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礼
(江南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自中世纪大学产生以来,英国一直都是世界高等教育的重镇,凭借着一些历史悠久的知名大学和一系列创新的学位项目,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留学第二大目的地。截至2017-2018学年,根据英国官方国际招生统计数据,共有458,520名国际学生在英国上大学,2017-2018学年英国大学的国际入学人数比上一年增加了3.6%。新入学者占英国国际学生总数的54%(247,685)。[1]英国的博士生教育属于原发内生型博士生教育模式,它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以其较高的教育质量而闻名于世,许多后发外生型国家纷纷学习、借鉴和模仿英国博士生教育模式,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最近英国博士学位又呈现种类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值得我国学界关注。
目前在英国学位分为研究型学位和授课型学位两种。英国的授课型硕士学位包括文科硕士(MA,Master of Arts)、理科硕士(MSc,Master of Science)、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MEng,Master of Engineering)等。授课型硕士学位项目的学习时间多数为一年,也有少部分为两年。英国的研究型学位包括哲学博士学位(PhD)、哲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Philosophy ,MPhil)、研究型硕士学位(Master of Research,MRes)等。哲学博士学位自二十世纪初从德国传到英国以来,就一直在博士学位类型中居于统治地位。目前虽然哲学博士学位的“统治”地位仍然还没有改变,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为了适应愈发多样化的行业对雇佣博士毕业生的能力和知识需求不断增加的新情况,英国博士学位已经开始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产生了多样化的、结构化的博士学位。传统的哲学博士学位正受到日益多元化的博士学位的挑战,其中包括出版博士学位(PhD by publication)、基于实践的博士学位(the practice-based Doctorate)、专业博士学位(Professional Doctorates)和新路线博士学位(New Route PhD)、远程学习博士学位(Distance learning PhD)等。
按照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QAA)对英国博士学位种类的分类,英国博士学位主要分为三大类:(1)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2)出版博士学位;(3)专业和基于实践的(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
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的一个最突出的类型是哲学博士学位(PhD, DPhil)。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是迄今为止英国最常见的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是根据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正式学习课程的注册学习情况,以及博士候选人的原创性研究的产出,且被博士候选人期望未来进入的学术界所认可而授予的。在英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必须通过博士资格考试,才能称之为博士候选人,进入博士论文的写作阶段;否则,只有继续称为博士生。
哲学博士学位是为表彰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和生产新知识的能力而颁发的研究型学位。在英国,获得博士学位(与获得荣誉博士学位不同)通常需要3年全日制的学习,3年或更长时间的非全日制学习,所涉及的研究大部分是位于该学科最前沿的问题。学生一般被要求在知识方面做出实质性的原创性贡献,并通过学术同行对学位论文的审查之后,才可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在英国,包括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著名大学在内的许多所高校都具有授予哲学博士学位的资格。
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的主要特征:
(1)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的项目主要基于一个受监督的研究项目而开展,期间博士候选人在高等教育机构中注册学习。所有博士候选人都需要通过开展独立研究项目对知识作出原创性的贡献;学习模式通常取决于博士候选人的学术科目和颁发学位的机构的规定。
