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审计厅制定出台《广东省审计厅“以干代训”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立起市、县级审计机关干部到省审计厅“以干代训”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实践作为提升基层审计干部能力素质的第一跑道,加快提升基层审计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为推动广东审计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办法》提出,“以干代训”工作实行滚动式安排,分类分期分批进行,时间一般为3个月或半年。每年从市、县级审计机关选调60名左右的审计干部到省审计厅参与审计项目实施或综合管理工作,计划用3至5年时间采取“以干代训”方式为各市、县(市、区)审计局培训审计骨干干部2名左右。《办法》规定,“以干代训”人员选调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坚持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市级审计机关党组负责对本市拟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省审计厅综合考虑各处室提出的用人需求和各市、县(市、区)审计局干部队伍实际择优确定。《办法》对审计干部参训期间的后勤保障、日常管理、实务指导、工作鉴定、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对参训人员实行与省审计厅人员的同教育、同管理、同监督,具有党员身份的参训人员纳入省审计厅用人处室党支部管理,省审计厅用人处室负责指定专人对参训人员进行实务指导。
(本栏目资料来源:审计署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重庆市审计局于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审计机关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一是严控预算支出。2020年项目经费按照市财政要求统一压减,会议和培训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审计购买社会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并严格控制。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批复,年度中不得随意调整支出项目,改变支出用途,除正常增人增资外,各区县审计局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四是严格绩效管理。按照《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全面落实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和完善反映审计工作整体和核心业务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等绩效指标体系,将预算收支和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为加强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督促审计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和审计领域重大工作落到实处,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协调制度》)和《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督察督办办法》)。《工作协调制度》明确了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一般一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贯彻执行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商讨提出审计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需要成员单位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共同推进审计结果运用等事项。根据《督察督办办法》,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对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审计工作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察督办。该办法明确了督察督办的程序和方式,同时强调了督察督办结果的运用。
近日,陕西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审计组织安排。由省审计厅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成立省级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审计计划、审计组织方式,指导管理内部审计,监督考核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等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和分歧,对各项目现场审计质量进行把关验收。《意见》突出了职责分工。分别明确了省审计厅负责编制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过程监督协调、审计结果备案等;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报送拟审计项目、组织编制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督促整改落实等。《意见》强化了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省审计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法人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汇总当年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省交通运输厅将审计结果作为对项目法人单位年度考核、内部考核和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查找管理漏洞,促进项目法人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