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0-02-22 11:46山西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山西财税 2020年2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山西省资产

□山西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形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37726.5亿元,负债总额为27684.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38%。其中: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29849.2亿元,占全省国有企业的79.12%,省属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29551.5亿元,占全省国有企业的78.33%。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1836.7亿元,负债总额10008.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4.56%,国有资产净额1406.7亿元。其中:省本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155.5亿元,占全省国有金融企业的52%。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087.8亿元,负债总额117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9.27%。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71.7亿元,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32.39%。

全省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总额为788.1亿元,负债总额为44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5.86%。其中:省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总额为333.4亿元,占全省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42.30%。

全省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694.2亿元,其中:政府储备物资49.9亿元,公共基础设施4436.8亿元,受托代理资产3391.4亿元,文物文化资产76亿元,保障性住房255.8亿元,其他资产484.3亿元。

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共计5387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491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0445处。全省可移动文物共计1799227件,其中:一级文物3914件,二级文物8778件,三级文物59316件,一般文物1727219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全省国有土地面积207.85万公顷。发现矿产资源120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有62种,主要矿种保有查明储量分别为:煤炭2708.6亿吨、铁矿38.9亿吨、铝土矿15.1亿吨,煤层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为2172.8亿立方米。国有森林面积129万公顷,国有森林蓄积8411.6万立方米。天然草地总面积455.2万公顷。各类湿地总面积15.2万公顷。全省地表水81.3亿立方米,地下水100.3亿立方米,两者重复量59.6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22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改革成效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顶层设计,国企国资改革向纵深推进。制定《2018年山西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确定改革施工图,进一步突出转型导向,坚持提升改革执行力。建立了改革清单和任务台账,构建了清晰的改革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统筹全省国企改革大局,提出打好“三供一业”移交、“处僵治困”、防范风险“三大攻坚战”目标任务。

推进重组混改,释放改革转型动力。集团层面混改破冰,汾酒集团整体上市工作进展顺利;建投集团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子分公司层面混改加速,新增2户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企业;推动“腾笼换鸟”落地;向社会资本发布108个涉及340亿元股权转让项目。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卸下改革转型包袱。扎实推动“瘦身健体”,省属国企管理层级全部压缩到4级以内,处置“僵尸企业”43家,厂办大集体改革有序推进。加速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召开全省剥离企业办社会推进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领导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市县责任,解决推动难问题;在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各国企积极筹措,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运转高效灵活的企业经营机制,集团层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关于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选派的实施方案》,推行企业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指导企业深化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公开招聘制度。创新国资监管方式,优化“一企一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探索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在省级层面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调整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改革转型结构。突出转型发展,7户省属煤企中4户不再将煤炭作为主业。研究制定省属国企一年、三年转型发展指标。加快推动产业要素向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按照“一主三辅两培育”原则,明确省属企业主业,引导省属国企资本集中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2018年省属国企改造升级完成投资218亿元。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全年省属国企研发投入达到166.6亿元,同比增长8.4%。

强调党建引领,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明确2018年为“党建质量提升年”,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度全省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探索性开展了国企党建工作考评,压实国企党建工作责任。省属国企“三基建设”向纵深发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理顺管理职责,全面部署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历经8个月的起草和修改,2019年4月我省印发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和金融企业改革路径,明确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部门,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变了长期以来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的格局,为我省加强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强化制度建设,促进金融企业管理规范化。深入落实产权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首次实现全层级全覆盖的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突出分类考核,探索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与金融机构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结合基础工作和行业情况对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完善派出董事监事制度,向金融企业派出国有股权董事并派驻监事会,研究起草《山西省财政厅派出董监事工作办法》,完善对董监事的管理,履行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责。建立全口径报告金融企业管理情况制度,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口头汇报金融企业2017年度国有资产报告。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整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格局。落实中央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的部署,2018年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2015年1月1日后超发的薪酬予以追缴,截至2019年3月,追缴工作基本完成。

增强资本实力,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2018年,省财政厅向山西金控等公司拨付资本金合计19.5亿元,2019年1月组建成立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持续推进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引进战投、增资扩股工作。稳妥推进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引入央企作为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山西信托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山西金控旗下机构首次公开征集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增资扩股,2019年7月,晋商银行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成功,募资32.85亿港元。