(2)博士候选人遵循结构化课程进行学习,包括学术研究训练和通用技能培训。这种对个人和职业发展的强调尤其出现在二十一世纪初由英国研究理事会在限制资金用途的罗伯茨(Roberts)资助期间,在《研究人员发展框架》等文件的提倡下继续发展。对博士生是否获得这些技能以及对博士候选人的具体学科的研究能力的评估通常是通过年度进展审查进行监测或评估。无论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的结构化元素是否经过正式评估,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的自我检查都集中在博士候选人的学位论文或同等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原创性,以及他/她在论文答辩中的辩护能力。
(3)实践性工作,例如创意和表演艺术,也可能成为博士候选人作品的一部分。一件实践性作品的人工制品和输出形式,有时涉及多媒体,与博士候选人的学科领域有关,而不是与学位课程的形式有关。
(4)在最终的评价中,人们将对博士候选人的博士学位论文、作品集、人工制品或论文(通常是后两者,有时候是作品集,附有关于作品的批评性评论)以及论文答辩进行评估。 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中至少有两名评委,通常包括一名其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的专家和至少一名校外的评委。一些大学允许博士生导师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在许多所大学都有一个独立的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召集人,以确保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平性和一致性。为了博士候选人和工作人员的利益,有人全程记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以确保答辩记录的准确性。[2]6-7
(5)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除了包括哲学博士学位,还包括综合的学科专家型博士学位,主要为新路线博士学位。新路线博士学位创建于2001年,有时候也被称为“综合博士学位”(Integrated PhD),是一种将教学课程与大量的研究相结合的博士学位。新路线博士学位项目通常包括为期4年的课程,教学课程通常集中在前2年,研究通常持续整整4年,但是在最后2年变得更加集中。新路线博士学位不是每门学科都有,而且提供新路线博士学位的学校数量非常少。[3]
由英国外交部和英国文化委员会支持的新路线博士学位吸收美国哲学博士学位的流行元素,包括已经被正式评价的教学元素,旨在培养“全面的、适应性强的研究生”,以应对来自美国的海外毕业生的日益激烈的竞争。英国10所高校在2001年9月组建“探索者联盟”,在每所大学的2~3个学科中开设新路线博士学位项目,分别为伯明翰大学、布莱顿大学、布鲁内尔大学、克兰菲尔德大学、兰开斯特大学、拉夫堡大学,纽卡斯尔大学、诺丁汉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和曼彻斯特理工大学。
出版博士学位于1966年由剑桥大学引入英国。之后英国多所大学引入了这种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的新方法——通过出版获得哲学博士学位,而不是通过博士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的传统方法。在英国,乃至全世界,通过出版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的方法相对较新,即使对任何一名博士生而言,其作品获得出版都非常重要。虽然,对于出版博士学位而言,博士培养机构对博士生的毕业要求可能因学校而异。但是,一般而言,博士生需要提交一些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而不是在大学的第三学年/第四学年提交一篇博士毕业论文。根据鲍威尔2004年提交给英国研究生教育理事会报告的统计,英国授予出版博士学位的机构数量从1996年的31家增加到2004年的49家。[4]授予出版博士学位的机构包括伦敦大学、朴茨茅斯大学、格拉斯哥大学等。
1.出版博士学位项目的毕业要求
出版博士学位项目的毕业要求不是让博士生撰写传统的博士学位论文,而是可以替代博士学位论文的各类出版物,具体如下:
(1)书籍
任何已经出版的书籍(是由出版社出版,而不是自我出版的作品!)都符合资格。在某些情况下,单本书就符合了出版博士学位的毕业要求了。
(2)书籍的章节
为选集或论文集撰写的章节适合求职时用以证明资历的作品,有利于雇主对其学术能力的评价。但是,它们通常无法独自满足出版博士学位的毕业要求,因此博士生还需要其它方面的成就来证明他(她)的能力满足了出版博士学位的毕业要求。
(3)研究性论文
研究性论文是指已发表在期刊或其他以同行评价为来源的文章。
(4)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更多的是关于科学方面的成果——已发表的经过同行评价的技术报告也符合出版博士学位的毕业要求。
(5)在其它媒体上发表的作品
