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走改革创新之路,推进全省审计工作融合发展,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全省审计工作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融合发展思路是紧跟时代步伐,继承和总结以往先进工作经验,着力解决审计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孕育而生的,这一审计发展思路的提出具有深厚的时代背景、历史背景和现实背景。
(一)时代背景。推进融合发展是审计工作跟进时代发展步伐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作出了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审计委员会。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对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新要求,指明了新时代审计事业的前进方向,标志新时代审计工作开启了新纪元。可以说,新时代我国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定位在历史长河中超过任何时期;放眼世界,超过任何国家;在党和国家事业各方面,超过了许多工作领域。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和政府对审计的重视、支持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对审计的关注和期待前所未有;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责前所未有;审计机关承担任务,面临挑战之艰巨前所未有。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机遇,主动谋划未来一个时期审计工作思路,确立新的发展理念,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古人说:“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对了,目标任务就好定了,政策举措也就跟着好定了。为此,《意见》对接新时代审计工作发展要求提出了审计融合发展思路,并以此思路为主线进行谋篇布局,提出了“九大融合”的主要内容和“五个创新”的保障措施。融合发展思路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审计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反映出省厅党组对我省审计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二)历史背景。推进融合发展是对我省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经验的继承和创新。创新是湖北审计工作最鲜明的底色。三十多年来,我省审计事业之所以能走在全国前列,就在于我们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了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企业经济效益对比审计、构建审计交通联体防控体系、信息化条件下大型审计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财政审计一体化、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等经验。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结合省情,研究、制定出台了《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正确处理好依法审计与客观求实关系的二十条情形,助推全省改革发展。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旗帜鲜明支持改革发展,又提出了牢固树立“六个统一”审计理念,较好地指导了审计实践。我们在实践上的每一个重大发展,理念上的每一个重大突破,都极大地推进了审计工作的重大进步。同时,三十多年的审计工作经验也充分表明,在目前历史节点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聚合以往所有成功经验,确立全系统融合发展的思想思路,才能克服传统思想和传统旧俗的阻碍,才能明确审计航船的前进方向,才能不断拓展发展视野、打造发展新动能,推动“湖北审计号”巨轮驶入新的水域。因此,有必要对推动我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升华,看哪些经过实践检验是好的,必须长期坚持;哪些可以进一步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定并固化下来;哪些需要结合新的情况继续深化,并将这些考虑融入到《意见》内容中,确保我省审计工作始终在继承和创新中把握时代脉搏,勇立时代潮头。
(三)现实背景。推进融合发展是解决我省审计工作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关键之举。当前,随着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审计力量得到进一步整合,审计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审计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审计自身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同时,我们要看到整体工作离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主动融入新时代,突出政治机关职能,发挥建设性作用不够;能力素质不够,担当精神不足;审计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密,党员干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审计项目计划系统性和整体性不强,审计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不足;审计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管理与协调机制有待加强;审计与其它执法监督机关的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审计机关监督合力,影响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整体发挥,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优化”。近年来,随着我省推进审计工作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建设智慧审计平台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矛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些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一些问题还可能再冒出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融合发展思路,向融合要解决路径,以融合破解发展难题。通过出台《意见》,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样,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可以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能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起草出台《意见》,时机成熟,条件具备,要求迫切,意义重大。
《意见》分3大板块,共17个部分。
第一板块,即《意见》的“总体要求”,分3个部分,主要阐述了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板块,即《意见》的“主要内容”,分9个部分,主要从推进“审计事业发展方向与历史赋予使命相融合,审计政治属性与业务职能相融合,审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审计职能发挥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融合,审计专业类型、内设机构间相融合,审计手段与信息化技术相融合,全省审计系统层级间资源禀赋相融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融合,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相融合”等九个方面,部署了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融合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路径。
第三板块,即《意见》的“保障措施”,分5个部分,主要明确通过大力创新审计理念、制度规范、作业方式、队伍建设、审计文化,切实保障融合发展顺利推进。
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
主要文件依据: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湖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湖北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办与审计机关工作贯通暂行办法》,湖北省审计厅《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办法、《湖北省审计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办法等。
此外,还重点参考了城乡融合、军民融合、媒体融合、IT应用与业务融合等相关行业领域推进融合发展的行政规章、制度办法和经验。
一是凸显政治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审计署、省委、省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发挥审计的政治功能作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审计工作融合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推进。
二是体现宏观性。省委、省政府就加强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导,提出系列要求,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融合发展是抓贯彻落实的现实选择和最佳路径,是审计围绕中心、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化,也是对接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的湖北新方案。
三是突出延续性。基于历史继承、现实思考与未来展望的多维视角,从更广领域、更深层面作出系统部署,既体现了对审计事业发展规律的把握,又体现了湖北审计勇于改革创新的突出特色,为推动全省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是注重灵活性。既包含审计与外部形势、力量的融合,又包含审计主体自身内部职能、要素的融合;既注重省级层面的规划引领,又充分考虑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不是就融合论融合,对审计发展提出了全新的更高要求。
五是强化操作性。直面当前审计工作中的突出短板,特别是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两张皮”问题,实事求是、辩证分析,统筹谋划、分类施策,以融合为突破,提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的具体举措,推动解决问题,提升工作实效。
《意见》的起草工作,是省审计厅党组和厅主要领导交办提出的,由厅综合处具体组织实施的。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加强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抽调部分市州审计理论与实务骨干组成联合起草小组,分块分部组织起草。《意见》起草期间,周德刚厅长亲自部署并多次过问,对《意见》的框架、内容、标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加强研学,把握精神实质。起草小组累计收集、梳理、学习相关文字资料千万余字,先后组织召开10多次研讨会,对《意见》逐字逐句研究讨论,结合全省审计工作实际对每一项具体内容研究细化,确保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形成一致共识。三是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充分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征求并认真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意见建议,不断掌握新情况,加深对有关问题的理解,对《意见》结构、内容以及文字表述反复斟酌完善,最终形成初稿。
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融合发展是一个整体工程、系统工程,不仅关乎全省审计事业发展全局,也对从宏观层面推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各级审计机关要集中精力,合力攻坚,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协助、配合,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逐条逐项抓好《意见》执行落实,确保融合发展落地见效。要切实抓好规划实施,根据《意见》要求,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序部署推进,确保《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有关处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反映推进融合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修订、完善《意见》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要尊重基层首创,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走出一条湖北审计融合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