提高融资能力,推进金融企业全方位服务实体经济。主动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增强,省属各类国有金融企业共为我省实体企业新增融资2924.8亿元,较上年增长21.2%,为省内企业提供风险保障5800.4亿元。服务我省转型综改等重大战略作用凸显,山西金控管理8支政府引导基金总计53.8亿元,累计投放项目64个,累计投出资金271.2亿元;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等项目。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成效明显,山西信托为我省小微企业累计提供了13.2亿元资金支持;晋商银行2018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近30%;山西再担保“三农”及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占到2018年各项业务总额的74%。

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修改国有金融企业章程,建立健全党委决策程序前置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体制机制,党建与业务结合取得积极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在金融领域作用增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改革政策落地。确保我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印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省直党政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管理工作,力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推动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新进展,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改革单位开展了资产清查和资产划转等工作,服务改革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顺利进行。助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落地,做好改革中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晒出国有资产“家底”。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级政府国有资产报告由财政部门牵头,单项报告由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及《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五年规划(2018-2022年)》,构建了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组织编写了2017年度山西省国有资产综合报告,首次向全省人民递交了一份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大账本”。

围绕财政资产管理工作大局,推动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建设,印发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日常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属大中专院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行为。推动试点建立资产绩效管理机制,引入现代治理和绩效管理理念,在晋中市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统一调剂使用制度和机制,充分挖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潜能,掌握全省资产动态,盘活闲置存量资产,节约财政资金。

加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事业单位及所属5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整体划转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涉及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资产划转事项进行了审批,划转资产6286亿元,将优质资产注入集团公司,盘活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存量资产,激活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继续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在2016年产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推动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强化用地保障和煤层气勘查开发,服务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加强开发区改革创新用地保障,提升重大转型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水平。完成省市县3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布局13个国家级开发区、98个省级开发区,总规模达1500平方千米。印发《关于强化转型项目用地保障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通知》,要求所有产业项目必须进园区落地。切实加快推进煤层气勘查开发,发布专项规划和配套制度,分三批实施了22个探矿权的竞争公开,开展了专项督查,创出了“山西模式”。

维护人民群众自然资源权益,助力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大力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建设有力加强。大力助推脱贫攻坚,“十三五”期间给58个贫困县安排用地规划指标24.25万亩,给每个国家级贫困县单列用地计划指标600亩,应保尽保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为58个贫困县核减耕地保有量161.13万亩,专项用于生态退耕;联动实施造林绿化务工、退耕还林奖补、生态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和林业产业增收“五大项目”,规范完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机制。大力提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易地流转工作质量,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2018年度,全省10个深度贫困县跨省域流转节余指标6100亩,省内易地流转节余指标1.75万亩,获得交易资金27.78亿元。

抓好重大调查、规划编制实施和科技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启动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完成省市县3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推进地质找矿市场化,吸引社会资金,把找矿突破战略重点调整到煤层气、资源综合利用、干热岩项目上,加大共伴生资源和新能源资源勘探力度。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在完成“一张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互联网+山西”智能服务云平台建设。

做好环保督查整改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高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有效整改中央环保督查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建设项目用地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进行联合核查的通知》,制定《山西省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方案》,针对全省散乱污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及私挖乱采砖瓦粘土石料等重点热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全省23个矿山企业被原国土资源部公布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国有森林和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制定《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印发《山西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行业服务指南》、《关于加快煤层气矿业权内各类保护区核查的补充通知》、《山西省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办法》等文件,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出台《山西省国土厅山西省林业厅关于林权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启动重点河流权籍调查,将汾河、桑干河、滹沱河等7条重点河流作为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试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指导临汾西山片区和神池县持续推进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工作任务,完善省国土空间监测系统,实现国土空间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形成《山西省国土规划(2016-2030年)》,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改进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市场化契约化管理上实现重大突破。加强问题整改。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加强国企党的建设上加强支撑。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国企党建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改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明确界定财政部门职责权限,规范委托代理关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的战略实施、风险防控、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财务管理、董监事派出、信息公开、监督等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三层一会”关系,强化分类分层管理,完善董事监事管理。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控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综合使用财政资金注入、市场化引入投资者、上市发行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选优配强国有金融机构一把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内监督。

(三)改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狠抓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制定、执行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问责机制,探索将资产管理纳入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强化离任核查,探索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提高财政和部门、单位的应用水平及效果。规范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管理制度,理顺监管体制。深化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分类改革,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四)改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摸清全省自然资源家底,全面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逐步推开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做好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龙头”,推进实现“多规合一”,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的用地空间保障。严格落实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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