博士生也可以在其它媒体上发表作品——诸如学术类的书籍,或建筑计划之类的成果,但是这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对于博士生的较短的作品,需要提交多个作品——通常是5~7个——以组成一个作品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样的做法较少被出版博士学位项目认可。一些高校规定:作品集中的每一件作品都必须以某种方式联系起来,并且必须在主题上保持一致,不相关的作品不允许计入出版博士学位项目的作品集出版物中。
除了已发表的作品集以外,出版博士学位项目的博士候选人还应发表一份支持性声明。该声明的陈述必须批判性地讨论作品集中作品的特征——讨论它们是如何组合在一起的,它们的方法论,并解释选择这些方法的原因,以及它们是如何运作的。此外,无论博士候选人采用何种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博士候选人必须指出他的研究对学术的原创性贡献——这是获得博士学位的最重要的部分之一。[5]
2.出版博士学位的主要特征
(1)博士培养机构授予出版博士学位通常依据论文,它包括一系列经过同行评价的学术论文、书籍、引用的作品或其它已处于公共领域的作品,例如已出版的文章、已同意出版的文章、展览或表演的作品等,博士候选人通过大量评论将已发表的作品联系起来,并概述其一致性和重要性,以及博士候选人为其研究辩护的论文答辩。
(2)出版博士学位的候选人可能无需进行正式资格的注册或参加该博士学位项目的正式的课程学习;在其它情况下,允许此类博士候选人是该博士学位提供机构或合作伙伴的毕业生或学术人员中一员,注册学习出版博士学位的时间比正常攻读传统哲学博士学位的时间相对较短。
(3)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的当前的(或预期的)出版博士学位,特别是在科学和工程学科,其主要特征为:博士候选人提供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已发表的研究性论文,这些论文通过连贯的叙述阐明其背景,从而在总体上展示了对知识的原创性贡献。这些出版物可能包括论文、章节、专题文章、书籍,以文本的形式出版的学术作品、技术报告、相关领域的创造性作品或其它人工作品。
在通过出版物来评价博士学位的时候,专家将对博士候选人的这些材料和已获得的评论进行审查,有时由简历支持。最终评价采用与其他博士学位相同的形式,即对论文和/或作品集的评估和答辩。[2]7-8
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主要包括专业博士学位(ProfDoc)。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在英国当前提供的博士学位资格中占据的比例很小,但是地位很重要。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为个人提供了一个随着实践的推移在理论化的学术框架中发展专业知识的机会,因此,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与其它形式的博士学位有着不同的结构。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常常是一种经验后的资格,因此它们往往是处于职业生涯中期的专业人士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是人们进入这个职业所必须的,即作为从事实践的一个许可证,或因职业发展以外的原因从事实践的一个许可证。英国专业博士学位旨在满足各行各业的需求,包括:商业、创意艺术、教育、工程、法律、护理与心理学。英国提供的专业博士学位的数量,从1998年到2009年几乎翻了三倍,在71家授予专业博士学位的机构中专业博士学位项目从109个上升到308个,共有7882名学生。[6]
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的主要特征:
(1)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通常包括重要讲座和研讨会内容的教学元素,但是最终授予学生博士学位是基于受监督的研究项目、多个项目或作品集。在一些专业和基于实践(或从业者)的博士学位项目中,对教学元素进行评估,并给出通过/失败或分数或等级。作为博士候选人在独立研究项目中取得进展的一部分,此类评估如果不理想,可能成为他/她的获得博士学位的障碍。
(2)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项目通常是存在于博士候选人的职业或实践中。在实践或从业者博士学位中,博士候选人的产出被设计为要与实践相关。例如,在表演艺术中,博士候选人的产出涉及一份书面组件,它的补充是基于实践的元素(这可能比传统的哲学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短,并且包括反思和背景),以及一个或多个其它人工制品,例如小说(用于创造性的写作),作品集(用于艺术和设计),一个或多个表演作品(用于戏剧研究、舞蹈或音乐)。
(3)专业博士学位植根于学科和专业(例如,教育、工程、法律等)。专业博士学位候选人的研究只能来自于实践,他们不是在学术相关的专业领域工作,而且他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其工作环境中而不是高等教育机构中学习,因此,他们更有可能完成以实践为基础的博士学位。在基于实践和专业的博士学位背景下,博士候选人的研究可能直接导致相关组织或政策的变化。
