它和非典型性肺炎(泛指细菌以外的病原体所致的肺炎)在语义层面并不对等。尽管如此,SARS和非典型性肺炎所指称的是同一症状及病理的一种疾病。这组语义不对等的翻译仍然促进了全球在SARS防治领域的交流与信息共享。

新冠肺炎的翻译也是如此。疫情最初,新冠肺炎中文名称不统一,其英文译名也有十余个。尽管这些译名的语义、语域不尽相同,但在特定的社会环境、特定的交际场景下,其所指称的都是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导致的以肺炎为主的疾病。世卫组织命名该疾病为COVID-19(字面直译为2019冠状病毒疾病),这与中文命名新冠肺炎的语义也不对等,属于上下义词的关系,但因源语接受者和译文接受者具有同样的文化知识背景,它们所指称的是同一疾病。因而,从目的论看,将COVID-19翻译成新冠肺炎,或者将新冠肺炎翻译成COVID-19是有理有据的。

总之,以翻译目的为指导的医学新词翻译中,译者要在正确理解并最大化表达新词的意思的同时,要适当地放宽语义忠实的度,允许“一词多译”的存在;而在评价译文质量时,主要审判译文是否能够实现翻译目的,而不仅仅取决于语义是否对等。

注释:

①文中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新冠肺炎的名称及译名相关数据,是根据我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网页上的中英文实录(2019年12月23日-2020年4月17日)统计而成。

②来自中国外交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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