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山西省财政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摆到突出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为全面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我省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有两人获得省级脱贫攻坚奖,省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表扬,财政脱贫攻坚工作获得了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和认真抓好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发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龙头作用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抓紧抓实党支部学习,将学习教育覆盖至全厅每名党员干部。拓展学习教育方式,举办党员干部“读书月”活动,增强学习实效,健全学习机制。强化学习效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上来。
2016年,成立了省财政厅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武涛同志任组长,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扶贫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动工作。2018年,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充实调整。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2016年以来,累计召开了33次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
落实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标巡视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落地。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对财政厅党组开展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回头看”,自觉将配合开展专项巡视作为提升“两个维护”能力、更好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有力督促和推动,认真学习贯彻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压紧压实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责任,全面部署推进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将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反馈的86项整改任务,细化为228条具体整改措施,对照“三清单”扎实开展整改,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到位。
把驻村帮扶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助力定点帮扶县和顺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厅党组书记、厅长武涛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既挂帅又出征,亲自督促指导扶贫项目的实施。厅党组每年明确1名厅领导分工负责驻村帮扶工作,特别是2019年明确由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安晓飞副厅长分管驻村帮扶工作,并兼任驻县大队长、县委副书记。各处室(单位)每季度自行组织至少1次帮扶责任人下乡,积极开展送戏、送教、送医、送技术等“八送”活动。配强攻坚力量,2016年以来,选派驻村工作队队长、队员、农村第一书记48人,23名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营造了良好的用人导向。通过帮扶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顺县于2019年正式脱贫摘帽,目前各项巩固脱贫成效工作正在开展。
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一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新增“贫困人口”的分配因素,2018年将市级扶贫支出测算标准提高一倍,即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至4000元,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持续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十三五”期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连续五年保持增长,四级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42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3.5倍,年均增长28.4%。三是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安排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3.63亿元,用于解决影响脱贫攻坚顺利收官的“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克服疫情影响发展产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四是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新增限额时,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2017年以来,安排债务资金141.47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五是利用土地政策筹集资金,“十三五”期间,共获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25.95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量攻坚的若干意见》要求,从2017年起,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县倾斜。“十三五”期间,共投入10个深度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81亿元,占四级投入到县资金的24.4%。其中:中央、省级投入77.51亿元,占中央、省级到县资金的30%。省级扶贫周转金20%以上用于深度贫困县。2018年1月1日起,脱贫攻坚期内深度贫困县土地出让金缴省、市部分全部留县,为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一是落实省负总责,抓好制度建设。成立了山西省统筹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厅,推进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各项工作。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在全省3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整合,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覆盖全部贫困县。在中央20项资金的基础上,将所有能倾斜用于贫困县的省级6类56项(原9类83项)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全方位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指导,抓好示范宣传。会同省扶贫办做好对县级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报备审核,提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逐县印发审核批复意见。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大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报省政府,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专题业务培训班,讲解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连续五年组织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等省级主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形成了有力的宣传攻势。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五次获得财政部转发采用。三是强化跟踪督促,取得积极成效。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资金安排“碎片化”的问题,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整合试点将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极大地赋予了贫困县自主权限,激发了地方政府内生动力;贫困县利用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实施了一批原有资金管理模式下难以实施的好项目、大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培育了一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带动了贫困户脱贫致富;整合试点的实施确保资金投向了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推动了扶贫资金精准使用。五年来,全省58个贫困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约622亿元,平均每县约10.7亿元,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粮草军需”。
“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方积极筹措资金,累计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07.91亿元,其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资金194.71亿元,占比93.7%。在全省83个县建设集中安置区1122个,全省36.2万建档立卡搬迁人口、11万同步搬迁人口全部实现入住,3039个整体搬迁自然村已全部拆除复垦,整村搬迁拆除完成率100%、复垦复绿完成率100%。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于2017年和2019年两次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
立足财政职能,积极支持做好行业扶贫工作。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支持推进特色产业扶贫,用于产业发展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比例逐年提高。支持补齐“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短板,累计投入资金65.69亿元,全面实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防范“因学致贫、因学返贫”问题;全面落实“三保险三救助”“双签约”“一站式结算”政策,全省财政安排26.07亿元为263.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资助,贫困人口住院综合报销比例90%以上,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6年3242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5319元/人/年;支持开展危房改造,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9.07亿元,完成33.33万户农户危房改造任务,重点保障农村困难家庭中“四类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和一般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支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累计向58个贫困县投入37.97亿元,新建或改造工程1.4万余处,巩固提升了756.2万人饮水安全条件,涉及贫困人口150.9万人,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6.1%,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2%,支持推进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作,提前一年完成改水任务。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印发《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财政厅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明确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总体要求、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的制度建设。二是加强督导、加快进度。建立定期通报和报告制度,督促加快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支出、绩效填报等工作进度。三是综合分析、立行立改。通过对监控平台各类数据的科学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下达不及时、不按预算用途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等问题,促进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稳步提升。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效率。对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业务操作、基本设置以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等知识和内容进行培训,大大提高了我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的效率。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2018年以来,举办了3次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邀请财政部有关专家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定和填报等有关业务进行了讲解,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设定、审核进行了专题培训。先后组织人员分赴基层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进行现场督导,通过集中培训或会审的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示范和指导,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市级财政部门进行了通报表扬。通过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依法处理检查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2016-2018年,先后组织开展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事中跟踪监督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督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检查和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等多项检查。2019年以来,每年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按季度对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将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持续督促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2016年以来,各类监督检查、巡视、审计等发现涉及财政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通过监督检查,推动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增强,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落实“两个一律”公开要求,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省财政厅外网网站开设“扶贫资金”专栏,公开有关扶贫的政策、制度、办法和中央、省级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结果。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在网站及时公开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制度办法,督促乡、村两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