(4)学科专家型研究博士学位、专业博士学位和基于实践的博士学位是通过提交博士毕业论文或作品集获得监督者的评价,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需要进行论文答辩。授予博士学位的机构对授予专业博士学位或基于实践的博士学位的定义对该学位的评价标准产生较大影响。在评价与哲学博士学位相类似的专业博士学位和/或基于实践的博士学位时,评价者的标准包括考生在多大程度上理解该学科的当前技术前沿,例如可以通过展示博士生参与和使用的研究方法,以及他们如何了解专业实践等。
(5)在专业博士学位的例子中,博士候选人成功完成博士学位通常会导致其相关专业和/或组织的变革,这通常是直接影响的结果,而不是通过其后续研究的成果来实现的。[2]9
长期以来,传统的哲学博士学位被人们认为是英国首屈一指的高等级学位。即使在当下,对许多人来说,它仍是攻读博士学位的首选。然而,该学位开设的环境正在发生变化。虽然这些变化本身对哲学博士学位不构成威胁,但总的来说,如同高等教育机构必须适应外界的重大变化一样,不改革,就落后了。甚至,如果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的慢,也会导致它在当前竞争激烈的世界高等教育的版图中逐渐处于不利的位置。在这样的背景下,英国大胆改革其博士生教育,让英国博士学位趋向多样化,推动英国博士学位走向多样化的主要因素包括:
哲学博士学位的技能和培训的安排问题不是一个新问题。1997发布的《迪林报告》(the Dearing Report),正式名称为《全国高等教育调查委员会报告》,是1997年出版的一系列关于英国高等教育未来的重要报告。该报告受英国政府委托,是自20世纪60年代早期罗宾斯委员会以来英国最大的关于英国高等教育的评论。《迪林报告》的主要作者是诺丁汉大学校长罗纳德·迪林(Ronald Dearing)爵士。《迪林报告》就英国高等教育学术标准的资金支持、提高和维持提出了包括进一步增加对博士生的技能培训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在内的93项建议。此后,1996年《哈里斯报告》为研究员所在的学术部门和院系制定了合理的研究生培训计划,这是一个关于描述英国当前对研究监督政策的起点。《哈里斯报告》又名《研究生教育评论》。该报告认为:有着浓厚的研究文化,并能够在科研方面做到卓越的一些高校的学科领域中的研究生通常只应该获得英国高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HEFCE)提供的研究资助。2002年《罗伯茨报告》认为:哲学博士学位的研究传统是只注重论文发表,而忽视对博士生广泛技能的培养。英国高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在评审研究型硕士(PGR)培训项目时发现:资助者着重指出了增强对研究生可转移技能的培养的重要性。[7]193
2004年英国高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完成了一项横跨多个部门的关于博士毕业论文提交率和博士学位完成率的一项研究。该研究包括所有的以研究为主的博士学位,也包括专业博士学位。该研究在解释博士学位完成率的时候强调了资助、年龄、学习模式、学科、机构等因素的影响。结果发现:在攻读了博士学位7年之后,全日制学生的完成率为71%,非全日制学生的完成率仅为34%。[8]98
2005年英国高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1996-1997学年开始攻读博士学位的全体人群的博士学位完成率,57%的全日制博士生在5年内获得博士学位,71%在7年以内获得博士学位。高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研究表明:有经济支持的博士生,特别是受到研究委员会资助的博士生、外国留学生、攻读自然科学的博士生比其他类型的博士生更容易毕业。[9]
根据英国资助委员会于2013年7月26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2010-2011学年开始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11,625名来自英国或欧盟的学生中,有72.9%将在七年内获得学位。相比之下,在2009-2010学年开始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来自英国或欧盟的学生中70.1%将在七年内获得学位,2008-2009学年为70.5%。[9]
与英国相比较,北美的博士磨损率也很高,北美估计有40%到50%的博士生未完成博士阶段的学习。在博士生培养的每一个阶段都有辍学发生,这对博士生、大学和整个社会都产生负面的影响。[10]
