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的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产业创新和社会稳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中小企业在经济运行中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和80%的就业机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但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不高、稳定性较弱,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尤其是资金融通,中小企业的经济贡献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还有着较大差距。2019年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在金融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显突出,2020年1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地区也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意图缓解中小企业的金融供给压力。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日益发展,“分享、协作、开放”的思维推动了金融业的变革,金融需求由粗放型逐步向集约型转变,传统的金融业也逐步向互联网金融转变,金融中介更趋向于信息中介。互联网金融这种金融新业态将信息技术与金融有机结合,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的问题中,提供了有效、积极的解决方式。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融资效率低等,现将相关理论进行归纳分析。
Rothschild&Stiglitz(1976)开展了不对称信息的研究,他们认为微小的不对称信息将在市场中对各竞争主体产生显著影响。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看出,现代信息技术是支撑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同时信息的传递和处理能力也影响着各市场结构中经济主体的行为。传统的金融机构通过对需要融资的企业进行深入挖掘来获取信息,依靠人工进行信息的收集和风险控制的判断,形成对中小企业的风控判断逻辑。在逐步的发展中又增加了供应链金融信息模式和税务信息贷款模式,除了纯人工方式之外还纳入半人工方式采集企业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和税务等信息。但传统的金融机构获取信息的模式主要还是通过中小企业或者征信中介结构被动获得,有时并不能真实反映信息数据,容易造成金融机构和企业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互联网金融主要是通过对大数据的收集、归类和处理来获取中小企业的各类信息,包括正常经营数据、财务报表、物流交易等多方信息。这些信息能够通过互联网金融机构主动获得,能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还款能力进行更为积极的评价。
交易成本理论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们自愿交往、彼此合作达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中小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采取不同的融资方式将会带来不同的融资成本,而融资成本也将被衡量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中。虽然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普遍采取的都是积极的政策,但从中国中小企业的现状来看,仍然缺乏有效的融资方式。传统的金融市场中,中小企业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途径有限、信息不完全,并且大多缺乏理论指导,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过高,难以达到预期的生产要求,融资成本过高是造成中小企业倒闭的重要因素。互联网金融利用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在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等方面为企业的成本与收益带来有益的影响。
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条途径:一为自筹;二为融资;三为政府扶持资金。其中政府扶持资金仅占中小企业外来资金的10%左右,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自筹资金和融资,而融资的多少又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影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因素从外部条件来看主要受金融机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的约束,从内部条件上主要受自身规模、信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的约束。通常金融机构放贷会按照信贷配给,结合交易成本和风险议价来调整利息,由于中小企业不存在规模报酬,也缺乏长期交易型贷款的忠诚度,所以交易成本和风险议价相比大型企业要高,金融机构对其放贷机会成本也将增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拓宽了金融业务的覆盖面,提高了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在服务渠道和手段上进行了创新,使得融资结构向扁平化发展,有效拓宽了金融服务渠道,但是金融缺口和信贷配比不均的问题短时间内还依然存在。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为网络小额信用贷款、P2P 网络借贷和众筹。
网络小额信贷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融资的主要模式之一,又被称为“大数据金融”,主要采取“电商+小贷”的模式,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为电商平台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网络小额信用贷款主要以平台模式贷款和供应链金融模式贷款为主,在传统金融中间业务增长疲软、利息差收紧、信贷风险凸显的背景下,网络小额信贷增长态势强劲。以阿里巴巴网络小额信用贷款为例,在基于大数据平台的支持下,将客户在天猫、一淘、淘宝等平台的信息进行分析,建立信用评定模型,考察客户真实交易背景,主动为平台客户授信,最快三分钟就可以完成从客户申请到贷款发放的全过程。网络小额信用贷款的主要优势体现在交易成本、产品种类、基础客户等方面。在交易成本上,平台实现无实体网点的网络化运营,极大地降低了除利息成本之外的其他成本,并且借助网络技术缩短了审查放款的时间成本。在产品种类方面,通过信用贷款、贸易融资、订单贷款等多样化的信贷产品,能满足中小企业个性融资需求。基础客户方面各电商平台积累了大量原始客户,仅阿里巴巴平台就积累了约占全国1/5的小企业,平台既能完成信息采集、担保,又能进行实时监控。不过网络小额信用贷款因为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在以自有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的模式下,无法满足大量的融资需求。同时,网络小额信用贷款主要依赖网络信息技术实施,存在操作风险、网络风险、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在无抵押信用放款方面如果遭受违约,损失将会比传统金融抵押贷款更大。