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决战完胜脱贫攻坚

2020-02-22 23:12:44
山西财税 2020年11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管理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运城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等各类民生问题,扶贫资金重点向农业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等领域倾斜,全面改善贫困人群人居环境和生存生活状况,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57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由34.1万减少到1725人,贫困发生率由8.8%下降到0.04%。

一、全面落实财政扶贫政策,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发挥财政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2016—2020年,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83亿元。市财政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3亿元,年均增幅2.85倍。全方位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全市5个贫困县全部纳入试点,整合资金6类56项,累计整合资金29.2亿元。承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6.55亿元,支持2.27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1.118万同步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为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二是扎实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对各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全面改薄”工程全部完成。全市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8%以上。健全健康扶贫支持体系,累计72万人次获得医疗救助,贫困人口住院综合报销比例近90%。8933户四类重点对象完成危房改造,解决了13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是干部驻村精准帮扶。2017年至今市财政累计投入驻村帮扶工作经费3200余万元,全力支持包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帮扶工作。2019年全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共引进帮扶资金6900余万元,实施帮扶项目346个,帮助销售农副产品近2000万元,有力促进了贫困户增收。

四是不断巩固提升扶贫成效。对全市570个贫困村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内生动力、集体经济等方面项目1165个,完成投资6.8亿元,受益贫困人口16万余人,完成230个村的巩固,240个村的提升,100个示范村建设。对重点监测、重点关注户“两类户”,启动实施金融扶贫“一保通”、“返贫险”,巩固特殊群体兜底机制,筑牢返贫防线,最大限度减少返贫。

二、克服疫情影响,多措并举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一是产业扶贫带动有力。紧紧围绕“一村一品一主体”和“五有”要求,长短结合、多措并举,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和农业科技支持力度,安排199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77亿元,扶持15家扶贫龙头企业,扶持1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升扶贫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辐射带动贫困人数1.23万人稳定增收。

二是就业渠道不断拓展。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4亿元,对贫困劳动力坚持“一户一案、一人一策”,开展技能培训起底,提升培训持证率和就业率。同时安排“凤还巢”计划900万元,鼓励运城在外人士返乡创业和承接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全市共完成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718人,建设“扶贫车间”218个,吸纳贫困劳动力1819人。

三是消费扶贫增收给力。全市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通预算单位账号1906个并全部激活,开通采购人账号1968家并全部激活。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份额2545.14万元,平均预留比例占拟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35%,共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500万元,完成全年预留采购份额的96%,带动农户平均增收600元以上。

三、全面加强资金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出台《运城市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与分配、使用范围、支出方向和监督管理职责。坚持上下一体推进,压实各级财政部门管理责任;坚持“谁用钱,谁负责”,压实业务主管部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财政部门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对县财政局的年终考核;与市扶贫开发中心共同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闲置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清理;配合省财政厅、省财监处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精准性。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下达《关于切实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会议,组织专人分赴5个贫困县检查督导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四是加强监控平台数据分析利用。自2018年运行以来,市财政积极运用监控平台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督促加快扶贫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支出进度、项目绩效填报和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下达不及时、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防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潜在风险,进一步坚强了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对用于贫困县的各级财政扶贫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方式,切块直接下达到县,便于贫困县统筹安排使用,从源头上解决了资金投向固化、“碎片化”使用问题,打破“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几点思考

一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实行“财政扶贫直通车”,实现资金安全快捷高效拨付,防止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拨付和报账,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用到项目,管理到项目,验收核算到项目。改革现行扶贫资金逐级申报、层层批复、代帽下达等分配方式,按照“一次分配、总额拨付”的原则,将扶贫资金一次性测算分配到县到村,并将资金“捆绑”切块下达到县。各县自主决策管理和使用,上级主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县级财政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扶贫资金全部实现跟踪问效,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及运行出现偏差的项目,及时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财政、审计监督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得财政、审计监督管理贯穿于扶贫资金活动的始终。充分发挥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合力,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三是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既是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切实提升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优化工作机制。一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二强化廉洁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三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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