最近几十年,英国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在博士生教育中监督的质量,这可能会对学生的个人经历、学位论文提交的时间和博士生毕业都产生重大影响。在博士生教育中人们传统上一直将监督视为是一座“秘密花园”,或是在成年人之间闭门进行的活动,而现在它将变得更透明、更一致,与当前博士学位的理念以及应该如何开展的问题更加契合。英国并没有在国家层面规定具备监督博士生的资格需要什么条件。拥有研究型学位授予权的大学有权利自己制定博士生教育监督的标准,例如教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为博士生监督团队的一名成员。传统的做法是成功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然后才赋予其监督博士生的资格。各国和各机构关于这一领域的制度文化和实践各不相同,但是资助委员会和研究理事会越来越倾向于对博士生的监督人员进行适当地选择、引导和培训。在国家层面,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QAA)在2004年颁布的《研究生研究型项目的操作守则》就制定了关于大学被有关部门评估应该遵守的广泛原则,例如,对研究生的监督应该是由团队来实施,监督者必须接受一些培训,监督自身应该被认可为是教职工总工作量的一部分。因此,研究生培养机构可以建立自己的遴选、培训和监控研究型学位监督者的表现的体系,但是这些都需要在《研究生研究型项目的操作守则》的框架内进行,并且机构还需要说明他们制定的规则和条例是正当的。英国的一些研究委员会也同样认识到博士生教育的监督过程对成功授予博士学位的重要性,例如,2001年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也正式制定了培训指南。[8]99
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攻读博士学位最重要的步骤便是审查过程,它决定了博士生能否可以被授予博士学位。这一关键步骤包括两个重要方面,即过程(审查方式)和重点(审查内容)。
按照英国大学的传统,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审查是由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学术同行以口试(即答辩)的方式进行。这些同行均是研究领域活跃的学术从业者,具有对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评价的能力。一般情况下,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至少包括一名机构内部的评委和一名机构外部的评委。博士学位没有等级之分。一旦审核合格,博士候选人便可获得学位,或是在更正或修订论文后再获得该学位,但也存在审核不合格,无法获得学位的情况(这时会建议他们重新提交毕业论文,申请数额较少的科研奖励)。在英国,不同的大学对博士学位的审查也不尽相同。
近期英国的学术界对博士学位的审查方式越来越关注,部分是因为一些研究表明对博士学位的审查不仅是结构化那么简单。2001年杰克逊(Jackson)和廷克勒(Tinkler)的研究表明:在英国不同大学的博士学位审查中未发现关于答辩的角色的一致性的意见,无论是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关于答辩的目的都存在不一致和相互矛盾的问题。因为授予博士学位的高校委托给参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评委的权威和责任,以及缺乏判断每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及其作者的绝对标准,而对博士学位的审查可以被视为是一种社会建构的过程,并非完全客观、公正的过程。[7]196
近年来,英国对博士学位的审查重点发生了改变,这主要得益于英国高等教育的新兴文化及其对质量保障、审核标准、基准和绩效指标的重视。传统上哲学博士学位的功能是培养未来的学术工作者。但最近在英国这一传统正在发生变化,尽管进展缓慢,现在英国博士生教育的注意力正在关注测试的过程,寻找科研培训的证据,使博士毕业生发展成为自主的学术研究人员,重视大多数博士毕业生拥有更广泛的技能基础,使博士毕业生拥有未来从事学术界之外职业的能力等问题。
传统上在英国有关博士学位的质量规定或标准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博士生教育质量的外部审查员承担着确保各机构之间学位质量平等的大部分责任。从质量保证的角度来看,为保护个别机构的学术信誉和声誉,使整个评价过程更加透明——这种非正式的方式正面临着重大挑战。因此,《迪林报告》提出:需要澄清不同项目的称谓、层次和目标,并为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框架提供一个明确的路径——不同层次的进展反映了不同的学术成就水平。这些促使了《高等教育资格框架》(FHEQ)在2001年的产生。该框架明确了具有博士学位的学生应具备的能力水平,规定博士学位的预期标准,并提供了一个评定个体哲学博士学位项目和计划的国家基准。《高等教育资格框架》将博士层次的工作描述为对知识的发展做出原创性的重大贡献的工作。博士学位授予机构根据其对这段文字的理解来制定本校博士生教育的基准。一些机构强调“对知识的贡献和知识的运用,”一些机构的基准包括“出版能力”的概念。“出版能力”的这一个指标通常用不太精确的方式来表达。但是在一些高校的某些学科对“出版能力”的规定更为具体。例如,英国心理学会1995年建议: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提交之前必须在专业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2篇以上的文章。[8]100《高等教育资格框架》与其他部门的质量保障工具一起确保博士生教育的质量,高校应遵守相关的规定。