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人群或小微企业的一种商业模型。与传统金融业融资相比,P2P网络借贷平台不直接承担风险、不保管资金、不偿还资金,只作为信息中介,参与投资人与中小企业借贷的过程。因参与三方互不直接面对面接触,也不存在信贷配给问题,P2P平台可以根据中小企业需求自由匹配信贷产品,灵活度高、价格竞争公开,所以不容易产生情感信贷配给,单位交易成本低,最适合对资金需求“短、频、快”的中小企业。但是,P2P 网络借贷在监管环境和市场形势的发展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校园贷、网络贷、现金贷被严厉整顿,《P2P网络借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陆续出台,加强了监管,对于信贷风险和资金配给等方面进行了制约。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P2P网贷行业累积交易额约7.12万亿,个人小额信贷规模占比超过60%,消费信贷规模成倍数增长,正常运营平台仅1504家,同比减少25.2%。随着新常态下国家信贷体系的不断完善、行业自律的不断加强,将降低浑水摸鱼的P2P网络平台的生存空间,增加正规的P2P网络平台的社会公信力,强化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融资能力。
众筹融资是指大众通过互联网汇集资金,用以支持某个特定的项目或组织。众筹融资近年来在国外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在国内也是互联网金融中发展较快的融资模式之一,中国的众筹市场发展空间巨大。目前众筹的形式以股权众筹为主,存在着凭证式众筹、天使众筹等诸多形式,深受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青睐。众筹融资与传统金融融资相比融资门槛较低,投资者可以对感兴趣的创意项目进行交流,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只需要遵守众筹平台的融资规范就可以。具体融资规模可以由中小企业自由设定,平台不加以限制,存在超额融资的现象,且融资是否成功,取决于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的具体发展前景,加速了中小企业创新的动力。此外,众筹融资不需要抵押担保,只要投资者认可相关项目,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融资,效率很高,中小企业往往可以通过提供非货币类的报酬进行偿还,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债务偿还压力。虽然众筹融资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但是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风险主要体现在出资人的资金安全缺乏保障体系、项目发起人筹资成功但无法兑现之前的筹资承诺时,众筹平台没有相关的退款规范。另外,由于中国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善,众筹项目也存在着潜在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导致不能如约完成融资计划。
(1)加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建设。当前,我国银行体系货币流动性总量仍位于较高水平,资金利率呈下行趋势。互联网金融要为实体经济赋能则需要使得资金价格趋于合理,需要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快货币传导机制,使得金融体系资金能无障碍地向实体经济传导,持续性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推行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降低贷款融资的实际利率,以减少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运用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增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增加合理的信贷配给,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数据信息交易。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行是建立在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网络技术的基础上,中小企业信息资源的采集与处理也高度依赖大数据信息。大数据信息资源的整合与推进一直是各国大数据市场交易的战略方向,将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关于征信系统的合作,建立大数据分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数据信息交易,将分散化、封闭式的数据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大数据信息的社会价值,推动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
(3)加大监管力度,引导互联网金融绿色发展。将机构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形成混合监管体系,加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快、变化多,应当遵循互联网平等、协作的精神,采取混合监管模式,避免出现与现行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不匹配的现象或存在监管盲点,合理化完善信贷配给,调整所有制歧视,提高监管效率和功能。
(4)推动加强金融机构的合作。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联合,不仅可以加快传统金融行业的信息化转型,同时还可以促使传统金融行业的创新。多方位的合作可以大大降低信息成本、打破信息铺张,使金融环境更为透明、开放,从而有助于服务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降低融资交易费用。
(1)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的信息采集主要通过中小企业的消费、物流、采购等多项数据信息,中小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的信用建设,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可置信的财务报表信息,真实反映金融需求结构,避免弄虚作假,提高自身和信用,增加借款成功率。
(2)整合企业价值链。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相互融合,以共同的利益和目标导向为基础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一种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关系。不同于企业供应链,企业价值链不通过上下游企业担保融资的方式,而是形成价值链利益群,互相监督也同时相互制约。企业价值链形成的群体一旦形成较高的信用等级,则可以享受更为优惠的利率,和单个企业相比降低互联网融资成本。
(3)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发展情况,选择适合的互联网融资平台。在互联网平台无法满足融资需求时,可以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完善自身结构,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个性化的电子商务业务拓展,通过新的商业模式享受互联网金融的福利。