与英国博士学位种类的多样化相比,我国的博士学位种类较少,主要有学术型博士和专业型博士两种,这显然无法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国的需要。
博士学位种类的多样化,对我国博士生教育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为不同种类的博士学位,采用的课程、评价方法、评价体系、毕业要求都不一样,做到了针对不同的博士群体,采用不同的、更合适的、有针对性的培养模式,这样更有利于人才的健康成长。因为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都不一样,例如,有的学科是偏重理论性的,有的学科是偏重实践性的,有的学科兼具实践性和理论性。所以博士生培养机构如果都用传统的获得博士学位需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SCI期刊上发表几篇论文,博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少于多少字,文字重复率不能高于百分之几等一把尺子的毕业要求来评价所有学科、不同种类的博士学位,显然不利于一些学科的博士人才的培养。所以我国应该尽快学习和借鉴英国博士学位种类的多样化的做法和经验,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始改革:
当前我国应尽快改革传统的学术型博士学位,使其更加富有活力、竞争力,例如学习英国的成功做法,创建新路线博士学位。英国创建新路线博士学位旨在增加海外和国内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择范围,而不是简单地取代传统的学术型博士学位。新路线博士学位是与传统的学术型博士学位地位一样的,但是它将一些具体的教育科学、技能模块与研究元素相结合,重视培养复合型人才,这是它的创新之处,也是不同于传统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的地方。英国创建的新路线博士学位在10所试点高校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其它一些高校也正考虑引入该博士学位。目前我国的很多学术型博士项目也存在过分重视培养博士生的研究能力,忽视教学和技能的培养,导致一些博士毕业生无法立即适应课堂教学,技能掌握的不够,无法适应学术界以外的工作等问题。所以,我国非常有必要尽快创建新路线博士学位,增加博士毕业生的教学能力、学科知识、工作能力,注重培养博士生的综合素质,从而不断提升我国博士生教育的竞争力,吸引更多优秀的海外学生来我国攻读博士学位。
出版博士学位改变了学生获得传统哲学博士学位都需要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的做法,它只需要提交一些包括书籍、书籍的章节、研究性论文、技术报告和在其它媒体上发表的作品等出版物,在完成其它要求后,就可以获得博士学位。而且,出版博士学位的候选人可能无需正式资格的注册或参加该博士学位项目的正式课程的学习。这些都体现了出版博士学位的灵活性,适合已经从事学术工作的人攻读。
1.创建出版博士学位的必要性
我国目前绝大多数高校不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哲学博士学位,强调学生要脱产攻读哲学博士学位,这就使很多有了比较满意工作,想攻读哲学博士学位,但是不想辞掉工作的人产生了为难的情绪,在面临这种两难选择的情况下,一些人甚至放弃了继续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的想法。我国虽然也有专业博士学位项目供在职人员攻读,但是因为专业博士学位项目招生人数的限制,导致很多专业博士学位项目报考的人数众多,但是录取指标较少,竞争日趋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尽快创建出版博士学位,能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在职人员、已经从事学术研究的人们提供一项比较好的选择。
2.创建出版博士学位的可行性
我国目前已经是博士生教育的大国。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19年我国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828个,其中,普通高等学校593个,科研机构235个。2019年我国研究生招生91.65万人,其中,招收博士生10.52万人,招收硕士生81.13万人。在学研究生286.37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42.42万人,在学硕士生243.95万人。毕业研究生63.97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6.26万人,毕业硕士生57.71万人。[11]2017年,教育部等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加强博士专业学位的论证和设置工作。导致从2017年起,我国博士生教育进入新的“扩招周期”,2018年招生人数直逼10万大关,比上一年增长1.16万人。[12]在当前我国博士生教育大发展,国家鼓励加强博士专业学位的论证和设置工作的背景下,我国尽快创建出版博士学位,具有很大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